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泰岳”或“公司”)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遵循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 5G 消息业务方面达成战略合作。 4)主营业务:蓝色光标及其旗下子公司的业务板块包括:全案推 广服务(数字营销、公共关系、活动管理等)、全案广告代理(数字广告投放、中国企业出海广告投放以及智能电视广告 OTT...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0-062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蓝色光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就本协议下的具体合作事宜,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情况见本公告“五、风险提示”。
一、合同签署概况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泰岳”或“公司”)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 5G 消息业务方面达成战略合作。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3)注册资本:249103.7834 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蓝色光标及其旗下子公司的业务板块包括:全案推广服务(数字营销、公共关系、活动管理等)、全案广告代理(数字广告投放、中国企业出海广告投放以及智能电视广告 OTT 业务代理等)、海外公司业务,服务内容涵盖营销传播整个产业链,以及基于营销科技的智慧经营服务,服务地域基本覆盖全球主要市场。
5)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xx)00 xxx X0-00
2、公司与蓝色光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最近三年与蓝色光标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x色光标是深交所创业板 A 股上市企业(证券代码:300058),是一家在大数据和社交网络时代为企业智慧经营全面赋能的营销科技公司,其资信情况较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模式
1)甲方提供“泰岳 5G 消息云平台”服务,乙方提供内容和服务能力组件嵌入“泰岳 5G 消息云平台”,作为“泰岳 5G 消息云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之一,供平台用户在制作 5G 消息或者其它信息及服务过程中集成调用;
2)乙方“蓝标在线平台”通过与“泰岳 5G 消息云平台”的技术对接,具备 5G
消息能力通道,支持“蓝标在线平台”以 5G 消息的形式进行内容及服务发布;
3)甲乙双方在 5G 消息+AI 上深度合作,乙方的 AI 和数据驱动的智能营销产品入驻甲方的"泰岳 5G 消息云平台",以 SaaS 增值服务方式进行发布,赋能行业客户;
4)甲乙双方共同探讨行业客户推广模式,利用各自已有行业领域优势及客
户资源,面向客户推广基于 5G 消息及xx能力的深度服务,为平台拓展更广泛的客户,实现双方的能力互补与优势共赢:甲乙双方所服务的行业用户或者自身业务所产生的业务场景,均可以“渠道+内容+服务”的模式进行合作;
5)甲乙双方作为 5G 战略合作伙伴,将持续进行合作模式创新,包括不限于专题技术研究,行业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成立合资公司,持续发展与 5G 技术相关的商业机会和商业模式。
3、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期三年,若一方有异议的,于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邮件或书面异议表示不再续期的,本合作期满后协议终止。
4、违约责任
1)双方应避免对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支出 ,任何一方失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以损失额和费用支出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无需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疫情、战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3)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合作是双方基于 5G 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5G 消息)发展,通过优势和能力的互补,共同探索和研究 5G 消息平台生态建设、数字化营销以及基于 5G技术下的新商业、新技术模式。是公司基于 5G 消息在数字化营销服务领域的突破和全新尝试,也是泰岳 5G 消息云平台生态建设的重要合作之一,对公司 5G消息生态建设,为行业用户以及消息服务商在 5G 消息应用赋能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此次合作,将有助于丰富泰岳 5G 消息云平台的能力,更好地满足行业用户使用 5G 消息实现精准服务和营销,更好的发挥公司优势,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协议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原减持股份计划并与一致行动人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xx先生及xx先生,计划在预披露 2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37%
(即不超过 85,728,154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其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1%,占剔除回购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的情况如下:
编号 | 披露日期 | 公告名称 | 后续进度 |
2018-008 | 2018/3/19 | 与汉威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立“工业 互联网联合实验室”的公告 | 该协议尚在 执行 |
2018-012 | 2018/4/10 | 关于与中国广核集团签订“共建物联网实验室”合作 | 该协议尚在 |
协议共同发展核电工业互联网的公告 | 执行 |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战略合作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