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相关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1、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控股股东xxx及其一致行动人xxx和xxx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征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控股股东xxx及其一致行动人xxx和xxx,拟将持有的海默科技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转让给山东新征程。
2、2023 年 1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对原《股份转让协议》涉及的山东新征程有权提名董事的情况进行修改。
3、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控股股东xxx及其一致行动人xxx和x xx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中标的股份的定义、标的股份转让数额以及原《表决权委托协议》中表决权委托股份数额分别进行 了修改。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 1(转让方 1):xxx
x方 2(转让方 2):xxxx方 3(转让方 3):xxx
xx(受让方):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1、甲方 2 及甲方 3 的合称)与乙方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3、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在原《股份转让协议》和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基础上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同意对原《股份转让协议》第 1.1 条款涉及的标的股份的定义进行修改:
原《股份转让协议》第 1.1 条款关于标的股份的定义如下:
标的股份 指: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20,000,000 股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20%(其中甲 1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84,202 股流通股
股份,甲 2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412,098 股流通股股份,甲 3 转让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 403,700 股流通股股份,包括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因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或权益),视本协议上下文含义可为该等股份中的全部或部分。
现双方同意对上述标的股份的定义修改如下:
标的股份 指:甲 1 和甲 2 持有的上市公司 20,000,000 股流通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20%(其中甲 1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84,202 股
流通股股份,甲 2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815,798 股流通股股份,包括原
《股份转让协议》和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因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等股份衍生的股份或权益),视原《股份转让协议》和本补充协议上下文含义可为该等股份中的全部或部分。
(2)双方同意,对原《股份转让协议》第 2.2 条款涉及的标的股份转让数额进行修改:
原《股份转让协议》第 2.2 条款约定如下:
2.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本次转让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20,000,000 股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20%(其中甲 1 转
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84,202 股流通股股份,甲 2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412,098 股流通股股份,甲 3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03,700 股流通股股份)。
甲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质押、被冻结、被封、限制转让或限制过户的情形。
现双方同意对上述条款修改如下:
2.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转让标的股份为甲 1 和甲 2 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20,000,000 股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20%(其中甲 1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84,202 股流通股股份,甲 2 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815,798 股流通股股份)。
甲 1 和甲 2 确认,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质押、被冻结、被封、限制转让或限制过户的情形。
(3)双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签署后,甲 3 不再按照原《股份转让协议》
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 403,700 股流通股股份,不再享有作为股份转让一方的权益,也不再履行其作为股份转让一方承担与原《股份转让协议》涉及标的股份的相关义务、承诺、责任,其中涉及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安排、公司治理安排、不竞争承诺等相关的事项仍需按照双方所签署的原《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继续履行;同时乙方不再需要按照原
《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甲 3 支付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款。
(4)双方同意除本补充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余部分以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应完全继续有效。
(5)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方签字且乙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 1(委托人):xxx
甲方 2(委托人):xxx甲方 3(委托人):xxx
xx(受托方):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1、甲方 2 及甲方 3 的合称)与乙方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表决权委托的相关事项,在原《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基础上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同意,对原《表决权委托协议》第 2.1 条款涉及的甲 2 和甲 3 的表决权委托股份数额进行修改:
原《表决权委托协议》第 2.1 条款约定如下:
2.1 甲方委托给乙方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系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 53,300,006股股份(其中,甲 1 委托 51,552,608 股;甲 2 委托 536,298 股;甲 3 委托 1,211,100 股),占上市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 13.85%。
现双方同意对上述条款修改如下:
2.1 甲方委托给乙方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系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 53,300,006股股份(其中,甲 1 委托 51,552,608 股;甲 2 委托 132,598 股;甲 3 委托 1,614,800 股),占上市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 13.85%。
(2)双方同意除本补充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表决权委托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表决权委托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方签字且乙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x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xxx及其一致行动人xxx和xxx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涉及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