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須待(除其他事項外)所有先決條件於最後期限下午五時正或之前獲達成。由於若干收購協議之先決條件未能達成(其中包括)(a) 本公司根據收購協議之條款進行之法律 及財務方面之審慎調查,並對(i)震威電訊在各方面之業務、資產、財務狀況及前景及債務資本化生效;及(ii)震威電訊在最後一份審核報告日期(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 日)至收購協議日期之業務、資產、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不利變動等感到滿意;及 (b) 本公司滿意賣方及保證人所作出的所有保證於完成日期時仍然真實及正確。本公司不同意...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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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終止收購協議
x公司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達成之購買震威電訊之100%已發行股本之收購協議已被終止。
本公佈所採用之詞語與本公司先前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刊登之公佈所採用之詞語具有相同涵義。
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本公司公佈已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達成收購協議向賣方購買震威電訊之100%已發行股本,收購協議構成一項本公司之股份交易。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四日,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達成補充協議,最後期限進一步延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收購須待(除其他事項外)所有先決條件於最後期限下午五時正或之前獲達成。由於若干收購協議之先決條件未能達成(其中包括)(a) 本公司根據收購協議之條款進行之法律及財務方面之審慎調查,並對(i)震威電訊在各方面之業務、資產、財務狀況及前景及債務資本化生效;及(ii)震威電訊在最後一份審核報告日期(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至收購協議日期之業務、資產、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不利變動等感到滿意;及 (b) 本公司滿意賣方及保證人所作出的所有保證於完成日期時仍然真實及正確。本公司不同意進一步延長最後期限及不會進行收購,故此,收購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即最後期限失效日期)已被終止。由於收購只是一項股份交易及直至現在並無因收購而發行股份,因此並未發放公佈。但是為了使到市場得悉收購協議之情況,因而發放本公佈。
董事認為終止收購協議不會對本集團業務及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
香港,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
* 僅供識別
請同時參閱本公布於經濟日報刊登的內容。
承董事會命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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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脈無線 — 終止收購協議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