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面向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所有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介绍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拟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剑桥大学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30 人/年
硕士研究生:1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x博连读人
员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博士研究生:面向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所有学科、专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面向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所有学科、专业领域。
4.资助内容
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大学平均分担。每个奖学金包括:国际学生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和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如博士奖学金生的学习期限需超过 3 年,为顺利完成和博士论文写作,可以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大学共同确定。
三、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2018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符合《2018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剑桥大学无条件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并须达到剑桥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8 年 1 月 29 日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剑桥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正式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一般要求无条件的,如有条件,须由校方注明是何条件)。具体要求、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剑桥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
2.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须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3 月 7 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请参见《2018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请参见《2018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完成网上申请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驻英国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仅限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申
请人)。受理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受理单位应在 2018 年 3 月 12 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 3 年。
4.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请按照《2018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或《2018 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规定准备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五、评审、录取办法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 2018 年 3-4 月期间
组织专家面试评审,并于 4-5 月期间确定录取结果。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 9 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x 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3936/3934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址:xxxxxxxx 0 x X0 x 00 x(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 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18 年 1 月 29 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剑桥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正式录取通 知。 | 录取通知一般要求无条件的,如有条件,须由校 方注明是何条件 |
2. | 1 月 29 日-3 月 7 日 | 完成网上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1.申请时应提交剑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 2.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 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3. | 3 月 12 日前 | 受理单位提交单位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 ||
4. | 3-5 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通知申请人参加于 2018 年 3-4 月期间在中国进行的专家面试;完成录取工作并 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其转发申请人。 |
5. | 6 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办理《国际旅行健 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6. | 派出 |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 资格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