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25.5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评级 AAA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25.5 亿元 |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 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情况 | 公司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评级 AAA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
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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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各地市场及各地区域品牌酒业集中发展区竞争风险
酒业集中发展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酿酒产业特色区域的发展,近年来,白酒主要生产地区十分重视区域品牌建设,贵州茅台镇、四川宜宾、泸州、安徽、江苏、湖北等几个重要的白酒产区纷纷规划打造酒业产业园,竞争比较激烈,具体表现在:一是随着白酒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以及各名酒企业纷纷扩能增产,白酒行业存在产量上的竞争;二是区域品牌建设带来的酒类产业园区竞争激烈,存在对优质客户的招揽竞争。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酿酒以高粱等粮食为主要原材料。公司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成本中,除加工 缴纳税金及人工工资外,最重要的成本为原材料及制造费用,白酒原材料及制 造费用约占发行人白酒业务成本的 94.43%,其中原材料约占 86.71%,制造费用 约占 7.72%。近年来,国内粮食价格较为平稳,但是随着公司对原材料质量控 制的提升,按照业内“三斤粮一斤酒”的说法,酿酒成本与粮食价格成正比波动,原材料价格仍可能存在上涨的风险。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515,518.20 万元、-27,633.32 万元、1,229,500.62 万元和 983,049.73 万元。经营
活动现金流的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证券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策略和业务负债结构所致,存在一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拟向不超过 200 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25.5 亿元(含 25.5 亿元)的公司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各期 具体发行安排届时以发行公告为准。本期债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发行规模,最终以监管 机构核定及发行场所备案为准。
(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 管部门的审批及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 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证券交易市场的交 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 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 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 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此外,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及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发行人将依靠经营收入和利润作为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四)主体评级变动风险。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出具的评级报告(CCXI-20223490D-0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标识代表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无法确保其主体信用评级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受不利因素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将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使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五)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六)本期债券设置了“偿债保障措施”、“救济措施”投资者保护相关机制,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 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 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 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 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 均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目录
八、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107
九、媒体质疑事项 107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109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09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19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29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29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32
第七节 增信情况 13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6
一、备查文件 136
二、投资者可在以下地址或网站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36
释义
老窖集团、集团公司、发行 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老窖股份/股份公司 | 指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鸿利智汇 | 指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嘉信控股 | 指 | 泸州嘉信控股管理有限公司 |
康润房地产 | 指 | 四川康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智同商贸 | 指 | 泸州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嘉合 | 指 | 香港嘉合投资有限公司 |
康润集团 | 指 | 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汇鑫租赁 | 指 | 四川汇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海蛎子 | 指 | 泸州海蛎子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金舵 | 指 |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x |
xx担保 | 指 | x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嘉创供应链 | 指 | 泸州嘉创酒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盛世元亨 | 指 | xxxx元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泸州银行 | 指 |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泸州市国资委 | 指 |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兴泸集团 | 指 |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龙马兴达 | 指 | 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适 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 西证券 | 指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 | 指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评级机构、中诚信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一、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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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债券 | 指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 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 |
工作日 | 指 |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名词释义
酒糟 | 指 | 酒醅经蒸馏蒸煮后的渣状残留物 |
糟醅 | 指 | 酒糟 |
甑 | 指 | 用于蒸馏蒸煮的器皿,呈圆筒形,上口略大于下 口,又称甑桶 |
拌料 | 指 | 将发酵后的酒糟加入粮食、糠和大曲搅拌 |
基酒 | 指 | 用做勾兑主要成份的半成品酒,又称原酒、基础酒 |
成品酒 | 指 | 感观、理化和卫生指标全部达到产品标准、经鉴定 合格可以出场销售的酒,又称商品酒 |
勾兑 | 指 | 把不同香气和口味的酒(包括基酒、调味酒或食用 酒精),按不同比例掺兑调配,使之符合同一标准,以保持成品酒某种风格,又称勾调 |
发酵 | 指 | 通过大曲的作用,将以葡萄糖为主的可发酵性糖类 转化为以乙醇为主的风味物质的过程 |
除头截尾 | 指 | 在蒸馏、接酒时,截留酒头和酒尾,其余作为基酒 |
看花摘酒 | 指 | 蒸馏时产生的酒花,酒花呈现豌豆花、绿豆花、粹 米花、水泡花等变化规律,其中以产生绿豆花的酒质最好 |
大曲 | 指 | 酿酒用的糖化剂和发酵剂,形状类似凸起的砖块, 以大麦、小麦制成 |
黄水 | 指 | 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棕黄色液体,通常渗积于窖池底 部 |
滴黄 | 指 | 滴黄水 |
摊晾撒曲 | 指 | 将大曲粉进行摊晾后,入甑前撒入酒糟中 |
驯化富集 | 指 | 大曲里的微生物相互驯化,富集 |
上甑 | 指 | 放在甑上蒸 |
糟醅拌粮 | 指 | 将酒糟与粮食搅拌 |
糟醅拌糠 | 指 | 在酒糟与粮食搅拌之后,加糠再次搅拌 |
母糟 | 指 | 糟x发酵完成后就可出窖堆放,所得到发酵糟即是 母糟 |
极阳状态 | 指 | 就新酒在未经过储藏之前,酒性烈、酒体单一 |
酒体 | 指 | 是酒在舌头上的重量的感觉,决定于酒精,决定于 酒里面单宁和干浸出物的多少,决定于酸度的高低 |
xx | 指 | 原酒陈放多年后具有的香气 |
醇香 | 指 | 气味滋味纯正芳香,使人陶醉 |
曲药 | 指 | 酒饼和麦曲,是酿酒用的糖化发酵剂 |
糖化发酵 | 指 | 用乳酸菌、酵母等将粗纤维变成菌体蛋白和菌体结 合糖类 |
包材 | 指 | 包装材料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对外担保可能带来的或有损失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差额补足)为 101,131.68 万元,
占 2022 年 6 月末净资产的比例 1.72%。占比极小,但对外担保余额仍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从而带来一定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691,190.19 万元、289,352.24 万元、308,671.09 万元及 374,522.95 万元,
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3%、1.85%、1.64%及1.91%,尽管应收账款占比较低,同时公司对应收账款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且账龄较低,但未来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3、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68,424.36 万元、333,829.57 万元、446,799.32 万元及 450,274.61 万元,
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8%、2.13%、2.38%和 2.29%。其中,截至 2022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泸州市财政局、泸州酒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涉及合同纠纷的银行存款。
4、期间费用占比较大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 900,237.22 万元、824,258.69 万元、954,078.25 万元和 400,419.27 万元,占营
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88%、15.07%、13.25%和10.33%。近两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下降,且在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发行人控制期间费用的管理措施较有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
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515,518.20 万元、-27,633.32 万元、1,229,500.62 万元和 983,049.73 万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证券子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策略和业务负债结构所致,存在一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6、短期偿债压力大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
分别为 7,099,149.81 万元、7,152,465.26 万元、8,753,773.44 万元和 9,738,806.9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99%、66.45%、66.46%和70.82%,尽管公司的流动负债占比较为稳定,且公司融资渠道畅通、历史信用记录良好,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7、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
分别为 3,114,373.14 万元、3,536,450.72 万元、4,003,553.79 万元和 4,062,775.16
万元,在所有者权益中占比分别为72.43%、72.11%、71.50%和69.16%。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主要系发行人下属两家上市公司老窖股份及华西证券股权相对分散影响所致,存在一定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8、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分别 为 2,318,954.95 万元、1,982,295.91 万元、2,130,650.13 万元和 2,519,573.73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22%、12.65%、11.35%和12.84%。发行人受限资产
主要是票据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质押业务。尽管该部分质押属于常规业务操作模式,且质押时间较短,流动性强,但仍存在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风险。
9、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618,041.94 万元、787,878.69 万元、1,010,748.93 万元和 1,207,494.69 万元,
在所有者权益中占比分别为14.37%、16.07%、18.05%和20.56%。尽管公司未来暂无大额利润分配计划,但仍存在一定利润分配的风险。
10、固定资产产权证未办妥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分别为 369,503.64 万元、912,906.69 万元、1,012,664.45 万元和 1,060,824.21 万元,占
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02%、23.81% 、24.70%和 25.66%,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8%、5.83%、5.39%和5.41%。由于存在部分固定资产的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故存在一定的风险。
11、资产负债率受个别公司影响较大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93%、68.70%、70.17%和70.07%,证券业务因经营特性财务杠杆率高,且总资产负债在集团合并报表中占比较大,导致发行人整体资产负债率随着证券业务规模变化影响较大,故资产负债率存在受个别子公司业务规模影响较大的风险。
12、应收账款xx率下降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xx率分别为 10.46、11.15、24.09 和 11.35。主要是发行人营收规模增加,应收账款流动性增强,应收账款xx率略有上升。若未来公司营收规模下降,应收账款增加,可能存在应收账款xx率下降的风险。
13、在建工程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742,789.14 万元、201,919.73 万元、158,097.78 万元和 125,856.98 万元,
主要为发行人投资实施的酿酒工程技改项目、泸州老窖生产配套提升技改项目、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鸿利光电 LED 新型背光显示二期项目和泸州老窖x x酿酒生态园景观提升工程项等,上述投资项目将对发行人未来的资本支出构 成一定的压力。
14、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以及母公司债务负担较重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分别 为 4,378,698.39 万元、5,330,124.83 万元、6,112,205.32 万元和 6,038,573.07 万元,
分别占总负债的 43.79%、49.52%、46.40%和 43.91 %。发行人本部 2019 年末、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刚性负债总额分别为 2,651,305.44 万元、
2,786,740.79 万元、2,981,361.34 万元和 3,149,729.38 万元,其中短期负债分别为
891,973.44 万元、958,442.03 万元、520,994.79 万元和 700,713.38 万元,长期负
债分别为1,759,332.00 万元、1,828,298.76 万元、2,460,366.55 万元和2,449,016.00
万元。发行人母公司有息债务余额较大是因为发行人为了控制融资风险、降低 融资成本故以母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统筹管理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各项融资计划。 虽然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但发行人仍然存在一定母公司债务负担较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各地市场及各地区域品牌酒业集中发展区竞争风险
酒业集中发展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酿酒产业特色区域的发展,近年来,白酒主要生产地区十分重视区域品牌建设,贵州茅台镇、四川宜宾、泸州、安徽、江苏、湖北等几个重要的白酒产区纷纷规划打造酒业产业园,竞争比较激烈,具体表现在:一是随着白酒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以及各名酒企业纷纷扩能增产,白酒行业存在产量上的竞争;二是区域品牌建设带来的酒类产业园区竞争激烈,存在对优质客户的招揽竞争。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酿酒以高粱等粮食为主要原材料。公司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成本中,除加工 缴纳税金及人工工资外,最重要的成本为原材料及制造费用,白酒原材料及制 造费用约占发行人白酒业务成本的 94.43%,其中原材料约占 86.71%,制造费用 约占 7.72%。近年来,国内粮食价格较为平稳,但是随着公司对原材料质量控 制的提升,按照业内“三斤粮一斤酒”的说法,酿酒成本与粮食价格成正比波动,原材料价格仍可能存在上涨的风险。
3、声誉风险
白酒行业是利润较高的行业,特别是中高档白酒存在较大利润生产空间。虽然公司不断加大市场打假力度但仍不排除社会上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生产或销售假冒本公司品牌的伪劣白酒,对公司声誉产生不利甚至负面影响。
4、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波动,国家产业政策、消费者消费习惯可能存在的变化等因素,公司面对的市场需求可能会有一定的波动,存在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5、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白酒生产企业,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涉及到食品 安全卫生管理的关键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严把产品质量关。但是,如国家颁布新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白酒产品的质量标准,而公司未能根据上述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取得相关认证,将可能导致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或者,如公司因人员操作疏漏、不能有效控制供 应商的产品质量、内部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涉及公司的假冒伪劣产品未能 得到有效控制等原因,出现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将可能使公司面临产品 责任追偿、政府处罚或品牌形象受损,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声誉产生不利 影响。
6、原料采购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对白酒的生产工艺采用单粮酿造的生产方式,原料为高粱,原料的集中度较高。虽然发行人建立了专属高粱基地,但如发生自然灾害等原因,也有可能导致原料的供应受到影响,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7、持股金融企业经营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属金融企业。华西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一定数额的预计损失,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1 年末, 龙马兴达贷款余额
420,576.65 万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23,975.50 万元,存在一定损失风险。
8、发行人本部利润来源主要依靠下属子公司的风险
发行人本部为投资管理型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其重要的利润来源,发行人本部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6 月末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211,306.83 万元、159,341.46 万元、139,047.78 万元及 54,692.14 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138,759.20 万元、106,966.70 万元、94,054.86 万元及 840,742.98 万
元。虽然近年来在酒业与金融方面取得了稳定及良好的投资收益,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9、失去对主要子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主要下属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25.90%,发行人为老窖股份第一大股东,并且与第二大股东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对主要下属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为 28.52%,发行人是华西证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大。通过四川金舵对鸿利智汇持股比例为 30.08%。发行人对上述三家子公司均具有控制权,但也可能存在对上述三家公司失去控制权的风险。
10、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发行人 2021 年度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为 2,968.19 万元,销售关联交易金额为
217.30 万元,采购主要是发行人及关联方支付的物业管理、设备安装及维修等
费用。尽管关联交易金额小,对发行人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几乎无影响,且相关价格均按市场公开价格执行,但仍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11、海外经营风险
发行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了香港嘉合投资有限公司、ShottesbrookeVineyards PtyLtd、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泸州老窖商业发展(北美)股份有限公司、明江股份有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OPTI-LUXXINC(美国)、香港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尽管境外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对发行人影响极小,但仍存在一定的海外经营风险。
12、重大承诺事项相关风险
发行人针对下属子公司华西证券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系列信托计划受益权事宜出具承诺函:若因华西证券清算、兑付相关产品可能对华西证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或潜在风险,发行人承诺全部予以承担。同时,华西证券自有资金参与及管理的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规定,华西证券作为管理人对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华西证券未来存在产品清算兑付及净值管理风险,一旦触发将会对发行人经营、收益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13、业务板块多元化风险
发行人以酒类、证券板块为业务核心,业务板块同时涉及贸易、高新科技
(LED)、融资租赁、担保、小贷等其他金融业务, 2021 年度,酒类、证券、贸易、高新科技(LED)及其他业务板块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28.34%、 8.05%、53.29%、5.66%及 4.67%。
14、贸易板块快速扩张及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贸易板块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08.95 亿元、282.37 亿元、383.80 亿元和 210.39 亿元,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公司积极争取市场资源,拓展贸易业务,推动贸易业务转型升级,实现优存量、扩增量所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贸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43%、1.19%、0.88%和1.18%,主要是产品品类和销售模式的改变所致,
因建材直供工地和酒水销售业务的毛利率较高,大宗商品及建材批发业务毛利率较低,而大宗商品及建材批发业务在 2019 年后公司销售收入中占比增大,以致贸易板块整体毛利呈下降趋势。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市场价格透明的环境下,虽公司通过不断拓展新产品、新模式的方式提升毛利率,但仍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对下属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尽管公司从财务、投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仍可能因管控力度不足造成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2、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培养,汇集了一批专业技术过硬、富有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如果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纳税,但不排除未来税收政策变化对白酒行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近年来国家加大了食品企业污染问题的清理、整顿力度、提高了环保要求,尽管发行人均按照环保相关政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仍存在若环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运营成本增大的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发 行 人 在 境 外 投 资 设 立 了 香 港 嘉 合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ShottesbrookeVineyardsPtyLtd、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泸州老窖商业发展(北美)股份有限公司、明江股份有限公司、OPTI-LUXXINC(美国)、香港莱帝亚照明有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鸿利(BVI)有限公司,尽管境外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对发行人影响极小,但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4、行业政策风险
2020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正式实施,第二类的“限制类”产业中去掉了白酒产业,白酒产业已不再是国家限制类产业。但白酒行业也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如严控“三公”消费。 2015 年以来,白酒行业景气复苏,已逐渐由政务消费转换为个人、商务消费,目前行业受相关政策影响小。未来,若国家加强行业调控,可能对白酒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外部政治经济环境可能变化较大,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但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此外,证券交易市 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和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挂牌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 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
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挂牌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挂牌后交易不活跃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偿付能力较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状况、利率、汇率、证券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存在着一定的不确 定性。若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 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偿还本息,从而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 一定影响。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 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发行人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本期债券 有关约定潜在的风险,如专项偿债账户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对 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
(五)资信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能够按约定偿付债务本 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到期债务延期偿付或无法偿付的情形。若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公司资信状况恶化,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全称: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五)债券品种:一般公司债券。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1 月 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
(十五)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十六)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11 月 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十九)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一)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公司债券本金。
(二十二)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2 年 11 月 4 日。
2、发行首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3、发行期限: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证监许可[2022]2433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25.5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公司债券本金。拟偿还的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债券:
发行人 | 债券简称 | 期限 (年) | 起息日 | 到期日期 | 发行规模(亿) | 余额(亿)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17 老窖 01 | 5.00 | 2017-11-13 | 2022-11-13 | 6.00 | 6.00 | 6.00 |
合计 | - | - | - | - | 6.00 | 6.00 | 6.00 |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有 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如果进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内部决策和审批,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公司将与受托管理人及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6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6 亿元全部计入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6 亿元全部用于到期债务(假设均为一年以内到期);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15,491,804.12 | 15,491,804.12 | - |
非流动资产 | 4,134,309.88 | 4,134,309.88 | - |
资产合计 | 19,626,114.00 | 19,626,114.00 | - |
流动负债 | 9,738,806.91 | 9,678,806.91 | -6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4,012,966.97 | 4,072,966.97 | 60,000.00 |
负债合计 | 13,751,773.88 | 13,751,773.88 | - |
资产负债率 | 70.07 | 70.07 | - |
流动比率 | 1.59 | 1.59 | 0.01 |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2017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45号”文核准,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批文项下已发行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债券简称 | 期限 (年) | 起息日 | 到期日期 | 发行规模 (亿) | 余额 (亿) | 募集资金余额 (亿) | 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 | 实际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 一致 |
17 老窖 01 | 5.00 | 2017-11-13 | 2022-11-13 | 6.00 | 6.00 | 0.00 | 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以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剩余部分拟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是 |
18 老窖 01 | 5.00 | 2018-03-27 | 2023-03-27 | 24.00 | 24.00 | 0.00 | 拟用于归还发行人 2018 年 4 月 8 日到期(顺延至 9 日兑付)的 17 泸州窖 SCP001BC超短期融资券。 | 是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符合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的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淼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79,881.88万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279,881.88万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00年12月2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0723203346U |
住所(注册地) | 四川省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 |
邮政编码 | 646000 |
所属行业 | 白酒制造、证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农作物栽培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养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中介活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电话 | 0830-6667121 |
传真号码 | 0830-6667170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朱宣明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位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 0830-6667121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老窖集团于2000年11月9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以泸市府函【2000】110号文件批准设立,2000年12月21日注册成立。老窖集团成立时,泸州市政府授权将所持全部老窖股份公司股权2.32亿股授权老窖集团管理,注册资本金5.50亿元。 2001年,该方案因政策因素调整,老窖集团注册资本金变更为2,500.00万元。
27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6年至2007年,泸州市国资委根据“泸国资委发[2007]118”文件,向老窖集团增资21,635.96万元,根据“泸国资委发[2007]48”文件,向老窖集团增资 6,342.70万元,注册资本达到30,478.66万元。
2008年,泸州市国资委根据“泸国资委发[2008]16”文件,向老窖集团增资
18,002.82万元,注册资本达到48,481.48万元。
2009年,泸州市国资委根据“泸国资委发[2009]258”文件,向老窖集团增资
20,642.88万元,注册资本达到69,124.36万元。
2010年,泸州市国资委根据“泸国资委发[2010]174”文件、“ 泸国资委发 [2010]237”文件,向老窖集团增资125,570.79万元,注册资本达到194,695.15万元。
2012年,根据《关于将2010年超基数分红资金增加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泸国资产权[2012]16号)和《关于将2011年超基数分红资金增加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泸国资产权 [2012]17号)文,泸州市国资委将2010年和2011年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超基数分红资金18,281.91万元和27,609.41万元作为国有资金注入泸州老窖集团,注册资本达到240,586.47万元。
2014年,根据《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2012年超基数分红资金增加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泸国资产权[2014]19号),泸州市国资委将2012年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超基数分红资金35,071.41万元作为国有资金注入泸州老窖集团,注册资本达到275,657.88万元。
2016年9月13日,经泸州市国资委发泸国资产权[2016]41号文件批准,同 意将泸州市财政局于2012年12月28日划转的4,224.00万元,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增加到279,881.88万元。
2020年10月23日,老窖集团接到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市国资委”)下发的
《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泸市财建二科
〔2020〕118号),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 关于划转市县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川财 资〔2020〕95号)的要求,泸州市国资委将持有的老窖集团10.00%的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截至本募集说明 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79,881.88万元,泸州市国资委出资占比90.00%,四川省财政厅出资占比10.00%。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根据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将泸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发行人 10.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泸州市国资委出资占比 90.00%,四川省财政厅出资占比 10.00%。本次无偿划转未导致老窖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泸州市国资委仍为老窖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泸州市国资委代表泸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泸州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 25 家,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1 | 泸州嘉信控股管理有限公司 | 嘉信控股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2 | 泸州市泸州老窖商学院 | 商学院 | 全资非企业 | 100.00 | 100.00 |
3 | 香港嘉合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投资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4 | 泸州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智同商贸 | 控股子公司 | 95.45 | 95.45 |
5 | 四川康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康润集团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6 | 泸州守正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 守正法律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7 | 泸州海蛎子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海蛎子 | 控股子公司 | 99.62 | 99.62 |
8 | 四川汇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汇鑫租赁 | 控股子公司 | 71.43 | 71.43 |
9 | 四川宏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宏鑫担保 | 控股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10 |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金舵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11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璞信产融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12 | 泸州嘉创酒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嘉创供应链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13 | 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龙马兴达 | 控股子公司 | 51.46 | 51.46 |
14 | 四川智同数据信息有限公司 | 智同数据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15 | 山东厚弘远达实业有限公司 | 厚弘远达 | 控股子公司 | 40.00 | 65.00 |
16 | 四川联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联众供应链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0.00 |
17 | 四川揽海添辰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链科技 | 控股子公司 | 30.00 | 60.00 |
18 | 四川垣和畅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畅达能源 | 控股子公司 | 30.00 | 57.14 |
19 | 四川鑫炜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鑫炜业工贸 | 控股子公司 | 94.00 | 94.00 |
20 | 泸州众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众爱公司 | 控股子公 司 | 90.00 | 90.00 |
21 | 四川元景达食品有限公司 | 元景达 | 全资子公 司 | 100.00 | 100.00 |
22 | 泸州老窖博士后工作站科创有限公司 | 博科公司 | 控股子公 司 | 91.00 | 91.00 |
23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泸州)先进技 术研究院 | 先研院 | 全资子公 司 | 100.00 | 100.00 |
24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老窖股份 | 控股子公司 | 25.90 | 50.77 |
25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西证券 | 控股子公司 | 28.52 | 28.52 |
注:泸州嘉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更名为泸州嘉信控股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存在 5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主要原因为:
1、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25.90%,第二大股东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4.87%。 2015 年 12 月,发行人与第二大股东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就有关老窖股份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发行人意见为主。发行人与兴泸集团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因此,发行人对老窖股份具有控制权。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本部直接持有 18.13%,通过下属公司老窖股份持有 10.39%,共持有 28.52%。
虽然本公司持有华西证券的表决权比例未达到半数以上,但本公司能够控制华西证券,理由如下:
(1)华西证券股东较多,持股比较分散,本公司是华西证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大,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20.00%,且没有迹象表明其他股东会一致行动集体表决;
(2)华西证券第三届董事会共十名成员,本公司提名的董事共占六个席位,其中两名董事分别出任华西证券的董事长、总裁,另外四名为外部董事。
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3、山东厚弘远达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厚弘远达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注册成立。根据股东会决议
及公司章程规定,厚弘远达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厚弘远达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30.00%,并享有 55.00%的表决权,另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盛世元亨持有厚弘远达 10.00%股权,享有 10.00%的表决权,本公司实际享有该公司 65.00%的表决权,并在该公司董事会 5 个席位中的占有 3 个席位,能够对厚弘远达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四川揽海添辰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为四川揽海添辰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30%,在该公司董事会 5 个席位占有 3 个席位,能够对供应链科技公司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四川垣和畅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为四川垣和畅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30%,在该公司董事会 7 个席位占有 4 个席位,能够对畅达能源公司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主要控股公司情况
1、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老窖股份前身为泸州老窖酒厂,始建于 1950 年 3 月,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 1993 年 9 月 20 日“川体改(1993)105 号”文批准改组设立为“泸州老窖
股份有限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 1993 年 10 月 25 日“川府函(1993)673 号”
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3 年 12 月 8 日“证监发审字(1993)108 号”文
批准公开发行股票,于 1994 年 5 月 9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2009 年 9 月 3 日,泸州市国资委将所持老窖股份 30,000.00 万股股份、
28,000.00 万股股份分别划转给老窖集团和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集团”),划转后,老窖集团、兴泸集团和泸州市国资委分别持有老窖股份股权 30,000.00 万股、28,000.00 万股、16,620.02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1.52%、20.08%、11.92%,公司成为老窖股份第一大股东,泸州市国资委为老窖股份实际控制人。
2012 年 6 月 6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二期
行权,行权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1,402,252,476.00 股,其中,老窖集团、兴泸集团、泸州市国资委分别持有老窖股份 30,000.00 万股、28,197.11 万股、16,620.02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1.37%、20.17%、11.85%,老窖集团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4 年4 月,泸州市国资委将所持老窖股份6,000.00 万股划转给老窖集团、
5,000.00 万股划转给兴泸集团。2015 年 12 月 31 日,老窖集团与兴泸集团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2016 年 7 月,泸州市国资委将其所持老窖股份 2,108.8320 万股划转给老窖集团,3,400.00 万股划转给兴泸集团。此外,老窖集团另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老窖股份 13,137,100.00 股。至此,老窖集团、兴泸集团、泸州市国资委分别持有老窖股份 394,225,489.00 股、365,971,142.00 股、1,111,930.00 股,持股比
例分别为 28.11%、26.10%、0.08%。老窖集团为老窖股份控股股东。
2017 年9 月,老窖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00 元, 本次发行后, 老窖股份总股本变更为
1,464,752,476.00 股;此外,老窖集团于 2017 至 2018 年间,将其于 2014 年 4 月
至 2015 年 12 月之间在二级市场增持的 13,137,100.00 股老窖股份股票在二级市场减持,减持后, 老窖集团、兴泸集团、泸州市国资委分别持有老窖股份 381,088,389.00 股、365,971,142.00 股、1,111,930.00 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26.02%、
24.99%、0.08%,老窖集团仍为老窖股份控股股东。
2022 年 2 月,老窖股份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
授予登记完成后,老窖股份股本变更为 1,471,615,076.00 股,其中,老窖集团、兴泸集团、泸州市国资委仍分别持有老窖股份 38,108.8389 万股、36,597.1142 万股、111.1930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 25.90%、24.87%、0.08%,老窖集团仍为老窖股份控股股东。
2022 年 9 月,老窖股份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授予登记完成后,老窖股份股本变更为 1,471,957,410.00 股,其中,
老窖集团、兴泸集团、泸州市国资委仍分别持有老窖股份 38,108.8389 万股、
36,597.1142 万股、111.1930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 25.89%、24.86%、
0.08%,老窖集团仍为老窖股份控股股东。
老窖股份注册资本 147,161.54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淼,总经理为林锋。主要经营范围为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
售:汽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老窖股份是老窖集团的核心子公司,也是老窖集团主营收入的来源之一。
老窖股份的产品主要有:国窖 1573 系列酒、泸州老窖窖龄酒、泸州老窖特曲、头曲和二曲等系列酒。
截至 2021 年末,老窖股份总资产 4,321,178.20 万元,总负债 1,507,452.09 万
元,所有者权益 2,813,726.11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64,226.17 万元,
净利润 793,726.24 万元。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成立于 2000 年 7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为杨炯洋,注册资本为 262,5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 2021 年末,华西证券总资产 9,579,491.40 万元,总负债 7,339,061.14 万
元,所有者权益 2,240,430.2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12,199.55 万元,净
利润 168,232.36 万元。
3、泸州嘉信控股管理有限公司
嘉信控股成立于 200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17,7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罗 贵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嘉信控股总资产 333,939.88 万元,总负债 178,400.20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55,539.68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62,967.80 万元,净利润
3,294.20 万元。
4、泸州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智同商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为颜成文,注册资本为 44,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对台小额贸易业务经营;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 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 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乐器批发;游艺 及娱乐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寄卖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企业管理; 报关业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 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 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 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智同商贸总资产 482,673.77 万元,总负债 424,166.63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8,507.1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08,387.03 万元,净利润
1,811.85 万元。
5、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鸿利智汇成立于 2004 年 5 月,注册资本为 70,794.35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俊东,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截至 2021 年末,鸿利智汇总资产 448,726.99 万元,总负债 230,533.05 万元,
所有者权益 218,193.94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7,521.49 万元,净利润
26,679.88 万元。
(三)参股公司情况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 板块 | 持股比例(含 间接)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 变动 |
1 |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银行 | 14.37 | 1,445.38 | 1,342.40 | 102.97 | 23.59 | 6.44 | 否 |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1 家,情况如下:
泸州银行成立于 1997 年 9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为游江,注册资本为 271,775.21 万元。根据营业执照,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泸州银行总部位于泸州,2018 年 12 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泸州银行下辖成都分行、眉山分行和遂宁分行,共设 33 家营业网点。2020 年,泸州银行主体信用评级由 AA 调升至 AA+,成为四川省四家获得主体信用评级 AA+的银行
之一。泸州银行注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2018 年获四川省银行业协会授予的
“2017 年度最佳绿色金融奖”;在 2019 年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中,获评
“2019 年度资产规模 1,000.00 亿元以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全国第二名,并被评为“最佳战略管理城市商业银行”;2020 年 9 月,被《银行家》杂志评为最具区域竞争力城市商业银行;2021 年,泸州银行成功接入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 APP,是全国首批、西部首家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的城商行,同年,泸州银行在中国银行业协会 2020 年“陀螺”评价体系中获得 2000 亿元以下规模城商行第三名。
截至 2021 年末,泸州银行总资产 13,451,012.80 万元,总负债 12,480,797.10
万元,所有者权益 970,215.7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7,631.90 万元,
净利润 73,425.70 万元。
(四)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 发行人母公司资产 4,135,046.92 万元, 负债
3,381,618.22 万元、所有者权益 753,428.70 万元。2022 上半年,发行人母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6,744.18 万元,净利润 150,278.28 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子公司。
1、发行人母公司的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安排或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2、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资金拆借或其他应收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口径其他应收款项主要由往来款和代垫款构成,不存在违规资金拆借等情况。
3、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有息债务情况
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有息负债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方式主要为发行债券融资,间接融资方式包含银行贷款等。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
母公司口径的有息负债总余额为314.97亿元,占同期末母公司口径统计的总资产比例为76.17%,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6 月末 |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有息债务 | ||
短期借款 | 18.00 | 5.7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07 | 16.53 |
小计 | 70.07 | 22.25 |
长期有息债务 | - | 0.00 |
长期借款 | 94.50 | 30.00 |
应付债券 | 150.40 | 47.75 |
小计 | 244.90 | 77.75 |
合计 | 314.97 | 100.00 |
从债务期限结构来看,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统计口径的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余额为 70.07 亿元,占有息负债总余额比例为 22.25%,非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余额为 244.90 亿元,占有息负债总余额比例为 77.75%,发行人母公司统计口径的有息债务中,长期债务占比相对较高。母公司主要偿债资金来源于日常经营、银行授信、直接融资等。
4、对核心子公司的控制力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150 家。对控 股子公司的管理方面,公司从财务、投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 制定了一系列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加强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控制和指导,并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期获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发行人对子公 司的资金控制能力较强。
5、股权质押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股权质押事项。
6、子公司分红政策
子公司分红方面,子公司分红情况无固定比例。发行人具体业务主要由各子公司负责运营,但发行人对子公司经营策略及分红方式有着较强的控制力,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均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的前提下,由发行人根据公司当期整体经营与财务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因此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发行人债务结构较为均衡、偿债能力良好,发行人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发行人对子公司经营策略及分红方式有着较强的控制力,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建设基本制度、规范日常运作等方面入手,逐步推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并坚持规范运作,建立了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框架。此外,公司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泸州市国资委、四川省财政厅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战略规划;
2)依照法定程序选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
3)决定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检查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
5)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修改公司的章程,批准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的公司章程;
12)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向董事会授予一定的权利;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 3 名〔包括:党
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专职党委副书记兼职工董事〕、专职外部董事 3 名、
兼职外部董事 2 名、职工董事 1 名。
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由市国资委推荐,其中推荐的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人数原则上应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专职外部董事列席党委会会议、总裁办公会会议、生产经营分析会议,不作表决,但原则上应对重要议题发表明确意见。
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经批准、选举,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授权、公司章程 等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权限范围内的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制订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改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按照规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1)按照规定制订市场化选聘经理层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对其进行考核;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定和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14)听取总裁的汇报并检查经理层的工作;
15)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决定审计部门的工作内容;
16)决定公司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发行债券除外);
17)在权限范围内审批公司产权转让、产权置换、资产合作、资产损失核销、无偿划转、对外投资、借款、担保、资产处置、资产抵(质)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8)在权限范围内审批公司对外捐赠事项;
19)依照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的规定,向总裁或总裁办公会授予一定的权利;
20)根据市政府、市国资委的授权,通过制定子公司章程等方式转授权给子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东会授权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及董事会、经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专职外部监事会主席 1 名、专职外部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2 名。
3 名专职外部监事由市国资委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2 名职工监事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专职外部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办公会会议、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监事会 主席列席党委会会议,列席人员不作表决,但原则上应对重要议题发表明确意 见。
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本公司董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对公司进行独立监督,行使以下职权:
1)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2)监督检查企业财务。检查企业薪酬费用和经营效益、资产质量、经营预算、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等情况,查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情况。监督检查企业改制重组和 资本运作、重大投资、大额担保、贷款、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招投标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企业重大风险、重大问题等提出预警和报告;
5)监督检查企业董事会运作及企业董事、经理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
6)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惩处和罢免的建议。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9)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向股东会提交工作报告;
10)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向监管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11)指导子公司监事会工作;
12)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第六十六条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 5 名,财务总监 1 名,能源设备总工程
师 1 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并按程序报市委审批 后,可设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管理职位,并经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总裁、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连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落实各项规划、计划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决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后评价;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管理体系方案、改革重组方案、收入分配方案、重大融资计划;
6)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8)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10)列席董事会会议,但董事会讨论该总裁的薪酬待遇和奖惩聘用等个人事项时除外;
11)按规定决定除由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人员的报酬外的其他人员的薪酬、福利、奖惩;
12)负责提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3)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14)在权限范围内审批公司投资事项,对需报董事会及以上审核或审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报批;
15)在权限范围内审批公司的产权转让、产权置换、资产合作、资产损失核销、无偿划转、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借款、担保、处置资产、资产抵押等事项,对需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报批;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或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职权。
2、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董事办:服务集团公司董事会,开展董事会日常工作;制定并完善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组织筹办董事会会议,编发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文件等资料,跟踪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拟定集团公司董事会年度报告。
(2)党委办:负责服务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做好党委日常工作,承办党委会议,起草党委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党委领导讲话,下发督促党委决议执行落实。
(3)统战工作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4)武装部: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抓好民兵组织建设、拥军优属、国防教育日常工作、装备和训练器材的管理战备执勤、人防等工作。
(5)工会办:负责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6)集团办:服务集团公司经理班子,统筹协调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全面汇总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发展动态信息,服务集团公司决策和传达集团公司指令。统筹负责文书会务、督查督办、后勤接待、档案印章、企业文化建设、信访维稳及公共关系建设等工作。
下设成都中心及重庆办事处,为商务活动提供协调对接、后勤保障等服务。
(7)企划宣传中心:集团公司品牌传播与媒体宣传机构。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品牌创意、媒体宣传、公共关系、事件营销及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8)纪委办:负责对各党的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常态化党风廉洁教育。
(9)监察办:负责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各级各类法规制度情况、公司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0)审计室:对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1)宣传部: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组织部:主要负责中层干部的选拔、转正、任用、考核等管理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内统计等工作;负责公司党校的日常工作。
(13)人力资源中心: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薪酬绩效,招聘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
(14)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编制集团战略规划,运用计划与预算管理、组织绩效管理保障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完善集团公司内控体系,负责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招标管理等工作。
(15)财务管理中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作为集团资金流、业务流汇集地的财务管控枢纽,为集团业务发展提供高效、安全的财务服务,是集团发展的重要引擎,主要负责集团资金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及税收管理等工作。
(16)法律事务中心: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理、风险防控的机构。主要负责公司治理管理、合规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诉讼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
(17)企业技术中心:集团公司科研、生产、安全等管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能源、设备、基建、科研、生产、质量等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 行使职责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 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印发《老窖集团企业管理制度汇编》。该文件以公司的基本制度为基础,涵盖 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管理、印章管理和使用等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 的管理体系。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货币资金、对外担保、会计核算、对外融资等相关制度。近年来,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在风险控制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为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制定了内部控制相关的 管理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部门于年 度结束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管理报告,如发现公司 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应立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议事制度,规范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及财务预算外的重大事项,需要向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再向集团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再提交有权机构审议。
在安全生产方面,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提高员工安 全意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危险源辨识及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
对安全生产组织及职责、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奖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发行人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发行人主要的财务、人事、投资管理和融资管理制度介绍如下:
1、财务管理及控制制度
发行人从出资人的角度,以资本投入、运营、收益、考评、责任为主线,建立了清晰的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和财务内控制度,从制度上实现了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统一。
(1)财务管理组织体系
发行人建立了以下三个层次的财务管理组织体系:
①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集团财务战略、财务政策(投资政策、融资政策、收益分配政策等);确定财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以及母子公司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对重大财务活动作出决策,处置非常规性财务事项。
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为董事会财务战略、财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融资投资等事宜提供决策支持;组织实施公司系统范围内的财务战略、财务政策工作;编制、实施与监控财务预算;策划公司最佳的资本结构,策划资本来源渠道;协调公司内外各利益相关者的财务关系,检查、监督各级财务机构对财务战略、财务政策、财务制度、财务预算等的贯彻实施情况。
③子公司财务部执行公司的财务战略、财务政策和财务制度,将子公司自身的财务活动纳入公司的财务一体化范畴,做好子公司日常经营性财务管理和监控。
(2)公司财务的内控体系
①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严密科学的预算编制、审批、监督程序,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控制系统,实现对事前、事中资金支出的严格控制,保证整个公司资金的有序流动,并使出资人了解经营企业实现保值增值的途径、手段、方式和措施,对出资企业进行动态监管。集团系统内的各单位根据自身的组织构成和预算管理级次设立相应的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预算编制原则、要求以及下达的预算指标,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各项预算草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具体执行集团公司确定的预算方案,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各预算单位的各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中的一切现金收支和非货币性资源的增减变化均应纳入预算的范畴。
②资金管理模式及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发行人在财务管理中心下设资金运营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立足集团,服务集团,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了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实现对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管,从银行授信、融资、结算账户、资金归集、资金调配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1)结算账户管理。发行人各分子公司开设各类银行账户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各分子公司不得擅自开(销)户,总体实现“银行账户+内部账户”相结合的开户方式。各分子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在资金运营中心指定的银行开设收入、支出两类结算账户,并将账户的管理权限授权给资金运营中心,实现资金实时监管,统一调配。
2)资金归集管理。发行人通过模拟内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将各分子公司的闲置资金通过资金管理系统上收至资金运营中心,根据各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资金调剂。
3)短期资金调度管理。发行人分子公司资金出现的缺口时,分子公司向发行人本部申请资金下拨,发行人根据各分子公司资金日报表和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对资金下拨申请进行审批,及时进行资金拨付。
4)融资授信管理。资金运营中心根据发行人的经营战略规划和发行人整体资金需求制定年度融资计划,统一开展融资授信业务。发行人以整体的信用优
势向银行取得授信,各下属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可向发行人申请授信额度,在实际使用时,须经发行人审批后使用。
2、人事管理制度
(1)组织管理
公司依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责任规范,确定内部管理层次,设立董事会和经营层。董事会是集团公司的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经营层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人事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由法人代表与员工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对员工实行分类管理,员工按工作性质不同分为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公司负责对本部中层管理人员,下属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委派到控股及参股单位的董事、监事进行考核、奖惩和管理。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员、非管理人员,由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按照各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聘用、考核和管理。下属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的人员,由各子公司按照岗位职责和经济责任制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和管理。
3、项目投资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投资及管理制度,依据既定的发展规划制定投资原则,对项目的调研、决策、投资、建设、运营到回收进行全过程管理,使集团及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围绕核心产业和自身定位展开。
(1)投资决策制度
公司近年来根据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各单位职责,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实施流程及投后评价等工作。
(2)投资风险防范
为了控制风险,提升投资风险管理水平,落实投资风险管理责任,集团在选择项目时,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及法律风险,在调研中采集详尽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或中介机构协助,进行风险评估,开展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并研究风险管理策略的解决方案。同时,由财务管理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企业管理中心具体落实,强化投资过程中财务、法律、政策等相关事务的统一管理。
4、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融资和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融资和担保行为,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严格执行融资及担保管理。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对融资进行评估,科学测算资金需求量、需求时间,合理安排融资规模、提款和还款计划表。既保证资金需求又保证规模适度、厉行节约成本。
融资和担保业务均执行批准制度。以集团公司作为债务人向银行借款的和以集团公司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由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或有权审批人集体审签后方可办理借款和担保的相关手续。以下属单位作为债务人向银行借款的和以下属单位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办理。
5、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做出明确界定。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予以明确,即诚实信用原则;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公允原则;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和报告。
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发行人坚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合理;同时,发行人通过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明确相关关联交易的标的、定价原则、交易额以及双方应遵
循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双方之间的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基本原则:若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国家定价,则按国家定价执行;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国家定价,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有行业定价的,则按行业定价执行;若无国家定价,亦无行业定价,则按当地市场价格执行;若以上三种价格确定方式均不适用,则按实际成本另加合理利润执行。
6、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通过财务报表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外部审计管理和财务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监管。在人事管理上,发行人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等;子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及定员、管理岗位职员数,并报发行人备案。
7、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办归口管理,董事办是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进行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8、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明确资金运营条线领导责任,以及该条线重要人员岗位责任,从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至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各司其职,对货币资金管理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票据及印章的管理制度及财务
部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并且对审批、审核、现金盘点、网上银行操作等重点节点进行严格控制。
9、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监控管理方面,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本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制定了《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审计监督。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老窖集团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资产独立
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的产权关系明晰,控股股东于发行人设立时注入的资产具有独立完整性,相关资产产权已完成变更程序。股东与公司的资产权属界定明确,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的情况。
2、业务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业务经营方面已经分开,独立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3、机构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的情况。发行人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并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利义务、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长、总裁的职责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运作,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独立于控股股东,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
4、人员独立
发行人在劳动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按照国家的劳 动法律、法规制订了相关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发行人的员工身份、资格、合同关系、制订的劳动人事制度与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并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财务决策不受实际控制人干预,发行人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策发行人的资金使用,不存在股东干预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董监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已任命 7 名董事,5 名监事,公司无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1 | 刘淼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2年3月起至今 | 是 | 否 |
2 | 呙永大 | 专职外部董事 | 2016年1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3 | 贾纯国 | 专职外部董事 | 2022年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4 | 龚正英 | 专职外部董事 | 2022年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5 | 王万里 | 兼职外部董事 | 2022年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6 | 黄永庆 | 兼职外部董事 | 2022年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7 | 孙海燕 | 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工会 主席、党校校长、职工董事 | 2021年12月起至今 | 是 | 否 |
8 | 杨震球 | 监事会主席 | 2022年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9 | 唐时军 | 专职外部监事 | 2022年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0 | 文霞 | 专职外部监事 | 2022年1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1 | 陈文 | 纪委书记、职工监事 | 2021年12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2 | 周伟 | 职工监事 | 2021年12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3 | 朱宣明 | 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 | 2015年7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4 | 李金 | 党委委员、副总裁 | 2016年5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5 | 姚新建 | 党委委员、副总裁 | 2019年12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6 | 李锦松 | 纪委委员、总工程师 | 2014年12月起至今 | 是 | 否 |
17 | 刘联强 | 纪委委员、副总裁 | 2017年6月起至今 | 是 | 否 |
发行人董事、监事每届的任职期限为三年,可以连任。发行人不存在高管为政府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合法合 规、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淼,男,汉族,生于 1969 年 10 月,四川泸州人,美国莱特州立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高级营销师。曾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采供处处长、销售售后服务部部长、策划部副部长,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策划中 心主任、国窖广告装饰分公司经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泸州老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孙海燕,女,汉族,生于 1974 年 11 月,四川泸州人,硕士研究生。曾任共青团泸州市委副书记,团中央青工部企业处副处长(挂职),古蔺县副县长,古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泸县县委副书记,泸州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江阳区委副书记
(挂职),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市)编办主任。现任泸州老窖集团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工会主席、党校校长、职工董事。
3、朱宣明,男,汉族,生于 1963 年 5 月,四川泸州人,金融学学士,政治学研究生学历。曾任泸州市财政局科长、副局长,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泸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泸州市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现任泸州老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
4、李金,男,汉族,生于 1973 年 11 月,四川自贡人,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稽查二处副处
长、上市公司监管二处副处长、处长、会计监管处处长等职。现任泸州老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
5、姚新建,男,汉族,生于 1967 年 10 月,河南禹州人,大学学历、学士、工程师。曾任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泸州市经营管理人才中心主任,泸州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龙马潭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江阳区委常委、组织部 长,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泸州市人才办主任,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 电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泸州老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
6、陈文,男,汉族,生于 1968 年 12 月,四川古蔺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泸州市合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现任泸州老窖集团纪委书记、职工监事。
7、李锦松,男,汉族,生于 1972 年 11 月,四川汉源人,工学硕士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曾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大赛银奖、宜宾市科技进步二 等奖、宜宾市第八届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曾任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 师兼技术中心主任、规划项目部部长。现任泸州老窖集团纪委委员、总工程师。
8、刘联强,男,汉族,生于 1975 年 2 月,四川泸县人,管理经济学研究生。历任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兼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泸州老窖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四川融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泸州中远物流公司副董事长,泸州老窖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泸州老窖集团总裁助理等职。现任泸州老窖集团纪委委员、副总裁。
9、呙永大,男,汉族,生于 1965 年 4 月,四川泸县人,学士学历。曾任泸州市纳溪区副区长,纳溪区委常委,纳溪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泸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泸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泸州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六户企业外部董事。
10、贾纯国,男,汉族,生于 1975 年 2 月,四川泸县人,中共党员,大学 学历,曾任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移民局局长,泸县太伏镇镇长、党委书记,合江县参宝镇党委书记,县档案馆馆长,泸州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副
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现任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11、龚正英,女,汉族,生于 1969 年 7 月,四川泸县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曾任泸州市体改委(发改委)开放开发与社会体制科副科长,泸州市国资委企业产权监管科科长,泸州市兴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12、王万里,男,汉族,生于 1974 年 2 月,四川泸县人,无党派人士,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评估师、会计师,曾任泸州长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江苏金诺(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公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泸州恒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
13、黄永庆,男,汉族,生于 1961 年 10 月,四川自贡人,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执业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曾任国家工商总局主任科员,国务院办 公厅主任科员,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办公室主任及董事会秘书长, 现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
14、杨震球,男,汉族,生于 1974 年 11 月,湖南新化人,民建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曾任湖南省湘潭市房产局新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海南省儋州滨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兼建投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西双版纳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正处级),江西大成国资公司副总经理(参照副厅级)、兼任江西省民建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安徽蓝鹏微电科技股份公司执行董事 CEO、兼任深圳科陆电子股份公司、航天科工二院智慧管网中心合作顾问(市场总监),泰富重装集团公司 CEO 助理兼市场总监、管委会成员、高级顾问,湖南省湘潭市政府产业领军人才,华自科技股份湖南格莱特公司外部董事(事业合伙人),湖北宏泰万润科技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公司董事长特聘顾问,现任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15、唐时军,男,汉族,生于 1976 年 9 月,四川仪陇县人,无党派人士,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泸州市碱厂财务科成本会计,泸州老窖论道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上海医药(控股)泸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纳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部长,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监事。
16、文霞,女,汉族,生于 1982 年 1 月,四川泸州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泸州懋威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党支部书记,现任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监事。
17、周伟,男,汉族,生于 1983 年 3 月,四川宜宾人,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曾任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泸州老窖集团 纪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现任泸州老窖集团办主任、党委办主任、工会办主 任、统战部部长、武装部部长、董事办主任、企划宣传中心总经理、职工监事。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无。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其他任职单位名称 | 其他单位职 务/职称 |
刘淼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董事长 |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董事会 | 董事长 | ||
泸州三人炫酒业公司 | 董事长 | ||
呙永大 | 专职外部董事 | 泸州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 |
四川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四川新火炬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贾纯国 | 专职外部董事 |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四川融通安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泸州白酒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龚正英 | 专职外部董事 |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万里 | 兼职外部董事 | 泸州恒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泸州天锐资产评估师事所 | 评估师 | ||
黄永庆 | 兼职外部董事 | 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兼职外部董 事 | ||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孙海燕 | 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 泸州老窖博士后工作站科创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四川省四渡赤水红色文化发展有限公 司 | 董事长 | ||
泸州三人炫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杨震球 | 监事会主席 |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监事会主席 | ||
数字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江西菲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唐时军 | 专职外部监事 | 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数字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文霞 | 专职外部监事 |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四川融通安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周伟 | 职工监事 | 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四川鑫炜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西部工匠城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总 经理 | ||
姚新建 | 党委委员、副总 裁 | 四川康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刘联强 | 纪委委员、副总裁 | 四川融圣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 理 |
四川垣和畅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1、发行人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农作物栽培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养老服务;旅游开 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 中介活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2、发行人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五大板块:酒类板块、证券板块、贸易板块、高新科技板块和其他板块。
(1)酒类板块
酒类板块主要由老窖股份构成。公司为老窖股份第一大股东,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持股比例 25.90%。老窖股份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的白酒细分行业,以专业化白酒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主营“国窖
1573”、“泸州老窖”等系列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综合指标位于白酒行业前列。
(2)证券板块
证券板块主要由华西证券构成,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直接持有华西 证券公司 18.13%股权,间接持股 10.39%,共计 28.52%,为华西证券的第一大 股东。华西证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华西证券还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西期货从事期货经纪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金智 投资从事直投业务,通过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银峰投资从事金融产品投资。银 峰投资主要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及股权投资。
(3)贸易板块
贸易板块主要由子公司智同商贸和盛世元亨构成,通过依托发行人信誉优势及品牌影响力,成功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支持,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在大宗商品贸易流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智同商贸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等,其中建筑材料主要是指钢材、水泥、沥青砼等。盛世元亨公司以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贸易为业务主线,开展烯烃类、醇类及橡胶等产品的国内、国际贸易。
(4)高新科技板块
高新科技板块主要由子公司四川金舵持股上市公司鸿利智汇构成,持股比例为 30.08%。鸿利智汇以研产销于一体,专注于 LED 封装业务、LED 汽车照明业务、互联网车主服务等,主要产品有:LAMP LED、SMD LED 器件全系列产品,LED 灯条、筒灯、日光灯管等,是国内领先的白光 LED 封装企业。
(5)其他板块
其他板块主要由汇鑫租赁、龙马兴达及宏鑫担保等子公司构成。汇鑫租赁与多家产业链核心企业、大型国有企业、龙头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经营业务包
括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商业保理等。龙马兴达以贷款业务为核心,主要 为优质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等。宏鑫担保主要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等。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酒类 | 115.49 | 29.80 | 204.08 | 28.34 | 164.31 | 30.04 | 156.09 | 34.47 |
证券 | 26.41 | 6.81 | 57.97 | 8.05 | 49.92 | 9.13 | 40.49 | 8.94 |
贸易 | 210.39 | 54.29 | 383.80 | 53.29 | 282.37 | 51.63 | 208.95 | 46.14 |
高新科技 | 17.99 | 4.64 | 40.75 | 5.66 | 31.24 | 5.71 | 35.94 | 7.94 |
其他 | 17.28 | 4.46 | 33.62 | 4.67 | 19.04 | 3.48 | 11.36 | 2.51 |
合计 | 387.56 | 100.00 | 720.22 | 100.00 | 546.88 | 100.00 | 452.8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亿元、%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酒类 | 99.53 | 77.49 | 175.23 | 73.25 | 137.22 | 72.25 | 126.35 | 74.00 |
证券 | 17.73 | 13.80 | 39.73 | 16.61 | 33.24 | 17.50 | 27.66 | 16.20 |
贸易 | 2.49 | 1.94 | 3.38 | 1.41 | 3.35 | 1.76 | 5.08 | 2.98 |
高新科技 | 3.53 | 2.75 | 8.49 | 3.55 | 6.67 | 3.51 | 6.74 | 3.95 |
其他 | 5.17 | 4.02 | 12.40 | 5.18 | 9.45 | 4.98 | 4.89 | 2.87 |
合计 | 128.45 | 100.00 | 239.23 | 100.00 | 189.94 | 100.00 | 170.7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 ||||
业务板块名称 | 2022 年 1-6 月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酒类 | 86.18 | 85.86 | 83.52 | 80.94 |
证券 | 67.13 | 68.54 | 66.59 | 68.33 |
贸易 | 1.18 | 0.88 | 1.19 | 2.43 |
高新科技 | 19.62 | 20.83 | 21.36 | 18.76 |
其他 | 29.92 | 36.88 | 49.64 | 43.08 |
综合毛利率 | 33.14 | 33.22 | 34.73 | 37.70 |
发行人酒类板块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为 156.09 亿元、164.31 亿元、
204.08 亿元和 115.49 亿元,营业成本为 29.74 亿元、27.09 亿元、28.85 亿元和 15.96 亿元,毛利率为 80.94%、83.52%、85.86%和 86.18%。2021 年,酒类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204.08 亿元,同比增长 24.20%,酒类销售实现稳定性增长。
发行人证券板块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为 40.49 亿元、49.92 亿元、57.97 亿元和 26.41 亿元,营业成本为 12.82 亿元、16.68 亿元、18.24 亿元和 8.68 亿元,毛利率为 68.33%、66.59%、68.54%和 67.13%。
发行人贸易板块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为 208.95 亿元、282.37 亿元、 383.80 亿元和 210.39 亿元,营业成本为 203.87 亿元、279.02 亿元、380.42 亿元和 207.90 亿元,毛利率为 2.43%、1.19%、0.88%和 1.18%。
(三)主要业务板块
1、酒类业务板块
目前公司酒类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老窖股份。老窖股份以专业化白酒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主营“国窖 1573”、“泸州老窖”等系列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综合指标位于白酒行业前列。公司拥有我国建造最早、连续使用时间最长、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老窖池群,且“泸州老窖传统酿制技艺”被载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酿酒数量和质量在行业内领先。泸州老窖是我国四大名酒之一,品牌知名度很高,“国窖 1573”、“泸州老窖特曲”等白酒产品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销售模式方面,老窖股份按照“四总三线一中心”的销售组织管理构架实施所属产品的营销管理。“四总”是销售职能体系的统称,按照对产品销售的贡献模式不同,将销售职能部门按照总指挥部、总装备部、总行政部和总督导部进行划分管理;“三线”是指以国窖品牌为主的高端消费者服务线、以窖龄和特曲
(含特曲 60 版)品牌为主的中产消费者服务线、以头曲和二曲品牌为主的大众消费者服务线;“一中心”为创新中心,主要运营创新产品、创新渠道。
公司对国窖 1573、窖龄酒等五大单品实行专业化营销模式,根据不同品牌的动销和库存情况,实现精细化管理;针对专属销售渠道,公司设立泸州老窖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和泸州老窖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对接电商渠道和专卖店渠道,负责全产品线的专属渠道销售;国外的销售网络主要由泸州老窖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管理,为加快北美市场的快速发展,还设立了北美办事处。
盈利模式方面,公司聚焦“双品牌、三品系、大单品”战略,双品牌指“国窖”品牌和“泸州老窖”品牌,“三品系”是指公司目前主营的传统中式白酒、以传统中式白酒为基础的养生酒和创新酒类产品。公司对五大单品实行专业化营销模式,根据不同品牌的动销和库存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明确五大单品的市场定位,将优势资源聚焦五大战略单品,理顺价格体系。
(1)产量及生产工艺
2019-2021 年,公司成品酒产量分别为 13.79 万吨、11.14 万吨及 9.48 万吨。老窖池是浓香型白酒企业的核心资源,是产出好酒的根本条件。老窖股份拥有行业规模大、品种多、保护完整、连续使用至今的“酿酒活态文物”。其中始建于公元 1573 年的老窖池为中心的窖池群,于 1996 年被国务院颁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2012 年相继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是目前行业里唯一的酿酒活文物。同时,老窖股份的酿制技艺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川酒及浓香型白酒酿制方法的典型代表,“泸州老窖酒传统酿制技艺”已于 2006
年 5 月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①大曲制造
大曲是酿造白酒的发酵生香剂,680 余年制曲微生物的驯化富集和大曲香味物质的积淀,为泸州老窖卓越品质奠定物质基础,大曲粉通过“摊晾撒曲”环节进入原酒酿造循环。
②原酒酿造工艺流程
原酒酿造工艺流程图
以泸州本地“糯红高粱”为原料;采用“石磨磨碎”技艺将高粱磨碎成 4 至 8 瓣;采用“挖糟误差不超过三端撮”的计量技艺进行配料,以“耙梳、木掀轻挖低放” 等拌料技艺拌和母糟、高粱粉和糠壳;用端撮“轻撒匀铺、回马上甑、探汽上甑”等技艺进行糟醅上甑;“看花摘酒、除头截尾”等技艺蒸馏接酒,是泸州老窖酒 传统酿造技艺口授心传的核心技艺,酒花呈现豌豆花、绿豆花、粹米花、水泡 花等变化规律;以“缓火蒸酒、大火蒸粮”等技艺完成蒸酒蒸粮操作。
③泸州老窖原酒洞藏勾兑技艺
在洞库长期存放,赋予了泸州老窖“调味酒品类繁多,品质优异”等显著特 点,形成了泸州老窖酒“无色透明、窖香幽雅、绵甜爽净、柔和协调、尾净香长、风格典型”的酒体特征。
(2)原材料采购情况
老窖股份产品系单粮酿造的浓香型白酒,原材料主要为高粱。下属泸州红高粱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公司有机生态原粮种植基地,自产有机糯红高粱主要用于酿造高端产品。基地采取“公司+农场+农户”的模式,种子、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由公司提供,农户提供土地并负责种植,公司负责回收高粱。其他酿酒生产原辅料采购,通过公开招选的方式建立了供应商名录,采用定期
竞争性谈判方式,由中标单位供应合格粮食。
2019-2021 年, 老窖股份累计采购原材料分别为 261,848.01 万元、
236,344.15 万元和 250,212.14 万元,分别占营业成本 85.42%、87.17%、86.71%。
2021 年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41.76%,资金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各供应商具体采购金额及占比如下:
2021 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第一名 | 69,336.32 | 14.63 | 否 |
2 | 第二名 | 46,188.34 | 9.75 | 否 |
3 | 第三名 | 36,939.70 | 7.79 | 否 |
4 | 第四名 | 23,852.96 | 5.03 | 否 |
5 | 第五名 | 21,620.21 | 4.56 | 否 |
合计 | 197,937.53 | 41.76 | - |
(3)产品销售及定价情况
泸州老窖白酒产品按照销售价格分为中高档酒类、其他酒类两大类。中高档酒主要代表为国窖 1573、泸州老窖特曲、百年泸州老窖窖龄酒;其他酒类主要代表为泸州老窖头曲、泸州老窖二曲。公司对经销商的主要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经销方式为授权经销。据此分类,2019-2021 年度公司酒类产品销售情况见下表:
2019-2021 年度公司酒类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中高档酒类 | |||
销售收入 | 1,839,736.02 | 1,423,699.03 | 1,234,475.09 |
成本 | 177,777.41 | 138,828.67 | 128,525.14 |
其他酒类 | |||
销售收入 | 201,781.03 | 221,097.02 | 327,096.82 |
成本 | 110,791.11 | 132,314.73 | 168,923.30 |
2021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比 | 是否为关联方 |
1 | 第一名 | 1,017,670.16 | 49.31 | 否 |
2 | 第二名 | 191,103.47 | 9.26 | 否 |
3 | 第三名 | 136,287.57 | 6.60 | 否 |
4 | 第四名 | 39,484.27 | 1.91 | 否 |
5 | 第五名 | 28,586.34 | 1.38 | 否 |
合计 | 1,413,131.82 | 68.46 | - |
①产品销售情况
2019-2021 年度老窖股份销售中高档白酒实现销售收入 1,234,475.09 万元、
1,423,699.03 万元和1,839,736.02 万元;其他酒类实现销售收入327,096.82 万元、
221,097.02 万元和 201,781.03 万元。可以看出中高档酒类销售收入逐年递增,与近年国内消费升级的趋势较为吻合。
2019 年度实现酒类销售收入 1,561,571.91 万元,2020 年实现酒类销售收入
1,644,796.05 万元,2021 年实现酒类销售收入 2,041,517.05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
②产销区域
老窖股份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公司产品在国内、外销售。2019 年 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581,693.43 万元,其中国内实现营业收入 1,567,463.65 万元,
国外实现营业收入 14,229.78 万元。2020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665,285.45 万元,
其中国内实现营业收入 1,660,297.44 万元,国外实现营业收入 4,988.01 万元。
2021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064,226.17 万元,其中国内实现营业收入
2,055,886.10 万元,国外实现营业收入 8,340.07 万元。
③产品定价情况
产品定价方面,老窖股份产品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在定价过程中主要考虑供求关系、产品品牌价值、产品价格定位、文化价值、竞品标杆产品价格、市场消费水平、国家宏观经济情况等因素,来确定不同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
④质量及环保
a)质量
老窖股份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从原粮种植、酿酒生产、酒源储存、白酒勾调、包材保障等各个环节,均严控产品质量;产品在投放市场前,需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国家酒检中心对产品进行多个指标的检验。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国家级标准化农业示范区、国家固态酿造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酒检中心,坚持科学严谨的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先进完善的硬件保障,做到“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结果监测”,使泸州老窖的产品质量得到充分保证。
在粮食安全上,老窖股份子公司泸州红高粱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泸州老窖有机生态原粮种植基地,自产有机糯红高粱,主要用于酿造高端产品。基地采取“公司+农场+农户”的订单模式,种子、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由公司提供,农户提供土地并负责种植,公司负责回收高粱。公司通过加强对有机高粱基地的监管,采取统一种子繁育、统一农资发放、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草害防控、统一收储管理的“五统一”措施,保证泸州老窖酒有机高粱的质量和安全。2008 年 8 月,公司有机原粮基地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有机产品认证,成为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过有机认证的浓香型白酒企业。其他酿酒生产原辅料采购,通过公开招选的方式建立了供应商名录,采用定期竞争性谈判方式,由中标单位供应合格粮食。
公司原材料仓储和运输由供应商负责,在选择供应商时明确其仓储能力和 运输能力,除保障 2-3 天的粮食用量外实行零库存管理。公司原材料采购按季 度、按月等方式实施。生产期间,公司会提前一天向供应商下达次日保障需求。原材料需经检验部门抽检、每包拆分检验、班组二次检验等多重检验合格后方 可进入车间使用,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公司产品所需包装材料包括瓶、盒、箱、盖以及泡沫杂件等,主要由包材采供中心统一进行采购。包装材料采购采 取招标、评选等公开竞争模式,相应供应商库包括七十余家供应商,主要供应 商位于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域,采购较为便利。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用量和各类 产品的采购周期向供应商直接下订单,同时设立安全库存储备制度。收货后由 质量管理中心进行质量控制,验收合格再进行灌装,从而有效保证原材料供给 和质量的稳定。
2017 年 4 月,公司荣获四川省最高质量奖项“四川质量奖”,这是公司继
2008 年后再次荣获这一奖项,使公司成为全省唯一两次获得该项荣誉的酒类企 业。公司还获得了“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 业”“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四川省质量信誉 AAA 等级企业”等一系列荣誉。
b)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公司将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作为核心工作进行谋划和布置,系统构建了全过程、多层级、专业化的常态化环境保护工作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公司按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具体工作实行了严格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有力地推进了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落地。
2019 年,公司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力度,增加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隐患检查频次;开展了泸州老窖老作坊酿酒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泸州老窖罗汉酿酒基地酿酒设备设施提升技改项目、泸州老窖安宁科技工业园区工艺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等提标技改项目,确保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达标排放,各项指标均达到白酒制造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一级水平。酿酒工程技改项目、泸州老窖智能化包装中心技改项目、污水站提标技改项目、锅炉改造项目等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全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公司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 修订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并上报泸州市环境应急中心备案,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全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公司环境自动检测系统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按规定在“四川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相关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2、证券板块
公司证券板块收入来自于下属子公司华西证券,华西证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西证券还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西期货从事期货经纪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金智投资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通过全资投资子公司银峰投资从事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银峰投资主要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及股权投资。
华西证券倡导“助你成功,共享成果”核心价值观,秉承专业化、市场化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
2018 年 1 月 12 日,华西证券取得《关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 号)。华西证券抓紧节奏,在金融 “去杠杆”、流动性管理相对严格的情况下,第一时间着手快速开展发行工作,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5
亿股,发行市盈率为 23.00 倍。发行人直接、间接共持有华西证券 7.49 亿股。
多年来,华西证券凭着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一直保持强劲的盈利发展势头。目前公司各类业务发展势头较好,业务结构较为均衡。
华西证券近三年营业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 257,317.53 | 50.24 | 206,249.56 | 44.04 | 130,334.26 | 33.10 |
信用业务 | 92,165.43 | 17.99 | 88,084.19 | 18.81 | 84,590.00 | 21.48 |
投资银行业务 | 45,687.22 | 8.92 | 44,637.01 | 9.53 | 52,049.45 | 13.22 |
资产管理业务 | 23,054.22 | 4.50 | 16,164.93 | 3.45 | 14,167.32 | 3.60 |
投资业务 | 84,289.34 | 16.46 | 102,214.63 | 21.83 | 105,484.98 | 26.79 |
其他 | 9,685.80 | 1.89 | 10,925.24 | 2.33 | 7,116.45 | 1.81 |
合计 | 512,199.55 | 100.00 | 468,275.58 | 100.00 | 393,742.46 | 100.00 |
(1)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2019-2021 年度,华西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30,334.26 万元、
206,249.56 万元和 257,317.5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10%、44.04%
和 50.24%。
2019 年,华西证券取得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 130,334.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92%,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33.10%,为 2019 年第一大营业收入来源。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1.78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9 年华西证券新建营业部增
加,经纪业务支出增加所致。
2020 年,华西证券取得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 206,249.56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58.25%,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44.04%,为 2020 年内第一大营业收入 来源,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14.64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20 年交易行情活跃推动 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和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增加,同时华西证券席位租赁收入增加。同时华西证券大力发展研究所带动席位租赁收入增加。2020 年,根据中证协公 布的未经审计数据,华西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占比 1.39%,排名 行业第 19 位。
2021 年,华西证券实现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257,317.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76%,占营业收入比重 50.24%。2021 年华西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6.20 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席位租赁和金融产品代销收入增加;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主要是财富管理业务成本随业务收入增长所致。2021 年,华西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占比 1.35%,排名行业第 20 位。
2021 年,面对财富管理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华西证券始终坚守合规底线,坚持“市场化机制”“数字化管理”“协同化运行”“规范化发展”的经营方针,以数字 化、精准化和专业化的线上线下融合模式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产品 筛选和资产配置能力,打造多元金融产品体系,通过券结产品销售持续发力, 在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围绕客户综合服务需求,不断优化智 能服务平台,提升客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富裕客户数量创出新高,为财富 管理转型进一步夯实客户基础。
2021 年,华西证券积极推进基金投顾业务筹备工作,并正式获批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及顺利通过监管现场验收,基金投顾业务的开展为华西证券深化财富管理转型提供了重要抓手。华西证券持续深耕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金融产品销售规模、提高金融产品客户覆盖率。报告期内,华西证券公募基金代销业务口碑逐步显现,ETF 基金发行能力行业领先,公募基金券商结算业务迎得突破,私募基金产品线日益丰富。2021 年通过大成、博时、华夏三支券结产品
的发行,在市场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特别是三季度与博时基金合作的券结产品全天销量达 35.75 亿元,在销售速度和单日公募产品销量上均创下华西证券
代销历史的最高纪录,同时创造了 2021 年证券行业券结产品单渠道首发认购规模之最。在提升金融产品销售收入的同时,有效助力华西证券获取新客户、机构经纪业务的发展,并为未来提升华西证券自有客户资产管理能力打下基础。 2021 年度华西证券实现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 2.42 亿元,同比增长 144.43%。
2021 年,华西证券证券研究所立足内外兼顾,强化协同联动,在客户拓展、队伍打造、内部考核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方面,全年实现应收收 入超过 3 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且人均创收位居市场前列。另一方面,积 极开展内部协同工作,紧密合作,主动提供研究支持,导入优质业务资源,输 出专业研究成果,共同挖掘相关业务机会。
2021 年,华西证券成功获取公募基金牌照,并完成控股子公司华西基金的工商注册设立工作,弥补了华西证券业务发展短板,对华西证券进一步发展大财富管理业务、塑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投资业务
2019-2021 年度, 华西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105,484.98 万元、
102,214.63 万元和 84,289.3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79%、21.83%和
16.46%。
2020 年度,华西证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投资业务收入达到 102,214.63 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10%,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6.48 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同 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投资业务利息净收入减少所致,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主要是 投资业务相应成本费用减少所致;2021 年度,华西证券实现投资业务收入 84,289.3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54%,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21.10 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是权益类投资收益减少,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主要是权 益类投资收益减少和减值增加所致。
①债券投资业务
2021 年,中国经济整体继续保持复苏态势,全球大宗商品大幅上涨与国内信用环境整体收缩相叠加,经济出现下行压力,政策由稳杠杆逐步向稳增长转变。在此环境下,债券市场影响因素复杂多变,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华西证券固定收益业务投资面临了一定的困难,利率债全年呈现震荡走强行情,而信用债方面由于受到行业政策的影响,地产行业爆发相应风险,并出现了超出市场预期的分化行情。华西证券固定收益投资虽然把握住了不少投资机会,但在相关投资方向、布局没有及时调整的情况下,债券投资业绩出现回撤,并对全年投资组合收益产生了一定冲击。
华西证券积极推动固定收益业务全面向FICC 业务模式转型升级,及时引进人才、组建团队,积极推进利率及衍生品做市与策略交易业务,成功取得做市商资格,做市和策略交易业务整体持续稳定增长。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固定收益业务投资范围,参与沪深公募 REITs、ETF 以及次级 CLO 等新品种交易。
②股票投资业务
2021 年,A 股全年呈现出热点切换迅速、持续性不稳定的结构性行情特征,
以沪深 300 为代表的核心资产表现不佳,这对华西证券股票投资业务坚持的以精选全球视角下核心资产为中心的选股策略形成了挑战;同时,2021 年的市场特征对股票投资业务长期坚持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也构成挑战。在此双重影响下,股票投资业务仍获得了较好的正收益。在过去五年内,股票投资业务风险控制能力较好,投资组合表现出夏普比率高,波动小,主动管理能力较强的特征。
③衍生金融业务
衍生金融业务是华西证券战略定位中的量化投资中心以及创新业务综合平台。在量化投资业务上,华西证券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获取非方向性绝对收益。投资策略在整体上侧重量化基本面分析,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优质发展企业的价值发
现,特别是主观基本面投资中覆盖程度有限的中小上市公司。在创新业务综合方面,以场内、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衍生品为主要抓手,一方面通过开发不同风险收益结构的收益权凭证产品,协助华西证券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对接机构客户开发定制化产品,把握国内衍生品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服务华西证券战略转型。此外,华西证券还积极探索 ETF 做市等创新业务,储备创新业务资格。
(3)信用业务
2019-2021 年度,华西证券信用业务收入分别为 84,590.00 万元、88,084.19万元和 92,165.43 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48%、18.81%和 17.99%。
华西证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2020 年,华西证券稳步推进信用业务的开展,实现信用业务收入 88,084.1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13%,占营业收入比重达 18.81%。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20.83%,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加,相应利息净收入增加;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信用业务成本费用以及信用损失计提增加导致信用业务营业支出增加所致。2021年,华西证券实现信用业务收入 92,165.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63%,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1.31 个百分点,总体较为稳定。
①融资融券业务
2021 年,华西证券通过升级业务办理系统、优化业务流程、适时调整标的 证券、优化集中度管控方案等举措,推进华西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截至 2021 年末,行业融资融券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13.17%,华西证券融资融券余 额 188.8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1.87%。2021 年,华西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规 模、收入水平和业务规模市占率稳步提升,其中外部交易型客户引进数量再创 历史峰值,全年新增融资融券客户市场占有率保持 2%以上。华西证券融资融券 日均余额较 2020 年增长近 29.38%,其中融券业务保持高速增长,较 2020 年华 西证券融券日均余额增长 807.89%,通过扩大融券券源供给,引进头部量化机 构,华西证券融券业务市场占有率突破 1%。
业务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华西证券注重优化业务风险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大额授信管理、优化客户风险监控预警指标、精细化管理产品客户交易风险等举措,及时发现潜在客户风险,提升业务风控能力。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021 年,在巩固股票质押风险化解成果的基础上,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指导,以交易所对业务的风险管理指引为准则,华西证券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审慎开展股票质押新增业务。截至 2021 年末,华西证券自有资金(含纾困计划)对接股票质押业务融出资金余额
为 43.62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利息收入 1.92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自有资金(含纾困计划)对接股票质押存续项目综合履约保障比例 281.14%,华西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未发生本金损失,未形成不良债权,业务风险控制有效。华西证券将继续控制业务规模,优化存量业务,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审慎开展业务。同时,华西证券将继续把股票质押业务作为公司拓展“战略客户”的切入点和抓手,构建“战略客户”管理、服务、价值挖掘的协同机制,实现客户的共同开发、利益的共同分享、业务的同频共振。
(4)投资银行业务
华西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推荐等业务。2021 年,华西证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45,687.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5%,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9.74 个百分点,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综合成本增加所致。
2021 年,随着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设立,投行业务迎来了发展新机遇,为证券公司带来了重要的业务机会。投行业务作为华西证券“325”战略规划中的三大支柱业务之一,对华西证券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华西证券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有关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
《投行业务改革振兴方案》,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解决影响业务发展的问题和障碍,推动投行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一流中等有特色的投资银行。
①股权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
2021 年,华西证券完成海天股份 IPO、晓鸣股份 IPO、川网传媒 IPO、德美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通灵非公开发行股票、巨星农牧非公开发行股票、北清环能非公开发行股票、陕西黑猫配股、帝欧家居可转债等股权融资项目。截至 2021 年末,已过会待注册项目 1 个;在审项目 8 个,其中 IPO 项目 5 个,北
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 2 个,可转债项目 1 个。华西证券坚定不移落实根据地战略、巩固特色行业优势,在注册制大背景下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探索创新业务模式。
②债券融资业务
2021 年度华西证券债券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完成 47 只公司债、6 只企
业债的主承销发行,承销金额达 305.91 亿元,包括国家能源碳中和绿色债、国电投小公募、中国建材可续期等公司债主承销项目。华西证券有效发挥区位优势,在四川区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在地方政府债、绿色债、疫情防控债等品种上建立了优势、形成品牌。华西证券坚持金融创新探索,成功承销了多只疫情防控债、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批碳中和绿色债券等项目,荣获了 2021 年度债券融资项目君鼎奖(20 瓦房 02 债)。
2021 年,华西证券在地方政府债承销方面成绩显著,共参与 34 个省市地方
政府债券承销,全年累计中标 542.76 亿元。其中,在中债系统中标 333.79 亿元,
承销金额排名跻身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计的非银类承销商第 6 位;在沪深交易
所市场中标地区 30 个,中标金额 208.97 亿元,中标金额行业排名从 2020 年的
第 14 位大幅提升至 2021 年的第 4 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公布数据)。
华西证券已连续三年获评上海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债券优秀承销商,连续两年获评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地方债非银类承销商杰出贡献奖,并获评深圳证券
交易所 2021 年度优秀利率债承销机构。华西证券将继续丰富完善产品种类、发挥区域优势,为客户和地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③新三板业务
华西证券抢抓新三板改革机遇,推动优质储备项目在新三板挂牌,成功推荐四川振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为新三板改革新政实施以来全国首家首次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项目。截至 2021 年末,华西证券持续督
导的新三板挂牌企业 43 家,承担做市业务的新三板挂牌企业 5 家。未来,华西证券将继续拓展和推进新三板业务,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投资银行服务。
(5)资产管理业务
华西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
2019-2021 年度, 华西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4,167.32 万元、
16,164.93 万元和 23,054.2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0%、3.45%和
4.50%。2021 年,华西证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3,054.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62%,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11.52 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主要是子公司管理私募股权投资收入增加所致。
华西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近年来围绕“大固收”业务方向推动业务转型,深耕 债券投资、资产证券化两大重点业务领域,积极布局权益投资,深度挖掘现有 客户潜在需求,全年继续布局债券投资、私募 FOF、量化产品,进一步拓宽资 管业务产品线,产品线布局日趋完善,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和业务收入稳步提高,荣获了证券时报“2021 证券时报君鼎奖最佳券商资管固收团队”等多个奖项;华 西证券资产证券化业务荣获 CFS 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2021 年第七届中国资产 证券化论坛年会——年度特殊贡献奖”、中国金融前沿论坛“2021 年不动产证券 化'前沿奖'之年度杰出管理人”等多个奖项。华西证券资管业务在债券投资、资 产证券化方面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同时,2021 年,华西证券积极落实资管新规要求,积极压降存量被动管理业务。
3、贸易板块
贸易板块是发行人战略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板块主要由子公司智同商贸及盛世元亨构成,智同商贸及盛世元亨依托发行人信誉优势及品牌影响力,成功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支持,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在大宗商品贸易流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体现为:一是与优质供应商或客户紧密合作,开展货物组织、配送等服务,有效地保障和提升整个大宗商品供应链的服务质量与效率;二是充分发挥贸易公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合理调配市场上的生产要素,引导货物向紧缺地区流动,调节供需平衡;三是通过进口货物,进一步优化了国内市场供给,满足了国内市场需求。
2019-2021 年度及2022 年上半年,发行人贸易板块营业收入分别实现208.95亿元、282.37 亿、383.80 亿元和 210.39 亿元,呈逐年增长趋势。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43%、1.19%、0.88%和1.18%,主要是产品品类和销售模式的改变所致,因建材直供工地和酒水销售业务的毛利率较高,大宗商品及建材批发业务毛利率较低,而大宗商品及建材批发业务在 2019 年后公司销售收入中占比增大,以致贸易板块整体毛利呈下降趋势。
智同商贸:产品主要包括建筑钢材、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和环保沥青,其中建筑钢材和有色金属占比较大,对于此类大宗商品,市场信息相对公开,价格透明,毛利率较低。智同商贸与下游客户的结算以先款后货为主,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盛世元亨:产品主要包括乙二醇、甲醇、苯乙烯、聚乙烯、橡胶等,属于大宗商品毛利率较低的产品。盛世元亨采取快进快出策略在加快流转速度的同时,毛利率也较低。此外,盛世元亨为控制资金风险,下游销售采取现款现货的交易方式,在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同时,对利润率也有一定的影响。
(1)泸州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智同商贸的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智同商贸整合贸易和产业两大要素,深化改革、创新模式、聚焦业务、拓展市场,深入开展建筑材料、仓储
物流、环保再生和其他业务。
智同商贸业务涉及建筑钢材、环保沥青、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等,采取合资或合作等方式,目前已建立了严格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和项目运营管理体系,形成智同商贸独有的优势矩阵,并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与口碑。
2021 年智同商贸大宗商品贸易销售收入 1,903,137.01 万元,占智同商贸营业总收入的 99.72%。
①盈利模式
智同商贸通过大宗商品的采购和销售赚取收益。一方面依托发行人信誉优势及品牌影响力,整合市场优质资源,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支持,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及资金成本;另一方面不断积累优质客户资源,与上下游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市场及贸易规模。
②上下游情况
a)上游。上游供应商一般为厂商或产品的一级经销商或代理商。
智同商贸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21 年采购额 | 占 2021 年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A) | 232,121.69 | 12.19 | 否 |
2 | 第二名(E) | 228,305.36 | 11.99 | 否 |
3 | 第三名(C) | 118,895.82 | 6.25 | 否 |
4 | 第四名(B) | 114,778.61 | 6.03 | 否 |
5 | 第五名(I) | 92,317.79 | 4.85 | 否 |
合计 | 786,419.27 | 41.31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20 年采购额 | 占 2020 年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A) | 219,480.42 | 13.85 | 否 |
2 | 第二名(C) | 106,210.29 | 6.70 | 否 |
3 | 第三名(D) | 89,428.41 | 5.64 | 否 |
4 | 第四名(E) | 73,407.85 | 4.63 | 否 |
5 | 第五名(F) | 62,813.42 | 3.96 | 否 |
合计 | 551,340.39 | 34.80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19 年采购额 | 占 2019 年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A) | 341,065.10 | 21.73 | 否 |
2 | 第二名(D) | 160,357.67 | 10.22 | 否 |
3 | 第三名(G) | 75,807.70 | 4.83 | 否 |
4 | 第四名(H) | 65,115.93 | 4.15 | 否 |
5 | 第五名(B) | 64,439.86 | 4.11 | 否 |
合计 | 706,786.26 | 45.04 |
b)下游。下游客户一般为二、三级经销商、代理商或终端客户。
智同商贸近三年销售客户前五名销售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 年销售额 | 占 2021 年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A) | 244,547.80 | 12.81 | 否 |
2 | 第二名(B) | 61,307.28 | 3.21 | 否 |
3 | 第三名(C) | 61,141.60 | 3.20 | 否 |
4 | 第四名(E) | 54,723.16 | 2.87 | 否 |
5 | 第五名(D) | 54,562.98 | 2.86 | 否 |
合计 | 476,282.82 | 24.95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 年销售额 | 占 2020 年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A) | 194,370.83 | 12.17 | 否 |
2 | 第二名(C) | 67,550.43 | 4.23 | 否 |
3 | 第三名(B) | 63,281.06 | 3.96 | 否 |
4 | 第四名(F) | 44,430.58 | 2.78 | 否 |
5 | 第五名(D) | 38,919.52 | 2.44 | 否 |
合计 | 408,552.42 | 25.58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19 年销售额 | 占 2019 年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A) | 302,442.04 | 19.11 | 否 |
2 | 第二名(G) | 73,813.55 | 4.66 | 否 |
3 | 第三名(H) | 59,221.15 | 3.74 | 否 |
4 | 第四名(I) | 56,527.92 | 3.57 | 否 |
5 | 第五名(J) | 47,539.12 | 3.00 | 否 |
合计 | 539,543.78 | 34.10 |
③产品情况:
智同商贸采购及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建筑钢材、环保沥青、有色金属及能 源化工,2021 年合计采购上述主要产品 385.00 万吨,其中采购的钢材占比 91.19%,能源化工产品占比 3.10%。2021 年合计销售上述主要产品 385.72 万吨,其中销售的钢材占比 91.33%,能源化工产品占比 3.10%。
智同商贸采购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吨、%
序号 | 产品类别 | 2021 年采购量 | 占比 |
1 | 建筑钢材 | 351.08 | 91.19 |
2 | 能源化工 | 11.95 | 3.10 |
3 | 环保沥青 | 16.25 | 4.22 |
4 | 有色金属 | 5.72 | 1.49 |
合计 | 385.00 | 100.00 |
智同商贸销售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吨、%
序号 | 产品类别 | 2021 年销售量 | 占比 |
1 | 建筑钢材 | 352.26 | 91.33 |
2 | 能源化工 | 11.95 | 3.10 |
3 | 环保沥青 | 15.79 | 4.09 |
4 | 有色金属 | 5.72 | 1.48 |
合计 | 385.72 | 100.00 |
(2)四川盛世元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盛世元亨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40.00%。盛世元亨公司以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贸易为业务主线,开展烯烃类、醇类及橡胶等产品的国内、国际贸易。2021 年盛世元亨共实现营业收入 1,033,951.44 万元。
盛世元亨以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贸易为业务主线开展国内、国际贸易,公司贸易产品为烯烃类、醇类及橡胶等。
①盈利模式
盛世元亨依托发行人信誉优势及品牌影响力,整合市场优质资源,采取持货待售与货物快进快出相结合的方式,瞄准市场机会,逢低购进商品,适时出售获取收益。
②上下游情况
上游:国际大型化工工厂所属的销售公司,国内厂商、贸易商。
盛世元亨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21 年采购额 | 占 2021 年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客户A) | 248,027.82 | 21.25 | 否 |
2 | 第二名(客户 I) | 148,487.09 | 12.72 | 否 |
3 | 第三名(客户E) | 124,468.11 | 10.67 | 否 |
4 | 第四名(客户C) | 110,128.82 | 9.44 | 否 |
5 | 第五名(客户 J) | 98,030.78 | 8.40 | 否 |
合计 | 729,142.62 | 62.48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20 年采购额 | 占 2020 年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客户A) | 159,775.60 | 16.63 | 否 |
2 | 第二名(客户B) | 125,223.70 | 13.04 | 否 |
3 | 第三名(客户C) | 92,873.98 | 9.67 | 否 |
4 | 第四名(客户D) | 70,143.58 | 7.30 | 否 |
5 | 第五名(客户E) | 64,915.93 | 6.76 | 否 |
合计 | 512,932.79 | 53.40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19 年采购额 | 占 2019 年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客户B) | 105,060.80 | 18.59 | 否 |
2 | 第二名(客户D) | 91,382.00 | 16.17 | 否 |
3 | 第三名(客户 F) | 70,070.68 | 12.40 | 否 |
4 | 第四名(客户G) | 54,432.15 | 9.63 | 否 |
5 | 第五名(客户H) | 37,552.97 | 6.64 | 否 |
合计 | 358,498.60 | 63.43 |
下游:国内贸易商。
盛世元亨近三年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 年销售额 | 占 2021 年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客户A) | 298,576.55 | 25.66 | 否 |
2 | 第二名(客户B) | 127,396.45 | 10.95 | 否 |
3 | 第三名(客户C) | 114,174.31 | 9.81 | 否 |
4 | 第四名(客户 I) | 106,452.60 | 9.15 | 否 |
5 | 第五名(客户 J) | 85,477.23 | 7.35 | 否 |
合计 | 732,077.14 | 62.92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0 年销售额 | 占 2020 年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客户A) | 164,268.50 | 17.36 | 否 |
2 | 第二名(客户B) | 88,958.96 | 9.40 | 否 |
3 | 第三名(客户C) | 87,592.13 | 9.26 | 否 |
4 | 第四名(客户D) | 70,793.33 | 7.48 | 否 |
5 | 第五名(客户E) | 56,876.90 | 6.01 | 否 |
合计 | 468,489.82 | 49.5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19 年销售额 | 占 2019 年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1 | 第一名(客户B) | 99,893.22 | 17.59 | 否 |
2 | 第二名(客户A) | 59,997.18 | 10.57 | 否 |
3 | 第三名(客户 F) | 52,691.00 | 9.28 | 否 |
4 | 第四名(客户G) | 48,085.10 | 8.47 | 否 |
5 | 第五名(客户H) | 40,800.80 | 7.18 | 否 |
合计 | 301,467.30 | 53.09 |
③产品情况:
盛世元亨采购及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乙二醇、甲醇、苯乙烯、聚乙烯、橡 胶等,2021 年合计采购上述产品 403.46 万吨,其中采购的甲醇产品占比 88.55%。 2021 年合计销售上述产品 398.55 万吨,其中销售的甲醇产品占比 89.00%。
盛世元亨采购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吨、%
序号 | 产品类别 | 2021 年采购量 | 占比 |
1 | 甲醇 | 357.26 | 88.55 |
2 | 乙二醇 | 0.00 | 0.00 |
3 | 苯乙烯 | 2.00 | 0.50 |
4 | 橡胶 | 0.29 | 0.07 |
5 | 石油苯 | 0.54 | 0.13 |
6 | 聚乙烯 | 3.39 | 0.84 |
7 | 成品油 | 2.94 | 0.73 |
8 | 液化丙烷 | 14.67 | 3.64 |
9 | 液化丁烷 | 22.38 | 5.54 |
合计 | 403.46 | 100.00 |
盛世元亨销售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吨、%
序号 | 产品类别 | 2021 年销售量 | 占比 |
1 | 甲醇 | 354.70 | 89.00 |
2 | 乙二醇 | 1.00 | 0.25 |
3 | 苯乙烯 | 2.31 | 0.58 |
4 | 聚乙烯 | 3.41 | 0.86 |
5 | 液化丁烷 | 19.45 | 4.88 |
6 | 纯苯(石油苯) | 1.85 | 0.46 |
7 | 液化丙烷 | 12.64 | 3.17 |
8 | 成品油 | 2.65 | 0.66 |
9 | 橡胶 | 0.54 | 0.14 |
合计 | 398.55 | 100.00 |
4、高新科技板块
为落实国家的国企改革政策,实现国有资本与优秀民营企业的股权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产业布局,2018 年 7 月以来,基于对鸿利智汇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舵通过原股东协议转让股票等形式取得鸿利智汇控制权。
鸿利智汇创立于 2004 年,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前身为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2011 年 5 月 18 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SZ300219。四川金舵公司通过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持有股份 21,295.47 万股,持股占比 30.08%。
鸿利智汇专注于 LED 封装业务、LED 汽车照明业务等,产品主要有:
SMDLED 器件全系列产品,LED 灯条、筒灯、日光灯管等。
截至 2021 年末,鸿利智汇总资产 448,726.99 万元,总负债 230,533.05 万元,
所有者权益 218,193.94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7,521.49 万元,净利润
26,679.88 万元。
5、其他业务板块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汇鑫租赁、龙马兴达及宏鑫担保等。
(1)四川汇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汇鑫租赁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在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2017 年 1
月 16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对控股子公司汇鑫租赁增资扩股的议案,由发行人作为单一股东对汇鑫租赁追加投资,将其注册资本由原有的 2.00 亿元增至 10.00 亿元,计划注册资本根据汇鑫租赁的资金需求
分步到位。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和 3 月 1 日向汇鑫租赁进行增资 1.80 亿元和 1.20 亿元,完成了首轮增资。2019 年西藏范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汇鑫租赁增资 2.00 亿元,发行人对汇鑫租赁增资 5.00 亿元,2020 年泸州兴阳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对汇鑫租赁增资 2.00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收资本为 14.00
亿元,已全部到位。
汇鑫租赁主要负责与多家产业链核心企业、大型国有企业、龙头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经营业务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商业保理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汇鑫租赁业务投放余额为 306,177 万元:其中融资租赁业务
239,077 万元,保理业务 67,100 万元。主要投放行业为:教育、旅游、基础建设、大制造、商贸等行业。
2021 年度,汇鑫租赁实现营业收入 169,013.59 万元,净利润 16,863.41 万元。
(2)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龙马兴达 2010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 12.00 亿元。目前,发行人拥有龙马兴达 51.46%的股份,具有实际控制权。
龙马兴达经营范围为:在四川省范围内办理各项贷款及相关咨询业务。龙马兴达以贷款业务为核心业务,主要为本地优质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等。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以抵
押担保类贷款为主的类银行模式;二是以信用类贷款为主的小额信用贷款模式。截至 2021 年末,龙马兴达贷款余额为 420,576.65 万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23,975.50 万元,不良率为 3.92%,2021 年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0,620.92 万
元,利润总额 19,323.63 万元,净利润 14,428.81 万元。
(3)四川宏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宏鑫担保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是泸州市第一家经四川省金融工作局批准同时具备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的公司。公司股东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嘉信控股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截至 2021 年末,宏鑫担保公司在保余额 145,316.26 万元,其中:
制造业担保余额 19,600.00 万元,占比 13.49%;批发及零售行业担保余额 34,155万元,占比 23.50%;其他行业 91,561.26 万元,占比 63.01%。截至 2021 年末,累计代偿率为 1.92%。
截至 2021 年末,宏鑫担保公司总资产 391,803.29 万元,总负债 319,391.26
万元,所有者权益 72,412.0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59,933.31 万元,净
利润 7,091.98 万元。
(四)所在行业现状
1、白酒行业发展现状
白酒行业是我国轻工业中食品工业的重要分支。白酒是我国特有的酒种,与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杜松子酒(又称金酒)并列为世界六大蒸馏酒。白酒在我国历史悠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饮品。
白酒按香型分类,主要有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凤香型等香型,目前浓香型白酒占白酒市场的主要份额。浓香型白酒以泸州老窖、五粮液酒等为代
表,酱香型白酒以茅台酒为代表,清香型白酒以山西汾酒为代表,凤香型白酒以陕西西凤酒为代表。
2012 年以来,受“勾兑门”及“塑化剂”等行业负面事件以及中央出台“八项规定”、限制“三公”消费等因素影响,高档白酒需求迅速下滑,行业进入调整期。目前白酒行业已进入平稳发展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量为 715.63 万千升,同比下降 0.59%。
从需求结构来看,随着国家严控“三公”消费,政务商务白酒消费量大幅下降,个人消费需求占比不断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习惯成为影响白酒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动的重要驱动因素。受益于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加之白酒厂商加大高档系列产品布局,白酒消费结构不断调整升级,逐步完成由中低档向中高档产品消费的转换。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目前我国人均烈酒年消费量约为 4.34 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约 3 升左右,然而我国中低档白酒消费量占比较高,600 元/升的白酒消费量占比仅为 1.6%,200~600 元/升的消费量占比 2.4%,合计 4%;相比德国、法国的高档伏特加酒消费量占比分别达到 12.5%和 9.4%,我国高档白酒市场仍有较大发展潜力,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从白酒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长期以来高档白酒价格对白酒市场定价具有引领作用。2016 年以来,随着个人消费占比逐步提高,市场景气度回暖,中高档白酒市场持续向好。根据中国酒业协会数据,2021 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实现销售收入 6,033 亿元,同比增长 18.6%;实现利润总额 1,702 亿元,同比增长 33%,同期全国上市白酒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3,055.5 亿元,同比增长 18%。
2021 年以来,在经济增速回升和消费回暖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白酒市场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升级,上市白酒企业盈利普遍增长,中高端白酒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市场份额方面,以贵州茅台、五粮液和泸州老窖为代表的少数兼具品牌、质量、历史文化底蕴的白酒生产企业占据了高档白酒 70%左右的市场份额。行业竞争方面,中档酒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低档酒市场则由于进入门槛较低,业内企业数量庞大,竞争十分激烈,并以地方性酒企为主,
且由于电商等新渠道对传统市场的冲击,低档白酒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部分企业或面临生存压力。
2、证券行业现状
(1)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资源配置和资本定价两大基本职能。自 199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随着《证券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变革,证券行业在这些变革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伴随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21 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 10.59 万亿
元,净资产为 2.57 万亿元。中国证券市场在改善融资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9 年-2021 年证券行业概况
项目 | 2021 年/ 2021 年末 | 2020 年/ 2020 年末 | 2019 年/ 2019 年末 |
证券公司数量(家) | 140 | 138 | 133 |
盈利公司数量(家) | - | 127 | 120 |
盈利公司占比(%) | - | 92.03 | 90.22 |
营业收入(亿元) | 5,024.10 | 4,398.15 | 3,604.83 |
净利润(亿元) | 1,911.19 | 1,707.78 | 1,230.95 |
总资产(万亿元) | 10.59 | 8.78 | 7.26 |
净资产(万亿元) | 2.57 | 2.23 | 2.02 |
净资本(万亿元) | 2.00 | 1.80 | 1.62 |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①证券公司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出现集中化趋势
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已跃居全球第二。然而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行业,与银行、信托相比,整体规模仍然偏小,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目前,证监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各种新业务的开展也对净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并购整合势在必行,伴随着各种资源向规模较大、资产优良的优质券商集中,行业集中度将会有所提高。
②盈利模式单一,传统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
我国与境外发达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较少,较为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自营、投资银行三大业务,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低,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就传统业务本身来看,由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差异度小,随着参与者增多、服务和产品供给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仍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随着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断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
③部分优质证券公司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经过综合治理整顿和分类监管,证券行业目前已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不同证券公司开始谋求有特色的发展路径,力图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部分证券公司着重扩大市场份额,各项业务全面、综合发展,成长为大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部分证券公司则通过深挖产业链进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提供金融服务,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④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正有序推进,竞争更为激烈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实施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投资银行陆续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驻华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队伍不断扩容。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投资银行多数具备全球化经营和混业经营背景,在管理水平、资本规模等方面更具优势,特别是在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等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国际投资银行经过长期的积累,优势更为明显。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有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对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形成冲击。
3、贸易行业现状
贸易行业属于商品流通领域,受商品经济规律影响及制约,与宏观经济形 势密切相关,在社会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贸易企业作为中间商,依托业务资 源、销售渠道赚取购销差价,同时在贸易活动中进行资源整合,提供信息服务、资金融通、供应链整合等服务。
疫情爆发以来,诸多因素推动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受全球经济 和贸易需求从疫情中恢复性增长、全球海运不畅导致供给能力不足、全球流动 性量化宽松、部分发达经济体采取财政金融强刺激政策,以及投机炒作等多种 因素的综合影响,一些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呈现快速上涨态势。2021 年以来,国内石化、煤炭、金属等行业价格较快上涨,国家有关部门针对钢材、铜、铝、煤炭、原油等大宗商品上涨采取了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包括加强供需双向调 节,做好重点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散布虚假消息、 串通垄断、囤积居奇等。2021 年下半年,大宗商品价格逐步回归基本面,产品 保供稳价调控政策效果显著。
大宗商品行业进一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变。以钢铁为例,2021 年,钢铁行业总体运行良好,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未来,随着产能产量“双控”政策常态化,国内钢铁产量已进入峰值平台区。根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预计,国内钢铁产量将在 10 亿吨规模上下波动较长时间。上游端行业整合的推进落地将推动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提升矿石资源多元保障能力,优化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强供应链服务行业集中度,提高头部供应链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4、LED 行业现状
2021 年,在通用照明出口带动、显示市场回暖、Mini 背光渗透率迅速提升等因素的带动下,LED 行业整体回温。受益于出口替代转移效应的持续、国内宏观经济复苏以及 Mini 新兴市场起量,LED 行业从疫情中步入复苏,但受疫情反复及行业周期性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复苏进程较为曲折。行业发展阶段呈现如下特征:
(1)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LED 行业近年来逐步呈现传统制造技术成熟、低端产能供需阶段性失衡的现象,优质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形成强者恒强的 发展局面。受疫情影响,带来了出口市场需求大增、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等市场 变化,同时,原材料、配套材料的价格也有大幅波动。在外部环境巨变的情况 下,LED 行业内部不断洗牌,龙头企业话语权持续提升。
(2)细分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2021 年以来,随着技术工艺的逐步成熟发 展和成本的进一步下降,LED 显示已经在专用、商用和民用消费市场齐头并进。小间距 LED、Mini LED 打开视频监控、会议室、虚拟拍摄及电视、PDA、笔记 本电脑、电竞显示器及商用等诸多细分应用市场,各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车 用 LED、植物照明 LED、红外/紫外 LED 等新兴应用的市场需求也呈现快速增 长趋势,相关产品在超高清显示及背光、智慧医疗、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等 高端应用领域正在逐步渗透,带动 LED 行业结构升级转型。
(3)Mini/Micro LED 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速。Mini/Micro LED 作为新一代核 心显示技术,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正逐步成为新型显示市场的主流解决方案。 2021 年以来,业内诸多龙头企业相继发布相关产品,Mini/Micro LED 新型显示 技术的产业化应用进入了关键时期,随着投资企业不断增加,产业链参与范围 不断扩大,在政府、企业和资金的共同推动下,Mini/Micro LED 产业发展将进 入快车道。
(五)所在行业发展前景
1、白酒行业发展前景
(1)发展机遇
①国内稳增长促消费的利好政策不断释放,将对增进社会经济活力,恢复消费者信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而促进酒类市场整体健康发展。
②中国城市集群不断发展,人口、资金持续流入、聚集,带来规模效应和持续增长的新消费与高品质消费需求,具有品质优势、文化内涵和创新理念的酒类产品将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欢迎,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③2021 年,公司坚定贯彻“136”发展战略,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销售业绩再创历史新高、公司品牌矩阵日臻完善、优质产能完成布局、智能化水平国际领先、人才建设机制不断优化、重点工程持续推进,为全力打赢泸州老窖战略进攻的关键战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发展挑战
①疫情风险: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多地爆发聚集性疫情,各类变异病毒的出现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给白酒等消费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不确定性。
②经济风险:近年来,全球通货膨胀加剧,局部贸易制裁给全球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俄乌战争引发全球化格局变化,可能带来世界范围内的供给链重构与产业链拆分,造成经济减速甚至金融危机,从而影响消费市场。
③政策风险:白酒行业一直承受着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易受产业政策、消费税、消费场景限制等政策因素影响。白酒企业应主动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宣传和倡导健康饮酒的理念,弘扬白酒文化的深刻内涵,树立白酒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2、证券行业发展前景
(1)同质竞争日趋激烈,细分领域竞争差异分化
我国证券公司以依靠“牌照+通道”展业为主,盈利模式较为单一,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同质化较为明显,随着参与者增多、服务和产品供给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目前证券公司的竞争方式以价格竞争为主。近年来监管去通道、去刚兑导向的进一步深化,涨跌幅限制放宽等交易制度改革试点、基金投顾等展业模式试点稳步推进,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进一步丰富,证券公司传
统经纪业务加速向财富管理转型,资产管理业务加速向主动管理聚焦,部分证券公司尝试在细分领域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突破。
(2)行业“马太效应”强化,展业模式由单一业务向综合协同演化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则调整以及投行、资管等业务新规落地后,各种资源和相关业务进一步加速向规模较大、资产优良的优质证券公司集中,行业“马太效应”进一步强化。随着注册制深入推进,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及差异化、结构化的机构客户需求将对证券公司客户挖掘能力、产品设计、定价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部分证券公司扩大自身资本和专业优势,协同推动各项业务全面、综合发展,逐步成长为大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
(3)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市场结构变化催生行业变化
金融市场对外双向开放程度加速扩大,港股通、沪伦通平稳运行,A 股在 MSCI、FTSE 指数中的权重因子稳步提升,海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占比将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将顺势调整。同时我国全面取消在华外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限制、取消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后,外资券商加速布局,全力抢滩中国证券市场,对本土证券公司既带来了国际金融机构全面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竞争所形成的冲击,也带来了通过与国际金融机构直接合作促进业务发展、提升管理水平的机遇。
(4)科技赋能全面覆盖,金融科技进入产品智能化和运营精益化竞争阶段
金融科技已成为证券公司重塑业务价值链、运营模式的重要驱动力,证券公司在利用金融科技实现线上获客和提高经营信息化水平的基础上,已向定制化产品服务、智能化投资交易和精益化运营管理等领域深度布局,逐步打造智能客服、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全方位的生态圈,重塑核心业务价值链,助推各项业务转型升级。
3、贸易行业发展前景
(1)发展机遇
①保供稳价和外贸政策,支持贸易企业在国家经济双循环相互促进中发挥重要作用。从大宗商品来看,受政策调控、供需关系转换、全球流动性、地缘政治等多重影响,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出现分化,我国采取保供稳价政策,促进价格逐步回归基本面。在国家经济双循环发展格局下,贸易企业一方面要发挥国际国内资源组织能力,响应国家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另一方面可以用好国家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抓住多边贸易发展机遇,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良性发展。
②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30 年“碳达峰”与 2060 年“碳中和”目标继续推进,我国“碳中和”过渡期较短,面临压力与挑战,能矿、大宗产业等对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引下,挑战与机遇并存,有利于综合实力强、模式先进的头部企业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在钢铁产业绿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加快布局和创新服务。
③行业市场空间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内供应链行业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培育 100 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等指导性意见,将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大宗供应链行业头部公司基于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将不断提升,未来成长空间大,有望持续高增长。
(2)发展挑战
①宏观经济风险。大宗商品易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经济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钢铁、电力等产业的产量,间接影响上游原材料的消耗量,进而影响大宗商品供应链市场的需求,以及上游大宗商品的价格。在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的持续影响下,全球复苏艰难曲折,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全球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不利于大宗商品贸易行业的发展。
②环保政策风险。煤炭、钢铁行业是较为典型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在国家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安全、环保政策趋严,上下游企业出现限产、停产情况,对市场需求将造成冲击。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加大政策出台的速度与力度,产能、需求都将面临不确定。
4、LED 行业发展前景
2021 年,全球经济受疫情、大宗商品涨价和材料短缺等因素影响,复苏较缓,中国 LED 产业受疫情替代转移效应影响,以及显示市场回暖、Mini 背光渗透率迅速提升等因素的带动下,行业整体回温。展望 2022 年,在国家内循环、超高清显示、碳中和等利好政策引领下,器件技术及光电子材料持续进步,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受益于行业新兴市场、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高品质照明、植物照明以及紫外 LED 应用高速发展,行业技术变革带来新的机遇。 Mini/Micro LED 作为新一代核心显示技术,具备低功耗、高集成、高显示、长寿命等优良特性,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未来,广阔的存量替换市场和增量市场的双重推动将为 LED 行业创造强有力的市场条件。
(六)所处行业地位
1、酒类板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 1-12 月,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 715.63 万千升,同比下降 0.59%;累计完成销售收入 6,033 亿元,同比增长 18.6%;累计实现利润 1,702 亿元,同比增长 33%。2021 年以来,国际国内宏观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中国白酒行业正经历着经济调整、消费紧缩、行业竞争、疫情起伏的多重压力,未来整个行业将加快向品牌集中、向品质集中、向头部企业集中。2021 年度,老窖股份与白酒行业其他 9 家主要上市公司相比,营业收入排名第 4,净利润排名第 3。
2021 年白酒行业主要 10 家上市公司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净资产收益率 |
1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600519.SH | 1,094.64 | 524.60 | 27.68 |
2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000858.SZ | 662.09 | 233.77 | 23.60 |
3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002304.SZ | 253.50 | 75.08 | 17.67 |
4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000568.SZ | 206.42 | 79.56 | 28.37 |
5 |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600809.SH | 199.71 | 53.14 | 34.91 |
6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 000596.SZ | 132.70 | 22.98 | 13.90 |
7 |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3369.SH | 64.08 | 20.29 | 21.83 |
8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3589.SH | 50.29 | 17.27 | 20.94 |
9 |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702.SH | 49.69 | 12.46 | 25.98 |
10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 600779.SH | 46.32 | 11.99 | 45.56 |
数据来源:wind
2、证券板块
华西证券综合实力在西部地区证券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由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华西证券连续 11 年为 A 类。华西证券持续进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白名单”名录。联合信用评级将华西证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定为“AAA”。
各项业务中,根据中证协公布的未经审计数据,华西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含分仓)行业排名保持在前 20 名,成功获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
点资格,财富管理转型获行业认可,荣获新财富“2021 年最具潜力研究机构第 3名、进步最快研究机构第 5 名”、证券时报“2021 年中国证券业财富服务品牌君鼎奖”、每日经济新闻“2021 年度最具潜力研究所、2021 年度券商 APP 优秀运营团队”等多个奖项;国家级实体投教基地荣获证监会考核“优秀”评级,投教工作荣获证券时报“2021 年投资者教育团队君鼎奖”、每日经济新闻“2021 年度优秀投教品牌”等多个奖项;金融科技成果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其中基于人工智能的全业务场景推荐系统项目荣获中国人民银行“2020 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截至 2021 年末,华西证券融资融券余额(不含利息)188.8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1.87%。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21 年华西证券股权业务承销金额规模 59.83
亿,排名第 36 位;华西证券债券业务在规模和品种上实现进一步突破和创新,
其中根据中证协官网公布数据,华西证券在地方政府债承销实际中标地区达 30
个,实际中标金额达到 208.97 亿元,行业排名第 4 位,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公司“地方债承销杰出机构”称号;华西证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19.47 亿元,行业
排名 16 名;华西证券债业务发行规模 255.2 亿元,排名 32 名,荣获证券时报
“2021 年债券融资项目君鼎奖”。华西证券投资业务综合运用多种场内外金融工具,持续打造非方向性投资交易能力,2021 年成功获得银行间债券做市商资格。华西证券资管业务在债券投资、资产证券化方面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资管固定收益业务荣获证券时报“2021 年固收资管计划君鼎奖、资管固收团队君鼎奖”等多个奖项,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规模 24.2 亿元,行业排名 37 名,荣获“2021 年资管 ABS 团队君鼎奖”。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1 年华西证券相关业务指标排名情况如下:
2021 年华西证券各项业务指标业内排名情况(名次)
指标 | 2021 年排名 |
总资产 | 26 |
净资产 | 31 |
净资本 | 31 |
营业收入 | 26 |
净利润 | 30 |
净资产收益率 | 36 |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经过多年发展,华西证券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在证券行业中的地位明显提升。2021 年,华西证券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排名行业前三十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华西证券 2019 年至 2021 年评级均为 A 及以上,华西证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各项评价指标均保持稳定,业务发展、风险管控能力、盈利水平等方面持续稳定。
3、贸易板块
发行人所在地——泸州是成渝经济圈的关键节点城市,在成渝双城协同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西部陆海新通道、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的大背景下,发行人旗下贸易子公司智同商贸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供应链优势,采取“防风险、创利润、突规模”的经营理念,以“成为具有全国影响
力的现代化科技型贸易企业”为目标,凭借规模、服务、风控、资金等优势整合贸易和产业两大要素,与上下游优质客户建立了长久战略合作,实现了业务区域、客户、品类的不断外延发展,公司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目前,智同商贸销售产品涵盖了建筑材料、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及环保沥青等,业务区域已拓展至四川、重庆、山东、上海及河南等地。
4、高新科技板块
鸿利智汇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产品性能提升放在企业发展首位,通过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掌握了一批半导体封装领域相关的核心技术专利。公司研发实力雄厚,拥有四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个国家认可的 CNAS 实验室,且其中一个为获得美国 EPA 授权的能源之星实验室。2020 年 1 月,在与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三安光电等企业共同参与的“高光效长寿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上,鸿利智汇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 2019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截至 2021 年底,公司拥有
研发人员近 600 人,拥有有效专利 861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9 项。同时,公司大部分专利已实现产业化,LED 产品在显色指数、发光效率、稳定性等方面已达到全球领先水平。目前公司的产品已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并销往欧洲、美洲、东南亚、非洲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州市“百年·百品”质量品牌企业、2020 年度中国LED 行业教育照明 25 强企业、2020 年度中国 LED 行业营收 50 强企业、2020 年度中国 LED 行业专利 50 强企业等荣誉。
(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酒类业务竞争优势
(1)区位自然环境优势
老窖股份所在地泸州位于四川盆地南缘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拥有比同纬度更为温暖湿润、终年不下零度的亚热带气候。独特的气候、土壤为酿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