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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众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2023)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规定,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资产”)与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财险”)签署的《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投资管理 协议(2023)》(以下简称“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构成统一交易协议签订,应当按照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现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
合众资产于 2023 年 2 月 3 日与合众财险签订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合众资产将继续为合众财险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合众财险将根据委托条款的约定,向合众资产支付基础投资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实际支付的管理费与委托资产规模和委托投资表现相关。超额管理费相关条款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该交易构成服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合众资产在 2023 年按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为合众财险
的委托资产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并努力达成合众财险要求的投资目标。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名称: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 法定代表人:xxx
5. 注册地:xxxxxxxxxx 000 x
0.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10 亿元人民币。2016 年 11 月 24 日,合众财险注册资本由 2 亿元人民币增至 4 亿元人民币; 2021 年 10 月 27 日,合众财险注册资本由 4 亿元人民币增至 10 亿元人民币。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303307901
(二) 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合众财险是合众资产控股股东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合众资产 95%股权,持有合众财险 66.17%股权。
(三) 关联交易架构图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
合众资产管理合众财险委托资产的基础投资管理费,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并根据与市场上同类业务的管理费率对比,本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价格,因此判断该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利益转移以及侵犯交易第三方利益的行为,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2023 年-2025 年合众财险需向合众资产支付的基础投资管理费不超过 200 万元/年,三年累计不超过 600 万元。若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项下,合众资产收取的基础投资管理费超过上述总额度,则需重新进行关联交易审查。
(二)关联交易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不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比例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
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6 日,合众资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5 日,合众资产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合众资产全部 4 名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4 名独立董事均同意本次交易。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