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XBZQ PD5.2/01三、相关记录: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总部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将防止内幕交易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确定:
(一)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分别由总部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及业务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确定表》,报主管领导批准;
(二) 涉及定期报告和业绩公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由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提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确定表》,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章 登记备案和报备
第七条 内幕信息的存续期间为自该内幕信息形成之日起至该信息被依法公开披露之日,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如实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档案进行上报前确认。
第八条 公司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内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确定表》,通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送达《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止内幕交易提醒的函》,并报证券事务部备案。
(一)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相关披露文件时;
(二)公司制定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时;
(三)并购重组、发行证券、收购、合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开始筹划、进入决策过程或发生之日;
(四)出现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发生之日;
(六)对外报送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日按照上述(一)至 (五)项规定认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各业务部门(包括分公司的业务部门)根据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组织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确定表》,书面送达《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止内幕交易提醒的函》,并及时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向证券事务部备案。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根据要求对外报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六条、第九条规定开展工作,做好公司内部人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对外报送信息的部门、单位,在对外报送涉及内幕信息文件时,应要求对方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同时提示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
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书面送达《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控内幕交易及履行保密义务提醒的函》,并收回回执;对外报送信息后,相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经办人应根据报送情况及时按照本制度要求向证券事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相关上市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七条的要求进行填写。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十二条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按照本制度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外,
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并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公司内幕知情人由于职务变动、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第十五条 证券事务部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登记备案材料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至少保存 10 年以上。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证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进行本制度第十三条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保密及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不 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的股票 及其衍生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处于筹划阶段 的重大事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采取保密措施,尽量减少知情 人员范围,保证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一旦发现信息处于不可控范围,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立即公告筹划阶段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
围内,不得在公司内部非业务相关部门或个人之间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第十八条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或公司的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控
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做好相关期间个人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自查工作,如实汇报并书面确认交易情况,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九条 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其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即时更新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属于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对于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由证券事务部负责说明。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西证董字[2012]16 号)同时废止。
附 录
一、 相关流程无
二、 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5、《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XBZQ PD5.2/01三、相关记录:
无
附件 1:
附 件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确定表
时间: 年 月 日填报单位(盖章)
所获取的内幕信息或对外报送资料
内幕信息获取方式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
获取内幕信息时间
内幕信息保密期限
报送依据(对外)
内幕信息处理流程:
内幕信息知情人(外部接收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备注:
1、内幕信息由业务主办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确定。
2、内幕信息获取方式包括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3、内幕信息所处阶段的选项有: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4、“报送依据”填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如证券法、统计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级部门规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制度或要求,并列明该依据的文件名称、颁发单位及适用条款。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附件 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岗位
证券账户号(如有) 获取内幕信息时间内幕信息获取方式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
所获取内幕信息 知悉内幕信息地点
防范内幕交易承诺函
承诺事项:
1、本人所填写的以上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本人已知悉法律、法规对内幕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3、本人对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xx的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4、本人如擅自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日期:
注 1:内幕信息由业务主办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确定。
注 2:内幕信息获取方式包括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注 3:内幕信息所处阶段的选项有: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 传递、编制、决议等。
注 4: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报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当分别登记。
附件 3:
XX 同志: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止内幕交易提醒的函
根据《证券法》等规定,您属于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行为是证券监管机构的关注和监察的重点。为防止内幕交易行为对公司和个人的不利影响,特此提醒:
(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内幕信息存续期间( 内幕信息存续期间的终止日期如暂时无法确定,以该信息所涉全部内容的最后一次公开披露的临时公告之日为准);
(二)请您在上述期间内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并请务必: 1、不以个人账户或控制他人账户交易本公司股票;
2、不泄露或打听相关内幕信息,将信息控制在必要知悉范围内;
3、不建议他人交易本公司股票。特此函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 4:
关于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
防控内幕交易及履行保密义务提醒的函
(单位名称)并 同志:
我公司根据贵方要求报送的(文件名称)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我公司公开披露以前严格保密。如果对外泄露相关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本公司股票,将构成内幕交易,监管部门将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特此提醒贵单位及相关经办人员在我公司披露该信息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予以保密,请勿对外泄露报送的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本公司股票。
特此函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说明:请同时填好下述回执后反馈给业务报送人员,感谢您的配合。
回 执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已收悉贵公司报送的[ ](文件名称)信息及《关于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防控内幕交易及履行保密义务提醒的函》。
本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