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利金:「授權著作」實際銷售金額 X 50 %。
著作利用授權合約書
立合約人
(以下簡稱授權人)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之人 (以下簡稱被授權人)
緣授權人同意依下列約定,非專屬授權被授權人將發表於「期刊名稱」之著作,從事數位化、推廣、銷售、傳輸與其他利用等事宜,約定如下:
壹、「期刊名稱」之數位授權
一、授權人同意將發表於「期刊名稱」中之全部著作(含其紙本與數位發表、錄音檔、影音檔…等)(下簡稱「授權著作」),非專屬授權被授權人數位利用。
二、被授權人得將「授權著作」以適當的技術或方式為數位化重製,透過網路、儲存媒體或其他方式公開傳輸,提供讀者進行查詢、瀏覽、下載或列印…等利用「授權著作」之行為,並規劃其經營銷售模式。
三、授權人同意提供自創刊起每期「期刊名稱」紙本或電子檔及作者簽署之授權同意書予被授權人。
四、權利金給付方式甲案:
(一)權利金:「授權著作」實際銷售金額 X 50 %。
乙案:
(一)權利金:「授權著作」實際銷售金額 X 50 %。分配方式如下: 1.授權人取得 1/2 權利金。(建議)
2.「授權著作」之著作權人取得 1/2 權利金。(建議)
(二)權利金結算時間:每年 12 月 31 日。
(三)權利金結算,於累計金額達新台幣 500 元以上時,由授權人開立發票
或收據,被授權人扣除匯費、郵寄費用後,辦理給付手續。
貳、授權期間
x合約書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5 年 個月。本合約書期間屆滿前 2 個月,若任一方未以書面向他方表
示不續約之意思表示時,本合約書自動延展 3 年,其後亦同。
參、著作權聲明與保證
一、授權人聲明並保證,已取得著作權人同意授權,有權為本合約書所載各項內容之授權,並無違反任何法令及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二、被授權人於本約授權範圍內,執行各項事務,如有任何爭議時,由授權人自行負責,並應協助被授權人處理相關爭議。
肆、約定事項
一、授權人同意被授權人得利用「期刊名稱」自創刊起各期之版型。合約期滿或終止後,如被授權人自行取得著作權人同意將其著作數位發行者,授權人同意被授權人利用版型。
二、合約期滿或終止後,被授權人仍得依原約定,繼續利用、數位發行合約期滿或終止前之「授權著作」,並給付權利金。
三、本合約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並適用之。雙方同意對因本合約所生爭議,應依誠信及業界慣例協議解決之。無法達成協議時,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四、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由授權人、被授權人各執一份為憑。
授 | 權 | 人: | (簽章) | ||
代 | 表 | 人: | (簽章) | ||
承 | 辦 | 人: | |||
地 | 址: | ||||
電 | 話: | 傳 | 真: |
電子信箱:金融機構:戶 名:
帳 號:
被授權人: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簽章)
代 表 人:xxx (簽章)
統一編號:86284701 電子信箱:article@lawbank.com.tw地 址:10489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50 號 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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