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管理人):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7W76T6J
投资收益权产品认购协议
甲方(管理人):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7W76T6J
乙方(认购人):
身份证号码:【 】金投行会员名:【 】
丙方 (居间人):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311347327M
乙方通过丙方向甲方认购投资收益权产品,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就本协议项下产品认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术语定义:
1、本协议:指《投资收益权产品认购协议》与附件《产品说明书》、《风险xx书》。
2、管理人:指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同意通过丙方挂牌销售投资收益权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
3、认购人:指通过金投行平台注册成为会员,自主选择认购本产品的自然人。
4、居间人:指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行)。金投行平台:指由金投行运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金投行网站、金投行APP 软件和金投行微信订阅号等。
5、基础资产:指管理人合法持有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人以基础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发行本产品。
6、起息日:指本协议项下产品成立后按约定利率计息的起始日。二、关于认购产品
1、本产品概况和认购规则以附件《产品说明书》为准。乙方认
购本产品并签订本协议之前,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说明书》。 2、乙方按金投行平台相关规定认购本产品,即表示乙方授权丙
方冻结乙方会员账户项下相应认购资金,一经认购不得撤销,认购成功后认购相关信息以本合同第十条《持仓凭证》为准,认购人可打印后要求金投行盖章确认。
3、丙方提供交易信息发布、产品推荐、账户信息与协议查询、产品本金、收益结算等服务。
三、转让交易
1、自起息日起,乙方有权通过金投行平台转让所持有的本产品全部份额。
2、丙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转让服务费,除另有约定外,转让服务费用原则上在转让时按转让本金的 5‰一次性收取。
四、其他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存续期间发生的可能影响基础资产价值或产品兑付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通过金投行平台进行披露并根据持有人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文件。
2、丙方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协助甲方完成对基础资产的管理及收益的结算,确保金投行平台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因丙方原因导致信息有误所产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若基础资产提前兑付或终止的,甲方有权利提前结束本协议项下产品,收益按产品实际续存期结算。
5、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五、保密
三方对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获得的各方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持有方同意,信息获取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以及协议履行完毕、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或损失。知情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其他两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3、本协议所称“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战争、民众骚乱、罢工及银行划款系统失效等。
4、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本产品被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冻结、处置的,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或丙方收到起诉或任何调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乙方在金投行平台认购产品并点击“投标”按钮,即视为甲、乙、丙三方已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签署后,协议内容以金投行平台系统记录的为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3、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被认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八、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违约方应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本协议后附产品说明书、风险xx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按法律规定或者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乙方声明
乙方的投资决策完全由乙方独立、自主、谨慎做出。乙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及后附产品说明书、风险xx书的全部内容,知晓并充分理解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投资本产品的风险,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十、乙方持仓记录如下(本持仓凭证信息均已平台记录为准):
金投行产品持仓凭证 | |
投资者 | |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 |
营业执照号(机构) | |
产品名称 | |
产品编号 | |
认购金额 | 大写【 】;小写 【 】元 |
起息日 | 【 】年 【 】月【 】日 |
到期日 | 【 】年 【 】月【 】日( |
产品计息天数 | 【 】天(可能提前到期,以实际天数为准) |
预期年收益率 | 【 】% |
产品管理人 | 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情况说明 | |
声明: 本凭证仅作为投资者在查询时点认购或持有产品的情况证明,若投资者后续发生转让或撤单的行为的,以当时实际资产情况为准。若有疑问可致电金投行热线电话 000-000-0000。 |
附件一
稳盈系列产品风险xx书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认购稳盈产品。在您决定签订《投资收益权产品认购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投资收益权产品认购协议》、《产品说明书》、《风险xx书》和其他有关信息,独立做出是否签署《投资收益权产品认购协议》的决策:本产品属于较低风险产品,管理人不承诺本金保障但客户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小。您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本产品,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产品。
尽管管理人xxxxx,遵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管理本投资收益权的基础资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基础资产运营没有风险。在基础资产运营过程中,存在产品说明书中所揭示的投资收益权相关的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您通过金投行平台以网络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确认本风险xx书, 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风险xx书,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本产品风险。您认购本产品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表明您已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本产品可能带来的风险,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附件二
产品说明书
稳盈系列产品
管理人: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对本产品的基础资产享有合法权利,对基础资产享有处置权。
2、管理人承诺本产品基础资产产生的所有收益将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用于支付本产品的本金和收益。
3、管理人、认购人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4、管理人不对本产品的本金、收益及兑付作出任何保证,管理人不对本产品的投资价值或者认购人的收益作出任何形式上或实质上的判断或保证。
5、认购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产品说明书及风险xx书的全部内容。
6、认购人保证购买款项为本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保证购买款项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本产品基础资产可能会发生收益不足以兑付或不能按时兑付的情况。如本产品不能按时兑付本金和收益,则认购人会面临资金到账时间延期、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等风险。请认购人按照自己的风险接受程度认购产品。
二、本产品基本情况
1、管理人: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全资)
2、本次投资收益权产品名称:稳盈产品
3、产品计息天数:以平台记录为准。
4、产品预期利率:以平台记录为准。
5、起购金额:认购起点金额为【1】千元,以【1】千元的整数倍递增。
6、认购对象:金投行平台已经注册成功的会员。
7、认购渠道:认购人通过金投行平台进行认购,一经认购即不可撤销。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9、起息日:产品成立日后第一个自然人(具体日期以平台记录为准)。认购人提交购买申请的,提交当天为认购日,认购日与起息日之间不计收益。
10、到期日:具体日期以平台记录为准,可能提前到期,以实际天数为准。
11、产品资金汇总账户:管理人指定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信息如下:
杭州银行资金存管账户
账户名: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还款分配专户开户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
12、自起息日起,认购人有权通过金投行平台转让所持有的产品全部份额。认购人原则上须按转让本金的 5‰一次性支付转让费用。
13、税务提示:除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次投资收益权产品所应缴纳的税款由认购者承担。
三、本产品基础资产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固定收益类产品。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础资产的合法所有人,对基础资产享有处置权。管理人以基础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发行本产品。
2、预期投资收益来源:基础资产的预期收益。四、风险因素
认购人购买本产品,应当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风险xx书
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认购人若对本说明书内容有疑问,请咨询金投行客服(400-846-0571)。如管理人未能及时、足额兑付,金投行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认购本产品时,除本产品说明书提供的相关材料外,认购人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2、信用风险:认购人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认购人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
成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认购人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为封闭型投资收益权产品,认购人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认购人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发行人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认购人可能面临再投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认购人需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金投行平台披露的相关信息,认购人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金投行,由此产生的信息传递风险需由认购人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五、本产品有关机构
1、管理人:杭州金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全资)住所:上城区崔家巷 4 号 2 幢 108 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2、居间人:杭州金投行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33 层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