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 简易工程文本-2015-0701) 合同编号:
(QH 简易工程文本-2015-0701) 合同编号:
深圳前海国深博物馆(暂用名)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合同
立项编号:
项目名称: 国深博物馆(暂用名)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项目地点: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
建设单位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 :
合同签订日期:
深圳前海建设工程简易咨询合同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咨询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国深博物馆(暂用名)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的专项咨询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x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工程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深圳市前海合作区
2.2 项目概况:国深博物馆项目暂定选址于前湾片区八单元,西临前海湾滨海公园带, 是前海湾滨海休闲带重要节点项目,同时也是八单元内的标志性建筑。用地面积约3.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含地下室)暂定约 12 万平方米。该项目是深圳市“新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将建成面向东南亚、中亚、西亚、非洲乃至世界范围征集外国文物的重要基地,定期策划推出各种高水平文化和艺术展,为市民提供高水平公共文化设施。
2.3 建设内容:国深博物馆(暂用名)项目
2.4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 x 3.26 万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暂定约 12 万 平方米。
第三条 咨询工作内容
3.1 咨询工作内容
3.1.1 咨询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委托要求,编制符合规定的项目建议书,承担专家或政府评审、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承办咨询成果评审会,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咨询有关的第三方资料;
(4)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咨询有关的其他事务。
3.1.2 项目建议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要求及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2)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提出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3)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包括项目定位、特色展览设置、建设内容与规模等;
(4)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包括选址要求、地形、地质、地震、气候、水文等自然特征条件、交通条件、施工条件等的现状调查、现状评价和预测分析等;
(5)建设方案,包括设计原则、总体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要点、功能布局和装饰标准、展xxx条件及技术规格、展品库房条件、专业设备购置、公用及辅助工程方案、绿色建筑工程方案、工程方案的比选和选择意见等;
(6)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节水措施,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等;
(7)组织机构、建设与管理
(8)项目招标与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0)社会影响评价
(11)提出结论性评价和推荐方案的意见,提出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3.2 人员保证与变更
3.2.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咨询工作,并提供各项工作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
3.2.2 若项目部组成成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并征得甲方同意。
3.2.3 乙方的工作进度未达到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乙 方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甲方不予另行支付。
3.3 对于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或相关方承担。
第四条 工作周期安排及要求
4.1 乙方进度计划的提交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
4.2 乙方工作成果及提交时间和要求:
序号 | 服务及工作内容 | 提交期限及要求 | 份数 | 备注 | |
1 | 提交工作服务书 | 中标通知书发出 7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服务书(含工作总体计划、人员配备情况、服务保障措施、工作建议等) | 2 份 | ||
2 | 完成项目建议书初稿 | 正式开展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后 35 天内 (除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有重大调整外),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建议书初稿及相关文件资料。 | 8 份 | ||
3 | 提交项目建议书终稿并获得项目 | 完成政府评审、审查而出现的修改的工作,并配合相关工作至立项批复通过。项目建 | 8 份 (如需) | ||
立项批复 | 议书评定通过后 7 天内,乙方提交修改后的正式项目建议书文件。 | |||
1.工作安排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可能有调整。最终工作周期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作后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结束(暂定一 年)。 2.上述文件的提交以甲方的书面确认为准。以上计划与项目实际开发需求存在差异时,应双方依据工作量具体协商调整,以满足甲方要求为主。 3.上述各时间段均不包括专家评审或政府部门的评审、审批时间,以及按专家评 审或政府部门评审、审批要求修改报告(或方案)的时间。 |
第五条 工作成果验收及提交文件
5.1 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5.2 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及/或政府部门审批。如本项目无需专家评审、政府审批,则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5.3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文件及其份数:
5.3.1 项目建议书 8 套。
5.3.2 各阶段的所有成果及最终成果(包括书面计算书、全部存档图纸及各类设计成果文件等)光盘 2 套(不加密、可编辑并不限制使用时间,含*.DWG 文件)。
5.3.3 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履约评价
6.1 双方同意本合同(打勾“√”或涂黑“■”选择)
□不约定履约评价。
☑ 约定履约评价。
6.2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一次履约评价,履约评价于乙方完成全部咨询服务、提交合格成果文件后进行。履约评价细则见附件 2。
6.3 履约评价分为四种结果,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履约评价不占合同费用。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将会影响投标人参与后续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
(2)按费率计取。
7.2 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的,本合同咨询服务费用为¥ 元(大写: )。
7.4 咨询服务费用已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咨询服务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5 同价款支付
7.5.1 本同咨询服务费用支付如下:
(1)本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咨询服务费用于乙方完成全部咨询服务,不再根据项目规模、工期、投资额等因素调整而进行工作费用调整。
(2)如 2020 年 6 月前,乙方完成全部咨询服务,提交全部工作成果,并取得项目立项赋码,则一次性付清同费用。
序号 | 工作服务内容 | 占同金额比例 | 同金额 |
1 | 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提出拟建 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 10% | |
2 | 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包括项目定位、特色展览设置、建设 内容与规模等 | 10% | |
3 | 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包括选址要求、地形、地质、地震、 气候、水文等自然特征条件、交通条件、施工条件等的现状调查、现状评价和预测分析等 | 10% | |
4 | 建设方案,包括设计原则、总体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要点、功能布局和装饰标准、展陈基本条件及技术规格、展品库房条件、专业设备购置、公用及辅助工程方案、绿色建筑工程 方案、工程方案的比选和选择意见等 | 15% | |
5 |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节水措施,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等 | 8% | |
6 | 组织机构、建设与管理 | 8% | |
7 | 项目招标与实施进度 | 8% | |
8 |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8% | |
9 | 社会影响评价 | 8% | |
10 | 提出结论性评价和推荐方案的意见,提出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承办甲方内部咨询成果评审会,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 用。 | 15% | |
工作服务内容及占同金额比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能有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 |
(3)如至 2020 年 6 月,项目因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立项未完成,或届时项目出现反复推进困难,则根据当时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方及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支付相应费用。工作量认定表如下:
7.6 乙方应于符支付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并审查无误后 14 天内支付相关费用。
7.7 若因甲方付款审批影响支付进度,乙方予以理解,并同意不因此向甲方索赔。在此之前,乙方应提供专用账户报甲方备案,以便同费用的及时支付。
7.8 若乙方中有境外机构,需要甲方将同价款支付到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时,甲方
代为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与所付款项相关的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税费,并在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后 10 日内将扣除缴纳税费后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工作。
8.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必要资料。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按国家及深圳市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本工程的审批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工程咨询,并按同规定的进度要求现场核查记录与成果,对建设工程专项咨询工作负责,确保工程咨询治疗,并承担咨询责任。
8.2.2 乙方按本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文件。
8.2.3 乙方保证咨询人员的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确保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理性。
8.2.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2.5 乙方应积极配审计部门对本项目工程的审计工作。
8.2.6 乙方提供的项目建议书的准确率应达到 95%,若低于该准确率则应向甲方支付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8.2.7 本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8.3 廉政约束条款
8.3.1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8.3.2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遵守劳动工作纪律,严格技术规范,恪尽职守,严禁脱岗、溜岗。
8.3.3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索要和收受贿赂。
8.3.4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邀请外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得接受项目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购置与提供、馈赠的任何物品,不得参与项目施工单位的宴请。
8.3.5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接受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家属和子女、亲友经商、就业、上学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8.3.6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介绍家属、子女和亲友从事或变相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8.3.7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不得超越权限或擅自决定与
工程建设有关的重大事项。
8.3.8 乙方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甲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同生效后,非乙方过错、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同,乙方尚未开始咨询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已开始咨询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已进行的工作量所计算的咨询费用进行补偿。
9.2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每逾期 1 天,则应向甲方支付该成果
(工作量)所占同总价部分每日 3 ‰的违约金。延期超过 30 天时,甲方有权终止 同。
9.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交的工作成果无法通过验收的,则乙方除返工提交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9.4 乙方未按照同约定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乙方收到甲方纠正通知后五日内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并提出进一步索赔,直至解除同关系,由此带来的影响和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9.6 以上违约金额,甲方从应支付乙方的同总价中扣取,如不足,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9.7 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同咨询服务费用的 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x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同而引起的对损失赔偿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1.1 本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 本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结清同价款之日终止。
11.3 本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
(以下无正文)
甲 | 方 : | (盖 | 章) | 乙 | 方 : (盖 章) | ||||
地 | 址 : | 地 | 址 : | ||||||
电 | 话 : | 电 | 话 : | ||||||
传 | 真 : | 传 | 真 : | ||||||
开 | 户 | 银 | 行: | 开 | 户 | 银 | 行: | ||
账 | 号 : | 账 | 号 : | ||||||
法 | 定 代 表 | 人 | 法 | 定 代 表 | 人 |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 1
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
人员安排 | 姓名 | 性别 | 所学专业 | 职称及拟任 职务 | 注册证书 |
1、咨询人员 | |||||
2、其他人员 | |||||
附件 2 咨询同履约评价表
咨询同履约评价表
项目 称 | |||||
履约 单位 | 日期 | ||||
序号 | 分项内容 | 总分 | 评价标准 | 得分 | 说明 |
一 | 人员 配备 | 20 | |||
1 | 人员配置要求 | 10 | 优秀:人员配置满足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要求稳定; 良好:人员配置满足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比较稳定; 格:人员配置满足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 基本稳定;不格:人员配置不满足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各专业人员不够稳定。 | ||
2 | 项目人员要求 | 10 | 优秀:项目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良好:项目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比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比较专业的业务水平; 格:项目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基本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基本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格:项目人员不固定或项目人员不具有高度责任心、 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 ||
二 | 履约 质量 | 40 | |||
3 | 咨询服务质量 | 40 | 优秀:咨询服务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良好:咨询服务比较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格:咨询服务基本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不格:咨询服务明显不全面、不系统、不准确、不认真。 | ||
三 | 履约 时间 | 10 |
4 | 工作时间 | 10 | 优秀:能够及时地按照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良好:能够比较及时地按照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格:能够基本及时地按照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不格:不能够及时按照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 ||
四 | 履约 配 | 30 | |||
5 | 配情况 | 10 | 优秀:项目负责人能够认真主动地按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配有关主管部门相关审核工作,并积极提供针对性咨询建议,能有效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良好:项目负责人能够比较认真主动按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配有关主管部门相关审核工作,并比较积极按照甲方要求提出针对性咨询建议,能够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格:项目负责人基本能够认真主动按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配有关主管部门相关审核工作,并按照甲方要求提出针对性咨询建议,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不格:项目负责人不能够认真主动按同要求提供咨询服务,不配有关主管部门相关审核工作,不能够按照甲 方要求提出针对性咨询建议,难以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 ||
6 | 保密工作 | 10 | 优秀:委托的造价业务有保密要求时能够严格保密;不格:委托的造价业务有保密要求时不能够严格保密。 | ||
7 | 诚信情况 | 10 | 优秀:无串通施工、监理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不格:有串通施工、监理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 ||
计 | 100 | ||||
五 | 评价等级 | 优秀:得分率 90%以上(含 90%); 良好:得分率在 80%-90%之间(含 80%) 格:得分率在 60%-80%之间(含 60%);不格:得分率在 60%以下(不含 60%)。 | 得分率= (实际得分数/本项目应得满分数)* 100% | ||
六 | 履约总评价 | 评价结果: | |||
签字 | 评价小组成员: 负责人(项目主任): |
注: 同履行期间,委托人造价咨询履约评价表的内容有变更,委托人无需征得咨询人 同意。委托人将变更后的履约评价表书面通知咨询人,双方按变更后的履约评价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