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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6 月 30 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公司”)与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龙原”)签署了《示范快堆 2 号机组一体化扩散型氢计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物:示范快堆 2 号机组一体化扩散型氢计项目设备,包括蒸发器出口钠中氢计、蒸发器溢流管钠中氢计、过热器溢流管钠中氢计及钠缓冲罐气中氢计等设备。
2、合同价格:94,835,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肆佰捌拾叁万伍仟元整)
3、交货时间:分批交货,2 号机组设备交货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交货地点为交易对方指定地点;
4、合同生效时间:该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如果中核龙原在 2 号机组采购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未向华都公司发出要求执行
2 号机组供货的书面通知的,合同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责
任。中核龙原在 2 号机组采购合同生效后一年内未向华都公司发出要求执行 2 号机组供货的书面通知但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的,2 号机组采购合同继续有效。此后中核龙原向华都公司发出要求执行 2 号机组供货的书面通知的,华都公司仍应执行,否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签署合同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 |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00MA32U56D6W |
注册资本 | 5000 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07 月 03 日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0 x |
登记机关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核能核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核能相关产品,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核查,中核龙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华都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华都公司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具体交付进度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此次示范快堆 2 号机组设备金额约占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的
8.75%,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生产部件并确认销售收入,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0-2022 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华都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x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能全部满足生效条件而合同不能生效的风险;存在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等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都公司与中核龙原签署的《示范快堆 2 号机组一体化扩散型氢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