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技术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一部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受托管理三家及以上场所具有
《餐饮服务许可证》(须附受托管理承包xx);
(0)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堂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
分。
3、交付地址:xxxxxxxxx 000 x
4、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5、采购预算金额:1550000 元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25 至 2019-01-31 每天 09:00-15:00:00,由被授权代表人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 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5)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6)《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或投标人受托管理三家及以上场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前往上海市xxxxxxxxx 0000 x 000 x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02 月 18 日上午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 年 02 月 18 日上午 1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xx区斜土路 1223 号 606 室大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xx区斜土路 1223 号 606 室大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xx区斜土路 1223 号 606 室。
2、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报名时需提交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 5265683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0 x 0 x联 系 人:xx
电 话: 51502512
传 真: 51712207*54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目录名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xxx(xxx)采购项目 |
2 | 项目地址 | 静安区昌平路 991 号 |
3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1550000 元。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交付日期 | 详见《采购需求》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8 | 现场验证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0 | 书面提问截止时间 | 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或传真至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传真:021-51712207-541) 地址:xxxxxxxxx 0000 x 000 x 截止时间:2019 年 2 月 1 日 15:00 前 |
11 | 答疑会(如有)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2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 改(如有) |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并以电子邮件通知 |
13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14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6 | 投标截止时间、地 点 | 纸质投标地点:xxxxxxxxx 0000 x 000 x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2 月 18 日 10:00 |
17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19 年 2 月 18 日 10:00 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0 x 000 x |
18 | 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 |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
1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0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1、投标文件的提交等事项未发生以下情形: (1)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纸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适用)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自然人身份参加投标须提供)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说明: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②税收证明,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凭证(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③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履行合同主要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凭证或证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和有效的聘用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关资格或职称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6)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或无效的; (3)投标报价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不 |
齐全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8)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范围。
1.2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公开采购遵循招标投标的原则和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所述的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国内投标人。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投标人基本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条件,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
3.1.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1.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1.4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
3. 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采购单位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在招投标系统报名成功且向采购代理单位申领纸质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单位递交投标申请并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3.5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统一格式)。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踏勘现场
5.1 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3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的组成
7.1 采购文件是阐明采购的项目范围、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采购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和相关的协议条款的文件。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 采购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及前附表;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7.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一律不予作答。
8.2 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将由招标工作小组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统一解答,并形成书面文书,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澄清公告形式发布。
8.3 采购人不召开答疑会,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澄清公告形式发布以及电子邮件通知。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该修改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将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以及电子邮件通知。投标人应立即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因登记有误或网站服务器、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9.3 当招标文件、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书为准。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支持文件可用原版资料,但必须附中文翻译版,并以中文版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 投标承诺书(投标格式一)
(2) 投标函(投标格式二)
(3) 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及资格声明函(投标格式三)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格式五)
(5) 开标一览表(投标格式六)
(6)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格式七)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格式八)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格式九)
(9)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他相关资质等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11) 投标单位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组人员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
(12) 投标单位近一年内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用户有效联系方式,并提供部分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
书复印件、用户满意度反馈调查表;投标单位曾经获得的各种与食堂管理服务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13)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查询证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
日后)
(14) 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技术部分:
(15)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包括对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的理解以及投标人完成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力量的投入,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成果提交方式等)和相关说明;
(16) 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 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思路、日常管理方案、食堂管理服务实施措施、服务目标、服务方案;员工招聘标准、员工培训计划、各岗位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叙述、装备投入及要求、服务人员年龄结构比例方案、食堂管理服务综合管理;
B. 能源管理及节能管理的思路、方案、目标、措施等;
C.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交接方案,含原有服务人员的吸纳及合同转接方案等;
D. 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各项职责、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工作方法与流程,管理、服务依据及定位标准、考评标准、验收质量标准等;
E.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人员的配备(服务机构组织表,包括项目人数、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设置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况)与管理机制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服务人员姓名、最高学历、年龄、服务人员年龄比例、类似项目经验、中级及高级等职业资格证书的持有情况以及持有资格证书结构及比例;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获得荣誉情况的复印件等;
F. 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服务承诺:投诉现象发生率、媒体曝光率、年度服务工作业主综合满意率、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食堂管理人员管理措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的承诺考核办法,监管措施、服务内容的承诺;
G. 应急服务预案及针对性服务方案等;
H. 食堂管理服务所必须的物资装备一览表;
(17) 合理化建议或措施;
(1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商务标、技术标,并编写目录,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
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 报名成功且领取了纸质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单位应制作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分,副本 4 份。
11.2 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5 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第 10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规定的内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2.投标人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12.1 纸质投标文件的编制、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
12.1.1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2.1.2 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应在封口上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本项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12.1.3 投标文件封套需标记,在密闭袋正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包件名称以及“于 年 月 日 之前(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准启封”字样。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2.1.4 投标书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中标明签字和盖章处进行签字或盖章。xx和签字包括: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签字)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章(签字)。
12.1.5 全套投标书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商务标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13.投标报价
13.1 本项目取费报价按照国家、上海市有关食堂管理服务收费规定,并结合本单位食堂管理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做出报价。除采购文件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为提供本项目规定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人员聘用的费用等)、服装费及装备等履行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所发生的一切工作用品、公共责任保险、管理、税金及酬金等。
13.2 报价依据:
(1)本采购文件明确的“食堂管理服务”内容、工作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采购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3.3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食堂管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3.4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期限、时间、价格构成等,对于一个项目中的多个分包,投标人应对每个包分别提供报价并填报开标一览表。
13.5 除采购文件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3.6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3.7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3.8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3.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保证金
x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 自开标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单位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3 延长投标有效期内,招投标当事人受投标有效期限制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有效期。
15.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6.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6.2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16.3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6.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6.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6.6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7.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7.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17.1.2 采购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1.3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1.4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1.5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 5 份。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8.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纸质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
19.2 招标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9.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五、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议。
20.2 公开开标时必须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
20.2.1 在开标前,投标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如投标人提交的证件不符上述规定,采购人将提交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20.2.2 投标人代表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下,对各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标书进行启封前的密封程度和印鉴加盖的验定工作,确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21.评标
21.1 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1.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评审准备工作。包括评审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汇标材料,评审专用表格等。
21.3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21.3.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3.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1.4 无效投标
21.4.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5.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5.2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所有错误的修正均需评标委员会确认,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21.6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1.6.1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6.2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21.7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评标原则
22.1 评标原则:
(1)评标工作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2)在整个评标活动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员不得将评标内容及一切有关文件透露给无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评标委员会将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组成,且专家人数应占整个评标委员会的 2/3 以上。评审专家与招标项目或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利害关系。
22.2 保密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授予合同
23、定标
23.1 确定中标人
23.1.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发送给采购人确认。
23.1.2 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招标结果。
23.2 中标通知
23.2.1 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23.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4、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2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3 发生中标人因故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七)服务费
25、中标服务费的递交
25.1 中标服务费为在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 号文规定基础上,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招标代理费计 1.94 万元,专家费为 2600 元。
23.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八)政府采购政策
24、中小企业政策
24.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4.2 招标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若联合协议中未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的,则该联合体不适用价格扣除法。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须知第 24.1 款规定的价格
扣除法。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4.3 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5、福利企业政策
25.1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 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
26、监狱企业政策
26.1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须知第 24.1 款规定的价格扣除法。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7.1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节能产品承诺书。
27.2 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及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27.3 本次采购项目在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发布之后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执行当期清单。若在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当期清单。
(九)其他要求或说明
28、本招标文件的约束条件与采购人授予中标人合同中法律有效期同时截止。
29、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后,即表示无条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约束。
30、投标人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其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人没收之外,同时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偿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全部费用。
30.1 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30.2 在投标活动中的不当行为直接导致招标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
30.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相应承诺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2、买卖双方如发生法律诉讼,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采购要求
一、食堂服务内容和方式
就餐付费方式:刷卡或凭就餐券。用餐餐市:早餐、午餐和预约。 工作客饭:标准及时间需预订。
二、餐饮提供标准和要求
1、供应早餐、午餐,每xxx。
2、早餐人数:
员工每天约在 200-250 人左右,其他人员约 20 人左右。
3、午餐人数:
员工每天约在 200-250 人左右,其他人员约 20 人左右。
4、就餐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7:15—8:15;中午 11:15—12:15 时。
三、业主方提供的条件和权利
1、业主方(静安区税务局,下同)负责承担食堂运行所需的厨房设备设施、厨房用具、相关家具、日常易耗品、卫生用品,以及其维修、保养、修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2、业主方负责确定原辅材料采购渠道,核定菜肴价格,核算食堂成本,统计营业额和甲方职工满意率。
3、业主方负责承担食堂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能耗费用。
4、业主方负责承担办理食堂经营所需要的相关证照。
5、业主方负责承担食堂员工的制服及清洗费用。
6、业主方有权对服务方提供的用餐质量、服务质量、卫生安全、日常相关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综合管理等进行监督。
四、服务方的其他工作要求
1、按照本文件要求,在 2019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03 月 27 日期间,提供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用餐质量和数量要求的食堂餐饮服务,并承担服务方所聘用人员所有费用(协议另有规定除外),并达到标准营业额。
2、按评审中标的管理方案聘用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所需合格人员和完善的管理运作制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健康证与资格证书)。
3、根据业主方的要求控制好食堂成本,注重菜肴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所规定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4、安全生产(作业),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电、煤气的操作规范要求,防止事故发生。
5、配合业主方办理卫生许可证和每年验证工作。
6、负责对隔油池、脱排系统、厨房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安全使用。
7、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做好灭蝇、灭鼠工作,防止虫害发生,确保饮食卫生。
8、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并达到预案中的约定。
9、对人员的选用和调动应事先与业主方进行告之,同时定期与业主方进行沟通听取业主方的意见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10、服从业主方的统一管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地址:中山北路 198 号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联系人: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项目名称:
2.2 合同价格
x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整(小写:¥ 元)。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整
(小写:¥ 元)。
2.3 服务地点:
2.4 服务期限
x服务的服务期限:2019 年 3 月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日。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保密
4.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5.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5.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5.2.2 付款条件:
支付批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元) |
1 | 按月支付 | 8.33% | |
2 | 按月支付 | 8.33% | |
3 | 按月支付 | 8.33% | |
4 | 按月支付 | 8.33% | |
5 | 按月支付 | 8.33% | |
6 | 按月支付 | 8.33% | |
7 | 按月支付 | 8.33% | |
8 | 按月支付 | 8.33% | |
9 | 按月支付 | 8.33% | |
10 | 按月支付 | 8.33% | |
11 | 按月支付 | 8.33% | |
12 | 按月支付 | 8.33% |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6.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6.2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6.3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
成服务工作。
6.4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6.5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7.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7.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5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7.6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8.不可抗力
8.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8.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8.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违约终止合同
9.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9.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合同转让和分包
10.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1.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合同修改
12.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格式一
投标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 项目的投标,xxxxxx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我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
投标格式二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_______
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
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__份、副本一式__份和其他附件__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每年投标报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的投标总价)。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日期:__年__月__日
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致: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或投标人受托管理三家及以上场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当地检查机关出具,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8、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的规模、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相关项目的经验证明);
9、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章);
10、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2、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3、根据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人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投标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1 | 2 | |
报价内容 | 食堂管理服务投标价(元/年) |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xxx)xxxxxx | xxxxx: | |
xxxxx: |
x:
(0)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2) 投标总价应包含工资、工作餐、工作服、社会统筹保险金、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材料消耗、公共责任保险、管理、税金及酬金、等履行合同必须的费用;
(3)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报价分类明细表
序号 | 分类名称 | 人员数量 | 月费用(元)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费用 | 详见明细( ) | ||
2 | 人员福利费用 | 详见明细( ) | ||
3 | 人员管理费用 | 详见明细( ) | ||
4 | 其他费用 | 详见明细( ) | ||
5 | 利润 | 详见明细( ) | ||
6 | 税金 | 详见明细( ) | ||
每月费用小计: | ||||
投标总价(每月费用*12) |
填报单位(公章):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2)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3)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4 餐饮管理服务所必须的物资装备说明一览表(本项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性能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附近 5 服务方案
A. 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思路、日常管理方案、食堂管理服务实施措施、服务目标、服务方案;员工招聘标准、员工培训计划、各岗位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叙述、装备投入及要求、服务人员年龄结构比例方案、食堂管理服务综合管理;
B. 能源管理及节能管理的思路、方案、目标、措施等;
C.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交接方案,含原有服务人员的吸纳及合同转接方案等;
D. 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各项职责、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工作方法与流程,管理、服务依据及定位标准、考评标准、验收质量标准等;
E.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人员的配备(服务机构组织表,包括项目人数、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设置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况)与管理机制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服务人员姓名、最高学历、年龄、服务人员年龄比例、类似项目经验、中级及高级等职业资格证书的持有情况以及持有资格证书结构及比例;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获得荣誉情况的复印件等;
F. 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服务承诺:投诉现象发生率、媒体曝光率、年度服务工作业主综合满意率、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食堂管理人员管理措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的承诺考核办法,监管措施、服务内容的承诺;
G. 应急服务预案及针对性服务方案等;
H. 食堂管理服务所必须的物资装备一览表;
附件 6 投标主要内容概述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响应项目 | 主要内容概述 | 详细内容所在 投 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1 | 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具体实施方案和投标文件完整性 | |||
2 | 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 |||
3 | 人员配置和管理 | |||
4 | 项目负责人 | |||
5 | 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承诺 |
6 | 企业近一年盈亏情况 | |||
7 | 餐饮服务管理规模 | |||
8 | 近一年餐饮服务企业荣誉情况 | |||
9 | 认证通过情况 | |||
10 | 管理类似场所项目数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7 投入项目的管理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资质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 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 业时间 | 职称及 资质 | 进入本单 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 历 | 联系方式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制表。
2、我方承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并按时交纳四金。请提供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最近一个季度为上述项目组人员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此表作为中标后服务承诺书的组成部分,项目人员应保持稳定。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7-1 投标项目负责人说明表
项目名称: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和专业 |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执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成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本项目负责人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本项目负责人每周现场工作时间: | |||||||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方案 | |||||||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原则: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 |
注:应提供最近一个季度为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7-2 岗位、人员设置及要求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第 页 共 页
服务区域 | 岗位 | 人数 | 班次 | 岗位职责(上岗证书) |
备注: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8 餐饮服务工作用品明细表(如有)
填报单位(公章):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供应厂家 | 单价/单位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 ||||||
… |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9 投标人近一年来已承接的主要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情况 | 服务类型 | 项目规模与金额(万元)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
… | |||||||
注:
1、如在本表格不能全部填写完,可按此表格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10 规章制度一览表
序号 | 规章制度名称 | 执行起始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另行提供。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11 投标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资质、证书名称 | 数量 | 详细内容所在 投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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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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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9 |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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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填写日期:
附件 12 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 (招标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现任我单位 职
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投标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致 (招标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公司:_________(盖 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13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附件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附件 15 其他资料: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他相关资质等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3) 投标人提供最近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中标人的依据。
1、评标委员会
1.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2 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做出书面评价;
(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总则
2.1 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技术标权数 90%,商务标权数为 10%。
2.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二家投标单位并列最高分,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三、“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一、报价评分(10 分)(保留小数点两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说明 |
1 | 投标报价 | 10 分 | 1、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 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注: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二、商务技术评分(90 分)(最小打分单位 0.5 分)
(三)评分因素的具体分配
1、商务部分(30 分)
序号 | 内 容 | 具 体 标 准 | 分值 |
1 | 近3 年财务状况(0-8 分) | 较好 | 8-5 分 |
一般 | 4-0 分 | ||
2 | 认证(0-6 分) |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2 分 |
近 3 年内无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 | 2 分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2 分 | ||
3 | 企业信誉度(2-5 分) | 较好(有证书或客户反映) | 5 分 |
一般 | 2 分 | ||
4 | 业绩(0-6 分) | 有类似相同业绩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附合同及业主评价) | 6 分 |
5 | 厨师(0-5 分) | 3 年(含)工作经验以上,2 级(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 | 5 分 |
3 年以下工作经验,2 级(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 | 2 分 |
2、服务方案(60 分)
序号 | 内 容 | 具 体 标 准 | 分值 |
1 |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10-8 分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7-3 分 | ||
合理、一般 | 2-0 分 | ||
2 |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10-8 分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7-3 分 | ||
合理、一般 | 2-0 分 | ||
3 |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 | 完整、科学、合理 | 10-8 分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7-3 分 | ||
合理、一般 | 2-0 分 | ||
4 | 食堂环境管理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10-8 分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7-3 分 | ||
合理、一般 | 2-0 分 | ||
5 |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10-8 分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7-3 分 | ||
合理、一般 | 2-0 分 | ||
6 |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 落实到人, 责任明确, 有处理预案 | 5-3 分 |
欠合理 | 2-0 分 | ||
7 | 人员配置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5-3 分 |
欠完整、科学、合理 | 2-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