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GK01标段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第GK01标段 /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备注 |
第GK01标段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
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查询到的工程咨询单位信息网页截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备注 |
第GK0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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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二)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等的咨询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咨询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和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则还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业绩规模及工作内容以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为准。
5.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第GK01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担任过一个主线里程连续在1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内河Ⅳ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负责人;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应任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认定以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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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四)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1)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正方双面扫描)、职称证书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主要人员自2021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电子章)的扫描件;(3)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备注 |
第GK01标段 |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的情形。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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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表“(五)投标人信誉情况表”的内容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