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YCG2020-H059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NYCG2020-H059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南京邮电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1
4.1 项目背景概述 21
4.2 项目建设需求 21
4.3 设计原则 23
4.4 技术指标 24
4.5 ■安全要求 30
4.6 商务条款 31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6.1 投标函 42
6.2 投标一览表 43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5
6.4 资格证明文件 47
6.5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3
6.6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54
6.7 技术规范点对点应答 55
6.8 技术方案 56
6.9 投标人其它声明及材料 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CG2020-H059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38 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人民币 238 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南京邮电大学智慧学工信息平台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项目建设以服务校园实际应用场景为最终目标,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建设开放共享的人脸识别业务平台,服务于宿管、安防等各校园场景。充分利用 AI 人脸识别、大数据、云存储等先进技术,建设互联互通的耦合式系统架构,充分利用既有数据价值。与校园各系统平台广泛对接,实现业务流程化处理,实现校园综合指挥管控统一操作流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或最新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诚信江苏”
(www.js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收进口产品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到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 58 号 9 楼方式:
报名需将下述资料盖章扫描件(1 份)发邮件至 15950560008@chinaccs.cn,进行线上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标书费付款凭证。售价:500 元人民币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帐 号:1259 0209 5710 1030 0005
转帐事由:南邮门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371 号 6 楼 605 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邮电大学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 9 号
联系方式:瞿老师 025-85866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 58 号
联系方式:朱闵远(15950560008,15950560008@chinaccs.cn)、王荣、郑春雅、仕静、徐磊、陆榕、张中平、冯小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闵远电话:1595056000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l、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收取投标人标书费见公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 55%(优惠率)收取。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l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邮电大学”网站上公布,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 为使投标人编写标书有充分时间对标书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 投标文件目录;
10.2 投标函:须含投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E-mail 等联系方式;
10.3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查验原件);
(6)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的书面声明;
(7)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8)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资格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上述文件均应加盖公章。
10.4 开标一览表: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地填写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应采用分项报价最终汇总的方式进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和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供货期等;每项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3)报价采取总承包方式,包括所投产品、安装调试、服务、运输、税金及其它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国产设备以人民币报价。
(4)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表中价格一致,如不一致,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加盖公章后的“开标一览表”除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必须单独(此份不放在投标文件内)装在小信封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5)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
10.5 投标人参照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准确描述,并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定型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书;加工定制及配套装置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性能指标、实施方案,其中主要部件为定型产品的,则须提供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带有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书;
10.6 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提供交货安装、工期保证等方案以及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并附《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7 投标人的业绩情况;
10.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材料;
10.9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分别装订成册。
11、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1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 12.4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不计利息。
12.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规定签订合同; (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内有效。如果采购人在有效期之内,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2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l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PDF 格式,可将完成盖章和签字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彩色扫描,拷贝到 U 盘中,跟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14.2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人代表人以书面
形式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4.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时,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5.2 文件袋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副本、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6、投标截止日期
16.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回。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18.2 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可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l 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如有必要可以让投标人有一定时间的陈述,或接收评标工作组成员的提问后退场。
19.2 开标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
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0、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0.l 公开开标后,直至通知投标人中标为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 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
21、投标的澄清
21.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工作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1.2 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要求做出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1.3 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工作组进行反馈。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工作组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工作组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工作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工作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4 评标工作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标工作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评标工作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6 评标工作组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3、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3.1 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评标工作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工作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3.2 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工作组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六、定标
24、确定中标单位
24.1 评标工作组首先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按评标办法进行打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工作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4.2 中标人名单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24.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工作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它情形。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质疑处理
25.1 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5.2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5.3 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5.4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5.5 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中标通知书
26.l 中标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26.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若因中标人延误签订合同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全部或部分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8、服务的追加和减少
28.1 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它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追加量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28.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
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标时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项目使用单位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签署为准)
年 月
甲方名称: 地 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中山南路 148 号 中银大厦 | 乙方名称: 地 址: |
邮 编: | 210000 | 邮 编: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丙方名称: | 南京邮电大学 | |
地 址: 邮 编: |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 9 号 210023 | |
电 话: |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三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为丙方提供
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三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采购内容
1.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 。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共计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如果乙方为港澳台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供应商且甲方被要求为应付乙方的款项代扣税款,甲方应该将相应代扣税款上缴政府主管机构或机关。甲方有权从到期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关税款。如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变化导致本合同约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影响合同中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三方适用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金额,如调整后的含增值税价格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中止合同的履行,待甲方完成内部程序后与乙方据实结算,结算期限另行协商确定。
2.货物的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货物号、数量、金额及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
【第二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及风险转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 将甲方所订购的[ ]货物交付至丙方指定的到货地点。
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适于安全、准时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运输措施,将货物运至丙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全面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要求承运人购买货运保险及任何第三者责任险,并对其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培训的人员进行保险。
运输费和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3.丙方指定的到货地点: 。
4.直至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至丙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丙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验收
1.货物到达丙方指定到货地点后[ ]日内,三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
2.验收标准: (1)货物外形、包装完好; (2)数量无误; (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标
准,乙方对该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乙方应提供货物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5)丙方认可货物的安装、测试无问题。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质量: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丙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
【第五条】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三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功能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应签署书面文件,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在货物验收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物达甲方所订购货物的[ ]%,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解除合同。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但货物存在隐蔽瑕疵或者对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
【第六条】 保修期、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乙方向丙方提供保修服务,本合同所购货物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乙、丙三方在
[ ]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2.乙方负责提供货物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在保修期内,货物出现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对于在保修期内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应重新计算保修期。在保修期外,如需续保,三方另签协议。但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乙方均保证在[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问题。
3.乙方承诺至少[ ]年以上保证提供货物的零配件供应,避免因相关零配件停产造成货物无法正常维护的情形发生。
4.如乙方需要维修或更换含有甲、丙方数据信息的设备时(如存有数据的硬盘或其它带有数据存储功能的配件),被更换的含有甲、丙方数据信息的设备归甲、丙方所有。
5.乙方提供的详细技术支持和服务措施等方案, 见本合同附件(二)。
6.合同中包括的技术培训详细要求,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为保证项目设计和制作质量,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金额的 10%,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向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丙方账户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乙方未按要求时限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时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取消本项目;如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按约定竣工日期完成项目建设,招标方有权取消合同,乙方所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如期竣工并通过三方共同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为乙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 ]日内将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支付给乙方。乙方所付 10%的履约保证金,丙方退还乙方 5%,剩余 5%转为质量保证金,合同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后丙方向乙方一次性退回。所有付款不计利息。
2.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
3.发票:乙方须在要求甲方支付每期合同款时,在接到甲方开具发票通知后,向甲方开具本次付款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如为一般纳税人,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须要求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 个自然日(原则上不超过 20 个自然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甲方。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且须向甲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 开具发票种类错误或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 发票信息错误的;
⚫ 因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
如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硬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
任何一方不因本协议磋商、签订及履行而获得明示或暗示的使用对方(包括其子、分公司)的商标、商号、标识、标志或其他名称、或技术或业务的资料、信息、数据、文件、流程的权利,除非事先获得对方的特别书面授权。
【第九条】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三方的商业机密。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通知
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或税务登记事项(如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更)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被申请破产、停产、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在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前,甲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或支付义务。
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
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三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天,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3]天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市场宣传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甲方的合作案例,不得将中国银行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中国银行的商标、标志语、徽标等。
4.合同的完整性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谈判、招标阶段向甲方提供过任何加盖有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名的任何正式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则该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材料中有关乙方义务、责任或承诺的内容,均构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对乙方具有同样法律约束力,但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予以免除的除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包括: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乙方须就退货部分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 ]% 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及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
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因修理、调换、运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修理或者掉换,或者修理和掉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不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即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保修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未能提供上述服务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4.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5.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6.如果发生声称本合同项下货物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除下款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如甲方将第三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且授权乙方独立应诉和解决索赔问题,则乙方将自费应诉,并支付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由于该案最终裁定或判决而支付的赔偿金。如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不能实现授权乙方独立应诉和解决索赔问题,则甲方可以选择独立应诉或与乙方联合应诉,乙方将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按最终裁定或判决而需要甲方或乙方支付的赔偿金。如果乙方不积极应诉或解决纠纷,甲方为自身利益有权独立应诉、与第三方做出任何重大决定,包括庭外和解、法庭抗辩,乙方将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和解赔偿金和按最终裁定或判决而需要甲方或乙方支付的赔偿金。
在处理索赔或诉讼仲裁的过程中,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取得继续使用该货物的权利,或者将该货物替换或修改,以便使用该货物不再侵权。如果乙方不能合理地完成这些补救措施,并且甲方必须停止使用侵权的货物,作为不得已的最后手段,乙方将按[ ]方式退还侵权货物的价款和为侵权货物已支付的许可费。对于仅因使用并非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或仅因乙方执行了甲方的设计、规格或指示而导致的与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侵权追诉,乙方对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常抵扣,乙方应向甲方另外支付两倍的增值税额(建议不低于两倍)。
8.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方式提交,由甲方可接受的银行开出。在乙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三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 )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合同份数
1.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丙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附件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技术规格及要求
2.技术支持和服务措施方案
3.项目培训要求
4.其他要求
甲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南京邮电大学
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丙方(公章或合同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4.1 项目背景概述
在校园场景下,学校将建设人脸识别智能终端和平台,与现有的应用系统和教学活动进行结合。以提高校园安全级别以及便捷的信息服务为目的,完成一整套基于人脸识别的智慧教育方案。重点针对学生宿舍的前端人脸识别,作用与重点出入口人员管控、人脸识别宿舍管理、门禁/访客管理、信息推送管理模块、访客登记管理、考勤管理及校园综合管理管理等不同的应用场景,是一个整体的解决方案。能够为学校提供安全管理的解决方案,能够与学校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打造智慧教育平台,从而为全体师生营造安全、便捷的教育环境。
4.2 项目建设需求
★4.2.1 基本要求
以下 1-16 条要求投标方必须完全响应,并承诺如中标将完全按要求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软件著作权的正版软件。若因软件版权问题引起任何纠纷,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解决。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应该在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情况下,就本项目提出系统所需要具备的软硬件运行环境,提供系统架构的设计方案和硬件要求、平台软件的适用版本及授权数。采购方按此要求完成硬件安装后,投标方必须保证应用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转,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方须严格遵守软件系统工程管理要求进行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系统相关文档,包含但不限于需求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报告、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简明使用手册、系统验收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部署方案、系统应急预案等。
4、投标方设计的各业务系统涉及到的公共数据部分应以采购方的信息标准规范 为准,未在采购方信息标准规范中界定的数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性化部分应符合采购方业务发展需要,并协助业务方将其制定为内部信息标准规范。
5、投标方须充分考虑招标方各系统数据共享的需求,必须向采购方的统一数据平台免费提供符合系统对接要求的数据以及全量底层数据和所有的数据库设计。如需
要从统一数据平台获取数据,必须遵循统一数据平台的要求,使用 API 接口等数据交换方式获取。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免费开放所有数据接口,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数据平台,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6、投标方开发的系统如包含教师、学生登录功能的,必须和采购方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免费对接。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置本地用户的,密码管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的要求;
7、投标方开发的业务系统需遵循采购方门户的 Widget 开发接入标准、页面开发接入规范、应用图标设计规范等将应用服务免费接入采购方的统一门户系统,师生统一从门户入口进入访问。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门户系统,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8、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包含消息推送功能,必须与采购方的统一消息推送系统免费对接。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消息推送系统,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9、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包含任务管理、日程管理、流程管理等功能,必须与我校的统一任务中心、统一日程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免费对接,实现业务系统的待办、已办、日程安排、流程等信息在门户的集成展示。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任务中心、统一日程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10、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包含收费功能,例如校友捐赠渠道,必须与采购方的聚合支付平台免费对接。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聚合支付平台,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11、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须将常用功能做移动适配,并免费接入到采购方的微信门户、微信企业号或微信服务号中。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微信门户、微信企业号或微信服务号,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12、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必须符合信息安全防护标准,上线前需完成新系统上线安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配合采购方责任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对系统进行定级备案,并按等级保护要求存储不少于 180 天的系统日志,相关数据一并推送给采购方的数据中心;
13、投标方对项目开发时所选用的中间件、开发平台、代码等的安全性实行终身
负责制,任何时候发现软件 Bug、后门、漏洞等不安全因素,或官方推出新的安全、功能补丁等,都由投标方及时免费解决;
14、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使用浏览器,必须考虑兼容性,满足主流浏览器的正常使用(如 Edge、IE、360、搜狗、Chrome、Firefox、Google、UC、安卓、IOS 等)。如不符合要求,由投标方负责免费修改;
15、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加密狗等加密手段。如必须使用,所涉及的加密设备及由此导致的各种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并提供终身免费质保。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更换应用系统运行平台、扩大系统规模等,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解决加密设备的使用问题。
16、本项目核心产品所含平台软件需源代码交付,软件开发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与未来收益完全为招标方所有。以上内容提供投标厂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2.2 采购需求
1、人脸识别基础能力平台
通过建设人脸识别基础能力平台,南京邮电大学可以快速整合已有人脸识别设备和资源,统一管理人脸识别应用及数据收集和再分析,同时平台提供算法对接能力和接口,方便后期扩展相关应用功能及与其他平台互联互通。
2、人脸库建设
人脸库系统作为人脸识别的数据核心,对所有的人脸识别应用提供权威比对依据,需要建设统一人脸库系统,通过接口方式提供数据调用和数据对接。
3、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系统
学校宿舍管理是南邮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从前期的床位分配、调宿、退宿到住宿过程中的人员考勤、请假、宿舍维修、物品领用等众多环节,原有大部分学校采用人工手动记录的方式,整个过程繁杂,不利数据查询、检索以及后期统计分析,宿管人员工作效率较低,流程繁琐,当前急需相应的产品支持,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辅导员学生管理和宿管工作效率。
4.3 设计原则
开放性
系统采用国际标准和规范,模块与模块之间、内部系统与系统之间、与外部系统之间都留有开放的接口,实现不同部门间、不同应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互操作,实
现协同工作环境,实现资源充分应用、信息充分共享、管理更加便利有效。可靠性和稳定性
为保证各项应用可用、安全,系统选择成熟的技术和平台,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等各个方面进行高可靠性的设计和建设,尽量避免系统的单点故障。在建立适度冗余、可靠备份及安全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软件技术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控制手段和事故监控与网络安全保密等技术措施,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可扩展性及易升级性
具有良好的平滑可扩充性。要提供简便、规范、畅通的基础数据服务,具有高扩展性的服务架构和访问接口,要能够满足业务数据的扩充以及增加新数据和扩充数据体系的要求,可实与数据中心的无缝集成,使系统具备相关应用系统或信息平台相互兼容和交流的条件和能力。
安全性和保密性
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网络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包括用户安全性、数据安全性、运行安全性等;要对数据库提供备份和恢复机制;用户信息加密传输,采用不可逆的加密技术。
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具有良好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易用性
系统的设计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能为用户提供友好、方便的服务,用户操作直观、快捷。基础信息方面的字段均可由用户自行添加增删管理。
先进性和成熟性
系统设计应采用超前思维、先进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注意思维的合理性,技术的可行性,方法的正确性。不但能反映当今的先进技术和理念,而且具有发展潜力,能保证未来占主导地位。
4.4 技术指标
■ 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必须为五年质保。
4.4.1 项目组成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1 | 人脸识别基础能力平台(核心 产品)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1 |
2 | 宿管管理服务器平台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1 |
3 | 人脸核验终端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85 |
4 | 摆式门禁(中间机)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36 |
5 | 摆式门禁(右边机)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12 |
6 | 摆式门禁(左边机)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12 |
7 | 接入交换机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12 |
8 | 汇聚交换机 | 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1 |
9 | 人脸面板数据对接服务软件 | 数据对接服务器 | 1 |
项目技术参数
模块 | 参数要求 |
1)系统对接能力:人脸识别基础能力平台,要求具备对接学校的统一身份 认证平台、学校办事大厅的能力。可获取老师身份信息,分配对应管理权 | |
限。 | |
人脸识别基础能力平台 | 2)数据可视化:平台提供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功能,大屏采用三维地图,校园建筑为 3D 立体模型,支持鼠标拖动、无极缩放、三维视角调整,且支持离线内网部署,支持地图自定义配色方案。GIS 地图应用为 B/S 架构,支持主要浏览器(Edge,Chrome,FireFox)不需要运行第三方软件或安装第三方插件(3 分)。 3)支持微信上传人脸照片功能:用户可通过微信上传人脸照片并进行特征值提取,同时下发到人脸识别终端。微信上传功能具备识别 a、多张人脸同框,b、非人脸图像采集,c、人脸屏幕占比低等不合格上传方式并给出提示信息;具备对于不同手机终端(至少 3 种不同品牌手机,需含苹果,安卓系统。)支持手机前置、后置摄像头以及横向、竖向拍照,均可正确提取人 脸特征 。 |
4)设备状态查看:在平台地图上以不同颜色或图标实时显示每台人脸识别终端当前工作状态(在线/离线),并与实际情况相符,点击相应设备图标可显示其对应的信息,包括设备编号、IP 地址、名称、经纬度、位置、出/入 口等。 | |
5)设备网络维护:支持基于地图的可视化编辑、配置功能,可通过鼠标直 接在地图上拖动设备图标,进行设备位置的调整、经纬度数据的更新。在 | |
平台地图上对人脸识别终端设备进行新增、删除、配置操作,配置与实际 | |
设备对应的 IP 地址后,可自动连接设备进行管理、状态实时检测。 | |
宿舍管理服务 | 1 设备应具备对不低于 512 台人脸识别终端的统一管理能力 2 设备支持参数管理功能,可设置终端手动同步服务器时间或终端自动同步服务器时间,可对 NTP 服务器时间进行同步,可最多对 3 个 NTP 服务器进行同步,可对人员字段参数进行设置(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
平台 | 3 设备支持云端设备管理功能,可对云账号下组织进行查看和修改操作, 可在云账号下进行设备列表获取、新增设备、修改设备名称、删除设备、 |
关联通道等操作,云设备关联到指定通道后,可对该设备机型配置、人员 |
模块 | 参数要求 |
库下发、记录上传等操作(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4 ▲需要承诺与学校现有的人脸库平台无缝对接兼容使用(投标厂家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确保能够对接) 5 设备支持考勤管理功能,可对参与考勤人员的考勤信息进行汇总操作,并可查看相应明细,可通过多种方式查看考勤汇总信息和明细信息,可导出部分和全部考勤信息,可对考勤数据进行请假处理、签退处理等操作,可对考勤时段、考勤班次、假日时间段、考勤点和请假类型等参数进行设置(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6 设备支持部门管理功能,对部门对象进行进行添加、删除、更改和查看等操作,可设置部门内部嵌套或包含其它部门(最多支持 7 级),可查看部门列表及相应的下级部门信息。 7 设备支持员工管理功能,可查看员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人脸特征值参数信息,可根据姓名、编号或学号查询员工信息,可根据提取状态参数对员工信息进行筛选,可根据自定义人员字段查询人员信息,可通过本地文件导入、识别终端抓拍等方式进行照片文件获取,样机外接终端设备后,可在人证核验成功后或刷卡刷脸认证成功后自动新增或更新员工照片,可通过核验终端计算录入人脸特征信息并显示。 8 设备支持访客管理功能,可查看访客对象的基本信息和人脸特征值参数信息,可根据姓名、编号或学号查询访客信息,可根据提取状态参数对访客信息进行筛选,可通过本地文件导入、识别终端抓拍等方式进行照片文件获取,外接终端设备后,可在人证核验成功后或刷卡刷脸认证成功后自动新增或更新访客照片,可通过核验终端计算录入人脸特征信息并显示 (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9 设备支持宿舍管理功能,可按宿舍楼查询每层楼的宿舍在寝信息,可按照全部房间、全勤房间、缺寝房间对查询信息进行筛选,可刷新并查看宿舍人员在寝及未在寝信息,可对人员和宿舍的对应关系进行导入,可对宿舍详细信息进行查询,可按宿舍楼查询未在寝和在寝汇总信息,并进行刷新和导出记录等操作(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0 设备支持数据统计功能,可查看统计数据中设定任务下所有人员的打卡信息,可按状态、姓名、编码查询人员的打卡数据,并可导出查询结果,可按照经常异常、长期未归、长期未出和长期未打卡对统计数据进行查询,并可导出查询结果,系统默认任务中应包含早上未出寝、中午未归寝、中午未出寝、下午未归寝、下午未出寝、晚上晚归寝、晚上未归寝、长期未归、长期未出,默认关闭等状态设置选项(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学生数据统计信息,支持短信、微信方式推送给对应的辅导员(辅导员对应的管理账号) 11 设备支持告警中心功能,可将终端设备报警记录上传至平台客户端并显示,可按照时间区间、报警设备、报警类型等查询报警记录,可对报警记录进行导出操作(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2 设备支持布控管理功能,可对布控报警信息进行推送并显示,可通过时间、地点、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等字段对历史报警记录进行查询,可通过图片和列表的形式对报警记录进行展示,可对报警记录部分信息或 全部信息进行导出操作,可对布控黑名单库进行添加、删除、更改、查看 |
模块 | 参数要求 |
等操作,并可在黑名单库中的人员进行添加、删除、更改、查看等操作,可对布控任务进行撤销布控的操作,可在布控任务中设置布控名单、有效期、布控地点、报警阈值、布控描述信息(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3 设备支持权限管理功能,可按照一周中每天对模板计划进行设置,每天最多可设置 4 个时间段,可对例外日期进行设置,可最多设置 16 个例外日期,可对门禁权限组进行添加、删除、更改、查看等操作,可对门禁权限组的名称、时间模板进行设置,可对门禁权限组下的设备进行添加、删除、更改、查看等操作,同一设备最多可绑定在 5 个门禁权限组下,可将已有的门禁权限组信息复制到另一门禁权限组,可对门禁权限组下的人员信息进行添加、删除、更改、查看等操作,并可进行批量修改(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4 设备支持运维管理功能,可查看指定区域及门组下的通道信息、闸机设备信息、人脸识别终端设备,可对指定区域及门组下的通道信息、闸机设备信息、人脸识别终端设备进行添加、删除、更改、查看等操作,可查看闸机运行状态、工作参数、版本信息、通过次数、通道报警记录,可对已绑定的闸机设备执行开门、关门操作,可查看人脸识别终端工作参数、设备状态,以及设备对应人员库当前状态(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5 设备支持日志管理功能,可对人员、访客、设备、部门、区域记录备份,可将备份记录恢复和记录导入设置为覆盖模式和追加模式,可进行备份记录恢复、记录导出和记录导入等操作,可将对平台全部日志和最新日志分别进行导出(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6 设备支持终端设备离线告警、支持体温异常告警弹窗、弹框告警有声音 17▲设备支持接入智能测温设备,识别终端(闸机识别终端、门口机)支持检测进出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及进行测温(测温需配套智能测温模块使用,可测额温、腕温),对于体温异常(即体温超出设置的最高体温阈值)、未佩戴口罩者进行人机界面及语音报警的直观提示。体温/口罩检测数据将实时上传至平台,同时体温异常数据还将形成实时告警推送至平台,体温/口罩检测数据可随通行记录一同导出,可根据实际使用场景决定是否开门, 从而达到疫情防控的效果。(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 |
人脸面板机数据对接服务软 件 | 开放接口,支持 SDK 对接开发,对接学校人脸库,一卡通库等,实现数据互通。 |
模块 | 参数 |
1. 设备防护等级 IP65 | |
人脸核 | 2. 设备采用不低于 7 寸屏幕,屏幕分辨率不低于 600*1024,支持触屏功 |
验终端 | 能,可在人机界面进行操作; |
3. 设备采用双目高清宽动态摄像头,1 路可见光摄像头,一路红外摄像头, |
模块 | 参数 |
可见光摄像头分辨率 1920*1080; 4. 需要与学校现有的人脸核验设备无缝对接兼容使用(原平台开放接口,投标厂家承诺确保支持对接) 5. 设备识别距离为 0.3 米-4 米,并支持识别距离调节 6. 设备安装高度 1.5 米,1 米识别距离下,支持 1.2 米-2.0 米身高范围的识别高度 7. 设备支持韦根协议输入和输出 8. 支持添加不同的人员库,且每个库可以选择不同的认证方式; 9. 设备核验模板可以在不同的时间段设置不同的核验方式(人脸,身份证和校园卡),且支持 3 种核验方式的组合; 10. 与平台互联时,支持平台远程开门。 11. 设备支持核验白名单通过和人脸检测通过。 12. ▲在环境光为 0.001lux 下可正常检测并识别人脸(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3. 设备支持节能休眠并支持设置节能休眠时间。 14. 设备支持外接测温模块,支持人体温度测量; 15. 支持戴口罩时的人脸识别,支持不带口罩提醒或不予通行; 16. 设备支持曝光参数自适应功能,支持人脸测光、区域测光、中央权重、点测光和智能测光。 17. ▲1:N 模式下,设备本地人脸信息存储数量应≥100000 个,支持出入事件(包含人脸照片)记录数应≥100000 条(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加盖公章) 18. 设备支持与外接网络断开(离线)状态下,进行人脸识别(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9. 设备具备活体检测功能,防假体攻击,包括防电子照片欺骗,防视频欺骗功能(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加盖公章) 20. 设备人脸识别准确率达不低于 99.8%(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加盖公章) 21. 设备支持未注册人员检测,并上报未注册人员照片信息至平台。 22. ▲支持单个人员导入不少于 6 张底库照片。(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加盖公章) 23. 电源电压 DC:12V,适应范围为 9V-15V 。 24. 设备支持的环境温度为-40℃-+70℃ 。 25. ▲设备人脸识别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 160ms(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加盖公章) | |
摆式闸机(分为左边机、中间机、右边 机) | 1. 门禁采用伺服电机,运行平稳、可靠; 2. 设备通道宽度支持 650mm-1100mm 灵活定制。 3. 设备应具备不低于 1.5mm 厚的不锈钢。(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4. ▲设备无故障运行次数不低于 1000 万(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5. 设备在断电或发生故障后应能处于无拦挡状态; 6. 设备应对其工作状态、操作与结果等给出不同的视觉/听觉指示,如允 |
模块 | 参数 |
许通行为绿色, 禁止通行警示为红色,同时有声音提示无权限。 7. 具备控制、驱动、拦挡和视觉/听觉指示部分的自检功能,并有相应的动作或提示; 8. 设备应具备恢复出差设置状态的功能。 9. ▲设备具备防尾随功能,尾随检测距离不大于 20mm。(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0. 设备的瞬间最大噪声声压小于 80dB(A),持续噪声声压小于 60dB(A),避免噪声对周围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11. 具备多种通讯接口,配备不少于以下接口:RS485 及以太网等接口,开关量输入接口。 12. ▲设备支持红外检测功能,具备不少于 20 对红外检测(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3. 设备支持红外防夹和机械防夹两种防夹机制; 14. 设备最大通行人数 60 人/分钟(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5. 设备支持通过网络进行参数配置。 16. 设备具备红外故障检测功能,在红外损坏时提示损坏状态,其他红外模块能继续使用; | |
接入交换机 | 1、交换容量≥64Gbps、包转发率≥9.9Mpps; 2、至少配置 16 个 10/100 电口、2 个 10/100/1000 Combo 口; 3、MAC 地址≥16K 4、支持端口聚合,最多支持 8 组,每组最多包含 8 个端口; 5、VLAN 特性 最大 VLAN 数(不是 VLAN ID)≥4094; 6、工作环境:工作温度:-5~55℃;相对湿度:(10~90)%(无凝结); 7、支持端口镜像和远程端口;支持 SNMP; 8、提供工信部入网证书; 9、提供 CCC 认证; |
汇聚交换机 | 1、交换容量≥598Gbps、包转发率≥222Mpps,以官网公布信息为准,如存在大小两个指标,则以小指标为准; 2、接口要求:24 个 10/100/1000 电口、4 个万兆光接口; 3、支持固化冗余电源,配置冗余风扇 4、支持静态路由、RIP、OSPF、BGP、IS-IS 等路由协议 5、支持 MAC 地址自动学习和老化,支持静态、动态和黑洞 MAC 地址表项;MAC 地址≥32K 6、支持端口聚合,最多支持 124 个聚合组,每个聚合组最大支持 8 个端口聚合; 7、VLAN 特性 最大 VLAN 数(不是 VLAN ID)≥4094; 8、支持 IGMP Snooping、Proxy、Filter 和 Fast Leave;支持跨组播 VLAN 复制;支持三层组播协议 PIM-SM 和 PIM-DM; 9、支持 STP、RSTP、MSTP;支持 BPDU 保护、跟保护、环路保护和 BPDU Tunnel;支持跨设备链路聚合;支持 G.8032、R-link、VRRP,50ms 级保护倒换; 10、工作环境:工作温度:-5~55℃;相对湿度:(10~90)%(无凝结); 11、支持端口镜像和远程端口;支持 SNMP; |
模块 | 参数 |
12、提供 CCC 认证; 13、提供工信部入网证书和检测报告; |
4.4.2 其它要求
1、中标单位需提供本项目所涉及软件的所有授权;需完成校方现有人脸识别与新建系统的对接;按甲方要求完成学校原有系统拆除。
2、在适应现有硬件基础上,中标单位或其所投产品的厂商须终身免费提供系统软件部分的实时升级和软件故障修复。
3、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所有建设的软硬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所有建设需求所需软硬件系统、配套及施工、实施、售后等内容,如建设中发现缺项漏项,请自行补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核心产品所含平台软件需将源代码交付给丙方,后期软件知识产权可能产生的效益与丙方共享。以上内容要求投标厂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如发生逾期,乙方应按项目总金额每日 5‰向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个工作日仍不能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5 ■安全要求
系统设计时,应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网络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包括用户安全性、数据安全性、运行安全性等;要对数据库提供备份和恢复机制;用户信息加密传输,采用不可逆的加密技术。必须保证系统和信息的高安全性。保证系统自身无安全缺陷,同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使整个系统受到有意、无意的非法侵入而造成系统破坏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程度。构建安全防护体系,对用户、软件功能、数据文件提供安全管理,仅授权用户能够访问或修改系统数据。对来自校园网和 Internet 的访问提供安全访问控制。
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安全。系统必须提供自动备份程序,管理员可针对系统的数据库、应用程序等设置备份周期、备份存储位置与副本循环数量等备份策略,系统将按
设置的策略自动执行备份工作。一旦在运行的系统崩溃,系统修复程序能快速从管理员指定的备份中恢复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安装,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访问安全。在系统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应根据用户身份进行访问授权配置,形成全校全局和局部应用一致的授权管理。支持智慧校园单点登录,实现完善的访问控制机制。形成符合法律要求的访问记录,为等保测评、统计和分析等提供依据。
数据安全。应充分考虑系统的数据安全,提供完善的数据备份与恢复方案,实现数据交换接口安全、数据完整性保证、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等。
传输安全。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支撑平台的加密引擎,对需要加密的数据提供传输过程的加密;加密引擎可以根据不同的应用进行扩展,降低因加密算法泄漏而导致的整体泄密。
4.6 商务条款
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组织、人员安排、负责人组成等,本项目经理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流程,和项目管理方案,制定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等;按照校方要求时间按期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投标方应按招标流程认真勘查现场,充分了解建设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施方案设计;
如后续实施过程中需要拆除现有的老旧设备,投标方必须根据学校现有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割接方案,不可影响其他正常使用设备,确保系统之间的平稳过渡;
学校在用系统的厂家均承诺免费向中标厂商开放数据通讯接口用于和新采购系统的对接。中标方在项目实施及维保过程中,也必须免费向学校在用系统开放所需的数据通讯接口(包括但不限于统一数据平台、一卡通、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等)。
4.6.1 实施进度
1、交货周期
本次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 2 个月内完成,各类应用系统应进入全面试运行。
具体要求(合同正式签署起):
(1)半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需求调研,并实现所有平台的部署上线试用。
(2)1 个月内,完成集成对接、个性化功能的定制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3)试运行 1 个月后,经用户同意,根据中标人的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投标方须在充分调研招标方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建设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完善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技术路线,合理配置资源、安排施工进度,确保系统如期交付。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为保证项目设计和制作质量,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金额的 10%,即:人民币(大写) ,¥(小
写) ,向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丙方账户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乙方未按要求时限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时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取消本项目;如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按约定竣工日期完成项目建设,招标方有权取消合
同,乙方所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如期竣工并通过三方共同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为乙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 ]日内将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支付给乙方。乙方所付 10%的履约保证金,丙方退还乙方 5%,剩余 5%转为质量保证金,合同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后丙方向乙方一次性退回。所有付款不计利息。
4.6.2 用户培训
培训应贯串于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包括在从项目准备、研发到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几方面关于培训的描述:
1、培训总体要求:在系统试运行前对用户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用户全面掌握该系统的结构、功能、使用方法和系统日常维护。并制作所需培训资料。
2、用户有权对投标人提出的培训方案进行选择和调整。
3、培训对象:免费提供 10 人次以上的系统管理技术培训,培训时间每人次不少
于 3 小时。
4、培训内容和方式:投标人需要详细描述培训课程名称、时间、人数、面向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员资历等。培训方式:包括课堂讲解、会议集中培训、上机操作和实际工作参与。
培训内容安排包括:
(1)运行管理培训
为了使相关人员掌握有关应用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方法,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和维护等工作的目的,应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以保证所建设的系统能够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
(2)业务系统使用培训
通过培训,使用户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能够独立的在系统上完成日常工作办理。
5、培训地点及时间:具体由用户和中标人沟通协商后确定。
6、培训费用:中标人承担培训相关的一切费用。
4.6.3 售后服务
要求中标人为本项目所有建设的软硬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及运维服务,包括 2 人免费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必须是中标方公司或分支机构正式员工,并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可处理系统运维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如设备发生软、硬件故障,驻场人员必须在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工作时间)或 2小时(非工作时间)内到达现场,2 小时内解决问题。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期间应按校方要求安排驻场人员值班保障。
为确保系统正常使用,中标方需准备足够的原厂备件用于替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应提供相当质量、档次的配件(不补差价)。在系统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方应能保证采购人可更换到原厂同质的零部件,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质保期内如同一设备、同类故障累计发生三次或连续发生二次,或在 1 月内无法修复,供应商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
应急响应方案:本项目要求做好设备、网络和系统的可能故障点分析,预先做好当部分关键设备或系统出现故障时,可高效实现的应急方案,提前做好规避,如采用备用设备快速及时替换等。
质保期内,中标单位每月必须至少 1 次对设备进行常规性巡检并提供报告。
对于系统维保期内因学校自身业务规则的变化导致的非模块级功能需求变更、性能要求提升,而造成的部署或系统结构变化,须提供免费服务方案。
投标方须承诺维保期内系统可能的大小版本升级均向校方免费提供。
投标方须承诺质保期满后,按校方要求继续提供同样条件的运维服务,且每年的维保费用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 7%。
4.6.4 成果移交
除了系统最终源代码交付的需求外,在本期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和交付使用后,各个阶段都会有各种成果和文档资料。这些成果和文档资料对所开发系统的维护和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因此,要求将全面、规范的成果和文档资料交付给学校,而且要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同时,成果和文档资料应符合软件工程的相关要求。要交付的成果和文档资料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技术文档:包括项目开发中的各种技术文档,如,开发环境配置说明、需求分析说明、变更说明、系统设计说明、用户手册、测试用例、测试结果、系统维护说明、系统培训资料以及有关系统接口的技术说明等等。
管理文档:包括项目开发中的一些工作文档,如,计划、报告、讨论纲要、会议记录等。
需提交文档包括:
《项目实施计划》
《系统集成方案》
《测试报告》
《上线试运行确认单》
《试运行阶段用户问题反馈确认单》
《验收报告》
《用户使用手册》
《常见问题说明》
《系统接口说明书》
《系统配置手册》
《系统维护手册》
《系统管理员手册》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未中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 |||
1 | 投标报价 |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结果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30 分 |
2 | 技术参数响应 |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 27 分。加“■”号为特 别重要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 3 分;加“▲”号指标为 重要指标项,负偏离一项扣 2 分;其余的指标项,负 偏离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 | 27 分 |
彩页、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无相关材料证实的评标 | |||
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 | |||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方案能够充分理解项目建设背景, | |||
按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的要求进行深入的分析, | |||
方案思路清晰,系统整体架构设计先进、合理、可 | |||
行、可靠、规范和完备。 | |||
人脸识别基础平台方案(3 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 中人脸识别基础平台部分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评委 | |||
根据方案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 |||
3 | 技术实施方案 | 方案设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 2 分;部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人脸库建设方案(3 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人脸库建设部分的要求设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和招标文 | 9 分 |
件要求的符合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设计优于招标 | |||
文件要求的,得 3 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部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宿舍管理系统方案(3 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宿 舍管理系统部分的要求设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和招 | |||
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设计优于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部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 |||
4 | 现场演示 | 按演示要点进行系统在线演示。系统功能完整,操作流畅无卡顿,结果清晰,每个演示要点得 3 分(最高 24 分)。演示所需网络环境或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搭建或准备,现场仅提供电源。演示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 PPT 或视频介绍。 各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 20 分钟(部署设备时间计入演 示时间,部署开始即计时,满 20 分钟即停止演示,计 算得分)每位投标人均有不超过 20 分钟的演示时间。无法提供现场在线演示的本项不得分。 投标人自行携带人脸识别系统演示所需软硬件设备、搭建演示环境。未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或演示不成功者,该项不得分。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演示效果进行评判。 提供系统演示,需包含以下功能: 1、系统对接能力(3 分):人脸识别管理系统具备对接学校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能力。可获取老师身份信息,分配对应管理权限。要求在现场搭建演示环境进行演示,满足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2、数据可视化(共 6 分): a).平台提供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功能,大屏采用三维地图,校园建筑为 3D 立体模型,支持鼠标拖动、无极缩放、三维视角调整,且支持离线内网部署;支持地 图自定义配色方案(3 分); b).系统支持 GIS 地图查看功能,GIS 地图应用为 B/S架构,支持主要浏览器(Edge,Chrome,FireFox)不需要运行第三方软件或安装第三方插件。(3 分) 3、支持微信上传人脸照片功能(共 9 分): a).用户可通过企业微信上传人脸照片并进行特征值提取,同时下发到人脸识别终端。(3 分) b).微信上传功能具备识别:多张人脸同框,非人脸 图像采集、人脸屏幕占比低等不合格上传方式并给出 提示信息(3 分); c).具备对于不同手机终端(需含苹果,安卓系统。)支持手机前置、后置摄像头以及横向、竖向拍照,均 可正确提取人脸特征 。(3 分) 4、设备状态在线查看(3 分):在平台地图上以不同颜色或图标实时显示每台人脸识别终端当前工作状态 (在线/离线),并与实际情况相符,点击相应设备图 标可显示其对应的信息,包括设备编号、IP 地址、名称、经纬度、位置、出/入口等。 | 24 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5、设备远程维护(3 分):支持基于地图的可视化编辑、配置功能,可通过鼠标直接在地图上拖动设备图标,进行设备位置的调整、经纬度数据的更新。在平台地图上对人脸识别终端设备进行新增、删除、配置操作,配置与实际设备对应的 IP 地址后,可自动连接 设备进行管理、状态实时检测。 | |||
5 | 售后服务与培训 | 售后服务方案(3 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售后服务的要求设计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设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部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驻场服务(3 分):满足招标文件驻场服务要求得 3 分,不能满足的得 0 分。需提供详细驻场人员信息。 培训计划方案(3 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培训部分的要求设计培训计划方案,评委根据方案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进行综合评价:方案设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部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 9 分 |
6 | 投标文件质量 | 根据投标文件制作质量(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资格细 则索引、评分细则索引、业绩证明索引等)由评委酌情评分。 | 1 分 |
说明: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需附入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红章),并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页码。
说明:
1、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
(1)如供应商为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折扣。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项目编号:NYCG2020-H059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及评分索引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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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三、法人授权书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技术规范点对点应答 八、技术方案
九、投标人其它声明及材料
6.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南京邮电大学
根据贵方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项目编号: NYCG2020-H059)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账 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项目编号:NYCG2020-H059
投标总报价 (元,含税) | 大写:小写: |
核心产品制造商及产地 | |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填写“是”或“否)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投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单独装在小信封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配置参数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 | 大写(小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全部设备价、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请提供本采购文件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
4、定型产品须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及原产地;加工定制产品需在表中标明主要部件的名称、型号及原产地。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项目编号: NYCG2020-H059)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法人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代理人应持本授权书参加投标,并提供一份原件在投标文件中。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6.4 资格证明文件
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文件 2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文件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文件 5 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原件)
文件 6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诚信江苏”(www.js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 信用记录截图证明(加盖公章),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文件 7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声明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无被政府职能部门认定有行贿和欺诈行为。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南京邮电大学:
我公司参加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的投标,承诺满足《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4.2.1 基本要求”的内容,如中标将完全按此要求执行。
承诺满足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软件著作权的正版软件。若因软件版权问题引起任何纠纷,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解决。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应该在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情况下,就本项目提出系统所需要具备的软硬件运行环境,提供系统架构的设计方案和硬件要求、平台软件的适用版本及授权数。采购方按此要求完成硬件安装后,投标方必须保证应用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转,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方须严格遵守软件系统工程管理要求进行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系统相关文档,包含但不限于需求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报告、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管理员手册、简明使用手册、系统验收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系统部署方案、系统应急预案等。
4、投标方设计的各业务系统涉及到的公共数据部分应以采购方的信息标准规范 为准,未在采购方信息标准规范中界定的数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性化部分应符合采购方业务发展需要,并协助业务方将其制定为内部信息标准规范。
5、投标方须充分考虑招标方各系统数据共享的需求,必须向采购方的统一数据平台免费提供符合系统对接要求的数据以及全量底层数据和所有的数据库设计。如需要从统一数据平台获取数据,必须遵循统一数据平台的要求,使用 API 接口等数据交换方式获取。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免费开放所有数据接口,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数据平台,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6、投标方开发的系统如包含教师、学生登录功能的,必须和采购方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免费对接。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置本地用户的,密码管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的要求;
7、投标方开发的业务系统需遵循采购方门户的 Widget 开发接入标准、页面开发接入规范、应用图标设计规范等将应用服务免费接入采购方的统一门户系统,师生统
一从门户入口进入访问。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门户系统,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8、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包含消息推送功能,必须与采购方的统一消息推送系统免费对接。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消息推送系统,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9、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包含任务管理、日程管理、流程管理等功能,必须与我校的统一任务中心、统一日程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免费对接,实现业务系统的待办、已办、日程安排、流程等信息在门户的集成展示。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统一任务中心、统一日程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10、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包含收费功能,例如校友捐赠渠道,必须与采购方的聚合支付平台免费对接。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聚合支付平台,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11、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须将常用功能做移动适配,并免费接入到采购方的微信门户、微信企业号或微信服务号中。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新增或更换微信门户、微信企业号或微信服务号,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对接;
12、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必须符合信息安全防护标准,上线前需完成新系统上线安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配合采购方责任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对系统进行定级备案,并按等级保护要求存储不少于 180 天的系统日志,相关数据一并推送给采购方的数据中心;
13、投标方对项目开发时所选用的中间件、开发平台、代码等的安全性实行终身负责制,任何时候发现软件 Bug、后门、漏洞等不安全因素,或官方推出新的安全、功能补丁等,都由投标方及时免费解决;
14、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如使用浏览器,必须考虑兼容性,满足主流浏览器的正常使用(如 Edge、IE、360、搜狗、Chrome、Firefox、Google、UC、安卓、IOS 等)。如不符合要求,由投标方负责免费修改;
15、投标方开发的应用系统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加密狗等加密手段。如必须使用,所涉及的加密设备及由此导致的各种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并提供终身免费质保。在系统质保期及维保期内,采购方若更换应用系统运行平台、扩大系统规模等,投标方须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免费解决加密设备的使用问题。
16、本项目核心产品所含平台软件需源代码交付,软件开发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与未来收益完全为招标方所有。以上内容提供投标厂家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5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
序号 |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偏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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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就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 投标人未填写该表则表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
6.6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项目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应当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就投标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投标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3. 投标人未填写该表则表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
6.7 技术规范点对点应答
6.8 技术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技术实施方案
2、售后服务和培训
6.9 投标人其它声明及材料
投标人信息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 |||
注册地址 | |||
企业类型 (请勾选)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所投产品属性 (请勾选) | □节能 □节水 □环保 □节能环保 □节水环保 □普通产品(即非节能节水环保产品) | ||
授权代表姓名 | 手机号码 |
供应商若符合相关要求,请提供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