條款編號 T&C-T339
如需索取條款及條件,請親臨本公司任何門市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或瀏覽本公司網頁.
條款編號 T&C-T339
有關 $238 倍貼心智能手機計劃合約
1) 合約期限
1.1. 客戶必須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內指定期限(‘合約期限’) 選用倍貼心智能手機計劃服務。合約期限由服務生效日開始計算。
1.2. 在合約期限屆滿前,本公司會有專人聯絡客戶有關最新續約安排。如客戶不接受有關安排,客戶的服務計劃將會按當時同等服務計劃作出相應調整並經短訊通知。此安排會於合約期限屆滿後自動生效及不附帶合約條款。
2) 服務計劃及優惠詳情:
2.1. 客戶必須於合約期限內選用銷售及服務合約(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
2.2. 服務計劃是以每月收費。服務月費由服務生效日至首個截數日,都是會按比例計算。所有服務月費均須預繳。於 任何情況下,已繳交之費用將不獲退還。
2.3. 此服務計劃不適用於 2G 手機/流動裝置或以手動選擇 2G 網絡的手機/流動裝置,及不適用於其他流動裝置(包括 但不限於 USB modem / pocket wi-fi / TV box / BlackBerry 7 OS 或之前版本之 BlackBerry 智能手機)。
3) 優惠之條款及條件:
3.1. 數額總值回贈將於合約期限內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 所詳述的安排回贈客戶。
3.2. 數額總值將會每月回贈至客戶戶口。第一期數額總值由服務生效起首個月開始回贈。
3.3.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將無權獲得數額總值或任何餘額及須向本公司支付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指定算定損害賠償(即指定服務計劃 x 合約期限尚餘之期數):
a) 若客戶更改選用(i)月費相同或低於銷售及服務合約(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或(ii)港 澳一咭兩號服務; 或
b)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或
c) 若客戶取消信用卡自動轉賬;或
d) 未能成功從客戶提供的信用卡中進行自動轉賬,而客戶亦未能提供其他有效信用卡;或
e)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或
f) 以簽署銷售及服務合約日期起計算,不論因客人要求或由客人導致的任何的原因,而令有關流動電話服務於九十天內 未能生效。
4) 有關服務計劃之數據服務(「數據服務」):
4.1. 此數據服務之首 5GB 數據速度將不高於 21Mbps。當每月本地數據用量達到 5GB,數據服務仍可繼續,唯數據 速度將不高於 2Mbps。
4.2. 數據用量只限本地(香港)使用,其他地區則按標準漫遊收費計算。
4.3. 手機之存取點(APN)設定必須為“SmarTone”。數據用量不適用於 2G 手機/流動裝置或以手動選擇 2G 網絡的手機 /流動裝置,及不適用於其他流動裝置(包括但不限於 USB modem / pocket wi-fi / TV box / BlackBerry 7 OS 或之 前版本之 BlackBerry 智能手機)、透過手機共享上網功能 (包括 tethering) 、 P2P 應用程式 (包括 BitTorrent)及 不支援以手機瀏覽器的桌面模式瀏覽網頁。
4.4. 客戶如選用個別額外多媒體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X-Power) ,當本地數據用量超過於 4.1 所述之用量後,有關多媒 體服務之客戶體驗將會受到影響,詳情請向本公司店員查詢。
4.5. 使用數據服務時,客戶必須確定使用本公司指定之設定[包括但不限於 APN 設定 (只適用於數據服務)] 及手 機。 客戶可向本公司店員查詢有關之設定及手機。若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使用數據服務,本公司將有權立即暫停 /終止服務,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此外,本公司亦有權就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而使用數據服務向客戶徵收費 用,有關收費則會按本公司的現行收費計算。
Updated on 24/04/2020 Page 1 of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