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PPP项目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
工程PPP项目
(编号:浙华元2019-10-10)
采
购
文
件
采购单位 |
: |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监督单位 |
: |
诸暨市财政局 |
二〇一九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浙华元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四、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单位):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运营模式:PPP项目
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暂定8亿元。
股权比例: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本为2亿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30%,即600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70%,即14000万元。分两期到位,其中第一期1亿元,于项目公司成立后60日内缴纳;第二期1亿元,原则上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2个月内缴纳完毕,但若实施机构批准社会资本按照实施机构要求提交的项目进度和投资计划的,则可按照投资计划里列明的提交时间缴纳第二期项目资本金。社会资本方资金应先于政府出资人代表到位,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在社会资本方资金到位后30日内到位即可。
合作期限:合作期共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2756㎡,按三级甲等,设置700张床位,估计日均门诊量2000人次。主要功能包括:急诊、门诊(围产中心、儿保中心、妇保中心、计划生育中心)、医技、体检、病房、行政办公、生活设施及后勤保障等功能。建筑面积13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71000平方米,地下60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由股东按股权比例出资,剩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融资筹集。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六.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资格规定(联合体全部成员满足具备此项资格条件,视为投标人满足此项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使用方式:提供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联合体全部成员满足具备此项资格条件,视为投标人满足此项资格条件)。
六.3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此项资格条件,视为投标人满足此项资格条件)。
六.4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且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此项资格条件,视为投标人满足此项资格条件)。
六.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3家。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公告代发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采购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
八、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人为单独法人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公司营业执照已更新为多合一证书,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不退)②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1、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公司营业执照已更新为多合一证书,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不退)②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满足要求的证书即可。)
4、联合体协议原件。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xxx00x四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575-88795509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第二章招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3家。 |
6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7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6日年,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公告代发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采购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 |
8 |
投标时应提供资料 |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复印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人为单独法人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公司营业执照已更新为多合一证书,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不退)②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 1、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公司营业执照已更新为多合一证书,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为授权代表的需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不退)②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满足要求的证书即可。) 4、联合体协议原件。 |
资信和商务评审原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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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原件资料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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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概念性设计方案、资信文件以及商务文件四部分组成。正副本分别装订合并包装,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 投标人应同时以光盘或U盘(光盘或U盘不退还,进行归档)的形式(单独密封)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内容包含技术文件、资信文件和概念性设计方案,不含商务文件,应签字盖章(扫描件或电子签章都可),格式应采用word版或PDF文档),便于代理机构归档保存。(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应放入相应的投标文件密封袋中,报价信息不得出现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光盘或U盘上应当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编号以及技术文件,以便进行区分。) ▲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或资信文件中(涉及报价的以“ABC”代替)。 1、资信文件
2、技术文件
3、概念性设计方案
4、商务文件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
1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中明示需要盖章的地方加盖投标人公章,明示需要签字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所有联合体各成员xx和签字,其他涉及盖章和签字的事项,除已注明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签字。由于上述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 |
1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资信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概念性设计方案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
14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 |
15 |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
16 |
前期履约保函 |
前期履约保函主要用于担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该保函由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确保《投资协议》如期签订、项目公司如期成立,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及乙方或项目公司如期提交建设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期至乙方或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交建设履约担保日止。保函形式采用由采购单位认可接受的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形式或其他甲方认可接受的形式。 |
1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整 |
18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xxx00x四楼) |
19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6日10:00时整 |
20 |
开标地点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xxx00x四楼) |
21 |
质疑与答疑时间 |
投标人应在2019年10月16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在2019年10月17日上午12时前(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 |
其他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伍仟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
总则
一.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一.2定义
一.2.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建设工程设备设施、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一.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一.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一.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三、投标委托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采购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五.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五.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五.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或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五.5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
六、质疑和投诉
六.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六.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六.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七、采购文件
七.1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七.1.1招标公告;
七.1.2投标须知;
七.1.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1.4采购需求;
七.1.5附件;
七.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七.1.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八、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九.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
九.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九.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九.5补充公告须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十.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概念性设计方案、资信文件和商务文件四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
十.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十.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十.2.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十.3投标报价
十.3.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十.3.2投标报价数字有规定的按规定填写,无规定的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例:10.00%)。
十.3.3投标文件每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十.3.4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十.3.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十.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十.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十.5违规行为
如投标人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除禁止其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十.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
十.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
十.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
十.5.5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十.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十.5.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
十.5.8采购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十.5.9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
十.5.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十.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十.6.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实质性内容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
十.6.2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十.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十.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十.6.5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6.6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图纸等特殊项目外)打印胶装,若技术文件内容过多影响装订可以分册装订。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
十.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十.7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十.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概念性设计方案、资信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如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概念性设计方案、资信文件与商务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或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同时在外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全称)、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十.7.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十.7.3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十.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十.7.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十.8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8.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或过期失效的;
十.8.2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与投标文件不符的;
十.8.3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十.8.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十.8.5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十.8.6商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
十.8.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十.8.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a.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报价的;
b.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c.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4)符合采购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十一、开标
十一.1开标
十一.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十一.1.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视为自动弃权,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一.1.3开标会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监督下由工作人员进行主持。
十一.2开标程序
十一.2.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十一.2.2主持人宣布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十一.2.3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十一.2.4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十一.2.5技术文件、概念性设计方案、和资信文件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当众宣读技术评审结果和投标报价。
十一.2.6评标委员会对入围单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十一.2.7评标委员会审核商务报价,汇总技术分、资信分和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十一.2.8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十一.2.9开标会议结束。
十二、评 标
十二.1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
十二.2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十二.3评标程序
十二.4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十二.4.1实质审查与比较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采购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技术部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技术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完毕后,再开始评审概念性设计方案。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十二.5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二.6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十二.6.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十二.6.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十二.6.3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
十二.6.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十二.6.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二.6.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十二.8评标过程的保密
十二.8.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采购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十二.8.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十三、定标
十三.1确定中标人
十三.1.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将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十三.1.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高低向采购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组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中标候选人谈判;
十三.1.3在政府方确定的谈判时间内,采购人按照候选人的排名,依次进行合同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标人。谈判不得涉及核心边界条款(《PPP项目合同》及《合资协议》、《投资协议》条款有★的,为核心边界条款,且在《PPP项目合同》中标★的,视为在《合资协议》、《投资协议》中亦不可谈条款。),不得与排名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候选人进行再次谈判;
十三.1.4采购人将在谈判达成一致后与中标人签订谈判备忘录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1.5若经谈判未能确定中标人,则本次采购终止,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
十三.1.6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预中标人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
十三.1.7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2中标通知
十三.3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采购代理公司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三.4中标结果将于公示期满后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发布,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到采购代理公司领取书面通知。
十三.5采购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十三.6中标无效情形
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十三.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十三.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十三.6.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十三.6.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三.6.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十三.6.6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
十三.7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四、授予合同
十四.1签订合同
十四.1.1经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15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
十四.1.2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根据《PPP投资协议》的约定,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按约定正式签署《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合同》。
十四.1.3合同一式拾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肆份;代理公司、诸暨市财政局各备案壹份。
十四.1.4中标人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十四.1.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协议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十四.2履约保函
十四.2.1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提交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3000万的前期履约保函。
十四.2.2前期履约保函须单独提交。
十四.2.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部前期履约保函,前期履约保函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五、不良行为记录
采购响应人、采购相关利益人、自然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域范围内政府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序号 |
不良行为 |
记录时限 |
1 |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价的 |
6个月 |
2 |
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采购响应文件的 |
6个月 |
3 |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
6个月 |
4 |
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
6个月 |
5 |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
6个月 |
6 |
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
1年 |
7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函的 |
5年 |
8 |
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
1年 |
9 |
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0 |
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1 |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
2年 |
12 |
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
2年 |
13 |
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
2年 |
14 |
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
2年 |
15 |
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
2年 |
16 |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
3年 |
17 |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
3年 |
18 |
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 |
3年 |
19 |
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3年 |
20 |
谈判响应人、采购相关利益人、自然人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虚假质疑投诉;非正规渠道质疑投诉(信访、网络炒作等);并对采购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
3年 |
21 |
谈判响应人、采购相关利益人、自然人利用质疑投诉、非正规渠道质疑投诉达到自身目的,并对采购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
3年 |
22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
5年 |
23 |
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
5年 |
24 |
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
5年 |
25 |
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采购响应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
5年 |
26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 |
酌情处理 |
十六、监督和解释
十六.1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诸暨市监察局、诸暨市财政局、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
十六.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
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分办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资信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
技术得分(35分)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设计方案 (12分) |
设计保障方案。 0.5≤差<1; 1≤中<1.5; 1.5≤优≤2。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提供设计保障方案(含限额设计保障方案、设计质量保障方案、设计进度保障方案、BIM配合保障方案、设计缺陷应急处置方案、设计施工协同配合方案、无信息价材料比例控制方案、设计团队及设计负责人工时投入承诺及保障措施、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承诺根据实施机构要求对本项目的设计全过程负责(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上述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思路是否清晰、保障措施及承诺是否合理等进行综合性评审。 |
概念性设计方案。 7<优≤10; 4<中≤7; 0<差≤4。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提供概念性设计方案。投标人需承诺提交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工程造价不超过64582万元,应用无信息价材料、设备的占比不超过10%,并在后续设计中采用限额设计、无信息价材料比例控制等方式在项目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和无信息价材料比例进行控制。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概念性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除文字性论述外,投标人须提供10张A2(594*420)规格的KT板效果图(含鸟瞰图、剖视图、透视图等、功能分区图、动线设计图等)。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 概念性设计方案能够结合妇幼保健医院运营需求,建筑功能考虑周全、功能分区合理、建筑设计外立面美观,契合医院定位和需求。 未提供A2规格的KT板概念性设计方案效果图,此项不得分。 |
|
投融资方案 (5分) |
融资方案。 0.5≤差<1; 1≤中<1.5; 1.5≤优≤2。 |
对投标人融资方案(含融资渠道、融资方式、融资计划、融资结构等)的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 |
投资方案。 0.5≤差<1; 1≤中<1.5; 1.5≤优≤2。 |
对投标人投资方案(含资金投入计划、融资资金到位计划、现金流向分析、项目还款方案等)的投资风险分析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资金必须按照《PPP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到位,注册资本及资本金按照《PPP项目合同》规定数额测算,不按规定的不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须提供投资方案分析模型及测算报表(EXCEL电子文件)。 投资方案能够满足本项目投资建设要求,资金到位计划合理,投资风险把控强。 未提供投资方案分析模型及测算报表(EXCEL电子文件)该项不得分。 |
|
财务方案。 0≤差<0.4; 0.4≤中<0.7; 0.7≤优≤1。 |
对投标人财务方案(含运营维护及物业经营成本费用测算、经营收入测算等)的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须提供财务分析模型及测算报表(EXCEL电子文件),若财务测算与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为准。 财务方案中的运营维护及物业经营运营成本、收入测算,契合诸暨当地实际,测算评价结果合理,财务风险把控强。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打整数分。未提供投资方案分析模型及测算报表(EXCEL电子文件)该项不得分。 |
|
建设管理方案 (3分) |
工程建设施工方案。 0.5≤差<1; 1≤中<2; 2≤优≤3。
|
对投标人的工程建设施工方案(含组织保证、施工准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BIM配合方案、安全生产、质量保障、成本控制、进度控制、环境保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 工程建设施工方案能够满足医院建设标准、成本、进度、安全、质量等目标,措施完善、合理、可行。 |
项目公司管理方案 (4分) |
项目公司管理方案。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打整数分。 |
对投标人PPP项目公司管理方案(含PPP项目公司的组织架构、决策体系、监管体系、财务体系、人员安排及培训等)的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组织架构中的人员安排必须符合合资协议的规定。不符合的,此项不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 |
项目公司组织沟通方案。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打整数分。 |
对投标人PPP项目公司组织沟通方案(含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的沟通方案、项目公司内部沟通方案、项目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方案,项目公司与地方居民的沟通方案等)的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横向比较后进行综合评分。 |
|
项目运营 维护方案 (3分) |
运营维护方案。 0.5≤差<1; 1≤中<2; 2≤优≤3。 |
对投标人运营维护方案(含运营组织机构设施方案、人员配置方案、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流程方案、运营维护岗位职责设置方案、设施设备维护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备资产登记管理方案、日常维保记录方案)的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
移交方案 (3分) |
项目整体维护移交方案。 0.5≤差<1; 1≤中<2; 2≤优≤3。 |
对投标人项目整体维护移交方案(含移交计划、移交验收程序、移交内容、移交前修复、质量保证等)的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
法律方案(5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及《合资协议》及其附件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中法律方案偏差表打分,全部响应、无偏差得满分5分,每提出一条偏差扣0.1分,扣至0分为止。 |
投标人应对《PPP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及《合资协议》的条款做出逐条响应,按条款顺序将建议修改的内容填入合同条款偏差表中,对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将影响评标结果。法律方案仅为投标人意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如提出下列要求,该项不得分: 1、要求采购人提供项目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或其他固定回报的保证; 2、要求任何政府部门或政府出资代表或政府辖内企业向项目提供任何信用支持。 3、对《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及《合资协议》带★条款提出意见,《PPP项目合同》中带★的,视为《投资协议》、《合资协议》中亦带★。 |
二、资信得分(30分)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企业资产负债率(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 (4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资产负债率: 1、资产负债率≤85%(含85%),得基本分1分; 2、资产负债率在85%基础上每减少1%,加0.2分,不足1%的不加分; 3、此项满分4分。 |
以投标人提供的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为准,投标人若为母公司,则以其合并报表为准;若为子公司,则不能以其母公司合并报表代替。能体现相应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完整的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企业净资产(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4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净资产:
|
|
企业存款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4分) |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连续7个自然日的平均日终存款余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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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银行出具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开始计算连续7个自然日的平均日的银行明细账单或银行余额账单。允许开具多家开户银行的账单,金额累计计算。未提供原件或不符合出具日期要求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企业贷款意向书(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3分) |
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银行机构出具或诸暨市本地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金额在6亿(含)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低于6亿元不得分,满分3分。 |
须提供银行开具在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企业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的项目业绩均可)(4分)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企业项目业绩:
|
1. 投标人须提供PPP项目中标通知书、PPP项目合同和项目财政部PPP中心官网(xxx.xxxxx.xxx)公示截图,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如未能反映投资额,则需提供能反映投资额的政府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截图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的项目业绩均可。 |
企业设计施工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的项目业绩均可) (4分)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设计施工承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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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须提供公共建筑类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应反映投资额、建筑面积、合同总价,否则需提供能反映投资额、建筑面积、合同总价的政府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不得分。 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的项目业绩均可。 |
企业获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的获奖均可) (3分)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企业获奖情况:
|
1.. 国家级工程质量奖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 2..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内日期为准。 4.奖项不含专项设计;同一项目获奖只计取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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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 (2分)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获奖:
|
1.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合同应反映设计规模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否则需提供能反映设计规模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政府文件或业主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不得分。 2.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内的日期为准。 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六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未符合要求提供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不得分。 |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 (2分)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获奖:
|
1.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合同应反映合同总价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需提供能反映合同总价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政府文件或业主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不得分。 2.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内的日期为准。 3.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六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未符合要求提供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不得分。 |
三、商务得分(35分)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可用性 服务费 (35分) |
对投标人总可用性服务费报价(X)进行评分,取最低有效报价为Xmin; 投标报价得分=Xmin÷X×35
|
X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投标人报价低于平均报价80%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对其报价进行重点评审,且评委有权判断其为低于成本价,竞标报价无效。无效报价该项得分为0分。 可用性服务费报价的计算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 |
第四章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诸暨市育英路以东,展诚大道以南,地块北侧为规划道路。基地范围内现状为平地,呈L形。
政府方出资代表:诸暨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2756㎡,按三级甲等,设置700张床位,估计日均门诊量2000人次。主要功能包括:急诊、门诊(围产中心、儿保中心、妇保中心、计划生育中心)、医技、体检、病房、行政办公、生活设施及后勤保障等功能。建筑总面积为13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71000平方米,地下60000平方米。
投资规模:根据《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暂定8亿元。另,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暂定以可研批复内容为准,未来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运营模式:PPP模式
注册资本:2亿
项目资本金:2亿
股权比例:政府方占股:30%;社会资本方占股:70%
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由股东按股权比例出资,剩余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融资筹集。
二、项目合作内容和期限
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自《PPP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其中包括建设期3年和运营期12年,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日期提前或晚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项目公司可提前或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12年保持不变,项目建设期及项目合作期限相应调整。
本项目合作期届满,乙方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按规定的标准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移交的项目设施、设备须通过移交验收。
三、项目背景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全市 150(其中户籍人口约108万)万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工作,诸暨市妇幼保健指导中心、妇产科技术指导中心、高危妊娠筛查中心等均设在这里。而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一直在有限的拥挤的空间里开展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服务,与诸暨百万人口的城市发展已不相匹配,与诸暨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已不相适应,妇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学科的优势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已严重阻碍了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事业的发展。并且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对妇幼保健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提升我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应尽快实施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在财政投入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四、项目产出说明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的基准期为 50 年,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为 50 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除病房、门诊、急诊为重点设防类(乙类) 外,其余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运营期提供地下商业街租赁和地下停车场等公共服务。
五、项目建设内容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地上/地下 |
功能区 |
建设内容 |
地上建筑面积71000平方米 |
1 |
急诊楼,功能为急诊、急救、儿科急诊、急诊输液和急诊留观病房,为综合门诊 |
2 |
儿童保健中心,主要功能有:儿内诊室、儿外诊室、儿保诊室、儿科体检、儿科输液、儿科药房及听筛等相关儿保功能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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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妇女保健中心和计划生育中心,主要是妇科门诊、宫颈专科门诊、更年期专科门诊、妇科检查、妇保科诊室等,计划生育中心,包括宣教室、计划生育手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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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围产保健中心,主要功能有产科挂号、预约、普通产科诊室、高危产科诊室、孕前门诊、不孕不育门诊、再生育门诊、产科药房,营养门诊、胎心监护、B超、心电、心理咨询、孕妇学校,产后康复、母乳喂养咨询门诊、高危儿门诊,生殖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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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技楼,主要功能有功能检查科、超声科、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遗传实验室,消毒供应中心、内窥镜中心,中心手术室、麻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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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检、行政楼,主要功能有普通体检,VIP体检,大会议室、院史展览,行政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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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病房,主要功能出入院办理、信息机房、消防控制中心、感染科,病房室、静配中心,产房、NICU、产休一体化病房, ICU、PICU,儿内科病房,儿外科病房,儿保病房、妇保病房,妇科病房、综合病房,康复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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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
地下1 |
核医学科、营养食堂及厨房、员工食堂及厨房、地下商业街、生活水泵房、变电所、冷冻机房、热交换机房、通信机房、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后勤库房、垃圾暂存、遗体暂存、殡仪车停车位、洁净货物卸货场、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库 |
地下2 |
消防水泵房、机动车停车库、人防救护站、人防专业队 |
注:最终以报政府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规划总用地面积 |
52756平方米 |
—— |
总建筑面积 |
131000平方米 |
地上建筑面积:71000平方米 |
地下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 |
||
建筑占地面积 |
16260平方米 |
—— |
建筑密度 |
30.8% |
—— |
容积率 |
1.34 |
—— |
绿化率 |
35% |
—— |
机动车停车位 |
1017个 |
地上77个 |
地下940个 |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1500个 |
—— |
六、项目交易结构
六.1项目资本金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规定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本项目资本金为2亿元,由项目公司股东按照占股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按照两期到位:本项目资本金为2亿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30%,即600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70%,即14000万元。分两期到位,其中第一期1亿元,于项目公司成立后60日内缴纳;第二期1亿元,原则上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2个月内缴纳完毕,但若实施机构批准社会资本按照实施机构要求提交的项目进度和投资计划的,则可按照投资计划里列明的提交时间缴纳第二期项目资本金。社会资本方资金应先于政府出资人代表到位,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在社会资本方资金到位后30日内到位即可。
如因社会资本方违约,项目资本金未按约定及时到位的,社会资本方按以下约定向实施机构支付违约金:
(a)延误三十(30)日内,每日支付人民币贰万元(2万元);
(b)延误三十一(31)日至六十(60)日内,每日支付人民币肆万元(4万元);
(c)此后延误每日支付人民币陆万元(6万元);
(d)延误超过九十(90)天的,实施机构有权要求社会资本方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六.2融资责任
社会资本方应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融资金额应足以保证支付项目建设投资,并满足项目合作范围的要求,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融资交割;若社会资本融资到位情况未延误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后,实施机构可视情况宽限融资交割截止日期,最长不超过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由于政府方未提供法律法规规定需由政府方提供的材料导致融资延期的,可顺延期限。“融资交割”是指融资所需的有关资信、协议、担保或承诺等文件已签署并递交政府方,且融资文件要求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融资机构豁免。若社会资本方采取自有资金、股东借款等补救措施满足资金需求的,视作为已完成融资交割。社会资本方可采用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贷款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以解决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本项目政府方将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
如社会资本方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社会资本方应负责采取措施,以确保社会资本方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否则视为社会资本方违约,实施机构有权视不同情况索赔或解除合同。实施机构保留对于融资利率的监管权。
出于为本项目再融资的目的(不得为其他目的),在事先经实施机构同意后,社会资本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以本项目的预期收益为贷款人的利益设定质押或抵押,但该质押或抵押不应损害实施机构的权益,不能影响本项目的运行,社会资本方为项目融资而签署的融资文件应包括上述条件。质押抵押期限应在本合同规定的项目移交日前六个月解除,即社会资本方应在项目移交之前六个月保证本项目无任何债务。
六.3项目公司组建
根据《PPP项目投资协议》、《合资协议》的约定成立项目公司。
七、项目前期费用
政府方为本项目已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划拨款、青苗补偿款、水电费和专家咨询等),合计约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数额为准,但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项目公司应根据实施机构付费通知,将实际产生的政府方先行垫付的费用支付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收到该等款项同时向项目公司开具行政事业收据。该费用据实(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列入PPP项目总投资。该费用中无法开具发票的部分,税费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已含在报价中。
八、项目用地
本项目用地由政府方通过划拨取得,项目公司为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合理使用本项目用地。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土地及其他的项目资产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若产生项目土地使用税,则由项目公司承担并纳入可行性缺口补助。
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临时用地,则由实施机构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但临时用地所涉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临时用地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计入项目总投资。
九、项目设计
九.1乙方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批准的可研报告、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本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可研批准总投资,若申报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研批准总投资,超出的部分由项目公司承担),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报政府方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后应严格执行,经核定的概算金额为本工程总投资的最高限额,除政府方指令或不可抗力外不可随意突破。
九.2社会资本方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开展设计工作,编制施工图纸和预算,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报实施机构备案。
九.3社会资本方的设计成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如《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等,社会资本方对设计成果内容的可靠性负责。项目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政府方需求,政府方对设计成果提出的优化要求或建议社会资本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九.4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实施机构的要求,社会资本方设计成果应报实施机构的审批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机构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优化设计提出的优化要求,社会资本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优化设计费由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公司支付给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相应扣减,以保证项目设计费不超支。
九.5设计进度控制:乙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十日内出具设计进度计划文件,交甲方审批,甲方审批后有异议的,乙方应在十五日内修改完毕,若第二次提交后未通过甲方审批的,支付10万元违约金,第三次整改后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招选其他设计单位担任本次项目设计,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审批后,设计单位在三十日内出具初步设计,交甲方审批,再批准通过后三十日内出具施工图设计,并交甲方批准,甲方审批后有异议的,乙方应在十五日内修改完毕,若第二次提交后未通过甲方审批的,支付10万元违约金,第三次整改后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招选其他设计单位担任本次项目设计,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设计审批时间不计入建设期)。
九.6本项目将采用基于BIM技术的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公司应按照政府方关于BIM技术应用要求执行,负责处理BIM技术应用相关的协调、沟通、管理和落实工作,具体需满足本项目对BIM技术应用的要求,BIM咨询由实施机构聘请,BIM技术咨询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列入项目总投资。
九.7本项目绿色建筑(包括装配式建筑)要求按诸暨市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意见执行。
9.8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承诺根据实施机构要求对本项目的全过程的设计负责,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十、项目质量标准
项目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方申请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国家、省、地方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国卫办医发〔2016〕12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8-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文件。
本项目合作期内,相应规范要求发生变化的,本项目按照变化后的规范要求执行。
十一、项目设计施工
本次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与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一并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本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不进行二次招标,由项目公司直接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和施工总承包合同。
工程设计费用及施工总承包费用,按照中标人报价核定,不得二次议价。
十二、项目监理和审计
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单位由实施机构依法选定,监理单位与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签署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公司向监理机构、跟踪审计单位支付服务费前须经项目实施机构审批同意,否则该笔费用不纳入本项目总投资。
预算审计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十三、项目工程总投资认定
项目总投资额的认定方式
项目总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总价下浮率+工程建设其它费+建设期利息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投资控制方法严格控制整个项目的总投资。
-
项目内容
计算原则
建筑安装工程费
1. 经批准的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材料及设备中标价、认价单;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相关资料。
2. 计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版(GB50500-2013)及相关专业工程量计量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其他相关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浙江省或本市有关补充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按中限取费)
3. 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价格: 按照现行的建筑工程计价相关规定,以主体建筑物施工完成前80%工期月份《绍兴市造价信息(诸暨)》发布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若上述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无信息价材料、设备的占比不超过10%),则参照《浙江省造价信息》。对于绍兴市、浙江省造价信息中均无信息价的材料,其暂定价和规格等由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询价后确定,并以签证价格为准,其价格不作下浮,使用品牌须征得实施机构的同意。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5. 项目公司不得就其所拥有的专利工艺收取专利使用费。
6.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以社会资本方投标中标价为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照上述原则计取各项费用(含增值税)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主要设备及工具器具的标准由政府方确定,有信息价的按照信息价核算,参与工程总价下浮。无信息价的按需购置并按实际发生额计,不参与工程总价下浮。无信息价设备及工器具价格由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询价后确定,使用品牌由须征得实施机构的同意。询价程序(原则上以第三方咨询结构“背靠背”方式确定)及组成人员在项目进入执行阶段后,由实施机构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并下发至项目公司。各方遵照执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建设管理费:全额由项目公司支配,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并计入总投资,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工程保险费: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以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预算中工程费用的0.3%。
详细勘察费不超过45万元,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工程监理费用:由招标人支配,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工程跟踪审计费用:由招标人支配,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费用需提前报实施机构审核同意后列支。
政府方为本项目已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划拨款、青苗补偿款、水电费和专家咨询等),合计约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数额为准,但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公司应根据实施机构的付费通知,将实际产生的政府方先行垫付的费用支付给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收到该等款项同时向项目公司开具行政事业收据。该费用据实(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列入PPP项目总投资。
其余费用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5880万元,由项目公司承担,包干使用,合作期内金额不做调整。
本项目最终总投资额以政府部门的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项目审计分为内审和外审。
项目内审是指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由诸暨市财政局推荐(推荐必须按照诸公管办(【2018】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实施机构选定,对项目进行的全过程造价控制。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不超过80%计取,由项目公司在实施机构同意后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投资。
(b) 项目外审是由政府审计部门或其依法选择的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对项目进行的决算审计。
十四、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公司应在约定的建设期内(或经允许的延期日前)按照本合同和适用法律的规定通过整体竣工验收。
项目公司应在工程建设完成且具备验收条件时,书面通知政府方,同时向依据适用法律确定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适用法律规定后进行。实施机构参与工程的验收并不解除项目公司对本工程中建设缺陷所承担义务或责任。
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二十(20)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单位应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本项目建设标准应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工程竣工的结算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应在2个月内向实施机构提交工程竣工决算。政府的审计部门应在180天内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并出具竣工审计报告。
十五、项目运营
十五.1开始运营的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日。
十五.2项目运营的内容
妇幼保健院核心医疗服务(治疗、保健、医药等)及专业医疗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由专业机构负责,不纳入项目公司运营维护范围。项目公司负责的范围包括:
物业管理:所有建筑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监控设施设备、弱电系统、电梯、供电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给排水设备、蒸汽、污水处理、人防、锅炉)日常清洁养护维修;公共房屋设施日常维修;地下停车场日常维护;广场设施维护和秩序维持、环境卫生管理(含病房清洁)。
绿化维护:修剪、灌水、排涝、中耕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树体防护、保洁等绿地管养的全部内容。
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商业街租赁。其中地下停车场须免费提供500个车位供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使用,地下商业街面积不得超过4000平方米。(商业项目引进前需征得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同意)。
十五.3项目保修
项目公司应依法承担建设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该责任不因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验收和签发合格证明文件而有任何减免。
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在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质量保修范围为本项目工程;
保修质量须符合相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质量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 装修工程为2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5) 院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规范要求执行。
十五.4项目的保养维修
招标人视项目运营情况,有权书面告知中标社会资本对本项目的设施、设备进行中、大修,经政府方或政府方委托的测试机构确认合格后及费用经政府审计部门核算和绩效考核后通过运营维护费进行结算。
十六、项目回报机制
十六.1项目公司回报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有部分第三方付费基础,但不能覆盖项目总投资,因此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十六.2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期绩效考核系数+运维基准服务费×运营期绩效考核系数-第三方收入
16.2.1可用性服务费
可用性服务费指政府在运营期支付给社会资本方完成项目建设服务后所获得的回报。采取等额本息方式支付,回报率以 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率(α)报价为准。支付年限为12年。
16.2.2运维基准服务费
运维基准服务费=清卫保洁费+绿化养护费+工程设备维护费+其他附属工程维护费
清卫保洁费=清卫保洁单价(16元/㎡*年)×清卫保洁面积,清卫保洁面积最终以招标人实际交给PPP项目公司清卫保洁的面积核算。
绿化养护费=绿化养护单价(4元/㎡*年)×绿化养护面积,绿化养护面积最终以招标人实际交给PPP项目公司维护的绿化面积核算。
设备维护费=需维护设备投资额×0.2%/年,需维护设备投资额最终以招标人实际交给PPP项目公司运营维护的需维护设备投资额核算);
其他附属工程维护费=(清卫保洁费+绿化养护费+设备维护费)×20%
16.2.3第三方收入
本项目地下停车场须免费提供至少500个车位供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使用,剩余由项目公司商业经营,地下商业街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可交由项目公司商业经营。(商业合作引进前需征得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同意)。
招标人将地下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交给项目公司商业经营,按照以下标准与项目公司结算第三方收入。
第三方收入=地下停车经营收入+配套商业设施经营收入
地下停车经营收入=商业经营车位数×5.39元/个*天×全年天数,商业经营车位数最终以招标人实际交给项目公司经营的地下车位数量核算;
配套商业设施经营收入=配套商业设施面积×1000元/㎡*年,配套商业设施面积最终以招标人实际交给项目公司经营的配套商业面积核算;
招标人交给项目公司经营的地下车位数量、配套商业面积,相应核算所得的第三方收入应始终大于运维基准服务费。
当第三方收入大于运维基准服务费时,取第三方收入=运维基准服务费。
十六.3支付的时间
可行性缺口补助在运营期的每年运营期期末支付。第一次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时间为自运营日起满12个月之日。第二次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时间为自运营期开始起满24个月之日,并以此类推。最后一次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时间为项目移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若由于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未能在计划项目移交日完成移交的,相应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时间顺延。
审计结果未确定的,则政府方按照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投资额进行计算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审计结果出来后按照审计确定的项目总投资额作为付费基数测算,重新计算相关服务费,实行多退少补,双方互不计算利息。
十七、绩效考核系数
项目绩效管理的目的是促使项目需求目标的实现,并使项目的相关利益者满意。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约定适当的绩效标准。依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层次性、独立性原则,综合考虑确定项目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
十七.1建设期绩效考核
实施机构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在建设期及对项目公司进行初步验收的同时,对项目从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到位、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考核。
建设期中期考核每年组织一次,本项目建设期内计划考核三次,两次中期考核,一次最终考核,每次考核权重分别设定为 30%,30%:40%。实施机构可根据考核加权总分并按表中建设期绩效考核处罚标准提取建设履约保函的相应金额。
建设期绩效考核处罚标准表
序号 |
评分分级 |
考核金额提取标准 |
1 |
得分≥80分 |
退还所有建设履约保函。 |
2 |
70分≤得分<80分 |
扣除建设履约保函的5%。 |
2 |
60分≤得分<70分 |
扣除建设履约保函的10%。 |
3 |
得分<60分 |
扣除建设履约保函的20%。 |
十七.2运营期绩效考核
本项目运营维护的考核内容为项目运维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协助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地下商业街租赁与停车场等公共服务)。
运营维护绩效按《运营期期绩效考核依据表》(详见《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和内容,对项目公司运营绩效水平进行考核。本项目通过绩效考核后所评出的分值与本项目30%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相挂钩:
评分值≥80分,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
60≤评分值<80分,考核评定等级为合格。
评分值<60 分,考核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项目合作期内连续二次考核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或累计三次考核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公司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情节严重的,政府方有权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介入项目的运营维护或要求项目公司更换委托运营单位(如有)或提前终止《PPP项目合同》,由此造成政府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实施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确定运营绩效考核系数。
项目实施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确定运营绩效考核系数。
考核等级 |
运营期绩效考核系数 |
优秀 |
100% |
合格 |
(年度考核得分+20)/100*100% |
不合格 |
年度考核得分/100*100% |
本项目由实施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财务状况、履行本合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审查、审计、评估,项目公司应予以配合;对检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公司应进行整改。
本项目的考核体系,实施机构有权在执行阶段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深化、优化、细化,将深化优化细化后的最终考核手册作为考核依据,项目公司予以接受及配合。
十八、项目移交
十八.1移交准备
不迟于项目合作期满前十二(12)个月,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移交委员会应在各方同意的时间举行会谈并商定本项目移交方案、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及性能检测、备品备件清单、是否进行移交前恢复性大修计划等内容。移交委员会应在成立之后1个月内确定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移交程序、移交标准、项目公司聘用雇员的安置计划等事项,前述有关移交的重大事项需通过移交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同意后方为有效,由项目公司予以落实。
移交委员会在移交日前1年内共同对项目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以确保项目设施在移交时能够良好的运转。但此检修应不迟于移交日之前完成。由中标社会资本支付承担并纳入运维绩效服务费范围。维修范围和标准由移交委员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会包括主体工程(外墙、楼面等)、公共设施设备(电梯、供水供电系统)等,费用实际结算。最后恢复性大修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测试机构确认合格后,由各方授权代表书面签字;招标人有权通过移交委员会对本项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项目公司应在移交前应确保项目设施维护得当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包括:项目院区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设备。
项目公司应确保合作期最后一年的维(养)护绩效考核指标达到移交标准。
如果项目移交时不能达到上述标准,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有权要求项目公司进行修复或实施机构自行修复后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应向项目公司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十八.2移交范围
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应在移交日向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在无偿、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无其他权利限制的条件下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包括:
(a)项目院区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设备;
(b)与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相关的所有机械、设备、装置、零配件、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等;
(c)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所有知识产权和技术诀窍 (包括以许可方式取得的);
(d)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为项目设施的运营而另行购置和取得的资产、货物、无形资产等财产;
(e)所有尚未到期的可以转让的保证、保险和其它合同的利益;
(f)项目所有设备、设计、基建验收的各类技术图纸、规程、规范、资料、生产运行的有权图纸资料,包括运营维护手册、运营记录、移交记录以及设备寿命消耗及管理表;
(g)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合理要求的其它物品与资料。
所有与上述移交范围内有关的负债或违约、侵权责任,应由项目公司全部清偿、赔偿或解除完毕。
第五章附件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诸发改投资办[2018]139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PPP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 [2019]3号)更名通知;
诸暨市人民政府对实施方案的批准文件;
诸暨市财政局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批复文件;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投资协议》;
《合资协议》;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易地新建工程PPP项目合同》;
《项目用地红线图》。
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以下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除已注明外,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均仅指牵头单位和授权代表,技术文件采用明标形式。
一、外包装封面格式
资信文件或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二、内包装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信文件或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三、投标函(格式)(投标函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全部投标人提供即可)
致: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的采购文件(项目编号)有关要求, (全部投标人全称)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等,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均具有约束力,并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我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 系 (若为联合体,为牵头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诸暨市 (招标项目)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报价 |
投标人名称 |
|
工程总价下浮率(λ) |
下浮 %(≥4.00%) |
设计费 |
万元(≤1248万元) |
除设计费外其他费 |
5021万元(暂估价) |
基本预备费 |
3269(暂估价) |
建设期利息 |
5880万元(暂估价) |
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率(α) |
%(≤6.80%) |
总可用性服务费(X) |
万元 |
所报费用由上述表格中内容组成,包含可能发生的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设计费包含按照政府方要求配合执行关于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设计费用。
除设计费外其他费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由项目公司支配,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费用总额不超过599万元,最终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经审计确认的支出金额超过599万元的部分,若无政府批准增加费用,则超出的该部分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不列项目总投资 。造价咨询、建设管理其他费、建设用地费、可研编制评估费、初步勘察费、环境影响评价费、节能评估审查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BIM咨询费,工程监理费,全过程咨询费、法律督导(顾问)等费用由招标人支配,最终由项目公司承担,最终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除设计费外其他费中,详细勘察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市政公用设施费由项目公司承担,上述费用总额不超过896万元,最终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经审计确认的支出金额超过896万元的部分,若无政府批准增加费用,则超出的该部分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不列项目总投资。
基本预备费暂估价3269万元,由招标人支配,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最终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建设期利息5880万元,由项目公司承担,包干使用,合作期内金额不做调整。
上述报价中的总可用性服务费(X)仅作评标使用,不作为项目费用结算依据,也不构成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承诺。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提供的PPP项目公司投资支出测算表和总可用性服务费测算表计算和填报总可用性服务费(X)。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时以投标人工程总价下浮率报价、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回报率、设计费报价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对投标人总可用性服务费(X)报价进行核算。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若核算结果与投标人填报总可用性服务费(X)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算结果为准。
上述所有数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符合限值的投标报价无效。
PPP项目投资测算表(单位:万元)
类别 |
基准价 |
报价 |
评标价[控制价] |
|
1 |
PPP项目投资 ( =J+S+Q+Y+L) |
80000 |
|
[61998.72+1248+5021+3269+5880=77416.72] |
2 |
工程费(J) |
64582 |
|
[64582×(1-4%)=61998.72] |
3 |
设计费(S) |
1248 |
|
[1248.00] |
4 |
除设计外其他费 (Q) |
5021 |
5021 |
[5021.00] |
5 |
基本预备费 (Y) |
3269 |
3269 |
[3269.00] |
6 |
建设期利息 (L) |
5880 |
5880 |
[5880.00] |
注:
本表所有数据仅作评标使用,不作为项目费用结算依据,也不构成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承诺;
工程总价下浮率(λ)应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
工程费=工程费基准价×(1-工程总价下浮率)
设计费=设计费报价
PPP项目投资=工程费+设计费+除设计外其他投资+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 ]中数据为投标控制价,请投标人参考控制价计算方法,结合实际报价计算并填写本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可用性服务费测算表(单位:万元)
PPP项目投资( ) |
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率(α) |
财政运营补贴周期(n) |
年金现值系数
|
年可用性服务费(A) |
总可用性服务费(A×n) |
[77416.72] |
[6.80%] |
12 |
[0.12456] |
[9643.03] |
[115716.36] |
注:
本表所有数据仅作评标使用,不作为项目费用结算依据,也不构成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承诺;
PPP项目投资根据“PPP项目投资支出测算表”计算结果填写;
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率(α)应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
年金现值系数,根据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率(α)和财政运营补贴周期(n)计算确定;
年可用性服务费=PPP项目投资×年金现值系数;
总可用性服务费=年可用性服务费×财政运营补贴周期。
[ ]中数据为投标控制价,请投标人参考控制价计算方法,结合实际报价计算并填写本表,年金现值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五位数字,第六位四舍五入,年度折现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其余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合同条款偏差表
《PPP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及《合资协议》条款偏差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建议修改后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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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增加或删除条款,请在本表中标明添加条款位置或删除条款位置。
投标人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完全接受《PPP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及《合资协议》的条款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七、投标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浙华元 )采购文件,现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资格。
(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
(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5)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或未按层级和相关程序逐级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17)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
(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25)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26)市公管办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
出现(1)~(6)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6个月;出现(7)~(12)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1年;出现(13)~(17)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2年;出现(18)~(21)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3年;出现(22)~(25)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5年;出现(26)行为,酌情处理。时限以被记录为不良行为之日起算,在记录时限内再次被计为不良行为的,记录时限应从上次记录时限截止日起算。
二、我公司承诺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公司在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做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公示有异议,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公示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
1、质疑人须为采购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八、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资格审查和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开采购文件及其附件、PPP项目合同(含各类附件)等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为一致行动人。
3、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如下(格式自拟,须明确以下内容):
(1)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合同谈判等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公司设立相关工作。
(2)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与分工。
……
4、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如下:
各成员名称 |
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 |
联合体牵头人 |
>30% |
政府方出资代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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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联合体各成员均需要在项目公司中占股,该股权比例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变更。(联合体牵头人占股比例应大于30%,若小于或等于30%的或中标后变更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比例的,作无效标处理。)
5、若联合体各方因自身原因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联合体各方协商解决,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各成员各执【】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资格后审资格证明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2)投标人组织机构情况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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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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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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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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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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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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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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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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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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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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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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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行政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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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 业务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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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框图 (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等) |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18年 月份至2019年 月份)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名称) 在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或(无)任何由于投标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近三年中, (有)或(无) 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特此说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如有发生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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