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2036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2036
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11-29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7-20221101-1041
项目名称: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预算编号:1722-0070114268
预算金额(元):6947911.00 元 (国库资金:6947911.00 元;自筹资金:0 元)最高限价(元):包 1-6947911.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47911.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整合原有 9 个业务系统,整合为一个涵盖机关事务全业务领域的数字化集中管理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3+5”;即“一屏观后勤(大屏指挥端),一屏管事务(PC 端),一键办业务(移动端)。覆盖全业务五大领域:资产管理、安防管理、机关服务、能源管理、工程管理,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全业务领域的数字化和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定后 24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含 90 个日历日试运行)。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1-03 至 2022-11-11,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1-29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2-11-29 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 址: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37745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
联系方式:57746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57746172
一、项目情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编号:详见投标邀请
项目地址:详见投标邀请项目内容:详见投标邀请采购预算:详见投标邀请
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6947911 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招标人
采购人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xxxxxxxxx 0 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传真:37745291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传真:67743657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有关事项
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
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 标 网 址 :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 门 户 网 站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9、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10、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
1、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2、交付日期: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3、转让与分包: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5、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 上海政府采购网, 网址: xxx.xxxx.xx.xxx.xx)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甲方”系指采购人。
2. 7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 9 “ 采购云平台” 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x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 xxxx.xx.xxx.xx)和“松江区门户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 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 疑 函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范 本 填 写 , 范 本 格 式 可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地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 0000 x。
7. 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7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x《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更正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
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 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 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8)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 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 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9.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 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 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 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 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要求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表》或《符合性要求表》的,为无效投标。
21.技术响应文件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要求表》 、《符合性要求表》以及《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投标无效。
22.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xx、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采购云平台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3.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
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4.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6. 开标
26.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6.2 开标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6.3 投标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采购云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6.4 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云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六、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8.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8.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29.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记录表》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2 《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9.3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1.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评标的有关要求
32.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2.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2.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
33.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4. 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4.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4.2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6.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7. 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8.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 其他
采购云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采购云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中的“操作须知”专栏。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见附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1)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投标人认为上述技术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在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招标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招标人将对上述相关技术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2)招标人在技术需求和图纸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技术参数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标准、技术参数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三、商务要求:
类别 | 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
质量保证期 | 自终验合格之日起 1 年,硬件质保期 3 年。 |
交付日期 | 合同签定后 24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含 90 个日历日试运行)。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 30%, 2、试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额 50%, 3、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余款 20%。 |
转让与分包 | x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网上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下列):
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0)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项目经理情况表;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3)软硬件产品技术要求比对明细表;
(4)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
(5)方案设计;
(6)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方案;
(8)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
(9)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1、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2、评标委员会
2.1 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标程序
x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 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审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4、评分细则
x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1 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检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序 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类别 | 评分标准 | 分值 (分) |
1 | 报价得分 | 报价分 | 客观分 |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0 | 20 |
2 | 项目需求理解 | 项目需求理解 | 主观分 | 1、对应用现状的描述分析是否全面、透彻(0-2 分); 2、对建设需求的分析理解是否清晰、针对性强(0-2 分); 3、对项目建设内容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合理化建议是否清晰全面(0-2 分)。 | 6 |
3 | 技术指标参 数 | 技术指标 参数 | 客观分 | 按照“#重要软硬件技术指标要求表”要求,对“#”号重要指标参数逐个响应,“#”号重要指标参数每 | 5 |
负偏离一项或未完整提供佐证材料的扣 1 分,本项扣完为止。 | |||||
4 | 整体技术方案 | 整体技术方案 | 主观分 | 1、系统总体架构图设计是否合理、完整,大屏端、 PC 端、移动端三端整体架构图是否满足建设需求 (0-2 分); 2、网络拓扑图设计是否合理严谨(0-2 分); 3、总体业务流程设计实现是否合理清晰(0-2 分); 4、对关键技术路线设计实现是否合理可行(0-2 分)。 | 8 |
5 | 系统对接方案 | 系统对接方案 | 主观分 | 详细论述现有业务子系统对接方案,确保对接可行性: 1、针对每个业务系统,分别描述其采用何种技术方式实现对接,所涉及的数据接口协议(0-2 分)。 2、针对每个业务系统,分别描述主要需对接的业务 数据以及对接后数据更新实时性如何(0-2 分)。 | 4 |
6 | 系统部署方案 | 系统部署方案 | 主观分 | 1、从云上到本地整体部署设备及连接方案是否合理得当(0-2 分); 2、从政务网到互联网的跨网数据传输安全方案是否到位(0-2 分); 3、对大屏端、PC 端调取视频的流畅度保障方案是否合理到位(0-2 分); 4、对本地数据汇聚采集设备及连接方案是否合理得 当(0-2 分)。 | 8 |
7 | 智慧机关事务三维数字孪生平台(大屏指挥端)建 设方案 | 产品原型设计方案 | 主观分 | 针对机管局业务特点,对大屏指挥端进行界面规划并选取重要功能界面,需提供的 1-2 张功能原型设计图(三维模型可使用类似项目模型),提供的功能 原型设计图是否具备针对性、可行性(0-2 分)。 | 2 |
8 | 重要子系统建设方案 | 重要子系统建设方案 | 主观分 | 针对资产管理子系统(0-4 分)、安防管理子系统(0-4分)、后勤服务子系统(0-4 分)、能源管理子系统(0-4分)、工程管理子系统(0-4 分)、统一门户子系统(0-4分)、考勤考核管理子系统(0-3 分)所提供的功能描述、功能原型设计图、业务流程图等详细设计资料是否满足建设要求,模块功能规划是否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当该子系统涉及“大屏端-PC 端-移动端”三端联动时,应分三端分别进行描述)。 | 27 |
9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 | 主观分 | 1、项目实施方案中组织架构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科学、是否满足试运行期间驻场人员要求(0-1分); 2、是否根据项目建设工期和进度要求制定详细进度计划(0-1 分); 3、项目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0-1 分); 4、是否承诺满足项目保密及知识产权要求(0-1 分); 5、项目测试方案(0-1 分)、试运行方案(0-1 分)、验收方案(0-1 分)、培训方案(0-1 分)是否周密合理、针对性强。 | 8 |
10 | 项目实施团队 | 项目经理 | 客观分 | 1、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提供证书的得 2 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团队成员 | 2、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中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提供证书的得 1 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1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 | 主观分 | 1、运维人员配备是否合理(0-1 分); 2、故障响应时间是否及时、可行(0-1 分); 3、技术支持方式是否科学、有效(0-1 分); | 6 |
4、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完善、到位(0-1 分); 5、服务内容是否完善(0-1 分); 6、免费报修期后服务方案是否细致、完善(0-1 分)。 | |||||
12 | 业绩 | 业绩 | 客观分 | 提供近三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采购云平台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8.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采购云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 交付日期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 投标总价(大 写元) | 投标总价( 总 价、元) |
填写说明:
(1) “金额(元)”指每一包件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交付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多少天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3)质量保证期是指自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月。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1 | 硬件设备 | 详见明细( ) | |
2 | 软件开发 | 详见明细( ) | |
3 | 系统集成 | 详见明细( ) | |
4 | … | ||
5 | 投标人认为本表中未能包括的 其他必要费用 | 详见明细( ) | |
报价合计 |
说明:(1)投标人应编制报价明细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2)本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
(1)各子项目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子系统名称 | 人·月 数量 | 人·月报价(单价) | 子系统报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报价(元) |
(2)软硬件产品购置和集成报价明细表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综合单价(含产品采购、运输、集成等所有服务费用) | 数量 | 报价(元) |
合计报价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5、资格审查要求表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与页次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大中小微企业 | x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符合性要求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说明(是/ 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 与页次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 证。 | |||
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 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 | |||
投标报价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 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 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10%。 | |||
商务要求 | 1.投标有效期、交付日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
“ ★” 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需求》质量标准,或者符合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性能及其它要求的。 | |||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7、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投标有效期 | |||
质量保证期 | |||
交付日期 | |||
付款方式 | |||
转让与分包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 (姓名)系注册于 (地址)的
(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的投标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投标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9、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
(5)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组成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业时间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 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系方式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3、软硬件产品技术要求比对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采购参数 | 响应参数 | 偏离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参数 | |||||
1 | |||||
2 | |||||
3 | |||||
… | |||||
其他参数 |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卖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
1.1 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的模块配置、功能、版本、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交付地点和交付日期
2.1 合同价格
x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交付地点
x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交付日期
x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的交付日期:详见投标文件。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交付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软件开发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漏洞,后门等安全隐患。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交付、领受与验收
5.1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
工、安装和调试环境。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3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5.4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模块、需求和功能、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xx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5.5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系统试运行权利。
5.6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7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8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9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10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11 甲方根据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模块和功能,对信息系统设备及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知识产权和保密
6.1 甲方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在许可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6.2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3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 30%, 2、试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额 50%,
3、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余款 20%。
8.辅助服务
8.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包括相应的每一模块技术文件,例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项目交付一起交付给甲方发运。
8.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交付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实施运行监督、维护、维修;
(3)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化系统应用软件的目标和功能。
8.3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9.系统保证和维护
9.1 在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中,不得含有未经甲方许可的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
9.3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9.4 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 详见投标文件质保期 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并对由于设计、开发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问题,乙方将按照售后服务的承诺(见合同附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9.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模块或功能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开发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6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7 在维护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中的模块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功能模块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天)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5.争端的解决
15.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系统应用软件。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乙方应对购买类似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若有)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 松江区智慧机关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
采购内容 | 本项目整合原有 9 个业务系统,整合为一个涵盖机关事务全业务领域的数字化集中管理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3+5”;即“一屏观后勤(大屏指挥端),一屏管事务(PC 端),一键办业务(移动端)。覆盖全业务五大领域:资产管理、安防管理、机关服务、能源管理、工程管理,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全业务领域的数字化和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
主要技术规格 | 详见技术需求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694.7911 万元,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1 项目范围
x项目涉及园区包括以下两个办公中心:
(1)松江区办公中心 一中心: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 1 号(详见下图);
(2)松江区办公中心 二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 38 号(详见下图):
园区 | 地图 |
一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 1 号 |
二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 38 号 |
2、项目现状
2.1 信息化现状
为充分发挥机关事务工作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需要围绕机关事务数字化智能化“两化融合”,实现机关事务数据积累、数据互联、数据共用,使得管理程序更简捷,管理方式更智能,领导决策更精准,提升各项业务工作水平,促进管理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变革,实现“数智机关事务”。现阶段松江机管局信息化建设整体不足,机管局现有 9 个业务系统,已覆盖了一部分本局日常工作,如公务用车管理、预算管理等,已在正常运行且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同时,在实际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中,信息化手段不足给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了挑战,比如:停车管理、访客管理、房产管理、机关服务等方面,都与当前工作形势和机关干部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一)现有网络拓扑情况:
松江区机管局事务管理局业务系统的网络规划依托于区电子政务外网,其当前的网络现状见下图:
(二)已有应用子系统情况:
序号 | 系统名称 | 功能描述 | 对接方式 |
1 | 预算管理系统 | 主要用于费用内控,实现了与费用相关的事务、 合同、流程等在线完成,基本达成无纸化办公。 | API |
2 | 公务车信息管理及监管平台 | 建立了公务车基础信息管理、用车信息管理、用车流程管理、用车统计分析等应用,基本实现了公务车全流程管理。 | API |
3 | 视频监控系统 | 接入两个行政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共 563 个摄像头(一中心 287、二中心 276)。 | API |
4 | 地面车行道闸系统 | 实现车辆出入大院的车牌识别、车辆管理、车辆记录等功能。 | API |
5 | 周界告警系统 | 建立大院四周越线告警平台,实现周界入侵告警。 | API |
6 | 公共机构节能系统 | 上海市要求各区定期填报节能数据,实现节能数据统一管理。 | API |
7 | 门禁一卡通系统 | 建立了门禁卡、人员通行管理信息化平台。 | 数据导出 |
8 | 房屋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 | 建立了单位用房管理、房屋卡片管理申报审批(目前几乎未用)综合查询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应用的信息化平台。 | 数据导出 |
9 | 区统一身份认证 | 实现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登录 | API |
以上系统已覆盖了一部分本局日常工作,如公务用车管理、预算管理等,都在正常运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同时,本局很多业务仍处于完全没有信息化系统的状态,完全由手工完成,如访客、停车、工程管理等,仍处于纯人工、纸质管理的状态,大量业务没有信息化系统。
(三)现有系统与本期新建子系统之间的关系:本期首先需对接整合原有业务子系统;
本期新建一系列新业务管理子系统,补全各业务条线数字化应用;
在此基础上,开发统一集中管理服务,搭建统一门户,并输出大屏端、PC 端、移动端应用。关系见下图:
2.2 利旧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位置 | 品牌 | 点位数量(个) | 接入形式 |
1 | 摄像头 | 一中心 | 大华 | 287 | 局域网 |
2 | 摄像头 | 二中心 | 大华 | 276 | 局域网 |
3、建设内容
3.1 建设目标
立足松江区机关事务发展实际,以“一屏观后勤、一屏管事务、一键办业务、五大领域赋能”的 “3+5”建设目标,推进智慧机关事务平台建设落地:
“一屏观后勤”,即三维数字孪生领导驾驶舱。基于机关事务各业务条块数据综合展示,形成基于
三维模型直观观察的场景驱动、数据赋能、业务联动、智能决策,实现新管理格局;
“一屏管事务”,即全业务集中统一管理 PC 端。通过对接已有 9 个业务系统,将原有零散、各自为政的系统,整合为集中管理、统一登陆、安全有序、的有机整体,实现机关事务管理效率大提升;
“一键办业务”,即机关服务统一窗口移动端。包括面向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统一服务界面,商品预订、服务预约、扫码报修、停车引导、会务预定、等。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给机关工作全员带来可以切身感受到的便捷和实惠。
“五大领域赋能”,即聚焦机关事务管理的五大领域,以数字赋能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全面效能提升:
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物仓)、安防管理(访客管理/停车管理/AI 视频)、机关服务(会务管理/物业报修/食堂服务/商品预订/服务预约/考勤考核)、能源管理(设备监测/能源上报/节能减排)、工程管理(工程管理/零星维修)。
3.2 建设原则
(1)建基础
建立信息化基础应用设施,打造机管局数字底座,既服务当前各子系统,又为未来 5 年建设的应用提供信息基础设施能力。
(2)强整合
整合现有系统,打通数据互通,建立数据中台,赋能数据分析能力,助力 AI 决策。
(3)助管理
根据机管局内控流程,依托大屏端、PC 端、移动端,三端线上完成各项业务操作,助力机管局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4)易操作
移动端方便使用,日常服务,办事都可以一键办理,方便机关工作人员;填报功能实用便捷,减少委办局跑腿。
(5)控成本
遵循利旧,利用好现有摄像头等硬件设施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3.3 建设内容
3.3.1 硬件购置及用途
x次新增硬件设备包括室内全彩 LED 屏及配套设备、停车地磁检测器及配套设备、数据采集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中心管理平台一体机、AI 智能分析服务器、三维渲染控制器、交换机、客流统计摄像机、访客机、考勤机、智能采集网关、仪表识别终端、食堂手持核销设备、标签打印机。本次新增硬件主要用途为三维孪生平台指挥、停车建设、AI 智能分析、视频接入、三维渲染、数据采集、客流统计、访客登记、服务单位考勤打卡、食堂扫码核销、二维码标签打印等。
序号 | 硬件内容 | 建设目的 | 建设地点 |
1 | 室内全彩 LED 屏及配套设备 | 三维数字孪生大屏指挥端 | 一中心(机管局会议室) |
2 | 三维渲染控制器 | ||
3 | 停车地磁检测器及配套设备 | 安防管理—停车管理 | 一中心、二中心(地面 停车区域) |
4 | 流媒体服务器 | 安防管理—AI 视频 | 一中心(机房) |
5 |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 | ||
6 | 访客机 | 安防管理—访客管理 | 一中心、二中心(门岗) |
7 | 食堂手持核销设备 | 机关服务—商品预定 | 一中心、二中心(食堂) |
8 | 客流统计摄像机 | 机关服务—食堂服务 | |
9 | 考勤机 | 机关服务—考勤考核 | 一中心、二中心、三中 心 |
10 | 标签打印机 | 机关服务—物业报修 | 一中心、二中心统一使 用 |
11 | 仪表识别终端 | 能源管理—设备监测 | 一中心(设备间等) |
12 | 智能采集网关 | ||
13 | 中心管理平台一体机 | 综合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等 | 一中心(机房) |
14 | 数据采集服务器 | ||
15 | 交换机 |
重点说明:
其中,停车地磁检测器及配套设备用于两个办公中心停车系统建设,实现剩余车位实时监测、停车引导等功能,提高停车效率。
数据采集服务器用于采集本地子系统数据并转发至政务云,需要对接现有预算管理系统、公务车信息管理系统、地面车行道闸系统、周界告警系统、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等现有信息化系统。智能采集网关设备、仪表识别终端用于采集本地水电表数据和部分管线数据,实现设备数据监测及管道可视化监测。
流媒体服务器用于对接视频监控系统,汇聚及转发监控视频流,由于需要接入两个办公中心共 563
路监控视频。
三维渲染控制器,用于运行三维数字孪生系统及 LED 大屏控制系统。
3.3.2 软件开发
以“一屏观后勤、一屏管事务、一键办业务、五大领域赋能”的建设目标,本平台软件模块分布于三端(大屏指挥端、PC 端、移动端),覆盖五大业务领域,实现三端(大屏指挥端、PC 端、移动端)联动。本平台包含一系列多端多角色应用,使用者包含机管局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各委办局填报、物业公司、第三方商家等。
3.3.2.1 智慧机关事务三维数字孪生平台(大屏指挥端)
主要包含三维场景建模、综合态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物仓管理、安防管理、机关服务、能源管理、工程管理、事件中心、决策分析等功能模块建设;
3.3.2.2 智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平台(PC 端)
(一)资产管理
办公用房管理:需建设房产系统,支持各委办局填报、数据汇整、审批等系列功能;公务用车管理:现有系统对接,并实现租车报备、公车资产管理两大模块;
公物仓管理:需建设机管局实体公物仓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包含入库管理、出库管理、资产盘点、处置管理、调拨管理、公物仓数据统计等。
(二)安防管理
访客管理:各委办访客报备,门岗身份核验入场;
停车管理:新建两大中心地磁停车系统,实现车辆出入口大屏和手机端停车引导;
视频汇聚/周界管理/AI 应用:赋能现有摄像头,实现综合 AI 应用,提升周界报警准确率和管理效率。
(三)机关服务
会务服务:整合现有会议室状态信息,在手机端实现会议预定及查询;物业报修:移动端扫码上报事件,提升物业管理效率;
食堂服务:食堂客流、每周菜谱、等移动端日常应用;商品预定:移动端预定食堂自制、特色商品;
服务预约:移动端预约办公中心第三方服务;
考勤考核管理:考勤管理、考核管理、过程监督、基本信息。
(四)能源管理
设备监测:利用物联设备,实现多种原始设备表具的实时读取和监测预警;能源上报:区内各办公地点能源数据统一填报、自动督促,上传市平台;
节能减排:对办公中心能源管理的智能优化、等;
(五)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工程各阶段资料上传、审批、归档,对工程进度状态及时展示;零星维修:管理零星维修的工程进度,有效管理第三方维修进度。
(六)统一门户
统一门户是机管局全业务应用统一入口,功能组件包含“待办中心、我的审批、模板中心、重要通知、快捷应用、预算管理、业务填报、党建引领”等;并面向不同角色,在首页个性化显示不同组件和定制内容,主要分为机管局领导角色、机管局工作人员角色、各委办局角色、物业及第三方公司角色、等。
(七)基础平台
基础平台主要包含分析决策引擎、流程引擎、报警管理、数据中台、系统管理。
(八)整合预算管理系统
包括整合组织架构、整合业务流程、整合业务控制权限、新增业务控制、整合台账统计、历史存量数据处理。
3.3.2.3 智慧机关服务移动端(移动端)
包括安防管理(访客管理、停车管理、视频聚合、AI 应用)、机关服务(会务服务、扫码报修、食堂管理、预约服务)、统一门户(待办中心、我的审批、重要通知、党建引领)等功能模块建设;
3.3.3 系统对接要求
(1)与已有子系统对接要求
需实现与已有 9 个子系统的整合对接和数据导出,并完成与各子系统的技术接口。子系统情况详见“2.1 信息化现状” (涉及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采购总范围内,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与各单位对接要求
需实现与区大数据中心、区城运中心、区公安系统无缝对接(涉及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采购总范围内,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对接内容,见下表:
对接对象 | 对接内容 | 数据应用场景 |
区大数据中心 | 上传本系统相关数据 | 数据归集:按照要求,将部分数据归集 到区大数据中心 |
区城运中心 | 上传本系统相关综合数据 | 在区城运平台统一监测管理 |
区公安系统 | 上传:来访者身份证号; 返回:是否为黑名单人员 | 访客模块:确保来访者不在公安黑名单 x |
3.3.4 系统部署要求
3.3.3.1 本地部署、云上部署的清单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 | 部署位置 |
1 | 数据采集服务器 | 3 | 本地机房 |
2 |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 | 1 | |
3 | 流媒体服务器 | 1 | |
4 | 应用服务器 | 3 | 市政务云 |
5 | 数据库服务器 | 2 | |
6 | 电子签章服务器 | 1 | |
7 | 数据转发服务器 | 2 |
3.3.4.2 硬件部署要求
(1)室内全彩 LED 大屏部署要求
安装要求:大屏安装要求屏幕与现有墙面软xxx,操作位放置于指挥室房间水平右侧位置。配套硬件:视频处理器、专业数字功放、专业会议音柱等
(2)停车地磁检测器部署要求
安装位置:地磁检测器需安装在车位正中央位置
安装数量:部署数量共 649 个,其中一中心部署 380 个,二中心部署 269 个;需配备 3 个室外车
辆出入口显示屏,其中一中心部署 2 个,二中心部署 1 个。
(3)食堂客流统计摄像机部署要求
安装地点:一中心 2 楼东西侧出入口、3 楼东西侧出入口;二中心食堂 1 楼东西侧出入口;
安装数量:共 8 台,其中一中心共 4 台,二中心共 4 台。
(4)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部署要求
x次需接入一中心、二中心共不少于 50 路视频(利旧已有摄像头)实现 AI 智能分析,包括人脸识别、车辆违停识别、人员轨迹分析、越线识别、明火识别等算法。
3.3.5 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1)本项目需参考等保三级要求设计等保三级设计依据
《信息安全技术_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_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2)本项目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三级等保测评,邀请专业测评机构完成一个等保三级信息系统的测评工作,中标人需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本项目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密码测评,邀请专业测评机构完成一个密码应用系统的测评工作,中标人需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软硬件技术指标要求
4.1 软件开发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模块名称 | 具体功能要求 | 备注 |
一 | 智慧机关事务三维数字孪生平台(大屏指挥端) | |||
1 | 三维场景建模 | 办公中心三维精细化建模(高精度) | 一中心:针对建筑面积 55100 平方米的 一中心精细化建模,一中心的楼栋有 1-8 号楼。 二中心:针对建筑面积 19160 平方米的 二中心精细化建模,二中心主要有 1-11 号楼(含部分附楼)。 | |
2 | 室内架构化三维建模 (中精度) | |||
3 | 办公中心四至路网 CIM底板(中精度,四至一公里范围) | |||
4 | 重点设备三维精细化建模(高精度) | 对重点设备的三维精细化建模 | ||
5 | 设备管线三维精细化建模(高精度) | 对办公中心部分设备管线三维呈现 | ||
6 | 天气系统联动 | 可根据实时天气自动切换相应天气场景 | ||
7 | 一键风格切换 | 实现科技风、实景风等风格切换 | ||
8 | 综合态势 | 房产数据分析 | 实现房产数量、面积等数据的分析统计管理 | |
9 | 公务车数据分析 | 对公务车数量、去向等数据做统计管理 | ||
10 | 公物仓分布分析 | 对公物仓分布管理进行分析统计 |
11 | 工程数据分析 | 对工程项目各类数据统计分析 | ||
12 | 能源态势感知 | 根据日月年维度统计能源数据 | ||
13 | 服务数据总览 | 对各项服务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 ||
14 | 指标告警记录 | 当业务指标超出阈值或设定值时可产生告警记录 | ||
15 | 业务流程脉动 | 定义各类业务关键指标并梳理业务流程,对流程节点数据实时监督 | ||
16 | AI 安全保卫 | 分中心分楼栋分层分类别查看实时视频监控 | ||
17 | 设备状态 | 实时监测各类设备状态 | ||
18 | 监控点位联动 | 在三维场景呈现监控点位并进行视频联动管理 | ||
19 | 电表点位联动 | 在三维场景中呈现电表点位并进行数据联动管理 | ||
20 | 事件点位联动 | 在三维场景中呈现事件点位并进行信息联动管理 | ||
21 | 办公用房 | 房产二维点位管理 (区) | 实现全区房产点位在地图上可视化呈现并可实现基础信息联动 | |
22 | 房产数据分析 (区) | 对全区的房产数据进行分析统计 | ||
23 | 房产三维联动管理 (中心) | 在三维可视化中对各个房产进行管理 | ||
24 | 房产全要素一张图 | 实现一图总览房产各类关键数据,包括基本信息、图片、设备等 | ||
25 | 房产调配提醒 | 对系统中出现房产调配申请实时提醒 | ||
26 | 房产长期空置提醒 | 对长期空置房产实时提醒,便于管理者资源调配 | ||
27 | 房产数据分析 (中心) | 对办公中心房产各类数据汇总分析统计 | ||
28 | 公务用车 | 公务车二维点位管理 (区) | 对公务车位实时点位在二维地图上可视化呈现 | |
29 | 车辆利用率分析 | 对公务用车利用率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
30 | 车辆告警 | 对公务车辆异常数据告警提醒 | ||
31 | 各单位车辆分布 | 对各单位公务车数量分布分析 | ||
32 | 租车报备分布 | 对租用公务车报备申请数据分布分析,如公务车类型、申请单位等 | ||
33 | 公物仓管理 | 公物仓流程脉动 | 实现公物仓各项流程脉动的清晰呈现 | |
34 | 公物仓类别分析 | 对公物仓不同类别资产进行分析 | ||
35 | 公物仓状态 | 可实时查看公物仓资源状态 |
36 | 公物仓数据总览 | 对公物仓各类数据进行统计总览 | ||
37 | 安防管理 | 访客数据总览 | 可查看访客来访时间、人员等数据 | |
38 | 今日访客分布 | 对访客今日来访时间、来访原因等数据分布管理 | ||
39 | 访客来访态势 | 实现访客从日、月、年不同时间维度的态势统计 | ||
40 | 停车数据总览 | 对于来访车辆停车情况数据进行统计管理 | ||
41 | 停车电子地图 | 绘制两个办公中心停车电子地图 | ||
42 | 车位保障联动 | 对车位状态实时监测 | ||
43 | 区域车位感知 | 对各区域空闲车位数实时感知 | ||
44 | 停车告警推送 | 当停车异常时有告警提示 | ||
45 | 当日车辆出入场记录 | 实现对当日车辆出入场数据分析统计 | ||
46 | 停车出入口监控联动 | 对停车出入口实现视频监控联动 | ||
47 | 车辆出入场查询 | 可对车辆的出入场时间、车牌号进行查询 | ||
48 | 视频汇聚 | 基于不同业务场景对视频可视化分区查看 | ||
49 | 视频数据分析 | 对办公中心各类视频点位分类统计 | ||
50 | 周界点位联动 | 在三维场景中呈现周界防区点位 | ||
51 | 周界告警推送 | 基于 AI 算法技术联动已有周界报警系统,实现周界精确告警提醒 | ||
52 | AI 类别分析 | 基于AI 算法技术对各类告警事件统计分析 | ||
53 | AI 告警推送 | 基于AI 算法实现对异常事件推送告警信息 | ||
54 | 机关服务 | 会务数据总览 | 对会议室状态、数量、分布等各项数据进行数据总览 | |
55 | 会议室点位联动 | 在三维场景中呈现会议室点位 | ||
56 | 报修事件点位联动 | 实现移动端扫码报修,三维场景实时联动报修事件及点位信息 | ||
57 | 报修事件分析 | 对报修事件的类型、地点、状态等数据进行统计 | ||
58 | 扫码资产分布 | 实现各资产二维码分布管理 | ||
59 | 食堂客流分析 | 实现对办公中心食堂出入客流量实时统计分析 | ||
60 | 今日菜谱联动 | 对每周菜谱实时查看 | ||
61 | 客饭预定分析 | 对客饭预定情况进行分析统计 | ||
62 | 包间预定分析 | 对包间预定情况进行分析统计 | ||
63 | 商品订单分析 | 对商品订单数据的分析统计 | ||
64 | 服务订单分析 | 对服务订单数据的管理统计 |
65 | 能源管理 | 能源二维点位管理 (区) | 在二维地图上可视化呈现全区各单位能源数据 | |
66 | 楼宇能源分析 (中心) | 对办公中心楼宇能源数据实时统计,可实现对比分析 | ||
67 | 能源分项分析 | 实现能源分项计量,可视化呈现能源数据分类分析 | ||
68 | 能源趋势 | 基于时间维度呈现能源数据态势 | ||
69 | 水泵房三维联动 | 基于三维建模实现水泵房可视化管理及数据监测 | ||
70 | 楼宇设备告警推送 | 对楼宇有异常的设备推送告警信息 | ||
71 | 工程管理 | 项目二维点位管理 | 在二维地图上呈现项目点位分布,可查看项目基本情况及状态 | |
72 | 项目进度可视化 | 将各类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可视化管理,便于管理者快速感知项目进展 | ||
73 | 智能节点提醒 | 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智能提醒 | ||
74 | 零星维修分析 | 对零星维修事件类型、状态分析统计 | ||
75 | 事件中心 | 事件态势统计 | 呈现各类事件的总体态势及对应事件数量 | |
76 | 事件类型分析 | 对事件类型今天统计分析 | ||
77 | 工单流程脉动 | 对工单各个流程节点的清晰呈现 | ||
78 | 工单记录 | 对于每个工单进行记录 | ||
79 | 决策分析 | 各业务模块数据分析 | 对各业务模块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
80 | 日常考核数据分析 | 对日常各项考核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
81 | 日、周、月、年统计 | 通过不同的时间维度分析统计 | ||
二 | 智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平台(PC 端) | |||
1 | 资产管理 | 房屋资产管理 | 房屋资产信息底表管理 | |
2 | 办公用房调配 | |||
3 | 办公用房超标管理 | |||
4 | 长期空置提醒 | |||
5 | 经营性房产信息底表管理 | |||
6 | 对外租赁信息备案管理 | |||
7 | 委托公司管理 | |||
8 | 租赁房屋底表管理 | |||
9 | 租赁企业管理 | |||
10 | 续租提醒 | |||
11 | 自有房屋权属自查表管理 | |||
12 | 租借、闲置自查表管理 | |||
13 | 数据分类标记 | |||
14 | 流程管理 |
15 | 专班人员配置 | |||
16 | 办公用房标准数据配置 | |||
17 | 单位编制信息管理 | |||
18 | 全区单位组织架构管理 | |||
19 | 房屋资产数据分析 | |||
20 | 经营性房产数据分析 | |||
21 | 房屋租赁数据分析 | |||
22 | 公务用车管理 | 车辆基础信息台账 | ||
23 | 单位编制信息维护 | |||
24 | 车牌额度信息维护 | |||
25 | 车辆使用下沉管理 | |||
26 | 公务用车数据总览 | |||
27 | 租车报备管理 | |||
28 | 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预留) | |||
29 | 公务用车集成管理 | |||
30 | 公务车告警管理 | |||
31 | 公物仓管理 | 入库管理 | ||
32 | 出库管理 | |||
33 | 资产盘点 | |||
34 | 处置管理 | |||
35 | 调拨管理 | |||
36 | 物流运营商管理 | |||
37 | 资产过期提醒 | |||
38 | 资产库存预警 | |||
39 | 资产统计分析 | |||
40 | 安防管理 | 访客管理 | 访客报备申请 | |
41 | 访客核验 | |||
42 | 访客凭证上传 | |||
43 | 报备单管理 | |||
44 | 今日来访管理 | |||
45 | 访客来访邀请 | |||
46 | 访客邀请审批 | |||
47 | 公安黑名单比对 | |||
48 | 访客告警管理 | |||
49 | 访客数据分析 | |||
50 | 停车管理 | 车场电子地图 | ||
51 | 地磁点位管理 | |||
52 | 信息屏竖屏适配 | |||
53 | 设备状态监控 | |||
54 | 停车区域管理 |
55 | 车位实时状态 | |||
56 | 停车数据分析 | |||
57 | 停车出入管理 | |||
58 | 车辆出入查询统计 | |||
59 | 视频汇聚 | 视频流管理 | ||
60 | 视频点位管理 | |||
61 | 实时视频查看 | |||
62 | 视频分区管理 | |||
63 | 周界管理 | 周界点位管理 | ||
64 | 周界告警管理 | |||
65 | 周界定时设防/撤防 | |||
66 | 周界数据分析 | |||
67 | 视频 AI 应用 | 安保巡更识别 | ||
68 | 保洁质量识别 | |||
69 | 车位违停识别 | |||
70 | 以图搜图管理 | |||
71 | 人员轨迹联动 | |||
72 | AI 智能配置 | |||
73 | 识别结果查询统计 | |||
74 | AI 数据总览 | |||
75 | 机关服务 | 会务管理 | 会议室预定 | |
76 | 会议室状态 | |||
77 | 会议提醒 | |||
78 | 会务数据分析 | |||
79 | 物业报修管理 | 工单流程配置 | ||
80 | 报修类型管理 | |||
81 | 流程角色管理 | |||
82 | 物耗管理 | |||
83 | 物耗配置 | |||
84 | 工单发起 | |||
85 | 工单审核 | |||
86 | 工单分派 | |||
87 | 工单处理 | |||
88 | 工单办结 | |||
89 | 工单评价 | |||
90 | 我的待办 | |||
91 | 逾期提醒 | |||
92 | 工单统计分析 | |||
93 | 食堂管理 | 食堂客流 | ||
94 | 预定订单管理 | |||
95 | 商家管理 | 商家新增 |
96 | 商家列表 | |||
97 | 商家审核 | |||
98 | 系统配置 | |||
99 | 能源管理 | 设备监测 | 管线运行状态监测 | |
100 | 水泵房运行状态监测 | |||
101 | 楼宇设备告警提醒 | |||
102 | 能源上报 | 全区能源填报 | ||
103 | 填报单位管理 | |||
104 | 各单位对比分析 | |||
105 | 节能减排 | 电表设备管理 | ||
106 | 水表设备管理 | |||
107 | 燃气设备管理 | |||
108 | 用电分项管理 | |||
109 | 用水分项管理 | |||
110 | 用电趋势分析 | |||
111 | 用水趋势分析 | |||
112 | 用燃趋势分析 | |||
113 | 单位用电分析 | |||
114 | 单位用水分析 | |||
115 | 单位用燃分析 | |||
116 | 水电燃同环比分析 | |||
117 | 水电燃异动提示 | |||
118 | 工程管理 | 项目管理 | 项目综合管理 | |
119 | 项目进度管理 | |||
120 | 预算执行情况管理 | |||
121 | 节点异动提示 | |||
122 | 零星维修 | 零星维修登记 | ||
123 | 零星维修进度 | |||
124 | 零星维修分析 | |||
125 | 项目数据总览 | |||
126 | 统一门户 | 机管局领导端 | 待办中心 | |
127 | 我的审批 | |||
128 | 部门效率总览 | |||
129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
130 | 访客报备趋势 | |||
131 | 工程进度 | |||
132 | 重要通知 | |||
133 | 我的应用 | |||
134 | 党建引领 | |||
135 | 机管局人员端 | 待办中心 | ||
136 | 我的审批 |
137 | 模板中心 | |||
138 | 消息中心 | |||
139 | 重要通知 | |||
140 | 我的应用 | |||
141 | 党建引领 | |||
142 | 在线沟通 | |||
143 | 各委办端 | 办公用房申请 | ||
144 | 公务用车申请 | |||
145 | 办公家具申请 | |||
146 | 综合服务 | |||
147 | 最近访问 | |||
148 | 第三方端 | 工程管理 | ||
149 | 一周菜谱 | |||
150 | 食堂采购 | |||
151 | 扫码报修 | |||
152 | 通知信息 | |||
153 | 最近访问 | |||
154 | 基础平台 | 分析决策引擎 | 资产数据分析 | |
155 | 能源数据分析 | |||
156 | 工程数据分析 | |||
157 | 安保数据分析 | |||
158 | 服务数据分析 | |||
159 | 流程引擎 | 流程配置 | ||
160 | 在线绘制流程 | |||
161 | 部署流程 | |||
162 | 流程管理 | |||
163 | 报警管理 | 报警事件 | ||
164 | 智能报警 | |||
165 | 流程配置 | |||
166 | 报警管理 | |||
167 | 报警工单 | |||
168 | 报警数据分析 | |||
169 | 系统管理 | 部门管理 | ||
170 | 用户管理 | |||
171 | 角色管理 | |||
172 | 菜单管理 | |||
173 | 应用分类 | |||
174 | 应用列表 | |||
175 | 空间分类 | |||
176 | 空间配置 | |||
177 | 二维码管理 |
178 | 数据中台 | 字典管理 | ||
179 | 参数配置 | |||
180 | 表单构建引擎 | |||
181 | 聚合支付服务 | |||
182 | 代码生成 | |||
183 | 系统接口 | |||
184 | 系统监控 | |||
185 | 操作日志 | |||
186 | 登录日志 | |||
187 | 考勤考核管理系统 | 考勤管理 | 人事管理 | |
188 | 考勤点管理 | |||
189 | 排班管理 | |||
190 | 考勤查询统计 | |||
191 | 考核管理 | 考评内容管理 | ||
192 | 考评打分管理 | |||
193 | 绩效统计 | |||
194 | 年度评语管理 | |||
195 | 过程监管 | 考核结果与审核管理 | ||
196 | 月度小结管理 | |||
197 | 培训记录管理 | |||
198 | 维保服务打分管理 | |||
199 | 员工变动审核 | |||
200 | 基本信息 | 公司及人员管理 | ||
201 | 整合预算管理系统 | 整合预算管理系统 | 整合组织架构 | |
202 | 整合业务流程 | |||
203 | 整合业务控制权限 | |||
204 | 新增业务控制 | |||
205 | 整合台账统计 | |||
206 | 历史存量数据处理 | |||
三 | 智慧机关服务移动端 | |||
1 | 安防管理 | 停车管理 | 实时车位 | |
2 | 停车引导 | |||
3 | 访客管理 | 访客报备 | ||
4 | 访客邀请 | |||
5 | 访客邀请审批 | |||
6 | 访客记录 | |||
7 | 视频聚合 | 实时视频 | ||
8 | 视频 AI 应用 | AI 告警记录 | ||
9 | 机关服务 | 会务服务 | 会议室预定 | |
10 | 会务查询 | |||
11 | 会议提醒 |
12 | 物业报修管理 | 扫码报修 | ||
13 | 工单审核 | |||
14 | 工单分派 | |||
15 | 工单处理 | |||
16 | 工单办结 | |||
17 | 工单评价 | |||
18 | 我的待办 | |||
19 | 食堂管理&预约服务 (机关人员端) | 食堂客流 | ||
20 | 一周菜谱 | |||
21 | 客饭预定 | |||
22 | 商品预定 | |||
23 | 商品详情 | |||
24 | 热门推荐 | |||
25 | 购物车 | |||
26 | 商品订单 | |||
27 | 理发服务预约 | |||
28 | 干洗服务预约 | |||
29 | 食堂包间预约 | |||
30 | 预约订单 | |||
31 | 个人中心 | |||
32 | 食堂管理&预约服务 (第三方端) | 待办事项 | ||
33 | 商品订单核销 | |||
34 | 服务订单核销 | |||
35 | 订单管理 | |||
36 | 备货清单 | |||
37 | 订单动态 | |||
38 | 商品分类管理 | |||
39 | 商品管理 | |||
40 | 预定配置 | |||
41 | 商品配置 | |||
42 | 服务配置 | |||
43 | 菜谱发布 | |||
44 | 店铺信息变更 | |||
45 | 取货地址配置 | |||
46 | 基础数据统计 | |||
47 | 经营数据分析 | |||
48 | 第三方登录体系 | |||
49 | 统一门户 | 统一门户 | 待办中心 | |
50 | 我的审批 | |||
51 | 消息中心 | |||
52 | 重要通知 |
53 | 党建引领 | |||
54 | 在线沟通 | |||
55 | 权限管理 | |||
56 | 个人信息 |
4.2 硬件清单和参数指标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室内全彩 LED 屏及配套设备 | ||||
1.1 | 室内 1.25 全彩 LED 屏 | 尺寸≥3m*1.68m(不带框);整屏分辨率≥2400*1350; 模组分辨率(宽*高)≥120*270;像素间距:≤1.25 mm; 色温可调范围:1000k~13000k,可自定义色温值; 对比度≥6000:1;刷新率≥3840Hz; 峰值功耗≤600 W/m²;平均功耗≤170 W/m²; 模组平整度≤0.1 mm; | 套 | 1 | |
1.2 | 视频处理器 | 输入≥2*HDMI1.4、1*DVI、1*3G SDI、音频输入输出≥10 路千兆网口,带载 650 万像素点 | 台 | 1 | |
1.3 | LED 屏体连接线材 | 动力柜与箱体间信号传输多条 6 类线、三线五 芯供电传输线,发送盒信号输入 DVI 线,标配大屏供电线 | 批 | 1 | |
1.4 | LED 屏框架结构+包边 | 尺寸≥3.1M*2.4M | 套 | 1 | |
1.5 | 配电柜 | 总功率≥20KW,具备过压、过流、欠压、缺相、 短路、断路保护功能,具备分步延时起动和及断电的功能 | 台 | 1 | |
1.6 | 多功能卡 | 远程智能控电,对接中控等功能 | 台 | 1 | |
1.7 | 综合布线 | 电源线/网线,控制机房至屏体内部的多路网线或光纤、取电点至配电柜上端的 380V 输入电缆线、配电柜下端至屏体内部的输出电缆线、配 电柜至屏体内部的网线等 | 批 | 1 | |
1.8 | 控制电脑 | CPU 频率≥2.4GHz;内存≥4G; 硬盘≥500G; 含不低于 19 寸显示器; | 台 | 1 | |
1.9 | 专业数字功放 | 8 欧功率≥300W; 8 欧桥接功率≥900W;信噪比≥105dB; | 台 | 1 | |
1.10 | 专业会议音柱 | 喇叭单元≥4*4 全频带玻纤音盆单元;承受功率≥150Watts RMS; 最大声压≥113dB;阻抗≥8 Ohms; 连接方式≥四芯音箱座; | 台 | 2 | |
1.11 | 音箱线 | 300 芯,100M/卷 | 卷 | 2 | |
1.12 | 音频线 | RVVP2*0.75 | x | 20 |
2 | 停车地磁检测器及配套设备(一中心) | ||||
2.1 | 千兆交换机 | 二层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42Mpps,24 口 10/100/1000Mbps 自适应电口交换机,2 个 SFP xxx口,支持 VLAN、ACL、 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 | 台 | 3 | |
2.2 | 企业级路由器 | 5 个千兆电口,1 个USB 口,1 个 Console 口; 支持 500M 带宽;集成 AC | 台 | 1 | |
2.3 | 插座-多用途电源线连 接器 10A-250V | 8 孔 3 眼插座 | 台 | 3 | |
2.4 | 服务器主机 | 单路入门级塔式服务器; 内存≥32GB DDR4/≥2*1TB SATA; CPU 频率≥3.5GHz; 不少于 4 个 UDIMM 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到 128GB; 最大可支持 4 块硬盘,3 个 3.5 英寸盘位+1 个 2.5 英寸盘位; 含不低于 19 寸显示器; | 台 | 1 | |
2.5 | 工程电控箱 | 用于放置交换机,插座等配件 | 台 | 2 | |
2.6 | 智能泊车检测器(地磁) | 检测方式:地磁+毫米波雷达双模检测; 通信方式:采用 NB-IoT(窄带物联网、低功耗广域网)通讯技术; 检测区域:车位中间上方;防尘防水≥IP68; #检测器检测车辆入位/离开准确率≥99%; #检测器检测对车位状态(有车或无车)变化的检测速度(响应时间)≤3 秒; 安装方式:地埋式(入地式); | 台 | 380 | #(重要软硬件技术指标) |
2.7 | 地磁激活器 | 用于激活地磁设备以进行配置 | 台 | 1 | |
2.8 | NB 物联卡 | 需含 5 年费用 | 张 | 380 | |
2.9 | 车位管家 | 需包含车位管理、实时监控、远程运维等功能 | 套 | 1 | |
2.10 | 电子地图绘制 | 根据现场车位数量及分布情况绘制电子地图, 搭配车位管家,实现车位占用情况展示 | 套 | 2 | |
2.11 | 地磁网关 | 部署于本地电脑的接入服务,配套车位管家实 现车位管理 | 套 | 1 | |
2.12 | 出入口地图显示终端 | 面板尺寸≥65 寸;显示比例≥16:9; 防护等级≥IP65; CPU 频率≥2.4GHz;内置存储≥6G; 网络支持:以太网; 支持超长使用寿命,7*24 小时不间断工作,不低于 5 万小时以上; 支持亮度不低于 2000cd/㎡,强光下图像清晰可见; 安装方式:至少支持立柱带雨棚; | 台 | 2 | |
2.13 | 光纤收发器 | 单模千兆 | 台 | 4 | |
2.14 | 光纤跳线 | LC-LC 3 米 | 对 | 16 | |
2.15 | 光纤终端盒 | 8 口光端盒 | 台 | 4 | |
2.16 | 光纤耦合器 | LC | 个 | 16 | |
2.17 | 光纤尾纤 | LC-LC 3 米 | 条 | 16 |
2.18 | 室外 6 芯单模光缆 | 室外 6 芯单模光纤 | x | 500 | |
2.19 | 六类室外网线 | 六类非屏蔽室外双绞线,十字骨架;铜导体直径≥0.57±0.02 mm; 芯线对数≥4 对; | 箱 | 2 | |
2.20 | 室外电源线 | YJV3*3 | x | 600 | |
2.21 | 室外布管 | JDG25 | x | 600 | |
3 | 停车地磁检测器及配套设备(二中心) | ||||
3.1 | 千兆交换机 | 二层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42Mpps,24 口 10/100/1000Mbps 自适应电口交换机,2 个 SFP xxx口,支持 VLAN、ACL、 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 | 台 | 2 | |
3.2 | 企业级路由器 | 5 个千兆电口,1 个USB 口,1 个 Console 口; 支持 500M 带宽;集成 AC | 台 | 1 | |
3.3 | 插座-多用途电源线连 接器 10A-250V | 8 孔 3 眼插座 | 台 | 2 | |
3.4 | 服务器主机 | 单路入门级塔式服务器; 内存≥32GB DDR4/≥2*1TB SATA; CPU 频率≥3.5GHz; 不少于 4 个 UDIMM 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到 128GB; 最大可支持 4 块硬盘,3 个 3.5 英寸盘位+1 个 2.5 英寸盘位; 含不低于 19 寸显示器; | 台 | 1 | |
3.5 | 工程电控箱 | 用于放置交换机,插座等配件 | 台 | 1 | |
3.6 | 智能泊车检测器 | 检测方式:地磁+毫米波雷达双模检测; 通信方式:采用 NB-IoT(窄带物联网、低功耗广域网)通讯技术; 检测区域:车位中间上方;防尘防水≥IP68; 检测器检测车辆入位/离开准确率≥99%; 检测器检测对车位状态(有车或无车)变化的检测速度(响应时间)≤3 秒; 安装方式:地埋式(入地式); | 台 | 269 | |
3.7 | 地磁激活器 | 用于激活地磁设备以进行配置 | 台 | 1 | |
3.8 | NB 物联卡 | 需含 5 年费用 | 张 | 269 | |
3.9 | 车位管家 | 需包含车位管理、实时监控、远程运维等功能 | 套 | 1 | |
3.10 | 电子地图绘制 | 根据现场车位数量及分布情况绘制电子地图, 搭配车位管家,实现车位占用情况展示 | 套 | 1 | |
3.11 | 地磁网关 | 部署于本地电脑的接入服务,配套车位管家实 现车位管理 | 套 | 1 | |
3.12 | 出入口地图显示终端 | 面板尺寸≥65 寸;显示比例≥16:9; 防护等级≥IP65; CPU 频率≥2.4GHz;内置存储≥6G; 网络支持:以太网; 支持超长使用寿命,7*24 小时不间断工作,不低于 5 万小时以上; 支持亮度不低于 2000cd/㎡,强光下图像清晰可见; | 台 | 1 |
安装方式:至少支持立柱带雨棚; | |||||
3.13 | 光纤收发器 | 单模千兆 | 台 | 2 | |
3.14 | 光纤跳线 | LC-LC 3 米 | 对 | 12 | |
3.15 | 光纤终端盒 | 8 口光端盒 | 台 | 2 | |
3.16 | 光纤耦合器 | LC | 个 | 12 | |
3.17 | 光纤尾纤 | LC-LC 3 米 | 条 | 12 | |
3.18 | 室外 6 芯单模光缆 | 室外 6 芯单模光纤 | x | 500 | |
3.19 | 六类室外网线 | 六类非屏蔽室外双绞线,十字骨架;铜导体直径≥0.57±0.02 mm; 芯线对数≥4 对; | 箱 | 1 | |
3.20 | 室外电源线 | YJV3*3 | x | 300 | |
3.21 | 室外布管 | JDG25 | x | 500 | |
4 | 数据采集服务器 | 机箱形态:2U 机架式; CPU≥8 核;内存≥16G; 硬盘≥2T 机械硬盘; 含不低于 19 寸显示器; 包含组件:数据解析协议、数据备份服务 | 台 | 2 | |
5 | 流媒体服务器 | 机箱形态:2U 机架式; CPU≥10 核*2;内存≥32G; 硬盘≥480G SSD+4T 机械硬盘*2;光驱:DVD+/-RW,SATA,Int; 支持热插拔; 前端口:视频,2×USB 2,USB 3 微型USB; 后端口:视频,串口,2×USB 3 端口,网络专用端口; 视频卡:VGA PCIe:高达 8×3,4×16 插槽;含不低于 19 寸显示器; 包含组件:视频解码服务; | 台 | 1 | |
6 | 中心管理平台一体机 | CPU 频率≥2.0GHz; 内存:配置至少 4 条不低于 16GB DDR4 2666 REG 内存; 硬盘:配置至少 2 块不低于 2T 3.5 寸 6GbSATA 热插拔硬盘; 外插式网卡:曙光/Intel/I350/四口/千兆;风扇:3 个热插拔风扇模组; 安装方式:标准 19 英寸机架式安装,含安装导轨,标准机架式导轨安装; 整机功耗:满配最大不超过 280W; | 台 | 1 | |
7 |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 | #1、接入能力:单台服务器支持不少于 96 路视 频流和 160 人脸比对图片流实现人脸比对;单 台服务器支持不少于 100 路视频流实现结构化分析; 2、视频实时处理性能:支持一路视频中同时实现 100 个目标(人脸/人体/车辆/非机动车)检测、跟踪;支持在实时视频监控画面中对检测、跟踪到的目标进行叠框显示;支持 1 秒内处理 不少于 200 个人脸比对; | 台 | 1 | #(重要软硬件技术指标) |
3、人脸库容量:支持 1 百万张人脸图片入库,实现实时布控; 4、人车非准确率指标:人体越线告警准确率> 99%;人体区域闯入告警准确率≥99%;车辆违停告警准确率≥99%;车牌识别准确率≥98%;车辆颜色检测准确率≥99%; 5、系统支持人脸以图搜图功能; #6、系统支持车辆违停告警:支持对车辆的视频结构化信息和已绘制的关注区域分析,输出 车辆违停告警信息; | |||||
8 | 三维渲染控制器 | CPU≥8 核;内存≥32G; 硬盘≥1T 机械+≥256G*2 SSD;显卡:RTX3090; 设备具备主控板卡、搭载三维渲染引擎; 含不低于 19 寸显示器; | 台 | 1 | |
9 | 交换机 | 24 口 | 台 | 2 | |
10 | 客流统计摄像机(一中心) | 安装高度≥2.8m;像素≥400 万; 支持绊线人数统计,支持区域内人数统计; | 台 | 4 | |
11 | 客流统计摄像机(二中心) | 安装高度≥3m;像素≥400 万; 支持绊线人数统计,支持区域内人数统计; | 台 | 4 | |
12 | 访客机 | 屏幕分辨率:前屏(15.6 英寸)≥1920x1080;后屏(11.6 英寸)≥1366x768; 系统存储容量:本地最多支持 10 万条访客记录;刷卡响应时间<2s; 安装方式:桌面式; 屏幕类型:前屏-电容触摸屏;后屏-非触摸屏;支持人脸活体检测; 支持身份证读卡器读取功能;支持数据断网运行; #支持人证比对功能; 支持本地黑名单管理、信息比对、报警功能;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支持双网口; 支持访客信息打印功能; 支持扫码功能; | 台 | 2 | #(重要软硬件技术指标) |
13 | 考勤机 | 显示屏尺寸:≥7 英寸触摸显示屏;使用环境:支持室内、室外; 开门模式:支持刷卡/远程/密码/人脸识别开门模式,支持以下模块扩展(指纹、二维码、人证、人证+二维码、指纹+二维码);支持组合开门模式设置; 存储容量:本地支持不低于 100000 人脸信息录入、500000 张卡片信息录入、10000 枚指纹信息录入; 工作温度:‐30℃~+60℃;支持黑白名单设置; 支持远程验证; | 台 | 8 |
支持指示/显示功能检查、人脸采集功能检查、人员管理功能检查; | |||||
14 | 智能采集网关 | 支持GPRS、3G、4G、Wi-Fi 接入;支持多协议; 硬盘:≥256MB DDR3L RAM; 2 x Micro-SD 插槽 (内置 1GB SD image 卡);支持壁挂式及 DIN 导轨式安装; | 台 | 4 | |
15 | 仪表识别终端 | 图片格式类型:至少支持 jpg 格式; 采集频率:不低于 10 分钟~24h,支持远程配置;主体防护等级≥IP65; 主体安装方式:粘贴或窄带抱箍紧固; 工作环境:环境温度-25°C~75°C,湿度 0~ 95%(非冷凝); 续航时间:不低于 7 年(按照一天一次的使用频率); 识别准确率≥99%; | 台 | 20 | |
16 | 手持核销设备 | 支持二维码扫描; 屏幕尺寸≥8.4 英寸;分辨率≥2560x1600;系统内存≥4GB; 存储容量≥64GB; | 台 | 3 | |
17 | 标签打印机 | 打印方式:热转印;打印精度≥300DPI; 打印宽度范围:20-80mm; 连接方式:可支持蓝牙、USB; | 台 | 1 |
4.3 重要软硬件技术指标要求表(“#”号项汇总表)
序号 | 板块 | 模块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证书材料 |
1 |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 |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 | #1、接入能力:单台服务器支持不少于 96 路视频流和 160 人脸比对图片流实现人脸比对;单台服务器支持不少于 100 路视频流实现结构化分析; | 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含相关功能的检测报告 |
2 |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 | AI 智能分析服务器 | #6、系统支持车辆违停告警:支持对车辆的视频结构化信息和已绘制的关注区域分析,输出车辆违停告警信息; | 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含相关功能的检测报告 |
3 | 访客机 | 访客机 | #支持人证比对功能; | 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含相关功能的检测报告 |
4 | 停车地磁检测器及配套设备( 一中心) | 智能泊车检测器(地磁) | #检测器检测车辆入位/离开准确率 ≥99%; | 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含相关功能的检测报告 |
5 | 停车地磁检测器及配套设备( 一中心) | 智能泊车检测器(地磁) | #检测器检测对车位状态(有车或无车)变化的检测速度(响应时间)≤3秒; | 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含相关功能的检测报告 |
5、项目实施要求
5.1 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
根据项目工作建设工作的业务性质,投标人须分别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承担本项目工作。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环境领域经验,承担本项目管理、联系、沟通、协调、解决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5.1.1 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各项管理团队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5.1.2 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环境领域经验,承担本项目管理、联系、沟通、协调、解决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5.1.3 本项目实施、上线试运行至项目验收期间,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3 人的工程师驻场进行服务;
5.1.4 人员需相对固定,个人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选定的本项目经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
5.2 实施进度要求
实施进度要求如下: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2 个月内完成硬件采购及安装调试;4 个月内完成智慧机关事务三维数字孪生平台(大屏指挥端)、智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平台(PC 端)、智慧机关服务移动端的开发软件详细
设计及系统编码开发;5 个月内完成系统的部署与测试工作,具备试运行条件;8 个月内完成用户培训工作,进行本项目的最终验收、总结工作。
5.3 安全生产、xx施工(安装)与环境保护要求
5.3.1 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进行相关安装、调试服务所需的资质
(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2 在项目安装、调试实施期间为确保安装作业区域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不影响其他活动正常进行,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与上海市有关安全xx施工(安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主动加强和落实安全xx施工(安装)及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若违反规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3.3 中标人在项目供货、安装实施期间,必须遵守国家与上海市各项有关安全作业规章、规范与制度,建立动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安全用电等制度,确保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3.4 中标人现场设备安装负责人应具有专业证书,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标人应对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自身和第三方安全与财产负责。
5.3.5 中标人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必须按安装施工计划协调好现场施工(安装)工作,在项目验收合格移交前对到场货物承担保管责任。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保护好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和原有建筑、装饰与设施,保证环境和原有建筑、装饰与设施完好。
5.3.6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xx施工(安装)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5.4 项目的保密和知识产权要求
5.4.1 中标人应遵守合同文件约定内容的保密要求。如果采购人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且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4.2 中标人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及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5.4.3 采购人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使用的信息系统已享有知识产权的,采购人可在合同文件明确的范围内自主使用。
5.4.4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中标人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中标人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4.5 采购人具有源代码修改权和永久使用权。采购人对本次开发的软件拥有产权,具有软件开发平台的永久使用权,中标人在售后维护期内(包括续签的售后服务期)应提供软件开发平台的后续升级及因开发平台升级导致的应用软件升级服务。
5.4.6 如采购人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6.1 系统测试要求
6.2.1 采购人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要求向中标人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如采购人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中标人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2.2 中标人应负责系统及系统设备在实施现场就位安装和调试、操作培训等的全部工作,按照合同文件工作与管理要求负责对项目进度的安排、现场的安全xx施工统一管理和协调,严格遵守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管理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质量和安全标准、规范和验收要求以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和规程,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严的为准。
6.2.4 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各种性能参数应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软件的各项功能参数应该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要求。
6.2 系统验收要求
6.2.1 中标人应在进行系统交付前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竣
工资料。采购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与资料的 5 个工作日内安排交付验收。中标人在交付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本项目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交付的规定。
6.2.2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约定采购人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中标人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并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6.2.3 采购人在本项目交付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初步达到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中标人xx需要改进的缺陷。中标人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期间中标人需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6.3.4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采购人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中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中标人应当配合。
6.3.5 如果属于采购人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
6.3.6 采购人根据信息系统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意见。
6.2.7 项目资料验收主要包括:所有的合同协议、竣工图纸资料、用户使用说明书、培训资料及随附产品的各类说明书等,具体参照松江区信息化项目验收文档规范要求。
6.2.8 项目质量验收主要包括:
(1)项目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任务,达到系统所规定的功能要求;
(2)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试运行时系统所有软硬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及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3)项目需通过安全测评、等保测评、软件测评、密码测评。
安全测评费、等保测评费、软件测评费、密码测评费由甲方承担,另行采购;乙方需协助甲方完成安全测评、等保测评、软件测评、密码测评。安全测评需要获得《安全测评报告》;等保测评需要获得《等保测评报告》;软件测评需要获得《软件测评报告》;密码测评需要获得《密码测评报告》。
6.3.1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采购人拥有(90)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系统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6.3.2 如果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中标人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3.3 如果由于采购人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中标人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6.3.4 如果属于中标人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中标人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 30 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6.4 技术培训要求
培训范围和对象为平台的使用人员、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等)。预期培训目标:
(1)使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了解应用系统的设计思路,在开发、测试和维护过程中发挥作用;
(2)使系统使用人员了解计算机基础知识、系统的工作原理,掌握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
(3)使业务人员能够在短时间内掌握应用系统的操作使用;
(4)使参与应用系统开发的人员和业务应用人员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应用系统的开发及后续标准的使用。
7、服务及售后保障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系统维护服务的范围和要求,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维护方案,包括故障处理的流程、响应时间、管理体制、维护人员和工具配备等。
7.1 售后服务机构或团队构成
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 3 人的售后维护人员,其中 1 人负责硬件维护,2 人负责软件日常维护及系
统异常修复。免费保修期第一年,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 1 人驻场技术服务;免费报修期后,投标
人需提供不少于 1 人驻场技术服务。
7.2 免费保修期
x项目软件免费保修期 1 年、硬件质保期 3 年。
在保修期内,系统发生故障或被发现存在安全漏洞,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保修期内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平台功能相关的 BUG 修正、系统调优等基础服务,新增的需求开发除外。
7.3 技术支持
(1)故障响应时间
中标人为系统故障的第一响应方。中标人有责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首先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并负责召集设备中标人共同对系统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联通测试及运行维护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故障排除。
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故障处理方案,该方案必须经采购人评审通过。故障处理方案必须针对不同故障等级分别制定,故障等级划分包括但不限于:
紧急故障:系统核心业务瘫痪,无法提供服务,信息安全事故参照紧急故障进行处置;严重故障:系统核心业务仍能提供服务,但是性能受到严重影响;
一般故障:系统核心业务不受影响;
在紧急故障发生时,中标人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之内赶赴现场,4 小时内对故障进行紧急处理,恢复业务基本运行或完成信息安全事故的影响。因不可抗力致使中标人未按时到达现场除外。因信息安全事故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按照中标人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处置。
在严重故障发生时,中标人应在 60 分钟内响应,4 小时之内赶赴现场,8 小时内对故障进行紧急处理,恢复业务基本运行。因不可抗力致使中标人未按时到达现场除外。
在一般故障发生时,中标人应在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之内恢复。
(2)技术支持方式
中标人应提供 7x24 小时的故障接受渠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对于上述方式,中标人都应该在规定的服务和响应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3)应急保障措施
在系统频繁出现故障、或遇重大节假日等保障,需要提高系统维护等级的情况下,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提供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在系统频繁出现故障,但遇到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时,中标人应提供技术人员提供 7*24 小时远程技术支持工作。以上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保修期内由中标人承担。
(4)服务范围
中标人应指派技术工程师专职于系统运作与技术服务,协调硬件、软件及网络的现场服务,保证采购人能够在规定的服务及响应时间内得到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中标人应定期对系统设备进行必要的补丁装载和软件升级工作,防止潜在故障的发生。以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时间中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前 2 周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执行。安装时需采购人的系统负责人或有关管理人员在场。安装过程将连续进行直至操作系统升级成功。因中标人方案错误或操作原因,造成系统瘫痪,中标人必须承担责任。
对于系统原有功能范围内部的完善,中标人应当免费升级,用以提高性能,消除缺陷。因中标人软硬件的缺陷而产生的系统软硬件修复或升级费用,必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将对采购人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记录、经验,定期以汇总和分类的方式转交采购人。
中标人应有专门的数据记录方式,记录和整理采购人的各类技术故障分析、技术咨询问题和答复、网络分析报告等等。
7.4 保修期后的服务要求
(1)日常维护方案;(2)系统发生故障后的应急响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