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3-078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3-07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页科技”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曾小川、淄博云x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xxx”)、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勃昂”)、成都储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储x”)签署《关于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及股转协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938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股份转让及增资的形式取得千页科技 43.04%的股权;此外,公司与云xxx、xxxx、成都xx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将受托行使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22.4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控制千页科技 65.51%的表决权,千页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xxxxx
xxxxx,中国国籍,证件号:5108221985********,住所:四川省青川县乐安镇,目前担任千页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2、云xxx
企业名称 | 淄博云x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3MAD4W7KK94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000 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四川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xxx) |
住所 | 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X x 00 x X x 0000 x |
成立日期 | 2023-12-05 |
营业期限 | 2023-12-05 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成都勃昂
企业名称 | 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6MAC7GK0H6D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61.1612 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自主申报) |
成立日期 | 2023 年 1 月 5 日 |
营业期限 | 2023-01-05 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财务咨询;安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4、成都xx
企业名称 | 成都储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2MAD77TTQ12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5 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x和平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x 00 x 00 xx 0000 x |
成立日期 | 2023-12-06 |
营业期限 | 2023-12-06 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财务咨询;安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名称 | 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2MA6CTWY352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338.0686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 |
成立日期 | 2019 年 9 月 2 日 |
营业期限 | 2019 年 9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自动监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气设备、各类探测器、控制器、传感器、防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智能机器人、无人机、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消防产品、安防设备、消防摩托车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护、施工;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机电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抢险;工程设计;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及消防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2、股权结构
(1)本次交易前,千页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曾小川 | 8,280,731 | 61.89% |
2 | 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2,155,612 | 16.11% |
3 | 成都xx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338,069 | 10% |
4 | 淄博云x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6,275 | 12% |
合计: | 13,380,687 | 100.00 |
(2)本次交易后,千页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享有表决 权比例(%) |
1 | 曾小川 | 7,210,276 | 34.49% | 34.49% |
2 | 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754,191 | 8.39% | 0 |
3 | 成都储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606,275 | 7.68% | 0 |
4 | 淄博云x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38,069 | 6.40% | 0 |
5 |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998,513 | 43.04% | 65.51% |
合计 | 20,907,324 | 100% |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 年 10 月 31 日 |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总额 | 40,144,291.75 | 11,131,979.84 |
负债总额 | 29,209,330.16 | 7,603,532.38 |
净资产 | 10,934,961.59 | 3,528,447.46 |
应收账款 | 23,254,084.15 | 5,294,183.21 |
项目 | 2023 年 1-10 月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42,464,802.93 | 20,714,709.87 |
营业利润 | 5,137,385.62 | 2,387,277.14 |
净利润 | 4,828,198.92 | 2,330,227.52 |
注:标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四川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经纬审字【2023】第 E091 号),2023 年 1-10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页科技的权属清晰,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千页科技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千页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
乙方二: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三:淄博云x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四:成都储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丙方: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交易的估值
1.1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以丙方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以及静态市盈率倍数作为整体的估值框架及定价原则。经各方协商,丙方 2023 年预计净利润为 800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按静态市盈率 15 倍计算,预估本次增资丙方的投前估值为 12,000 万元(以下简称“预估投前估值”)。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拟按预估投前估值的 0.9 倍计算。
1.2 各方同意,丙方最终确定的 2023 年净利润数以甲方指定的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数为准,本次增资丙方的投前估值将按照前述机构最终确定的丙方 2023 年净利润数×静态市盈率 15 倍确定(以下简称“最终投前估值”),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价格将按最终投前估值的 0.9 倍计算确定。
1.3 各方同意,丙方的最终投前估值上限不超过 12,000 万元,即若最终投前估值大于 12,000 万元,则最终投前估值按 12,000 万元计算。
2、本次增资和股份转让的方案
2.1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一所持有的丙方 8%的股份(即 1,070,455 股股份),受让乙方二所持有的丙方 3%的股份(即 401,421 股股份),按照本协议第 1.1 条约定的预估投前估值的 0.9 倍计算,甲方受让乙方一所持有丙方 8%股份的价格为【864万元】,甲方受让乙方二所持有丙方 3%股份的价格为【324 万元】。
2.2 按照本协议第 1.1 条约定的预估投前估值,甲方以 6,750 万元认购丙方增发的【7,526,637】股股份,对应丙方 36%的股份(增资后),其中【752.6637】万元计入丙方的注册资本,【5,997.3363】万元计入丙方资本公积。
2.3 若最终投前估值低于 12,000 万元,则甲方受让乙方一所持有丙方 8%股份的价格、受让乙方二所持有丙方 3%股份的价格、认购丙方 36%股份所对应的认购价款均将相应调整,受让丙方 8%股份的价格=864 万元×最终投前估值÷12,000 万元,受让丙方 3%股份的价格=324 万元×最终投前估值÷12,000 万元,甲方认购丙方增发股份的价款=6,750 万元×最终投前估值÷12,000 万元。
2.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的注册资本以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 股数(股) | 股份比例 |
曾小川(xxx) | 7,210,276 | 34.49% |
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xxx) | 1,754,191 | 8.39% |
淄博云x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x) | 1,606,275 | 7.68% |
成都xx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乙方四) | 1,338,069 | 6.40% |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 8,998,513 | 43.04% |
合计 | 20,907,324 | 100.00% |
2.5 各方同意,甲方本次增资的资金,应当全部用xxx【储能消防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本次增资的资金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3、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与工商登记的安排
3.1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丙方应当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转让和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含有甲方作为新增股东内容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3.2 本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本次股份转让和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按照预估投前估值计算的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432 万元】)向乙方一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甲方应当将按照预估投前估值计算的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162 万元】)向乙方二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甲方应当将按照预估投前估值计算的认购价款的
【50%】(即【3,375 万元】)缴付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3 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并确认最终投前估值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向乙方一、乙方二进行支付,甲方应当将剩余认购价款缴付至丙方银行账户。乙方一剩余股份转让价款=864 万元×最终投前估值÷12,000 万元-【432 万元】,乙方二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24 万元×最终投前估值÷12,000 万元-【162 万元】,甲方剩余认购价款=6,750 万元×最终投前估值÷ 12,000 万元-【3,375 万元】。如计算后的剩余认购价款小于 0,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一、乙方二应向甲方退还以收取的股份转让款,丙方应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投入的认购资金。
4、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4.1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为乙方一、乙方二。
4.2 乙方一、xxx共同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丙方在 2024 年-2027 年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下同)依次应当达到 960 万元、1,200 万元、1,600 万元、2,100 万元。丙方在 2024 年-2027 年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应当达到 5,860 万元。
4.3 上述业绩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结束后,甲方将聘请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丙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丙方在上述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应当以审计报告为准。
4.4 如丙方 2024 年-2027 年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本协议第 4.2 条约定的承诺累计净利润(即 5,860 万元),则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补偿总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甲方本次增资及本次股份转让金额。
4.5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丙方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总额,则丙方有权将上述净利润超额部分的 25%对丙方董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人员及具体奖励金额由乙方一决定。
5、剩余股份安排
5.1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若丙方实现承诺累计净利润,甲方可根据丙方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与乙方一、乙方二进一步协商丙方股份的收购安排。原则上甲方收购乙方一、乙方二在丙方中剩余股份的估值与本次交易保持一致,即根据本次交易静态市盈率倍数(15 倍),结合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丙方经审计的净利润数共同确定。但若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丙方的净利润数高于其 2025 年至 2027 年丙方经审计的净利润平均值的 1.6 倍,以 2025 年至 2027 年丙方经审计的净利润平均值的 1.6 倍确定剩余股份的估值。
尽管各方同意前述约定,但丙方剩余股份的估值及收购对价最终确切数据将由甲方结合其对丙方后续业务、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情况,在签署剩余股份交易文件时予以确定。
6、公司治理
6.1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同意对丙方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丙方董事会由 5 名董事构成,其中甲方有权委派 3 名董事,乙方有权委派 2 名董事。
6.2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丙方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并且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对丙方印章、证照进行监管。
6.3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同意对丙方监事会成员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丙方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其中甲方有权委派 1 名监事,乙方有权委派 1 名监事,剩余 1 名监事由丙方职工代表担任。
6.4 各方同意,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与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共同办理。
6.5 乙方一、xxx的合伙人应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不主动离职,若乙方一或乙方二的合伙人在业绩承诺期满后离职的,乙方一或乙方二的合伙人承诺离职后三年内不从事与丙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6.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一、乙方二在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不得转让、出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丙方股份,也不得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丙方股份上设置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根据本协议第 5.1 条约定各方另行达成协议的情况除外。
7、过渡期安排
7.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交易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之日期间为过渡期,乙方一、乙方二承诺,丙方在过渡期内继续合法经营,过渡期内不会出现对本次增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7.2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有权查阅、复制与丙方有关的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丙方所有账目、记录、合同、人员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其他文件。
7.3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丙xx老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享有本次交易前丙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违约责任
8.1 如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其声明、xx、承诺或保证,均构成其违约,其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8.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并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收到通知后应尽快按照通知列明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8.3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丙方支付认购款的,每逾期一日,应以其未支付的认购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利率计算应支付的违约金,直至甲方支付完毕相应认购款或本协议终止。
8.4 因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或丙方的原因导致丙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本次交易以及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丙方应以甲方的认购款总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利率计算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直至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本协议终止。如丙方未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委托方):成都勃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二(委托方):淄博云xxx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三(委托方):成都储昶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受托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合称“甲方”,甲方、乙方以下合称“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1、表决权委托
1.1 本协议生效后, 甲方一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一持有的
【1,754,191】股千页科技股份的唯一、排他的代理人,甲方二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二持有的【1,606,275】股千页科技股份的唯一、排他的代理人,甲方三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三持有的【1,338,069】股千页科技股份的唯一、排他的代理人,乙方全权代表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千页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该委托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权和提案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召集、召开和出席千页科技的股东大会会议;
(2)在千页科技相关股东大会会议中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提案并表决、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投票选举或做出其他意思表示;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千页科技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1.2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千页科技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导致甲方所持千页科技股份发生数量变动的,所增加的股份数量对应的表决权也继续适用本协议之约定,委托乙方行使。
1.3 甲方同意,乙方在依据本协议行使委托股份所对应权利时,可自主决策,而无需再另行征得甲方同意。
1.4 各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依据本协议行使委托股份所对应权利时,甲方不再就具体的每一事项向乙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文件。但是,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或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需要,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另行及时出具授权文件以实现乙方行使委托股份所对应表决权之目的。
1.5 各方确认,xxx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行使委托权利;对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甲方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1.6 各方确认,甲方仅授权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行使委托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委托股份所包含的其他所有权益仍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股份进行质押、转让等方式的处分权、涉及甲方股份在千页科技的分红权等权益,但甲方行使委托股份的其他权益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相关限制性条款。
2、委托期限
2.1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表决权的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各方或甲方任一一方与乙方就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文件,或甲方依据其他协议或文件之约定对委托股份进行依法处分且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若该等股份之部分不再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剩余仍登记在甲方名下的股份的表决权继续适用本协议之约定,委托乙方行使)。
2.2 本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同时,各方特别确认,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权利的行使、协助与限制
3.1 甲方应就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和配合,包括在必要时(如为满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档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2 基于本协议宗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他方行使。
3.3 如果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内的任何时候,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因任何原因(乙方违约除外)无法实现,各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3.4 乙方在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表决权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5 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除现有已质押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将委托股份质押,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委托股份,不得再委托第三方行使或自行行使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如果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拟转让委托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受让该部分股份。
3.6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股份减持的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可减持委托股份(委托股份数额相应减少),但应确保乙方对千页科技的控制权不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3.7 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因甲方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被行使质押权等原因而发生甲方被动减持所持千页科技股份的,本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行使涉及的股份数额相应自动调整。
4、违约责任
4.1 如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其声明、xx、承诺或保证,均构成其违约,其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5.1 各方同意,本协议在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各方、千页科技及其他相关方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签署的《关于四川千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5.2 各方同意,本协议应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并终止:
5.2.1 由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5.2.2 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解除的通知;
5.2.3 甲方对委托股份进行依法处分且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
5.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千页科技在自动监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气设备、各类探测器、控制器、传感器、防爆仪器仪表、消防产品、安防设备等储能消防系统应用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累、成熟的供应体系与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公司现有的超级电容及储能板块业务可形成良好的产业资源互补和协同效应。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立足未来长远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推进公司向新能源业务领域的布局、延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会对
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收购千页科技,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
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增资及股转协议,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千页科技 2024 年度-2027 年度的业绩与补偿条款进行了约定,但未来仍有可能出现因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形势变化、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况,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 期水平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表决权委托协议》。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