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由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
北京华贸圣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x
共同订立
中国·大连
二零一六年【】月【】日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2016 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签署:
甲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 1:北京华贸圣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 xx 0 x 030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 2:xxx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 1、乙方 2 以下合称为“乙方”)
鉴于:
1. 甲方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现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4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 乙方 1 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系甲方本次发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之一,拟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已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与甲方签署《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乙方 2 系乙方 1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 甲方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围绕“大白鲸计划”进行文化产业的全产业链布局,同时持续进行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储备人才,利用公司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依靠技术输出和管理输出等多种形式,开拓市场,提高业绩;
4. 乙方 2 在基金管理及融资租赁方面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及从业、管理经验。
5. 甲方与乙方拟共同打造“大白鲸计划”产品线,在“大白鲸计划”产品线的非银行融资等方面具有战略合作基础与合作意向,拟共同推进本协议相关方在该等领域的协同发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现就各方在“大白鲸计划”产品线非银行融资合作事宜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战略合作目标
本协议各方本着“相互促进、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推进各方在 “大白鲸计划”产品线的非银行融资的战略合作事宜,实现协议各方的互利共赢。
第二条 战略合作内容
协议各方将共同推进“大白鲸计划”文化产业链的顺利实施。“大白鲸计划”是一个以儿童为目标受众,以“保卫想象力”为主旨,以原创内容为核心,由大连出版社发起,综合运用图书、动漫、影视、游戏、演艺、主题乐园等形式,跨媒介、跨业界的大型文化产业链项目,并入选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该计划上游为主题原创儿童文学,中游为主题动漫、影视、游戏、舞台剧及动漫衍生品等,下游系以“主题公园+原创文学+影视”为协同模式,打造原创文学产业部落、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第五代海洋公园、室内儿童乐园、水/海岸城等文化旅游娱乐及城市配套复合型产品线。协议各方将齐力打造资金平台,并通过合理、专业化运作,为“大白鲸计划”文化产业链上、中、下游相关合作项目提供资金保证。
第三条 战略合作方式
3.1 协议相关方将充分发挥甲方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圣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作为非银行融资平台筹措资金的作用。乙方将利用其基金管理及运作方面的经验,协助甲方子公司圣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发起设立项目基金、并购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吸引国内外资本合作,为甲方“大白鲸计划”文化产业链上、中、下游相关合作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3.2 协议相关方将在甲方新建项目的前期投入方面开展合作。乙方将通过融资租赁方面的资源及渠道,在门店场地、海洋馆设备等方面为甲xx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投入提供支持。
第四条 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本协议各方应本着“相互促进、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充分挖掘与利用相关各方优势,积极创造合作机会,努力搭建合作平台,以共同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目标。
4.2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战略合作框架下,由甲方与具体合作方就开展的合作项目另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第五条 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 1 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 2 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1:北京华贸圣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2:xxx
2016 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