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7781079842022201
光裕堡乡大xx村生态养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7781079842022201
合同各方:
发包人(全称): 繁峙县光裕堡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山西兴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光裕堡乡大xx村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光裕堡乡大xx村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m或跨度 m结构类 型: ,层次 ,其它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图纸内的全部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2 年 11 月 7 日
竣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6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xx壹拾万叁仟xx元整 元(人民币)
¥: 11035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容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
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5 日合同订立地点: 光裕堡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户: 账 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