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乙方(工作单位):
丙方(考生本人): 身份证号: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订立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1.甲方拟招收丙方为二〇二三年 院(系、所) 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 学费标准为每年 元整,按学制 年缴纳,学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丙方未付清学费不予注册,逾期未能注册者,视为丙方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3. 丙方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4. 丙方在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甲方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丙方应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不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科研成果和数据;丙方在读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6. 丙方毕业后回乙方单位工作。鉴于在读期间丙方与乙方之间存在着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并且丙方毕业后仍需回到乙方单位工作,因此丙方在读期间的档案、工资关系由乙方保存,工资、公费医疗或医保由乙方解决。
7.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关培养过程的任何规定均视为有效,丙方须严格遵守。
8. 丙方不执行本协议,或者丙方与乙方之间的人事、劳动争议等影响到甲方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时,甲方有权停止对丙方的培养。
9. 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确定。
10.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经甲、乙两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丙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取消丙方入学资格、甲方将丙方按退学处理、甲方开除丙方或丙方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终止。
甲方: (章) 乙方: (章) 丙方(签字)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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