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火已出具《关于买卖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本人上述交易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本人买卖*ST盈方股票时不曾知晓任何内幕信 息,也未向任何人了解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若在盈方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期间的交易违反相关规定,则本人将在上述期间买卖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交由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