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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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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公司成立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购置土地并进行厂房建造,实施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本项目将引入国内外先进生产智能设备,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丝绸数码印花、丝绸个性化定制、丝绸相关产品制造生产。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7.31 亿元。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投资协议书》。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建设年产值10亿元的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
1.2. 项目内容:
项目方拟建设年产值10亿元的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引入均为国内外先进生产智能设备,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丝绸数码印花、丝绸个性化定制、丝绸相关产品制造生产,规划年产能1000万米丝绸等面料。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智能设计中心、智能化生产标准车间、应用及研发中心及其它非生产性配套用房等,容积率预计约2.4。
1.3. 投入产出:
1.3.1. 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自项目摘地之日起三年内累计投资完毕。
1.3.2.新建项目于项目投产后四年达产,预计2028年完全达产,达产后年产值预测不低于10亿元,年税收收入预测不低于4013万元。
1.3.3. 项目投入产出均达到新区大江东区域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与产出标准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亩,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亩,年上缴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大于等于 4.2,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大于等于384,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大于等于1.5。
1.4. 公司设立:
乙方已于2021年10月29日在新区内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项目用地
2.1. 土地性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2. 土地受让方:乙方所注册的项目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土地招拍挂。
2.3. 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6亩,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2.4. 选址位置:选址地块位置位于临江片区,北至河道,南至格力电器,东至经七路,西至规划地块。(地块示意图见附件)
2.5. 土地价格:地价按工业用地出让相关规定执行。
2.6. 出让年限:土地出让年限50年。
2.7. 出让时间:土地力争2021年12月底前挂牌。
2.8. 乙方承诺项目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土地受让方的股权转让等形式)进行转让,确需转让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3、规划建设指标
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及新区关于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绿地率和容积率符合国家、省、市、区规定的要求。
4、建设进度
乙方所设立的项目公司摘牌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6个月内正式投产。
5、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应协调各部门对项目公司规划建设、立项验收、投产等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给予配合。
5.2. 乙方对其在钱塘区投资的项目制定产税增长计划,积极为钱塘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5.3. 除因政府、甲方和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及项目公司未能实现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土地受让方按照工业用地价格的土地出让总价承担等额违约金,并视情形取消全部或部分奖励政策,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4.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形决定取消部分或全部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直至要求乙方及其他受益人对基于本协议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政策扶持和奖励款项承担返还责任:
(1)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其他地区设立对区内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导致乙方不能履行约定义务的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乙方基于平台业务以分支机构形式开展相关关联业务的除外;
(2)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同意,项目公司擅自减少项目投入、歇业、停产、注销、自行清算的;
(3)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将经营场所全部迁出杭州钱塘新区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项目公司擅自转让、出租、允许第三方无偿使用项目用地和项目用房的;
(5)乙方及项目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扶持款项,将扶持款项挪作他用
或直接向股东分配的;
(6)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就项目向甲方所作承诺和xx虚假的; (7)项目公司投入/产出业绩未能达到本协议1.3 要求的;
(8)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投资协议的。
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现后,甲方有权以单方面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乙方取消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并明确乙方应当返还基于政策扶持和奖励所取得款项的具体金额和返还时间。乙方同意: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依据本条约定作出的书面通知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具有合同效力。
6、其它
6.1. 本投资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6.2. 双方遵循保密原则,本协议书内容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公开披露的情形除外。
6.3. 协议履行中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等特殊情形,导致项目延期履行或无法落实的,双方免除违约责任。
6.4. 本投资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 如因本协议书的效力、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x次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加快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
x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进一步跟进协议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