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Sinexcel Electric Co.,Ltd.
股票简称:xx股份 股票代码:300693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inexcel Electric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路 8 号)
2023 年 4 月
1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了鼓励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体系,并掌握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但是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产品的要求不断提升,若公司无法快速按照计划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不能掌握领先的电力电子技术,或者不能实现研发成果转化,可能会对公司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所处电力电子设备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进行产品研发的核心保障,是公司掌握电力电子相关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依赖,也是维持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此外,虽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有保密协议,并不断加强保密培训,强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对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但仍可能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IGBT、MOS 管、二极管、半导体芯片、电容器、变压器、电感、PCB 等)、结构类材料(机柜、机箱、五
金件等)和包材及辅料(包装材料、绝缘材料)等,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
公司建立了一套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及原材料价格跟踪体系,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引起公司产品成本的波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3,015.78 万元、44,219.71 万元和 62,433.39 万元,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77%、43.29%和 41.54%。虽然公司的客户拥有良好的信誉度,且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在一年以内、1-2 年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发生大比例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新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客户数量及应收账款余额将可能持续增长,且部分客户财务情况可能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如果部分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拖延付款等现象,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回货款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19%、43.50%及 43.85%,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8.29%、43.61%及 43.80%,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但整体有所下降。尽管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来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以及不断推出毛利更高的产品,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对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速度不能跟上市场要求,或推出的新产品达不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273.41 万元、27,154.65 万元及 48,255.84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4.80%、25.08%及 28.00%,存货xx率分别为 2.78 次、2.57 次及 2.14 次。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存在发生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GW 储能设备建设项目”,公司选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已进行充分详细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评估,并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如果募集资金不能足额到位,或项目组织管理、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量产达标等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产时间、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带来一定的项目实施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扩充的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GW 储能设备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 0000 x 00 xxx,0000x至 2026 年的产量分别为 0.3GW、1.5GW、2.5GW、3.5GW,自 2027 年开始满产,产量为 5GW。
公司在制定本次募投项目前已对市场供求状况、市场竞争格局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同时具有合理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但是,如果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对相关市场开拓力度不够,或竞争对手发展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可能会对项目投资回报和公司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x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较本次发行前有所增加,由此带来每年固定资产折旧的增长。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扣除上述折旧费用的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折旧费用的增长幅度,但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达预期,募投项目建成后折旧费用的增加仍可能在短期内影响公司收益的增长。
4、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x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近年来,国家乃至全球在可再生能源及储能领域不断出台利好政策,在国内市场以及国外市场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国内外众多新兴企业尝试进入相关行业,公司所在电力电子设备行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随着竞争者数量增加,竞争者业务规模的扩大,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若公司无法持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产品质量以应对市场竞争,可能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定价及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定担保。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公司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x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在本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 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 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3、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后,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本次可转债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xx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
③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②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③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④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1、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6,850,3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1.6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1,896,052.64 元,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205,275,493 股。
2、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5,275,4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
红 1.2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4,633,059.16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05,275,4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160,608.46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
4、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354.55 | 11,344.98 | 10,610.10 |
现金分红(含税) | 4,516.06 | 2,463.31 | 2,189.61 |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20.20% | 21.71% | 20.64%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 9,168.98 | ||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 14,769.88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 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62.08% |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本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一致行动人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11
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99
十、特许经营权 112
十一、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12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112
十三、分红情况 113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是否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114
十五、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的情况11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15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115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15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1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123
五、财务状况分析 126
六、经营成果分析 146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156
八、技术创新分析 156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161
一、发行人经营合规情况 161
二、同业竞争 164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165
第七节 x次募集资金运用 17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7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78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188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影响 189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191
第九节 声明 19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9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9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9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0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03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04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205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08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术语 | ||
x公司、公司、x x电气、xx股份 | 指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xx | 指 | 惠州xx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苏州xx | 指 | 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xxxx | 指 | 西安xx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xx | 指 | 北京xx电气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州xx电源 | 指 | 惠州xx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xxx能源 | 指 | 深圳市xxx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xx储能 微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美国xx | 指 | Sinexcel Inc.,系公司于 2016 年在美国特拉华州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 |
澳洲xx | 指 | Sinexcel PTY. LT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Sinexcel Inc. 于 2021 年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xx | 指 | Sinexcel PTE. LTD.,系公司于 2022 年在新加坡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 |
阳光电源 | 指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能电气 | 指 |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科士达 | 指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科华数据 | 指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x可瑞 | 指 |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恒电气 | 指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星云股份 | 指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杭可科技 | 指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亿纬锂能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ATL | 指 | 新能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国轩高科 | 指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远景能源 | 指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 指 | 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 | 指 | 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鹏元资信、评级机 构 | 指 | 指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x次发行 | 指 | 指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股东大会 | 指 | x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x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x公司监事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二、专业术语 | ||
电力电子技术 | 指 | 应用于电力领域的电子技术,是电力学、电子学和控制理论的交叉学科,使用电力电子器件和设备对电能进行变换和控制,将一种形式的电能转换成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 电能,以适应各种用电和电能控制的需求 |
电能质量问题 | 指 | 由发电、输配电和用电环节组成的电力系统在电能的传 输、控制、转换和使用过程中导致设备故障或不能正常工 作或性能降低的电能电压、电流、频率偏差问题 |
三电平技术、三电平拓扑技术 | 指 | 传统的两电平拓扑在一个桥臂上只有两个半导体开关器 件,输出电平只有正和负两种电平;三电平拓扑中,桥臂增加为四个半导体开关器件,通过特定的开关组合,输出电平有正、零、负三种电平,输出电平数的增加使输出波形更接近正弦,有效降低输出谐波,并且降低开关器件应 力 |
模块 | 指 | 将分立元件组成的电路重新塑封称为模块,单个模块构成 整个系统的子模块,每个模块均能完成相应的功能 |
谐波 | 指 | 指电流中所含有的频率为基波的整数倍的电量,一般是指对周期性的非正弦电量进行傅里叶级数分解,其余大于基 波频率的电流产生的电量 |
滤波 | 指 | 是将信号或者能量中特定波段频率滤除的操作,是抑制和防止干扰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电力电子应用中,主要是将负载产生的非基波电流或者电压成分旁路或者滤除,使谐 波电流或者电压不污染电网 |
谐波源 | 指 | 指向公用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公用电网中产生谐波电压 的电气设备 |
谐波治理 | 指 | 指通过滤波装置对谐波进行滤波处理,并且处理后的电网 谐波要求满足国家标准 |
有源滤波器、APF | 指 | 是一种用于动态抑制谐波、补偿无功的新型电力电子装 置,能够对大小和频率都变化的谐波以及变化的无功进行 补偿 |
无功 | 指 | 指电压和电流不同相位,彼此相差 9 度所做的功;此功在负载上不会被消耗转为其它能量,而是循环在电源和负载 之间流动 |
无功补偿 | 指 | 向负载注入需要的无功功率,从而减少无功功率在电网中的流动,从而降低线路和变压器因输送无功功率造成的电 能损耗 |
静止无功发生器、 SVG | 指 | 是将自换相桥式电路通过电抗器及滤波电路或者直接并联到电网上的装置,调节桥式电路交流侧输出电压的相位和幅值,或者直接控制其交流侧电流,使该电路吸收或者发 出满足要求的无功功率,实现动态无功补偿的目的 |
新能源电能变换设 备 | 指 | 将清洁、可再生的新能源(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转 换为电能的装置及其相关控制单元的统称 |
光伏 | 指 |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 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 |
光伏逆变器 | 指 | 利用电力电子技术,将光伏电池板发出的直流电能变换成 交流电能过程的装置,是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核心装置 |
储能变流器 | 指 | 储能双向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简称 PCS),既可将电池储存的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并入电 网,也可将电网的交流电变换成直流电给电池充电储存, 实现了电网与储能电池之间的能量双向流动,是储能系统的核心装置 |
储能系统集成 | 指 | 储能系统集成是一种,根据终端需求将电力变换装置、升压装置、电化学储能装置、能量控制系统、安全保障系统等多领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整合并优化设计用于各场 景的储能系统服务 |
电池检测 | 指 | 通过对电池进行预先设定好的充放电步骤,以获取电池容量、内阻、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参数,判断电池好坏、 性能优劣 |
电池化成 | 指 | 指对初次充电的电池实施一系列工艺措施使之性能趋于稳 定,包括小电流充放、60℃以下的恒温静置等 |
三相不xx | 指 | 指在电力系统中三相电流(或电压)幅值不一致,且幅值 差超过规定范围 |
电容器 | 指 | 一种容纳电荷的器件,广泛应用于电路中的隔直通交、耦 合、旁路、滤波、调谐回路、能量转换、控制等方面 |
IGBT | 指 | 指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是由 BJT(双极型三极管)和 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兼有 MOSFET 的高输入阻抗和 GTR 的低导 通压降两方面的优点 |
报告期 | 指 |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
CNESA | 指 | CNESA 是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hina Energy Storage Alliance)的简称 |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专有词汇 |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可转 债的投资者 |
付息年度 | 指 | 可转债发行日起每 12 个月 |
转股、转换 | 指 | 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债相应的债权,按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股权的过程;在该过程中,代表相应债权的公司可转债被注销,同时公司向该持有人发行代表 相应股权的普通股 |
转换期 | 指 | 持有人可以将公司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期间 |
转股价格 | 指 | x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时,持有人须支付的 每股价格 |
赎回 | 指 | 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回售 | 指 | 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可转债卖给发 行人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 指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名称: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inexcel Electric Co.,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206,608,093元
设立日期:2007年9月28日(2015年8月5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xx股份股票代码:000000.XX
1、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下对储能的必然选择
在碳达峰及碳中和的目标下,我国能源生产结构的转型迫在眉睫,虽然我国 火力发电占能源结构比重由 2013 年的 80%下降至 2021 年的 71%,但能源结构主 要依存火力发电的格局没有改变。未来随着碳达峰及碳中和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将会得到进一步推广普及。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 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 2025 年达到 16.5%左 右。
由于风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不稳定、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等特性,需要大量的储能设备承担削峰填谷的作用以保证电网维持在 50Hz 的频率进行稳
定运行。日益提升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并网规模将会更加考验发电侧及输电侧电力系统的调剂能力。通过储能的大范围应用进而达到调配电力生产及运输的呼声日益xx,储能行业市场前景将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不断普及而伴随发展。
2、电化学储能具有独到优势及广阔市场空间
储能即能量的存储,是指通过某种介质或装置,把一种形式的能量转化成另一种形式的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以特定能量形式释放出来的一系列技术和措施。根据能量存储形式的不同,主要包括物理/机械储能(抽水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电化学储能(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钠硫电池等)两大类主流应用。
抽水储能由于具有技术成熟、度电成本低等优点,其目前为装机容量最多的主流储能技术,但其也存在对地理因素要求较高且建造成本较高等弊端。相较而言,电化学储能具有使用方便、环境污染少、不受地域限制、能够及时响应电力的应急需求等优势,已成为发展最快、降本空间大、产业化应用场景丰富的储能技术路线。根据 CNESA 统计,截至 2020 年中国已运行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 35.6GW,其中抽水储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占比达到 89.3%。然而,2020 年中国新增投运储能项目中 47.6%的储能方式为锂电池储能,47.8%的储能方式为抽水储能,新装机储能规模中电化学储能快速增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中国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 194 座,总功率 3.68GW、总能量为 7.86GWh,同比增长 175.81%。
3、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储能大规模广泛应用即将开始
为实现“2030 年碳达峰及 2060 年碳中和”的目标,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及储能领域不断出台利好政策,以鼓励光伏风电等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及储能领域企业在未来能源消纳问题上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近三年来,国家层面利好政策具体如下:
时间 | 政策文件 | 储能相关支持政策内容 |
2022年9月 |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 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完善新型储能标准管理体系,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 要,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 内容的标准体系。细化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和应 |
用场景类型,完善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测试验收等标准。加快推动储能用锂电池安 全、储能电站安全等新型储能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结合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全面推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标准制定协 同发展。 | ||
2022年7月 |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 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 枢等新业态。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
2022年6月 |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 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储能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创新协同运行模 式,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提 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
2022年1月 |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 聚焦六大方向,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1)注重系统性谋划储能技术创新; (2)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3)以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4)强调以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化发展;(5)着力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6)推进国际合作提升竞争优 势。 |
2022年1月 | 《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 “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 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 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
2021年12月 | 《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 理办法》 | 鼓励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并网主体参与电 力辅助服务。 |
2021年11月 |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 能源领域现存的主要短板技术装备基本实现突破。前瞻性、颠覆性能源技术快速兴起,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形成一批能源长板技术新优势。能源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能源 科技创新有力支撑引领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
2021年5月 | 《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进一步完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增量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持续深化燃煤发电、燃气发 电、水电、核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 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
2021年5月 | 《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 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加强“光储充放”新型充换电站 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 |
202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 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
2021年3月 | 《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指导意见》 | 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 展路径。 |
2020年9月 | 《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 意见》 | 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地热、储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 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2020年9月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 见》 | 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 能、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 网络。 |
2020年8月 | 《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 《指导意见》在能源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和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基本原则框架下,提出“两个一体化”的范畴与内涵,强调统筹协调各类电源开发、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适 度配置储能设施、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能力。 |
1、解决产能瓶颈,满足市场需求
经过多年的在电力电子领域的技术、市场和生产经验积累,公司已经在储能设备相关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储能设备业务发展迅速,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营业收入分别为 12,421.57 万元、24,010.18 万元及 25,580.43 万元,不断发展的业务规模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应用经验。
目前公司储能设备业务尚无独立的生产线,现有生产场地和生产线不足以支撑公司储能设备业务未来发展,产能扩张迫在眉睫。
2、扩大储能设备布局,进一步打造公司储能产品品牌
公司主要储能产品包括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电气集成、逆变升压一体舱。该类产品主要解决储能电池和电网之间的双向电能变换及传输,可以广泛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用户侧、微电网的电力储能;中小型储能变流器和储能系统电气集成主要应用于工商业用户侧,大型储能变流器和逆变升压一体舱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储能设备收入占比分别为 16.10%、23.51%及 17.02%。为保证公司在储能设备领域的进一步布局发展,抓住历史良好发展机遇,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急需加强对储能设备业务的支持与投入。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已经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可转债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x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x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量为 402.00 万张。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x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40,200.00 万元( 含
40,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x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投资总 额 | 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 |
1 | 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年 产 5GW 储能设备建设项目 | 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 | 53,100.76 | 40,200.00 |
合计 | 53,100.76 | 40,200.00 |
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xx。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向苏州xx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投入,苏州xx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具体实施。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x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发行方式,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x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 |
会计师费用 | 【】 |
律师费用 | 【】 |
资信评级费 | 【】 |
发行手续费 | 【】 |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 【】 |
合计 | 【】 |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减,费用总额将在发行结束后确定。
x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交易日 | 发行安排 | 停复牌安排 |
T-2 【】年【】月【】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T-1 【】年【】月【】日 |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T 【】年【】月【】日 |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网下、网上申购日 | 正常交易 |
T+1 |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 正常交易 |
【】年【】月【】日 |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 |
T+2 【】年【】月【】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缴款日 | 正常交易 |
T+3 【】年【】月【】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正常交易 |
T+4 【】年【】月【】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正常交易 |
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x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等级为 A+,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x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x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项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需要投资者作出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的,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
(5)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
(6)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7)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或《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
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15 日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在会议召开日前公告会议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时间或取消会议;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的,
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5 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策程序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由主持人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
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主持人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条件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1)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聘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为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1、违约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x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法定代表人 | xx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栋 |
经办人员 | xx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755-88999770 |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 | 景忠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路 8 号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755-22662111 |
保荐代表人 | xxx、xx |
项目协办人 | xxx |
xx项目组成员 | xxx、xxx |
负责人 | xx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 00 xxxxxx 0 xxxx 00-00 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755-33206888 |
经办律师 | xxx、xxx、xxx |
负责人 | xx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x 00 xxxxxx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85665120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x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 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755-82872090 |
经办信用评级人员 | xxx、xx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xxxxxx 0000 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755-82083164 |
公司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0 |
传真 | 0755-25988122 |
开户行 | 【】 |
户名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账号 | 【】 |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可能涉及一些风险,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了鼓励自主创新的技术研发体系,并掌握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但是随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产品的要求不断提升,若公司无法快速按照计划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不能掌握领先的电力电子技术,或者不能实现研发成果转化,可能会对公司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所处电力电子设备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进行产品研发的核心保障,是公司掌握电力电子相关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依赖,也是维持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此外,虽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有保密协议,并不断加强保密培训,强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对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但仍可能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IGBT、MOS 管、二极管、半导体芯片、电容器、变压器、电感、PCB 等)、结构类材料(机柜、机箱、五金件等)和包材及辅料(包装材料、绝缘材料)等,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
公司建立了一套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及原材料价格跟踪体系,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引起公司产品成本的波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3,015.78 万元、44,219.71 万元和 62,433.39 万元,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77%、43.29%和 41.54%。虽然公司的客户拥有良好的信誉度,且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在一年以内、1-2 年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发生大比例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新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客户数量及应收账款余额将可能持续增长,且部分客户财务情况可能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如果部分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拖延付款等现象,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回货款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19%、43.50%及 43.85%,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8.29%、43.61%及 43.80%,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但整体有所下降。尽管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来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以及不断推出毛利更高的产品,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对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速度不能跟上市场要求,或推出的新产品达不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273.41 万元、27,154.65 万元及 48,255.84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4.80%、25.08%及 28.00%,存货xx率分别为 2.78 次、2.57 次及 2.14 次。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存在发生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9%、22.87%及 20.03%。
如果因国际贸易摩擦而导致相关国家对我国电力电子产品采取限制政策、提高关税及采取其他方面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将会对我国电力电子设备行业造成一定冲击,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变化,对主要产品的毛利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收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亦直接影响公司业绩。
报告期,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9%、22.87%及 20.03%。若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一方面会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另一方面相对国外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可能被减弱,假设在外币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以人民币折算的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20 年 12 月 11 日,xx股份通过xx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编号为 GR202044204325 的xx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xx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司所得税适用 15%的优惠税率。
如果有关xx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xx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使得公司不能继续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大幅上升,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公司需要优秀管理人才、高端研发人才,同时也需要高素质的一线技术工人,才能保证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劳动力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力成本上升将直接增加企业成本负担,挤压企业经营利润。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吸引或留住优秀人才,可能面临人才短缺问题,对公司保持创新性和成长性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xx直接持有公司 18.89%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其持股比例可能会进一步稀释。由于公司股权相对分散,若潜在投资者通过收购控制公司股权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稳定,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GW 储能设备建设项目”,公司选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已进行充分详细的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评估,并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如果募集资金不能足额到位,或项目组织管理、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量产达标等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则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产时间、投资回报及公司的预期收益,带来一定的项目实施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扩充的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GW 储能设备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 0000 x 00 xxx,0000x至 2026 年的产量分别为 0.3GW、1.5GW、2.5GW、3.5GW,自 2027 年开始满产,产量为 5GW。
公司在制定本次募投项目前已对市场供求状况、市场竞争格局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同时具有合理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但是,如果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对相关市场开拓力度不够,或竞争对手发展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可能会对项目投资回报和公司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x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较本次发行前有所增加,由此带来每年固定资产折旧的增长。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扣除上述折旧费用的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折旧费用的增长幅度,但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达产后,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达预期,募投项目建成后折旧费用的增加仍可能在短期内影响公司收益的增长。
4、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x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从事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该产业当前属于国家政策鼓励产业。为实现“2030 年碳达峰及 2060 年碳中和”的目标,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及储能领域不断出台利好政策,以鼓励光伏风电等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及储能领域企业在未来能源消纳问题上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上述政策若出现对本行业不利的变化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调整,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电力需求量与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虽然包括光伏在内的 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我国能源总消费的比例仍然较低,按照我国政府部门制定的能 源规划,未来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占我国能源总消费的比重仍将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但是若宏观经济持续不景气,可能导致市场对电力的需求持续下降,进而影响可 再生能源的消费,如果公司未能制定有效对策,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国家乃至全球在可再生能源及储能领域不断出台利好政策,在国内市场以及国外市场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国内外众多新兴企业尝试进入相关行业,公司所在电力电子设备行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随着竞争者数量增加,竞争者业务规模的扩大,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若公司无法持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产品质量以应对市场竞争,可能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定价及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如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未达到债券持有人预期等原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定担保。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公司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或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x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此外,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在本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 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 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后,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股本为 205,275,493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869,282 | 21.86% |
其中:1、境内法人持股 | - | - |
2、境内自然人持股 | 44,869,282 | 21.86%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0,406,211 | 78.14% |
三、股份总数 | 205,275,493 | 100.0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本性质 | 持股总数 (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数 (股) |
1 | xx | 境内自然人 | 38,766,512 | 18.89% | 29,097,384 |
2 | xxx | 境内自然人 | 14,624,364 | 7.12% | 14,624,364 |
3 | xxx | 境内自然人 | 10,400,890 | 5.07% |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475,712 | 1.69% |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其他 | 3,269,600 | 1.59% | - |
6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 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 其他 | 3,144,000 | 1.53% |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375,741 | 1.16% | - |
8 | 平安证券-xx-平安证券 新创 3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752,700 | 0.85% | -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617,250 | 0.79% | - |
10 | xxx | 境内自然人 | 1,530,045 | 0.75% | 1,147,534 |
合计 | 80,956,814 | 39.44% | 44,869,282 |
1、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9 家子公司,其中一级子公司 8 家、二级子公司
1 家,具体情况如下:
(1)惠州xx电气有限公司
惠州xx电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18 年 2 月 26 日 |
注册资本 | 500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0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惠州市xxxx区惠风西二路 31 号 1#厂房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电能质量产品(包括电力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低电压治理设备、电能质量监控设备、电气节能产品、不间断供电电源 UPS)、智能微网产品(包括离网、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储能逆变器、应急电源、储能单元)、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 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回馈式充放电电源产品(包括铅酸电池充放电逆变电源、电芯化成分容设备、锂电池组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组测试系统、回馈电子负载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施工;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站建设、运营与维护;离网、并网光伏光热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维护;微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生产;高压、高频、大容量电力电子器件技术、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技术、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充电站系统、整 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微 |
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的设计;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受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高压、高 频、大容量电力电子器件技术、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技术、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惠州xx电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2 年 |
总资产 | 22,604.50 |
净资产 | -181.46 |
营业收入 | 7,710.53 |
净利润 | -65.10 |
(2)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18 年 1 月 22 日 |
注册资本 | 18,000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7,540.07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xxxxxxxx 00 x 0 x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大功率电源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电子设备、光伏逆变发电设备;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和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2 年 |
总资产 | 14,763.15 |
净资产 | 6,761.38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15.67 |
(3)西安xx电气有限公司
西安xx电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18 年 9 月 3 日 |
注册资本 | 500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0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xx区天谷七路 88 号新加坡腾飞科汇城南楼三层 0301 室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产品、电力传动设备、充电设施、光伏逆变发电设备、稳流电源、不间断供电电源、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大功率特种电源设备、回馈式充放电设备、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规划、设计、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西安xx电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2 年 |
总资产 | 1,978.63 |
净资产 | -4,055.13 |
营业收入 | 1,229.33 |
净利润 | -743.31 |
(4)北京xx电气有限公司
北京xx电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20 年 9 月 22 日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00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xxx区鲁谷路 74 号院南院工作区 20 号楼三层 A304-A306 室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环保设备、制冷设备、通讯设 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委托加 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北京xx电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2 年 |
总资产 | 697.13 |
净资产 | 611.36 |
营业收入 | 564.03 |
净利润 | 235.58 |
(5)惠州xx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xx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21 年 2 月 3 日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310.00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惠州市xxxx区惠风西二路 31 号 1 栋 3 楼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90%)、xxx(10%) |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PCBA 模块、服务器电源、智能充电产品、小功 率电源适配器、驱动电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公司于 2021 年投资设立惠州xx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投资协议公司持股比例为 90%,按实缴出资额公司实际享有表决权比例为 100%。
惠州xx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2 年 |
总资产 | 1,205.60 |
净资产 | 342.99 |
营业收入 | 3,079.47 |
净利润 | 351.52 |
(6)深圳市xxx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xxx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18 年 6 月 27 日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工业园 6 栋 201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及设备、新能源发电及储能系统及设备、电能计量系统及设备、电子电力及监控产品、节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安装、销售、技术咨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施工、技术服务;新能源充电站的建设及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许可经营 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深圳市xxx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2 年 |
总资产 | 373.79 |
净资产 | -79.55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3.47 |
(7)xxxx
xxxx(Sinexcel Inc.)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16 年 10 月 5 日 |
已发行股份 | 5,000 股 |
董事 | xxx |
注册地 | 特拉华州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
主要业务 | 电力电子设备的销售 |
美国xx最近一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2 年 |
总资产 | 891.72 |
净资产 | 79.95 |
营业收入 | 162.25 |
净利润 | -172.18 |
(8)澳洲xx
澳洲xx(Sinexcel PTY. LTD.)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21 年 2 月 17 日 |
已发行股份 | 1.00 股 |
董事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注册地 | 9 JAPONICA PLACE, CALAMVALE QLD 4116 |
股东构成 | Sinexcel Inc.(100%) |
主要业务 | 澳洲xx目前尚未开展业务 |
(9)新加坡xx
新加坡xx(Sinexcel PTE. LTD.)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22 年 9 月 14 日 |
已发行股份 | 1,000,000 股 |
董事 | XXX,XXX、XXXX XXXX |
注册地 | 112 ROBINSON ROAD #03-01 SINGAPORE |
股东构成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
主要业务 | 新加坡xx目前尚未开展业务 |
2、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2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xxxx必思恩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xx必思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注册资本 | 2,454.84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xx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 2 号 07 幢 20101、 20201 |
投资比例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41.84%股权 |
经营范围 | 通信设备、蓄电池、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结构性金属制品的生 产;集装箱数据机房、不间断电源、智能精密配电柜、数据中心能源管理系统、电子产品、电力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及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照明灯具、电子元件及组件、印制电路板、电工仪器仪表、监控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蓄电池、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结构性金属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咨询及技术服务;电气设备及管道设备安装;弱电智能系统工程、网络系统工程、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xxxxx好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xxx好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19 年 6 月 11 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 172 号 |
投资比例 | 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0%股权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电气设备、充电设备;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研发、销售、租赁软件;信息系统集成;租赁机械设备、电力设备、计算机、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注:公司上述投资份额尚未实缴出资。
公司自 2017 年上市以来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xx、xxx、xxx。
公司股东xx先生、xxx先生、xxx先生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三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关系自协议签署日生效,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7 年 8 月 22 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终止。xx先生、xxx先生、xx
x先生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
认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
解除。2020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xxx先生、第三大股东xxx先生分别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xx先生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38,766,51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89%,同时,xx先生作为xx股份的创始人之一,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依其股份持有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xx先生、xxx先生、xxx先生共同控制变更为xx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xx。xxxx持有公司 18.89%股份,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xx简历如下:
xx先生: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学历。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职于宝洁(广州)有限公司。2000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6月,任深圳市xx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持股情况 |
1 | 赣州xx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 2015/7/14 | 546.49 | 4.22% |
2 | 赣州千百盈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 2015/7/14 | 546.49 | 1.30% |
3 | 海宁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7/9/5 | 50,710.00 | 1.97% |
4 | 深圳市助她成长一期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2019/8/13 | 1,010.00 | 9.90% |
5 | 盛世汇鑫(深圳)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2016/8/23 | 1,001.00 | 9.99% |
6 | 深圳汉阳科技有限公司 | 2015/12/25 | 173.89 | 3.90% |
7 | 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2015/10/27 | 170.66 | 3.30% |
8 | 深圳禾思众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10/17 | 168.87 | 2.47% |
9 | 深圳晟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017/10/12 | 100.00 | 7.86% |
10 | 苏州方广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020/8/24 | 150,000.00 | 0.67% |
11 | 西安西交一八九六科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7/29 | 5,000.00 | 4.00% |
12 | 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2021/9/27 | 327.91 | 3.13% |
13 | 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021/2/7 | 75,100.00 | 1.33% |
14 | 深圳市xxx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22/10/24 | 150.00 | 40.00%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x次发行前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均为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的上述承诺均已正常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公司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公司及相关承诺主体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x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 明及承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x届任职期间 |
xx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1 | 2021.06.28-2024.06.28 |
xx | 副董事长 | 女 | 49 | 2021.06.28-2024.06.28 |
xx | xx、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 | 女 | 50 | 2021.06.28-2024.06.28 |
xxx | xx、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 男 | 47 | 2021.06.28-2024.06.28 |
xx | 董事 | 男 | 53 | 2021.06.28-2024.06.28 |
xxx | xx董事 | 男 | 50 | 2021.06.28-2024.06.28 |
xxx | xx董事 | 男 | 51 | 2021.06.28-2024.06.28 |
xxx | xx董事 | 女 | 54 | 2021.06.28-2024.06.28 |
xx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2 | 2021.06.28-2024.06.28 |
xx | 监事 | 女 | 31 | 2021.06.28-2024.06.28 |
xxx | xx代表监事 | 女 | 29 | 2021.06.28-2024.06.28 |
xxx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8 | 2021.06.28-2024.06.28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23.03.23-2024.06.28 |
xxx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6 | - |
1、董事
xx先生: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学历。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就职于宝洁(广州)有限公司。2000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至 2015 年 6月,任深圳市xx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xx女士:副董事长。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供职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能睿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xxxx: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工艺员。1995 年 1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国
建设银行吉林油田专业支行会计。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贝莱香料(深
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深圳市品极通达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深圳市xx电气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xxxxx: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南车四方机车车辆
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就读于西南交通大学。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xxx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深圳市xx电气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工程师、监事。2021 年 6 月至今,
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先生:董事。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曾任电子工业部第八研究所工程师、副处长,浙江临安光缆厂副厂长,中国移动浙江富阳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xx: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5 年至 2010 年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TO;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xx: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工作经历:1993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深圳市邮电局;1996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金融部律师;1998 年至今,就职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xx: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 年至今,任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xxxx: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 年至 2013 年任xx市急救中心科员。2013 年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xx女士:监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出生,大专学历。
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职于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1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xx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xx:监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16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商务经理,现任公司政府及公共事务部负责人。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xx先生,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介绍参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xx•1、董事”。
xxxx,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具体介绍参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xx•1、董事”。
xxxxx,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具体介绍参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xx•1、董事”。
xxxxx: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1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务主管、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xx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事业部总经理等。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1 月,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任充换电业务部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储能国内事业部及营销中心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核心技术人员
xxxxx,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具体介绍参见本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xx•1、董事”。
xxxxx为公司“三电平逆变器的控制方法”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2014 年被评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主要负责公司电能质量治理产品、电动汽车充电桩、光伏逆变器和电池化成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先后主持开发了公司的全系列 APF 和 SVG、12.5KW 电动汽车充电桩、微型和小功率光伏逆变器、第一代电池化成检测设备等产品。
xxxxx:研发中心负责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xxx网络能
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深圳市xx电气有限公司软件总工程师。2015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xx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软件总工程师。 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
xxx先生为公司“一种三电平逆变器及其直流母线电压的xx控制方法”等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主要负责公司各类产品的软件控制系统开发工作,先后主持了公司的全系列 APF 和 SVG、12.5KW 电动汽车充电桩、微型和小功率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等产品的软件控制系统开发。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22 年度从xx股份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
1 | xx | 董事长、总经理 | 150.00 |
2 | xx | 副董事长 | 54.00 |
3 | xx | xx、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30.96 |
4 | xxx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34.24 |
5 | xx | 董事 | 24.00 |
6 | xxx | 独立董事 | 7.20 |
7 | xxx | xx董事 | 7.20 |
8 | xxx | 独立董事 | 7.20 |
9 | xx | 监事会主席 | 64.65 |
10 | xx | 监事 | 22.84 |
11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21.46 |
12 | xxx | 董事会秘书 | 74.00 |
13 | xx | 副总经理 | - |
14 | xxx | 核心技术人员 | 92.64 |
注:xx于 2023 年 1 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x公司 任职情况 | 兼职单位 | 兼任职务 |
xx | 董事长、总经理 | 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汉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xx | 副董事长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能睿有限公司 | 董事 | ||
xx | 董事 | 深圳银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深圳清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茂名清荷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
安徽中科索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安徽中科元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深圳银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深圳清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xx | xx、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 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xxx | 董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员 | 深圳市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xx | 独立董事 | 深圳市房优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深圳市辰极昭昭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深圳市房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芜湖房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上海原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白墩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深圳市多多贷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房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深圳市叮咚云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深圳市顿音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深圳市智行汇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涿光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元竞互娱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车智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聚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xxx | 独立董事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律师 |
xxx | 独立董事 |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xx | 监事会主席 | 北京溪言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财务负责人 |
xxx | 董事会秘书 | 赣州千百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名称 | 职务 |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xx | 董事长、总经理 | 3,876.65 | - |
xx | 副董事长 | - | - |
xx | xx、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 |
xxx | xx、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 | 153.00 | - |
xx | 董事 | - | - |
xxx | xx董事 | - | - |
xxx | xx董事 | - | - |
xxx | xx董事 | - | - |
xx | 监事会主席 | - | - |
xx | 监事 | - | - |
xxx | xx代表监事 | - | - |
xxx | 董事会秘书 | - | - |
xx | 副总经理 | - | - |
xxx | 核心技术人员 | 125.86 | -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近三年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名称 | 职务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直接 持股 | 间接 持股 | 直接 持股 | 间接 持股 | 直接 持股 | 间接 持股 | ||
xx | 董事长、总经 理 | 3,876.65 | - | 3,879.65 | 13.94 | 2,604.61 | 26.28 |
xx | 副董事长 | - | - | - | - | - | - |
xx | xx、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 - | - | - | 27.10 | - | 51.31 |
xxx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 | 153.00 | - | 153.00 | - | 102.00 | - |
xx | 董事 | - | - | - | - | - | - |
xxx | xx董事 | - | - | - | - | - | - |
xxx | xx董事 | - | - | - | - | - | - |
xxx | xx董事 | - | - | - | - | - | - |
xx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20.20 | - | 38.25 |
xx | 监事 | - | - | - | - | - | - |
xxx | xx代表监事 | - | - | - | - | - | - |
xxx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16.48 | - | 31.22 |
xxx | 核心技术人员 | 125.86 | - | 136.27 | - | 102.00 | - |
xx | 副总经理 | - | - | - | 18.23 | - | 34.50 |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 242
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461.1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27.55 万股的 2.25%。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由 242 人调整为 238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461.10 万股调
整为 453.50 万股,首次授予 397.10 万股,股权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 总额的比例 |
1 | xx | xx | 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 8.00 | 1.76% | 0.04% |
2 | xxx | 中国 | 副总经理 | 8.00 | 1.76% | 0.04% |
3 | xxx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4.50 | 0.99% | 0.02% |
小计 | 20.50 | 4.52% | 0.10% | |||
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35 人) | 376.60 | 83.04% | 1.83% | |||
预留部分 | 56.40 | 12.44% | 0.27% | |||
合计 | 453.50 | 100.00% | 2.21% |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在工业配套电源与新能源领域中的应用,一方面为高端制造业、数据中心、能源及轨道交通等领域提供高质量、安全的电能保障;另一方面为新能源领域中的储能微网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运营、电池制造企业提供核心设备及全面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工业配套电源(电能质量设备、工业电源)、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储能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8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我国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监管体制为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监管体制,由政府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管理,行业协会协调指导发展,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宏观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和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内部自律性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电源学会电能质量专业委员会和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委员会等。
1、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作为行业主要宏观管理部门,其相关职能为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化调整;组织拟订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方针;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科学和技术部提供相关科技政策,强化xx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提供科研项目立项及xx技术企业申报等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提出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2、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行业主要自律组织,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协助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加强行业管理,组织会员进行自律管理,并为电力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包括反映会员诉求,依法维护会员权益,代表会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意见和建议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电源学会电能质量专业委员会和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委员会等在本行业相关领域的规划和标准制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3、最近三年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是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核心组成部分,该行业产品技术密集程度相对较高,其在提升产业经济,提高国民生活质量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最近三年国家针对本行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鼓励支持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发布时间 | 发布部 门 | 政策名称 |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内容 |
一、产业规划 | |||
国家发 | 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 | ||
展改革 | 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 | ||
2022 年 6 | 委、国 | 《“十四五”可再 | 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 |
月 | 家能源 | 生能源发展规划》 | 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 |
局等 9 | 景应用。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储能价 | ||
部门 | 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 |
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创新协同运行模 式,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提 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 |||
2022 年 1 月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 主要目标包括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新能源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 应用。 |
2021 年 11 月 | 国家能源局、科技部 | 《“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 划》 | 重点任务包括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加快战略性、前瞻性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突破能量型、功率型等储能本体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不同应用场 景储能发展需要。 |
2021 年 7 月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 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推动能源梯级利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与梯次利用成套化先进技术 装备推广应用。 |
2021 年 3 月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 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 模化应用。 |
2020 年 10 月 | 国务院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2035 年)》 |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
二、产业发展政策 | |||
2022 年 9 月 | 国家能源局 | 《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 计划》 | 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完善新型储能标准管理体系,细化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和应用场 景类型,完善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测试 |
验收等标准。加快推动储能用锂电池安全、储能电站安全等新型储能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结合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全面推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标准制定协同发 展。 | |||
2022 年 7 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部 |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 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 枢等新业态。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
2022 年 3 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加快“互联网 +”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充电网络布局;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在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 能,提升省间电力互补互济水平,鼓励用户投资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开展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和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统安全等 6 大重点领域,增设若干 创新平台。 |
2022 年 1 月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 案》 | 聚焦六大方向,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1)注重系统性谋划储能技术创新; (2)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3)以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4)强调以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化发展;(5)着力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6)推进国际合作提升 竞争优势。 |
2021 年 7 月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 局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明确 2025 年 30GW 的发展目标,未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 2030 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鼓励储能多元发展,进一步完善储能价格回收机 制,支持共享储能发展。 |
2021 年 5 月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稿)》 | 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 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 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加强“光储充放”新型充换电站 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 |
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 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 | |||
2020 年 9 月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 加快风光水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的快速充/换电站覆盖 率。 |
(二)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工业配套电源行业
(1)电能质量设备
电能质量是指通过公用电网供给用户端交流电能的品质。理想状态的公用电网应以恒定的频率、正弦波形和标准电压对用户供电。但由于电力系统中存在众多非线性或不对称的用电设备,加之调控手段不完善及运行操作、外来干扰和各种故障等原因,这种理想的状态并不存在,随之产生了谐波、无功(功率因数过低)以及三相不xx等电能质量问题。
目前,改善电能质量最有效的途径是在电网系统供电、配电及用电等不同环节根据具体电力环境来加装滤波设备和无功补偿设备,以达到滤除谐波和提高功率因数的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高速发展,电能质量问题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方面,我国电网规模越来越大,各种非线性负荷和新能源发电的接入以及无法避免的各种故障,给系统带来越来越多的电能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对电能质量问题敏感的用电设备应用越来越广泛,用户对电能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数据中心为例,数据中心大量精密电子设备需要严苛的供电环境,同时也会产生诸多电能质量问题,常见的如电压跌落、电力频率偏移、浪涌冲击等,在数据中心安装电能质量设备已成为标配,以保障数据中心的稳定、安全运营。
全社会不同层面的参与者都能够从提高电能质量中获益:终端用户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减少缴纳电费,直接获得经济好处;发电企业和电力公司通过优化资产管理及减少输配电损耗提高运行效率;全社会通过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碳排放,减缓全球变暖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电能质量设备一方
面能够解决电力电子设备大量使用以及新能源分布式电网所产生的电能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为电力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 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 22 亿千瓦,相较于十三五首年 2015 年底的 15 亿千瓦,年均增长 7.6%。2022 年 1 月,国家发
改委及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提出到 2025 年
我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 30 亿千瓦。在我国电力装机容量不断增长的发展背景下,考虑到未来对电网质量管理的不断加强,以及对原有电能质量设备的替代更新,电能质量设备产品的市场容量会进一步扩大。
(2)工业电源
工业电源作为工业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内光伏、装备制造、半导体等产业蓬勃发展,“两新一重”建设的不断开展等利好行业发展的新业态形成,进而为工业电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的工业电源产品包括xx硅加热电源、激光器电源,客户采购公司电源产品用于xx硅生长炉生产、激光器生产,对应的下游应用行业包括光伏用晶硅电池片、装备制造、精细微加工(光伏、液晶显示、半导体等)、医疗等,下游应用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相关产品已经向隆基绿能、创鑫激光、锐科激光在内的多家企业供货。
2、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
传统燃油汽车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通过发展新能源汽车来保护绿色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自 2012 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经过十年的发展,截至 2021 年末,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 350 万辆,分别
达到了 354.5 万辆及 352.1 万辆,同比增长 1.6 倍,连续七年位居全球第一,累
计推广量已超过 900 万辆。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分别为 705.8 万辆
和 688.7 万辆,同比增长接近一倍;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25.6%。
充电设施是电动汽车最重要的配套设施,也是目前电动汽车推广的重大制约因素。截至 2022 年底,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统计数据,全
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 521 万个,车桩比约为 2.5:1 左右,存在车桩比不足
的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较快,年销量从 2016 年的 50.7
万辆提高到 2020 年的 136.7 万辆,年均增长率达到了 28%。以 2021 年 352.1 万辆销售量为基数,按照年均增长率 28%进行测算,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年销量约为 945 万辆,累计保有量约 3,619.1 万辆;按照 2:1 车桩比来估算,到 2025
年国内充电桩累计数量将达到约 1,810 万个,市场空间广阔。
3、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行业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全人类可持续发展,推动减排减碳已成为国际社会的集体共识,碳中和已经成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世界不断发展的共同选择。由于风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不稳定、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等特性,需要大量的储能设备承担削峰填谷的作用以保证电网维持在 50Hz 的频率进行稳定运行。日益提升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并网规模将会更加考验发电侧及输电侧电力系统的调剂能力。通过储能的大范围应用进而达到调配电力生产及运输的呼声日益xx,储能行业市场前景将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不断普及而伴随发展。因此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行业未来的发展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有着直接的联系。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 2025 年达到 16.5%左右。在全球范围内,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预测,2050 年全球超过六成的电力供应来源于太阳能和风能;从装机存量结构来看,全球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有望达到 46.5%,风能发电装机占比有望达到 26.9%,二者合计占比超过 70%。新能源发电的迅猛发展势必将为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带来前所未有的伴随式增长。
4、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行业
电池化成设备和电池检测设备是用于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充放电环节,二者都属于生产型设备,但是面对的生产对象有所不同。电池化成设备是针对单体电池的,包括锂电池和铅酸电池,而电池检测设备主要是针对锂电池组的。
(1)电池化成设备
电池化成设备主要用于单体电池的活化环节,给新生产的单体电池做初次充放电激活。这个环节关系到电池的寿命和电量存储能力,也关系到生产于同批次电池的一致性,是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由于铅酸电池在储能、启动电池、UPS、通信等行业的需求量巨大,锂电池在储能、电动汽车等领域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因此,针对铅酸和锂电两个行业的化成设备都有着很大的市场。特别是具有能量回馈功能和支持脉冲工艺等新技术的化成设备,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更加明显,已逐渐成为市场需求的主流。
(2)电池检测设备
电池检测设备主要用于动力锂电池配组成为动力锂电池组以后的检测和模拟测试。这个环节关系到锂电池组的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对其出厂测试和评估有着重要的作用。
以新能源汽车所需要的动力锂电池为例,2021 年,中国动力锂电池进入爆发年,市场化提速明显。根据国家工信部的数据,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352万辆,预计 2-3 年后,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1,100GWh,意味着动力电池市场将进入 TWh 时代。据不完全统计,2021 年锂电扩产投资额超 6,000 亿元,其中作为必不可少的环节,电池的化成及检测设备需求也将被快速带动。
公司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从事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属于电力电子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电力领域产业的不断升级以及高学历、高技术人才不断增加,电力电子行业快速发展,电力电子技术已运用到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行业内涌现了一批优秀的电子电力上市公司并成为各个领域的龙头企业。如阳光电源(000000.XX)、上能电气(0000000.XX)、科士达(000000.XX)、科华数据(000000.XX)、英可瑞(000000.XX)、中恒电气(000000.XX)、星云股份(000000.XX)、杭可科技(000000.XX)及本公司等。
电力电子行业内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高。除一些应用于特殊领域的产品需要相应的许可证,多数应用领域只需通过行业专业检测机构的检验便可
从事生产经营。经过近年来的调整发展,电力电子行业已经开始呈现向行业龙头集中的趋势,研发能力、管理能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市场份额越来越高。
1、公司工业配套电源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低压电能质量设备的企业之一。公司在起步阶段专注xxx滤波器(APF)产品的研发和设计,公司将三电平技术引入 APF 产品设计中,并开发了专门的控制算法,于 2009 年推出公司首款模块化 APF 产品,该产品较好解决了两电平整柜式 APF 产品大体积、高重量的问题,是国内较早从事模块化有源滤波器产品推广和市场培育的公司之一。公司在 APF 硬件技术平台基础上,通过改变软件算法,于 2012 年推出了静止无功发生器(SVG)产品,并通过 APF 的销售渠道向用户端进行推广,是进入低压用户侧动态无功补偿市场较早的厂商之一。
公司在电能质量领域不断地拓展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可靠的产品性能,公司的电能质量设备已广泛应用于高端装备制造、石油矿采、轨道交通、IDC 数据中心、通信、冶金化工、汽车制造工业、公共设施、银行、医院、剧院、广电、主题公园、电力系统等三十多个行业,充分证明了公司在低 压电能质量这一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于 2018 年开始进入到工业电源领域,公司的工业电源产品包括xx硅加热电源、激光器电源,客户采购公司电源产品用于xx硅生长炉生产、激光器生产,对应的下游应用行业包括光伏用晶硅电池片、装备制造、精细微加工(光伏、液晶显示、半导体等)、医疗等,下游应用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相关产品已经向隆基绿能、创鑫激光、锐科激光在内的多家企业供货。
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行业
公司看好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充电设施的发展前景,于 2011 年研制推出了电动汽车充电桩模块,用于对电动汽车蓄电池充电,同时亦可有效治理谐波,是进入该市场较早的厂商之一。公司充电桩产品涵盖直流桩和交流桩、一体式和分体式等多种产品类型;充电桩模块涵盖 15kW、20kW、30kW、40kW 等功率等级。公司于 2022 年推出的 40kW 恒功率直流充电模块,采用 LLC 技术和碳化硅 MOS 管器
件,具有高效率、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宽输出电压、零待机损耗的优点,整体性能优越,为汽车企业、充电桩企业以及运营商提供了超级充电解决方案。公司交流桩产品 Interstellar AC Charger 荣获 2022 德国 iF 设计奖。
公司凭借扎实的技术能力和稳定的产品性能获得了市场认可,主要客户包括充电设施运营商、新能源车企、其他充电桩集成商、各地方交通公司、地产公司等。在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的 2020 国网电动出行博览会,公司荣获“中国充电设施行业十大竞争力品牌”。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电动汽车充换电产业大会,公司荣获“2022 中国充换电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2022 中国充换电行业十大核心模块品牌”。
3、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行业
2010 年,公司研制出光伏逆变器(PV inverter),该产品将光伏电池板产
生的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并入电网中。随后由于电池储能的兴起,公司自 2011
年开始研发储能变流器(PCS),并于 2012 年开始对外销售,该产品既可将电池储存的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并入电网,也可将电网的交流电变换成直流电给电池充电储存,实现了电网与储能电池之间的能量双向流动,达到削峰填谷或调峰调频的作用。经过多年发展和战略选择,公司聚焦于储能设备产品,报告期公司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收入均为储能设备收入。
公司作为储能变流器行业中重要竞争企业,历经多年的市场培育及积淀,取得了“微电网系统及其控制方法”、“一种多支路双向储能变流器装置”等多项专利,同时凭借过硬的技术水平、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客户服务,公司储能变流器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及好评。为满足不同国家地区的安全标准,公司 30-1000kW 全功率范围储能变流器产品均已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符合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电网安全规范标准,产品销售至全球五大洲。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的统计,以国内市场出货量排名,2022 年公司位列中国储能变流器 PCS 提供商第七名;以全球市场出货量排名,2022 年公司位列中国储能变流器 PCS 提供商第五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4、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行业
面对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公司始终坚持产品为王的策略,立足技术进步和革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从初期的能量回馈、模块化技术,到现在的高频化、碳化硅、分布式、存储交叉等行业最新技术路线,公司规划了清晰的产品路标,做到了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目前公司的电池测试设备基本覆盖了实验室和产线领域各型号产品,涵盖了电动两轮、乘用车、商用车、储能领域的电池测试设备要求。电芯类测试设备从 5V6A 到 5V1000A;模组测试设备电压从 60V 到 200V,电流从 20A 到 1200A;PACK 测试设备方面,随着 2020 年底针对储能电池领域 1000V 系列测试设备的发布,实现了电压从 200V 到 1000V,电流从 100A 到 1000A 的覆盖。
截至目前,公司的产品技术优势已经树立了良好口碑,获得了众多优质企业 的青睐。公司已为宁德时代、亿纬锂能、ATL、比亚迪、国轩高科、远景能源等 众多行业重要客户供货,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电池化成及检测设备领域的竞争力。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201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重点xx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风电变流器、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水面光伏设备、智慧能源运维服务、充电设备等。阳光电源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2,413,659.87 万元,净利润为170,399.46万元。
公司与阳光电源在储能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2、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0000 x 0 x,0000 x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能电气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运用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为光伏发电、电化学储能接入电网以及电能质量治理提供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光伏逆变器、储能双向变流器及储能系统集成、电能质量治理产品等。上能电气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9,237.43 万元,净利润为 5,890.90 万元。
公司与上能电气在储能设备、电能质量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一家专注于数据中心(IDC)及新能源领域的智能网络能源供应服务商。科士达主要业务包括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新能源光伏及储能系统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等三大类;其中,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包括不间断电源(UPS)、高压直流电源、通信电源、精密空调、精密配电、蓄电池、网络服务器机柜、动力环境监控等设备和系统。科士达 2022 年实
现营业收入 440,068.95 万元,净利润为 68,202.81 万元。
公司与科士达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储能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于 200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科华数据主要业务包括数据中心行业、智慧电源行业、新能源行业等三大类;其中,数据中心行业收入占比较高,包括模块化 UPS 电源、电池箱、配电柜、动环监控系统、模块化数据中心、集装箱数据中心等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新能源包括储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域,主要产品包含光伏逆变器、光伏离网控制器、储能变流器、离网逆变器等产品及相应配套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科华数据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86,570.63 万元,净利润 44,853.56 万元。
公司与科华数据在储能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5、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2017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英可瑞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行业领域中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其他电源产品。英可瑞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527.33 万元,净利润为 789.55 万元。
公司与英可瑞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6、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于 2010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中恒电气主要业务包括 ICT 能源基础设施领域、新型电力系统及综合能源服务领域、低碳交通领域等三大类;其中,ICT 能源基础设施领域收入占比较高,包括数据中心电源、通信电源等产品;低碳交通领域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中恒电气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181,887.27 万元,净利润为8,448.32万元。
公司与中恒电气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7、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201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有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锂电池组 BMS 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系统、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 EOL 检测系统七大类。此外,公司在储能、充电桩等业务领域推出了储能变流器、直流充电桩等产品向下游客户逐渐推广。星云股份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8,022.54 万元,净利润 897.49 万元。
公司与星云股份在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8、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xxxxxx,xxx 0000 x,0000 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杭可科技是集销售、研发、制造、服务为一体的新能源锂电池化成分容成套生产设备系统集成商,主要产品有各类电池充放电设备、测试设备、物流设备及相应配套软件系统。杭可科技 2021 年实现营业收
入 248,331.31 万元,净利润 23,511.79 万元。
公司与杭可科技在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等领域构成竞争关系。
1、市场壁垒
公司不同业务线的主要产品在各自应用场景之下均属于电力电子生产或其工业生产的核心设备,能否长期保持高效、稳定的运行关系着相关生产的稳定性,因此无论是注重用户体验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客户,还是电池生产制造商,
无论是对电能质量有较高稳定性要求的大型工业企业,还是“发、输、配、用”各个电力生产使用环节有储能需求的客户,均对相关产品设备的稳定性有着较高的要求,故该等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均极为谨慎,需要从多个维度、长时间的去进行合格供应商考察。由于选择成本相对较高,一旦形成稳定的供货关系,除非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客户一般不会选择更换供应商。
同时,部分外国市场对相关应用并网在自己国家的电力电子设备均有着不同程度的准入资质要求,该类资质要求一般需要较长的认证时间和数量较多的品类认证,故一般具有先发优势的企业往往会在海外电力电子设备准入资质上形成独到的壁垒。
2、技术壁垒
电力电子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是电力、电子与控制理论的交叉学科,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系统性,需要大量电力系统设计、电力电子技术、机械结构设计、微电脑技术、通讯技术、控制技术、软件编程等专业的研发人员协同努力才能完成产品设计、研制和创新性改进。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都会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和水平,长期技术积累才能有效提高相应产品的稳定性,对于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期积累充足的技术储备。
同时,电力电子行业具有技术发展快、知识更新频率高的特点,只有具有长期充足的技术储备的生产商才能在不断更新发展的行业中持续保持技术领先。
3、资金壁垒
电力电子设备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首先,从合同签约到产品交付,通常需要经历产品设计、原辅料采购、组织生产、产品检测、现场安装、系统调试等过程,周期比较长,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其次,电力电子设备也需要不断的更新,尤其是实验设备和检测设备,通过技术改造和扩大规模才能提高工艺水平和竞争能力;再次,大中型电力工程项目的投标对注册资本有一定的要求。上述情况综合作用,在资金层面上构成了一定的行业进入门槛。
4、品牌壁垒
公司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信誉、营销服务等所形成的综合品牌效应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影响公司获取客户和订单的关键因素。在资本市场得以被验证实力的上市公司相较于行业未上市公司则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况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行业发展情况
电子元器件(IGBT、MOS 管、二极管、半导体芯片、电容器、变压器、电感、 PCB 等)、结构类材料(机柜、机箱、五金件等)和包材及辅料(包装材料、绝 缘材料)等行业为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上游产品的供求关系、技术质量水平对本 行业的发展和盈利性有较大的影响,具体表现在:电子元器件、结构类材料的价 格上涨将直接导致采购成本的上升,且其质量与性能影响到产品的品质及可靠性。尤其是核心元器件,如 IGBT、MOS 管的性能和供应价格的波动,对本行业的影响 较大。
公司采购金额较大的上游原材料主要是电子元器件类产品,电容器、变压器、电感、PCB 等元器件国内供应链完善供应充足,IGBT、MOS 管、半导体芯片则是国内供应链和海外供应链并举。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国内电子产品终端厂商关注构建国内供应链体系,我国半导体行业也在国产替代浪潮中快速发展。2020 年以来,受国际形势、开工和物流不连续影响,半导体市场供应出现紧缺、涨价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对全球半导体下游应用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国产化替代进程和海外厂家产能恢复和提升,半导体的供应和价格将逐步往有利方向发展。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行业发展情况
(1)工业配套电源
公司生产的工业配套电源产品(电能质量设备和工业电源产品)广泛应用于大型工业企业、石油矿采、轨道交通、IDC 机房、通信、冶金、化工、汽车工业、公共设施、银行、医院、剧院、广电、主题公园、电力系统等各行业之中,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给工业配套电源产品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尤其是我国未来电
力事业的发展、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镇化带来的房屋建筑的加速建设、新型行业的快速发展等因素,给工业配套电源产品行业发展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些年,随着国内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已经将电能质量管理纳入工厂及产线管理考虑,根据自身需求部署电能质量设备,公司目标客户逐渐向工业制造企业集中。公司工业电源产品主要为xx硅炉加热电源、激光器电源等产品,随着国内光伏、装备制造、半导体等产业蓬勃发展,为工业电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电动汽车充电桩
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充电桩行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
①2014 年至 2017 年成长期。从 2014 年起,高额的购车补贴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电动车销量出现快速增长。与之相配套,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于 2015 年 10 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
2020 年)》,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建设,充电桩行业迎来了第一波快速成长。
②2017 年至 2019 年调整期。自 2017 年之后,财政补贴进入退坡时期,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速放缓,2019 年甚至出现了-4%的下滑。在此期间,充电桩行业的需求和建设亦出现调整,竞争趋于激烈,行业经历洗牌,部分厂商衰落甚至出局。
③2020 年至今市场化发展期。由于新能源汽车和电池技术的进步、叠加油价上涨因素,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意愿明显增强,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式增长,国产造车新势力表现亮眼,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市场驱动时期。与之相配套,充电桩行业迎来了新一轮的增长,行业发展由最初的财政补贴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需求驱动。同时,快充/超充桩要求更大功率的充电模块、液冷散热技术等,推动充电桩技术门槛进一步提高。
(3)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
报告期,公司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均为储能设备,主要产品包括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电气集成、逆变升压一体舱。该类产品主要解决储能电池和电网之间的
双向电能变换及传输,可以广泛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用户侧、微电网的电力储能;中小型储能变流器和储能系统电气集成主要应用于工商业用户侧,大型储能变流器和逆变升压一体舱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
储能系统,主要由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构成,公司储能系统电气集成可根据客户需要,交付将电气设备集成到集装箱之内(不包括电池组)的半集成储能系统产品。
近年来随“2030 年碳达峰及 2060 年碳中和”的提出,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及储能领域不断出台利好政策,以鼓励光伏风电等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及储能领域企业在未来能源消纳问题上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在未来可预计的时间内,储能行业将会迎来高速发展周期。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 2025 年达到 16.5%左右。在全球范围内,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预测,2050 年全球超过六成的电力供应来源于太阳能和风能;从装机存量结构来看,全球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有望达到 46.5%,风能发电装机占比有望达到 26.9%,二者合计占比超过 70%。新能源发电的迅猛发展势必将为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带来前所未有的伴随式增长。
2020 年中国新增投运储能项目中 47.6%的储能方式为锂电池储能,47.8%的储能方式为抽水储能,新装机储能规模中电化学储能快速增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2 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中国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 194 座,总功率 3.68GW、总能量为 7.86GWh,同比增长 175.81%。
根据 2022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推动其他(非抽水储能)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根据 2022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对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加强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从推动多元化技术开发、突破全过程安
全技术、创新智慧调控技术三个层面部署集中技术攻关的重点方向,提出研发储备技术方向,鼓励不同技术路线“百花齐放”,同时兼顾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2023 年 3 月,特斯拉公司提出 2050 年人类社会可全部依靠可持续能源生存发展的计划,储能是关键一环。特斯拉公司预测实现可持续能源需建设 240TWh
(1TWh 等于 1000GWh)的储能总能量。
综上所述,在可预计的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产品主要应用的电化学储能细分领域将拥有巨大的市场容量及良好的发展前景。
(4)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
公司电池化成和检测设备的主要客户为锂电池和铅酸电池生产厂家、电动汽车生产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的发展,对动力电池的充放电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带动了电池化成和检测设备行业的发展。
2020 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爆发式增长,新能源汽车对燃油车的替代趋势已明显加速。为了抢占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对锂电池带来的大量需求,各生产企业加大规模扩张投资,扩大生产线布局,以抢占先机。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相关的锂电池动力设备将迎来一波投资高潮。
1、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从事电力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电力电子技术是电力学、电子学和控制理论的交叉学科,通过电力电子器件和设备对电能进行变换和控制,将一种形式的电能转换成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电能,以适应各种用电和电能控制的需求,是发电、输配电、用电、储能的关键部件和技术。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运用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技术开发了不同的产品应用,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工业配套电源、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等。公司所开发的各类产品的核心技术皆为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技术。具体而言,公司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的需求情况,运用该核心技术开发出不同种类的产品,使产品能实现变换和控制电力的核心功能,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不同电力形式的需要。同时,公司对各类产品均进行了模块化处理,客户可以整体购买相应产品,也可以购置相应模块解决对应的电力电子问题。
(1)工业配套电源
公司工业配套电源产品主要包括有源滤波器(APF)、静止无功发生器(SVG)、三相不xx调节装置(SPC)、动态电压调节器(AVC)、低压线路调压器(LVR)、不间断电源(UPS)、激光发生器电源、xx硅炉加热电源等。该类产品主要解决用户在用电过程中遇到的工业配套电源问题,通过解决电网谐波、三相不xx、电压暂降、突然断电等问题,提升用户用电质量及用电安全。可以广泛应用于高端装备制造、石油矿采、轨道交通、IDC 数据中心、通信、冶金化工、汽车制造工业、公共设施、银行、医院、剧院、广电、主题公园、电力系统等三十多个行业。
具体产品示意图如下:
有源滤波器(APF) | 静止无功发生器(SVG) | 三相不xx调节装置(SPC) |
动态电压调节器(AVC) | 低压线路调压器(LVR) | 不间断电源(UPS) |
激光发生器电源 | xx硅炉加热电源 |
(2)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
公司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电气集成、逆变升压一体舱,此外还有光储一体机、直流变换器、储能一体柜等其他产品。该类产品主要解决储能电池和电网之间的双向电能变换及传输,可以广泛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用户侧、微电网的电力储能;中小型储能变流器和储能系统电气集成主要应用于工商业用户侧,大型储能变流器和逆变升压一体舱主要应用于发电侧、电网侧。
储能系统,主要由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构成,公司储能系统电气集成可根据客户需要,交付将电气设备集成到集装箱之内(不包括电池组)的半集成储能系统产品。
具体产品示意图如下:
中小型储能变流器 | 大型储能变流器 |
储能系统电气集成 | 逆变升压一体舱 |
(3)电动汽车充电桩
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主要包括直流桩和交流桩、一体式和分体式等多种产品类型;充电桩模块涵盖 15kW、20kW、30kW、40kW 等功率等级。
具体产品示意图如下:
直流一体机 | 交流桩 | 480kW 超充分体式 | 直流充电模块 |
(4)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
公司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产品主要有锂电池系列、铅酸电池系列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产品主要适用于电池研发及制造过程中的充放电检测及电池化成和分容等工序。产品直接客户多为锂电池、铅酸电池生产商,电动汽车生产商。
具体产品示意图如下:
电池芯测试系统 | 电池模组测试系统 | 电池 PACK 测试系统 | 电池化成分容系统 |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主要分为五个阶段:概念阶段、计划阶段、开发阶段、中试阶段和量产阶段。在概念阶段确认研发方向后,计划阶段根据现有技术确定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开发阶段根据既定方案解决在产品实现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中试阶段主要解决产品在批量化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困难,量产阶段则是产品正式发布后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负责日常的生产与市场维护等。
整个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共有四次重大的决策评审,包括概念决策评审、计划决策评审、转中试评审、转量产评审。概念决策评审是根据项目组在概念阶段的专业报告,从业务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决策,并将决策意见记录在相应的评
审表中。计划决策评审是从公司的发展战略出发,根据项目组在计划阶段的工作成果,从业务的角度对项目的计划、预算、财务等可行性进行决策。转中试评审是从业务的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估,以决策是否转入中试状态,决策意见记录在《开发转中试决策评审表》中。转量产评审是按照转产标准对项目的成熟度、可批量生产性进行转产决策评审,此过程中,中试和供应链密切合作推动转产交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包括计划、物料、生产文档、工装夹具等交接工作,公司决策层从产品、市场、服务、供货等方面评估新产品市场发布的准备情况,决定是否具备发布条件。
2、采购模式
公司销售支持部门每月根据与客户沟通情况、销售预测以及正式订单汇总各地域、各产品线的需求信息,并将汇总情况反馈至计划管理部门。计划管理部门在回顾现有存货备料的基础上,对需求数据结合主生产计划、市场预测、在途订单等情况进行微调核算,由物控人员分解给采购人员。按采购金额等级的不同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人员下发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组织生产、送货。
仓库根据采购订单及送货单对进料进行初检并对初检问题进行反馈处理。品质部依照《进料检验控制程序》对进料组织检验,并出具质量检验报表后办理正式入库;针对进料不合格,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出具品质异常报告,经与供应商沟通后,办理退换货等手续。
3、生产模式
公司从事印制电路板装配(PCBA)、软件烧录、模块组装、整机组装和产品检测等生产环节,结构件组装、电缆组装和部分印制电路板装配(PCBA)等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完成,电子元器件和结构件等原材料对外采购。公司根据历史订单及资金状况备有少量安全库存。
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电子制造产业聚集地,电子加工产业配套齐全,为公司外协加工模式的运用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与公司合作的外协厂商技术可靠、加工质量稳定、交货及时,与公司在技术、品质、供应等方面均保持充分沟通,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就具体生产管理而言,公司在接收客户订单后,基于已有的产品和技术平台分解客户需求,以标准化产品销售为主,同时辅以局部定制,形成对应的产品设计方案。公司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功率模块可独立运行,也可将多个模块组装为整机。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先生产模块再生产整机,在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根据客户需求,既可向客户交付整机产品,又可向客户交付模块产品。
4、销售模式
公司各事业部针对自身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优势,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电能质量、储能微网、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等产品线采用的是自主销售为主,辅以培育长期稳定的分销商或合作伙伴,拓宽客户群体及销售范围。充换电产品线一方面通过自主推广,来实现核心模块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通过与各类直接或间接潜在充电站建设商和运营商充分沟通交流,为客户提供项目选址评估、设备方案配置、场站xx热力分析、盈利评估等一系列增值服务,最终促成产品及服务销售。工业电源产品线则是继续依靠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在客户新产品研发阶段就开始与行业客户进行深度合作,针对客户的需求开发符合其要求的产品,形成长期的深度合作。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产品类型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工业配套电源 | 51,234.51 | 34.95% | 40,441.74 | 40.49% | 27,630.97 | 36.54% |
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 | 25,580.43 | 17.45% | 24,010.18 | 24.04% | 12,421.57 | 16.43% |
电动汽车充电桩 | 42,588.86 | 29.06% | 19,629.64 | 19.65% | 25,132.13 | 33.23% |
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 | 25,805.82 | 17.61% | 14,970.82 | 14.99% | 10,438.02 | 13.80% |
其他 | 1,366.52 | 0.93% | 820.34 | 0.82% | - | - |
合计 | 146,576.13 | 100.00% | 99,872.73 | 100.00% | 75,622.69 | 100.00% |
注:工业电源与电能质量设备均主要在工业企业应用,客户类型相近,公司 2021 年起将两个业务合并为工业配套电源业务,2020 年比较期已按 2021 年口径归类披露。
2、产品的产能和产销情况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电子元器件和结构件等均对外采购,结构件组装、电缆组装和部分印制电路板装配(PCBA)等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完成,公司从事印制电路板装配(PCBA)、软件烧录、模块组装、整机组装和产品检测等生产环节。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电子制造产业聚集地,电子加工产业配套齐全,为公司外协加工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因此,公司不存在固定的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KW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工业配套电源 | 产量 | 2,848,584.93 | 1,843,402.06 | 1,248,489.99 |
销量 | 2,679,285.09 | 1,657,852.95 | 1,250,053.39 | |
产销率 | 94.06% | 89.93% | 100.13% | |
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 | 产量 | 741,529.1 | 552,786.60 | 217,292.40 |
销量 | 572,917.50 | 508,689.50 | 162,288.50 | |
产销率 | 77.26% | 92.02% | 74.69% | |
电动汽车充电桩 | 产量 | 1,983,966.00 | 818,751.00 | 725,364.00 |
销量 | 1,680,848.00 | 646,854.00 | 692,304.00 | |
产销率 | 84.72% | 79.00% | 95.44% | |
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 | 产量 | 271,234.86 | 83,424.50 | 78,097.38 |
销量 | 135,625.52 | 73,015.88 | 65,791.10 | |
产销率 | 50.00% | 87.52% | 84.24% |
报告期内,产量和销量的差异主要是期末部分产成品尚未发出、及部分已发出产品尚未完成安装调试或验收,未确认收入和销量。
3、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比 |
2022 年 | 1 | 客户 A | 5,236.60 | 3.48% |
2 | 客户 B | 4,402.10 | 2.93% | |
3 | 客户 C | 3,802.91 | 2.53% | |
4 | 客户 D | 3,471.91 | 2.31% | |
5 | 客户 E | 2,958.77 | 1.97% | |
合计 | 19,872.30 | 13.22% | ||
2021 年 | 1 | 客户 A | 3,782.57 | 3.70% |
2 | 客户 F | 3,481.23 | 3.41% | |
3 | 客户 E | 2,805.33 | 2.75% | |
4 | 客户 C | 2,801.10 | 2.74% |
5 | 客户 G | 2,272.84 | 2.23% | |
合计 | 15,143.07 | 14.83% | ||
2020 年 | 1 | 客户 B | 4,223.83 | 5.48% |
2 | 客户 G | 2,405.12 | 3.12% | |
3 | 客户 H | 2,297.03 | 2.98% | |
4 | 客户 A | 2,169.25 | 2.81% | |
5 | 客户 D | 1,825.16 | 2.37% | |
合计 | 12,920.39 | 16.75% |
2021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新增客户 F、客户 E、客户 C,前述客户均为公司合作多年客户,客户销售额的增长主要系客户在相关市场快速发展进而加大对公司的采购量所致,目前双方合作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
1、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IGBT、MOS 管、二极管、半导体芯片、电容器、变压器、电感、PCB 等)、结构类材料(机柜、机箱、五金件等)和包材及辅料(包装材料、绝缘材料)等。电子元器件中,电容器、变压器、电感、PCB 等元器件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IGBT、MOS 管、二极管、半导体芯片向生产厂商直接采购或通过渠道商采购;结构类材料基本为定制材料,采取xx资源就近原则,供应商的选择相对比较集中。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电子制造产业聚集地,电子加工产业配套齐全,公司所需原材料供应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年度采购金额的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电子元器件 | 71,667.91 | 76.59% | 47,495.71 | 76.74% | 29,207.26 | 77.60% |
结构类材料 | 19,389.97 | 20.72% | 12,730.99 | 20.57% | 7,424.42 | 19.73% |
包材及辅料 | 2,517.74 | 2.69% | 1,664.52 | 2.69% | 1,004.65 | 2.67% |
总计 | 93,575.62 | 100.00% | 61,891.23 | 100.00% | 37,636.33 | 100.00% |
注:采购额不含税。
2、主要能源的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是电能,由电网公司供应。报告期,公司能源供应充足。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的电力采购额分别为 234.36 万元、371.80 万元及
518.74 万元。
3、外协加工采购情况
公司外协采购内容包括结构件组装、电缆组装、印制电路板装配(PCBA)等。公司将部分工序外协主要是因为将主要资源投入于核心技术及电力电子产品的持续研发、迭代中,其次公司所在地具备一定的地理优势,深圳作为中国重要的电子制造产业聚集地,电子加工产业配套齐全,为公司外协加工模式的运用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外协加工采购 | 3,910.79 | 3,343.87 | 2,276.34 |
营业成本 | 84,396.66 | 57,711.80 | 39,967.11 |
占比(%) | 4.63% | 5.79% | 5.70% |
注:占比=外协采购金额/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比值分别为 5.70%、5.79%、4.63%,占比较小,主要为公司生产能力的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金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产量逐渐增加,外发订单有所增加。
4、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销售额 | 占比 |
2022 年 | 1 | 深圳市华富洋供应链有限公司 | 10,604.20 | 10.70% |
2 | 可立克 | 6,334.88 | 6.39% | |
3 | 深圳市xx电子有限公司 | 2,991.82 | 3.02% | |
4 | 南通xx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 2,769.90 | 2.79% | |
5 | 深圳市优克雷技术有限公司 | 2,181.61 | 2.20% | |
合计 | 24,882.42 | 25.10% | ||
2021 年 | 1 | 深圳市华富洋供应链有限公司 | 7,406.35 | 11.31% |
2 | 可立克 | 2,934.56 | 4.48% | |
3 | 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 1,865.07 | 2.85% | |
4 | 惠州市合盛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 1,825.84 | 2.79% | |
5 | 深圳市西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747.09 | 2.67% | |
合计 | 15,778.90 | 24.10% |
2020 年 | 1 | 深圳市华富洋供应链有限公司 | 4,867.55 | 12.06% |
2 | 可立克 | 1,573.67 | 3.90% | |
3 | 威诺新能源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1,239.62 | 3.07% | |
4 | 南通xx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 1,236.27 | 3.06% | |
5 | 深圳市西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142.63 | 2.83% | |
合计 | 10,059.74 | 24.92% |
注:2022 年 7 月,可立克取得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64.25%股权和控制权,2022年公司向可立克的采购额包括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2021 年,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为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合盛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2022 年,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为深圳市xx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克雷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合盛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克雷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关系均超过 5 年;深圳市xx电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开始合作,公司向其采购 PCB,采购金额和份额随公司产量增长而增加,报告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变动主要原因包括优化采购渠道、订单增加带动原材料采购增长等,具备商业合理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xx的配偶、公司董事xx任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1、主要出口国进口政策
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4,288.88 万元、22,839.25 万元和 29,362.4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9%、22.87%、20.03%,占比较低。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或地区包括德国、中国香港、美国、中国台湾、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等。报告期内,除美国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并未发现其他主要出口国或地区对公司出口的电力电子设备设置关税等贸易壁垒或存在贸易摩擦的情形。
2、地区贸易摩擦情况
报告期,公司出口美国的收入分别为 3,520.46 万元、4,964.22 万元和
2,061.33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6%、4.97%和 1.41%,占比
均低于 5%,出口美国产品主要为储能设备产品。受中美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公司销往美国的储能逆变器等产品被加征 25%的关税。公司出口美国的贸易条款主要为 EXW、FCA 或 FOB,进口关税由客户承担,但客户综合成本的提高会对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出口美国的收入占比低,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出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公司主要出口产品为储能设备、电能质量设备、充电桩等产品,属于新型的电力电子产品应用。在上述产品领域,中国电力电子厂商在产品技术、研发人力资源、供应链、产品性价比等方面和欧洲、美国的厂商相比具有竞争力,欧洲、美国的厂商于所在国在品牌、销售渠道、客户资源、本地化服务等方面更具优势。因此,在欧洲、美国市场,海外厂商和中国电力电子厂商是竞争与合作关系,一方面和中国电力电子品牌厂商在当地市场展开竞争,另一方面向中国电力电子厂商通过 OEM/ODM 方式贴牌设备或采购部件进行集成的方式合作。
公司从事印制电路板装配(PCBA)、软件烧录、模块组装、整机组装和产品检测等生产环节,结构件组装、电缆组装和部分印制电路板装配(PCBA)等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完成,电子元器件和结构件等原材料对外采购。公司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企业。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工业配套电源业务-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市占率
经过多年在电能质量领域的深耕细作,公司电能质量业务产品系列不断丰富,但市场需求及公司产品研发能力仍有挖掘的潜力。公司将提高原有的谐波治理、无功补偿、三相不xx治理、电压暂降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使公司的电能质量 产品形成电流质量、电能质量、低压、中高压领域的全面覆盖。在高端装备制造 等相关细分市场开展以“进口替代+全面解决”为核心的市场营销工作。并积极 对其他公司暂未涉及的其他电能质量治理领域进行预研及前瞻性研究。
(2)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业务-全面覆盖行业客户
公司在继续向充电运营商提供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全面周到的产品及服务,解决充电桩运行业痛点、提升客户体验的前提下,开始覆盖整车主机厂,其他充电桩集成商提供充电桩及电源模块产品。在产品方面,研发新一代高效率、高性能的充电桩电源模块、适用不同国家的充电模块,适用不同使用场景的大功率直流快充充电桩等新产品。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充电桩市场发展的市场机遇。海外充电桩将以突破重点国家的大客户或行业大客户为关键任务目标,保证海外充电设备业务的稳步增长。
(3)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业务-标准化产品加定制化服务方案
公司将加大发电侧、电网侧、工商业用户侧、微电网以及海外市场的拓展和进入力度。在现有发电侧、电网侧储能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研发更适用于发电侧、电网侧大型储能项目的产品和技术。大力拓展和开发工商业用户侧项目,从项目开发、集成建设、产品创新等维度深化工商业储能市场影响力。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需求,加大海外项目合作深度和宽度。
(4)电池检测设备业务-由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自 2020 年电池检测设备业务着力于与动力电池行业头部客户进行深度合作的战略成效明显,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实验室测试设备领域的市场份额及分容化成市场,争取实现更大发展。
2、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世界一流的能源互联网电力电子核心设备解决方案提供商”为长期战略目标,以电力电子技术产品为基础,向客户提供咨询、设计、融资建设、运维、等能源互联互通生态链上的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有针对性的、科学的产能规划设计,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变化。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强化关键技术、未来技术的研发储备;深入洞察产品需求,夯实技术平台建设,推进产品快速迭代升级,保持产品持续领先。未来公司还将持续深耕全球市场,加快推进逆变器、储能、新能源投资开发等业务全球化布局,持续优化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加强全球渠道体系建设,提升全球影响力。并着力打造公司数字化经营体系,构建组织
能力提升体系,加强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竞争优势持续提升,促进核心业务保持领先优势。
公司将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的不确定因素,稳增长、控风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辟新市场,开拓新客户,注重研发投入,促进产品结构升级,稳步推进企业生产经营。
同时,公司将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为契机,提升公司主营产品的产能,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加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持续加速全球战略部署,推进各业务的协同发展,强化公司组织经营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竞争优势。
1、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福利、材料领用、房租物业费、折旧摊销费用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薪酬福利 | 10,770.71 | 8,661.07 | 6,282.81 |
房租物业费 | 599.55 | 491.73 | 396.10 |
折旧摊销费 | 483.99 | 372.01 | 311.45 |
材料领用 | 1,384.78 | 1,065.77 | 588.89 |
差旅、交通费 | 80.46 | 170.34 | 89.55 |
水电费 | 128.64 | 100.14 | 94.22 |
办公费 | 64.43 | 66.92 | 27.80 |
测试认证费、专利费 | 451.15 | 160.23 | 54.01 |
工程费 | 106.21 | 67.67 | 52.82 |
股份支付 | 536.37 | - | - |
其他 | 191.15 | 191.81 | 140.87 |
合计 | 14,797.45 | 11,347.69 | 8,038.53 |
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及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力度,为公司提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因此,相应的研发费用逐年增长。
2、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所投入的研发费用及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研发费用 | 14,797.45 | 11,347.69 | 8,038.53 |
营业收入 | 150,310.17 | 102,138.49 | 77,135.50 |
占比 | 9.84% | 11.11% | 10.42% |
公司一直重视对技术和研发的投入,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持续上升。
3、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技术及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详见本节“九、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3、专利”。
1、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89 | 305 | 26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3.09% | 24.38% | 31.73% |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xxx、xxx,简历见本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一)/4、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如下表: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成熟程度 |
1 | 三电平逆变器的控制方法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 | 判断有源电力滤波器系统稳定性的方法 及系统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3 | 强制关断晶闸管的系统以及方法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4 | 基于晶闸管的快速换挡调压器电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5 | 三相三电平 SVG 功率模块及补偿系统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6 | 一种逆变器和市电零切换电路及方法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7 | 单相谐波电流检测方法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8 | 单相电力电子调压装置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9 | 地铁供电网络的能量管理方法及系统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0 | 电能质量产品防导电粉尘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1 | 一种电容投切方法以及装置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2 | 基于静止无功发生器的电压补偿电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3 | 储能系统的模块化方案和多支路设计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4 | 基于设备内部环温的风扇调速系统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5 | 基于 linux 平台开发的实验室管理系统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6 | 多环路控制快速响应算法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7 | 高压直充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8 | 充电机效率寻优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19 | 动力电池安全围栏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0 | 多支路电池均衡技术 | 自主研发 | 小批量验证 |
21 | 密闭舱热管降温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2 | 交错并联均流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3 | 母线均衡算法 | 自主研发 | 小批量验证 |
24 | 光伏直流母线耦合控制方法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5 | xx故障自检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26 | VSG 并离网技术 | 自主研发 | 批量生产 |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影响如下:
电力电子技术是电力学、电子学和控制理论的交叉学科,通过电力电子器件和设备对电能进行变换和控制,将一种形式的电能转换成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电能,以适应各种用电和电能控制的需求,是发电、输配电、用电、储能的关键部件和技术。
目前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已由传统的电气传动拓展到新能源、发电、输电、用电、节能等能源相关的各个领域,系新型能源利用模式的关键技术之一。通过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电能的高效消纳、削峰填谷,提高电网的智能化水平、安全性和能源使用效率。其中,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技术,可以实现变换和控制电力的核心功能,是电力电子技术中最主要、最核心的技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