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西迪信託 (PRESIDIO TRUST) 個人或團體捐獻服務協議 義工或義工團體負責人資訊 1.法定全名 2.慣用名字 (選填) 3.慣用電郵地址 4.慣用電話 5.出生日期 6.郵遞區號 緊急聯絡資料 7.全名 8.慣用電話 / 電郵 捐獻服務描述 9.義工職稱:普西迪一般義工 (Presidio Volunteer-General)10.義工工作描述:自然及文化資源管理和/或訪客參與機會。普西迪信託代表可能會指出義工所要進行活動的額外細節。 義工和義工團體負責人確認書...
義工或義工團體負責人資訊 | |
1.法定全名 | 2.慣用名字 (選填) |
3.慣用電郵地址 | 4.慣用電話 |
5.出生日期 | 6.郵遞區號 |
7.全名 | 8.慣用電話 / 電郵 |
9.義工職稱:普西迪一般義工 (Presidio Volunteer-General) 10.義工工作描述:自然及文化資源管理和/或訪客參與機會。普西迪信託代表可能會指出義工所要進行活動的額外細節。 | |
義工和義工團體負責人確認書 | |
11.本人瞭解,本人將不因上述工作而獲得任何報酬,且除了可能發生的侵權索賠和傷害賠償外,不因任何目的被視為聯 邦員工。* 本人瞭解,捐獻服務不適用於休假累計或其他員工福利,且普西迪信託或本人可隨時通知對方並取消本協議。本人瞭解,為了執行勤務,本人的義工職位可能需經過徵信查核、背景調查和/或犯罪記錄查詢。本人瞭解,捐獻服務不 代表通過預先審查或獲得授權,可在未來與普西迪信託簽訂任何合約或進行財務安排。本人瞭解,當我根據本協議提供服務時,我可能被拍攝照片和影片,且普西迪信託或其合作夥伴可能為了行政管理目的,使用和透過各種媒體發佈這些照片和影片,包括互聯網在內。除非本人以書面要求限制此類照片或影片的使用,否則普西迪信託無需另行通知即可使用。本人瞭解,因本人提供義工服務 (依所附職位描述的具體xx,如附) 所衍生的所有出版物、影片、幻燈片、視訊、藝術或類似作品,將成為美國聯邦政府的財產,且將屬於公共領域並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本人瞭解,一旦提供電郵地址,本人將被加入《普西迪信託義工新訊》(Presidio Volunteer Update) 電子報訂閱名單,但可隨時取消訂閱。 本人亦理解執行以上 (#10) 職位描述中所述工作和項目地點所要求的健康和生理狀況,且證明以下勾選xx屬實:本人或團體負責人沒有任何已知的醫療狀況或身體限制,可能對本人或團體成員提供服務能力造成負面影響。 本人或團體成員有一項醫療狀況或身體限制,可能對本人或團體成員提供服務能力造成負面影響;本人已將此事告知普西迪信託。 *為侵權索賠或傷害賠償所做的聯邦員工身分認定,應以任何索賠或傷害的特定實質狀況為依據。 根據《普西迪信託法》第 104(e) 節 (Presidio Trust Act, Section 104(e)),本人特此自願提供上述服務,協助進行普西迪信託的授權活動,且同意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指導原則。 | |
12.義工或義工團體負責人簽名 | 13.日期 |
未滿 18 歲義工的家長同意欄 | ||
14.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全名 | 15.慣用電話 | 16.電郵地址 |
17.本人確認我是上述義工的家長/監護人。本人瞭解,除法律規定範圍外,普西迪信託義工計劃不提供報酬,且此服務不賦予義工聯邦員工身分。本人已閱讀義工將執行的服務描述。本人同意 參加上述義工活動。 | ||
18.家長 / 監護人簽名 | 19.日期 | |
xxx信託所有計劃嚴禁為後述原因歧視他人,包括種族、膚色、原國籍、性別、宗教、年齡、殘障狀況、政治信仰、性取向和婚姻或家庭狀況;但並非所有禁止歧視依據適用於全部計劃。 | ||
隱私法聲明 | ||
本表的資訊收集和使用受《隱私法》紀錄系統 (Privacy Act System of Records) OPM/GOVT-1 和 USDA/OP-1 規範,且符合 5 USC 552a (即《1974 年隱私法》(Privacy Act of 1974)) 的規定;後者授權我們收到本表要求提供的資訊。xxx信託會為了追蹤捐獻服務和部署義工資源等行政管理目的,而將此資料用於維護官方義工紀錄。提供此資料屬自願性質;然而,若本表填寫不完整 (選填欄位除外),則無法受理報名參加本計劃。 | ||
xxx信託同意在此安排有效期間,為您提供執行上述服務所需的這類材料、設備和設施,並僅在侵權索賠、法律責任和傷害賠償等目的之下,將您視為聯邦員工,但以您的義工團體 (若有) 不承保範圍為限。 | ||
20.xxx信託代表全名 | 21.電話 辦公室:手機: | |
22.xxx信託代表簽名 | 23.日期 | |
協議終止 | ||
24.協議終止日期: | ||
25.xxx信託代表簽名 (協議終止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