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家政服务合同
(通用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释义
甲方(客户):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劳务服务的购买者。乙方(家政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
务机构。
家政服务员:是指受乙方选派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的人员。劳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后,甲方需要
支付给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劳务报酬。
中介服务费:乙方向甲方介绍、输送、管理家政服务员,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中介服务报酬。中介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构成,基础服务费应不高于中介服务费的 50%。基础
服务费在合同生效后不予退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服务费在合同提前解除时可按合同约定全部或部分退还。
综合服务费:由劳务费和中介服务费构成。第二条 乙方家政人员基本情况
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第三条 服务地址
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在下列地址(请在□内打√)为甲方提供服务。
□家庭地址
□其他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服务时间:
□固定钟点服务:每周工作 天,每天 时至 时。
□计次型钟点服务: 次,每次 小时。
□全日型服务:提供日间照料型服务的,每周工作 天, 每天 时至 时;提供全日住家型服务的,每周工作 天,且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 8 小时的睡眠时间。
3.其他
第五条 费用支付
1.固定钟点、全日型服务方式下的费用支付:
(1)收费方式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
①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 元/月。
②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收取中介服务费,其中基础服务费
元,其他服务费 元。 按月收取劳务费
元/月。
(2)在合同期内,符合双方约定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并根据第二条,补充调换的家政服务员基本情况;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调换超过 名家政服务员时,乙方每调换一次加收服务费 元/次。
(3)甲方应于每月 日(含)前支付上月的费用,如家政服务员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综合服务费或劳务费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
(4)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照常工作的,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支付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 元/天发放。
(5)保证金收取(请在□内打√):□不收取保证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开始前支付 元给乙方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没有欠费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
(6)其他费用:
2.计次型钟点服务方式下的费用支付:
(1)在 时一次性收取综合服务费 元。
(2)其他费用: 第六条 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请在□内打√):
□综合服务费 □劳务费 □中介服务费: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支付: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③移动支付:
④其他:
2.如甲方直接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支付劳务费,应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支付: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③移动支付:
④其他: 第七条 退费
1.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固定钟点、全日型服务方式下,中介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予退还,其他服务费的退费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或计次型钟点服务方式下,综合服务费的退费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不予退还。
(2)服务期限开始 天内解除合同的,退还 %,超出期限不予退还。
(3)按剩余服务期限/次数比例阶梯式退费: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剩余服务期限在服务总期限/次数的 %以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中介方应退还甲方不少于 %的其他服务费/综合服务费;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剩余服务期限在服务总期限/次数的 %以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中介方应退还甲方不少于 %的其他服务费/综合服务费;
③(条款内容可自拟)
(4)其他: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在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员最近 12 个月内的体检合格的证明。体检基本项目可以参照《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商服贸规函
〔2020〕191 号)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费用由甲方先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支付方为(请在□内打
√):□乙方 □乙方家政服务员。
(4)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家政服务员也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或合同约定无关的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追究相关方的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要求退还中介服务费:
①家政服务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②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
③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由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④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家庭成员行为的;
⑤家政服务员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⑥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家政服务员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其他: 。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 庭住址、联系电话、居住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 薪酬待遇和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 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 等),以上内容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员有上述病 史,甲方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会受传染或是伤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得给乙方家政服务员随意增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应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报酬。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身安全,
如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通知乙方及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家属。
(4)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照常工作的,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第五条给予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家政服务员财产和证件或采取辱骂、搜身、恐吓、虐待、殴打等侵犯家政服务员人身、名誉和财产权利的行为,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个人隐私,如家中有安装监控且涉及乙方隐私,需如实告知。
(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8)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 7 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情况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实告知乙方的,或者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③经乙方催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其他: 。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真实、文化程度、培训状况和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最近 12 个月内在深圳市区级(含社区医院)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证明。
(2)xxx以诚信为本的宗旨,如实介绍家政服务员的情况,指导家政服务员完成约定服务项目。
(3)乙方对安排的家政服务员应经过培训,并进行过程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投诉并妥善处理。
(4)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条 保险
1.甲方□是/□否投保商业保险(请在□内打√)。
2.购买商业保险种类
3.保障项目(请在□内打√):□家政人员意外身故残疾 □家政人员意外伤害医疗 □家政人员意外住院津贴 □雇主意外身故、伤残疾及意外医疗费用 □雇主财产损失 □其他:
4.保险相关费用: 元/年,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购买。
5.如甲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造成的甲方或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身或财产伤害均依法由甲方或乙方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6.其他: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1.合同到期,双方无续签意向,合同自动解除。计次型钟点服务方式下,如所有服务提供完毕时合同尚未到期,合同自动解除。
2.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家政服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合同存续期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
(3)严重违反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的服务内容;
(4)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或其家政服务员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解决。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或乙方家政服务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家政服务员有权暂停工作,每日按本合同未支付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四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一条第 3 款的约定的情形,而不继续使
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xxx在家政服务员离职之日起 3 天内重新提供家政服务员,否则,每日按本合同月服务费的万分之四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计算至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新人员之日止。
4.由于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协助处理,属于乙方管理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①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家政服务员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②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③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⑤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擦洗。
2.如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非因乙方家政服务员购买或处理食材不当、非因乙方家政
服务员未根据双方约定制作餐饮的,甲方出现食品中毒等不适情形,乙方及乙方家政服务员对此不承担责任。
4.非因乙方家政服务员照护方式不当、非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未根据合同约定及医嘱要求照护老人或病人的,老人或病人出现康复迟缓、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的情形,乙方及乙方家政服务员对此不承担责任。
5.以上内容针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而具体适用,若由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x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行业协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甲方接受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深圳国际仲裁院 仲裁。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或“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员基本情况(格式)
1.乙方应向甲方选派下列第 种类型的家政服务员:
①固定的家政服务人员。
②非固定的家政服务员,应是经由乙方统一培训、熟悉服务标准流程,具备符合甲方服务要求的职业技能的人员。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参照商务部发布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征信记录。未录入该平台系统的人员信息如下:
(1)姓名 性别 民族 教育水平
(2)身份证号
(3)家庭住址
(4)体检合格证明(请在□内打√):□有 □无
(5)征信记录(请在□内打√):□无异常 □有异常
(6)培训考核情况(请在□内打√):□有培训考核,考核等级
□无
(7)其他(如从业经历)
(如有多名家政服务员,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如调换家政服务员,应补充登记调换后的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信息。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家务综合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 订 了 《 家 政 服 务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现双方就该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合同项下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为:特指从事料理家务、管理家庭事务的家务服务人员。
2.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为(请在□内打√):
□二级/技师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其他:
3.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家庭餐制作 □日常保洁 □衣物洗烫收纳 □学生接送
□植物养护 □宠物饲养 □家居美化 □其他: 4.上述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技能要求参照《家政
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5.家庭餐制作服务要求:
(1)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征询甲方对家庭餐的制作要求,了解客户家庭成员的宗教信仰、饮食习惯和饮食禁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家庭餐食谱及家庭餐制作费用。
(2)乙方家政服务员应采购安全、新鲜、卫生、价格合理的食料,应保留好采购账目记录。
(3)其他:
6.日常保洁服务要求:(如应保洁的面积与频次、保洁项目 等) 。
7.衣物洗烫收纳服务特殊要求:(如衣物洗烫收纳频次、注意事项等) 。
8.其他项目服务要求:(如学生接送、植物养护、宠物饲养、 家居美化的时间、方式、注意事项等) 。
第二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及人数: 人。
2.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2)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如有两个及以上服务对象,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其他: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生活保障
1.乙方家政服务员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类型(请在□内打√):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其他:
2.就餐方式: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请在□内打√):
□无 □早餐 □午餐 □晚餐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就餐方式(请在□内打√):
①□同桌就餐 □分桌就餐
②□合餐制 □分餐制
(3)甲方应当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孕产妇、婴幼儿、病人等特殊人群餐食除外);分桌就餐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合适的就餐条件。
3.住宿条件: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住宿(请在□内打√):
□是 □否
(2)与人同住(请在□内打√):□是(同住人性别 ,年龄 周岁) □否
(3)甲方应提供合适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家政 服务员与 12 岁以上异性家庭成员同居一室(除照顾特殊人群以外)。
第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x补充协议为《家政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家政服务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日常保洁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 订 了 《 家 政 服 务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现双方就该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合同项下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为:特指从事对已入住的家庭居室、生活设施及物品进行整理、清洁等一般性处理服务的家务服务人员。
2.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为(请在□内打√):
□二级/技师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
工 □其他:
3.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为甲方房屋下列区域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全屋 □厨房 □卫生间 □浴室 □卧室 □客厅 □餐厅
□书房 □储物间 □阳台及内窗 □其他:
4.日常保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技能要求参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5.提供日常保洁服务的区域面积为 m2。
6.清洁工具:乙方提供 ,其他清洁工具由甲方自备。
7.其他:
第二条 服务方式与生活保障
乙方家政服务员向甲方提供(请在□内打√):□固定钟点服务 □计次型钟点服务 □其他:
第三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四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x补充协议为《家政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家政服务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家政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家庭餐制作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 订 了 《 家 政 服 务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现双方就该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合同项下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为:特指运用烹饪知识与技能,在家庭厨房设备和工具条件下进行烹饪原材料加工,为用户提供制作健康家庭餐服务的家务服务人员。
2.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为(请在□内打√):
□二级/技师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其他:
3.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采买物料 □餐后整理 □家庭日常早餐 □家庭日常午
餐 □家庭日常晚餐 □学生用餐 □孕产妇用餐 □婴幼儿用餐
□老年人用餐 □病人用餐 □其他:
4.上述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技能要求参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5.乙方家政服务员应征询甲方对家庭餐的制作要求,了解客户家庭成员的宗教信仰、饮食习惯和饮食禁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家庭餐食谱及家庭餐制作费用。
6.乙方家政服务员应采购安全、新鲜、卫生、价格合理的食料,应保留好采购账目记录。
7.其他:
第二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及人数: 人。
2.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2)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如有两个及以上服务对象,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其他: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生活保障
1.乙方家政服务员向甲方提供(请在□内打√):□固定钟点服务 □计次型钟点服务 □其他:
2.就餐方式: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请在□内打√):
□无 □早餐 □午餐 □晚餐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就餐方式(请在□内打√):
①□同桌就餐 □分桌就餐
②□合餐制 □分餐制
(3)甲方应当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孕产妇、婴幼儿、病人等特殊人群餐食除外);分桌就餐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合适的就餐条件。
第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x补充协议为《家政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家政服务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家政服务合同之补充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病人照护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 订 了 《 家 政 服 务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现双方就该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合同项下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为:特指能够照护病人的饮食、起居,掌握一些照护技术的应用,如陪伴出行就诊、病患护理技术等的家庭照护员。
2.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为(请在□内打√):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其他:
3.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饮食料理 □饮食照料 □导管喂食 □个人清洁及穿脱衣
物 □居住环境清洁 □睡眠照护 □协助如厕/使用便器/更换尿布、纸尿裤 □陪伴出行就诊 □用药照护 □测量、记录体温、脉搏和血压 □翻身、扣背、促进排痰 □安全照护 □身心健康保健 □康复护理 □其他:
4.上述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技能要求参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5.甲乙双方应对上述第 3 款勾选的服务内容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饮食料理、饮食照料、导管喂食的具体要求,如配餐要求、进食/水体位摆放等;
(2)个人清洁的具体服务内容,如应协助病人清洁的身体部位,是否包括私处清洁等;
(3)环境清洁具体服务内容,如应清扫的面积与频次、病人使用的床上用品整理等;
(4)应维护病人安全、协助病人舒适并缓解焦虑、协助医护人员观察病情等;
(5)照护时应遵守的医嘱要求和注意事项,如睡眠指导、消毒隔离、体征测量、口服用药、陪同就医等具体内容。
第二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及人数:病人 人。
2.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2)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如有两个及以上服务病人,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其他: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生活保障
1.乙方家政服务员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类型(请在□内打√):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其他
2.就餐方式: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请在□内打√):
□无 □早餐 □午餐 □晚餐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就餐方式(请在□内打√):
①□同桌就餐 □分桌就餐
②□合餐制 □分餐制
(3)甲方应当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孕产妇、婴幼儿、病人等特殊人群餐食除外);分桌就餐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合适的就餐条件。
3.住宿条件: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住宿(请在□内打√):
□是 □否
(2)与人同住(请在□内打√):□是(同住人性别 ,年龄 周岁) □否
(3)甲方应提供合适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家政 服务员与 12 岁以上异性家庭成员同居一室(除照顾特殊人群以外)。
第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x补充协议为《家政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家政服务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老人照护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 订 了 《 家 政 服 务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现双方就该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合同项下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为:特指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养老护理人员。
2.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为(请在□内打√):
□一级/高级技师 □二级/技师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其他:
3.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个人清洁 □穿脱衣服 □饮食 □排泄 □睡眠 □环境清
洁 □失智照护 □体征观测 □用药 □护理协助 □感染防控
□体位转换 □康乐活动 □沟通交流 □精神慰藉其他:
4.上述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技能要求参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5.甲乙双方应对上述第 3 款勾选的服务内容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个人清洁的具体服务内容,如应协助老人清洁的身体部位,是否包括私处清洁等;
(2)饮食具体服务内容,如配餐要求、进食/水体位摆放等;
(3)环境清洁的具体服务内容,如应清扫的面积与频次等;
(4)照护时应遵守的医嘱要求和注意事项,如睡眠指导、消毒隔离、体征测量、口服用药、陪同就医等具体内容。
第二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及人数:老人 人。
2.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2)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如有两个及以上需照护老人,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其他: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生活保障
1.乙方家政服务员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类型(请在□内打√):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其他
2.就餐方式: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请在□内打√):
□无 □早餐 □午餐 □晚餐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就餐方式(请在□内打√):
①□同桌就餐 □分桌就餐
②□合餐制 □分餐制
(3)甲方应当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孕产妇、婴幼儿、病人等特殊人群餐食除外);分桌就餐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合适的就餐条件。
3.住宿条件: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住宿(请在□内打√):
□是 □否
(2)与人同住(请在□内打√):□是(同住人性别 ,年龄 周岁) □否
(3)甲方应提供合适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家政 服务员与 12 岁以上异性家庭成员同居一室(除照顾特殊人群以外)。
第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x补充协议为《家政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家政服务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母婴照护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 订 了 《 家 政 服 务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现双方就该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合同项下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为:特指从事照护孕妇、产妇、新生儿的母婴护理人员。
2.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为(请在□内打√):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其他:
3.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1)孕妇照护:
□饮食料理 □生活起居照护 □孕前保健指导 □妊娠保健
□胎教指导 □分娩指导 □其他: _
(2)产妇照护:
□饮食料理(月子餐制作) □生活起居照护 □母乳喂养指导 □ 乳 房 护理 □ 身 心 健康 保 健 □ 产后 康 复 □ 其 他:
(3)新生儿照护:
□喂养 □生活照护 □抚触 □黄疸观察与照护 □脐部护理 □体征监测 □常见问题观察及护理 □填写护理日志 □其他:
(4)□其他:
4.上述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技能要求参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5.甲乙双方应对上述第 3 款的服务内容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母婴照护的注意事项、医嘱要求、营养供应、护理禁忌、定期检查等。
第二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及人数(请在□内打√):□孕妇 人 □产妇 人 □新生儿 人 □其他 人。
2.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2)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如有两个及以上服务对象,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其他: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生活保障
1.乙方家政服务员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类型(请在□内打√):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其他
2.就餐方式: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请在□内打√):
□无 □早餐 □午餐 □晚餐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就餐方式(请在□内打√):
①□同桌就餐 □分桌就餐
②□合餐制 □分餐制
(3)甲方应当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孕产妇、婴幼儿、病人等特殊人群餐食除外);分桌就餐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合适的就餐条件。
3.住宿条件: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住宿(请在□内打√):
□是 □否
(2)与人同住(请在□内打√):□是(同住人性别 ,年龄 周岁) □否
(3)甲方应提供合适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家政 服务员与 12 岁以上异性家庭成员同居一室(除照顾特殊人群以外)。
第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x补充协议为《家政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家政服务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婴幼儿照护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 订 了 《 家 政 服 务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为 。现双方就该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合同项下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为:特指 0~3 岁婴幼儿家庭从事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护理和辅助早期成长的育婴人员。
2.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为(请在□内打√):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其他:
3.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1)生活照料
□喂养 □进餐与食品制作 □营养配餐与食谱编制 □排泄
□睡眠照顾 □盥洗 □出行照护 □环境清洁消毒
(2)保健与护理
□常规体格检查 □预防接种 □常见症状护理
(3)健康与管理
□预防伤害与急救 □健康指导 □心理与行为观察
(4)教育实施
□动作发展指导 □语言能力培养 □认知能力培养 □社会性(情感)能力培养
(5)□其他:
4.上述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项目的具体技能要求参照《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5.甲乙双方应对上述第 3 款勾选的服务内容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婴幼儿照护的注意事项、营养供应、照护禁忌、定期检查、早教内容等。
第二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及人数:幼儿 人。
2.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2)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如有两个及以上服务对象,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其他: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生活保障
1.乙方家政服务员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类型(请在□内打√):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其他
2.就餐方式: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请在□内打√):
□无 □早餐 □午餐 □晚餐
(2)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就餐方式(请在□内打√):
①□同桌就餐 □分桌就餐
②□合餐制 □分餐制
(3)甲方应当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孕产妇、婴幼儿、病人等特殊人群餐食除外);分桌就餐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合适的就餐条件。
3.住宿条件:
(1)甲方向乙方家政服务员免费提供住宿(请在□内打√):
□是 □否
(2)与人同住(请在□内打√):□是(同住人性别 ,年龄 周岁) □否
(3)甲方应提供合适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家政 服务员与 12 岁以上异性家庭成员同居一室(除照顾特殊人群以外)。
第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x补充协议为《家政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家政服务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综合家政钟点服务合同
(一次性钟点类)
制定
年 月版
综合家政钟点服务合同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服务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1)家庭保洁
□居家日常保洁 □玻璃清洁 □厨房深度清洁 □卫生间深度清洁 □木地板打蜡 □新居保洁 □季度大扫除 □深层除螨
□地板清洗 □地毯清洗 □环境消毒
(2)家庭餐制作
□早餐 □中餐 □晚餐 □家宴 □采买物料 □料理帮手
(3)人员陪伴与照护
□孕妇 □产妇 □新生儿 □婴幼儿 □产妇催乳服务 □老人 □病人 □学生接送
(4)家电清洗
□空调清洁 □冰箱清洁 □油烟机清洗 □灶台(燃气灶)
□消毒柜 □微波炉 □热水器 □洗衣机清洗
(5)其他家务
□植物养护 □宠物饲喂 □物品收纳整理 □衣物洗涤/熨烫/收纳
(6)其他服务
2.具体要求 (①填写对家政员和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② 人员陪伴与照护的可补充照护对象相关信息)
第二条 服务地址
乙方选派的家政服务员应在下列地址(请在□内打√)为甲方提供服务。
□家庭地址:
□其他: 第三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体检合格证明(请在□内打√):□有 □无
3.征信记录(请在□内打√):□无异常 □有异常第四条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第五条 费用支付
1.甲方应于 _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基础服务费
_元。
2.甲方应于 向□乙方/□家政服务员支付劳务费 元(请在□内打√)。
第六条 退费
1.因乙方或家政服务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 100%
退还基础服务费。
2.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基础服务费不予退还,剩余费用应 100%退还。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乙方家政服务员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非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3.甲方应为乙方家政服务员提供合适且安全的劳动条件,不拖欠费用。
4.乙方应告知家政服务员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八条 保险
1.甲方□是/□否投保商业保险(请在□内打√)。
2.保险相关费用: 元/次,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购买。
3.如甲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造成的甲方或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身或财产伤害均依法由甲方或乙方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 合同终止
甲方确认服务完成,或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第十条 免责条款
1. 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
乙方不予赔偿:
①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家政服务员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②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③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⑤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擦洗。
2.如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 非因乙方家政服务员购买或处理食材不当、非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未根据双方约定制作餐饮的,甲方出现食品中毒等不适情形,乙方及乙方家政服务员对此不承担责任。
4. 非因乙方家政服务员照护方式不当、非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未根据合同约定及医嘱要求照护老人或病人的,老人或病人出现康复迟缓、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的情形,乙方家政服务员对此不承担责任。
5.以上内容针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而具体适用,若由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x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行业协 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甲方接受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深圳国际仲裁院 仲裁。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综合家政钟点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综合家政钟点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服务费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协议
(雇主、家政服务员类)
制定
年 月版
家政服务协议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码: 住宅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具体项目请在□内打√):
□家庭餐制作 □家居保洁 □衣物洗涤收纳 □母婴照护
□婴幼儿照护 □孩童照护 □老人照护 □病人照护 □其他: 2.甲乙双方应对上述勾选的服务内容进行补充约定。
第二条 服务地址
乙方应在 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三条 乙方家政人员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民族 教育水平
2.体检合格证明(请在□内打√):□有 □无
3.征信记录(请在□内打√):□无异常 □有异常
4.其他 (如从业经历) 第四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及人数: 人。
2.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1)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2)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前疾病及过往病史
(如有两个及以上需服务人员,可依据格式自行补充)
3.其他: 。
第五条 服务方式
1.□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餐饮(请在□内打√):□是 □否 □其他
3.甲方愿意与乙方同桌饮食(请在□内打√):□是 □否 □其他
第六条 服务期限与时间
1.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周 ,每天 时至时。
3.其他
第七条 服务费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 元/月。
2.甲方应于每月 日(含)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劳务费,如乙方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的工资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
3.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乙方照常工作的,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支付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 元/天发放。
4.其他费用:
第八条 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支付: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③移动支付:
④其他: 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近 12 个月内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基本项目可以参照《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 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商服贸规函〔2020〕191 号) 相关规定执行。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费用由甲方先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支付。
(3)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乙方也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或合同约定无关的活动。
(5)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义务
(1)甲方不得给乙方随意增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应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报酬。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甲方应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并通知乙方家属。
(3)甲方应保证全日住家型、日间照料型乙方 天每月/ 天每周的休息时间,保证全日住家型乙方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 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乙方照常工作的,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第七条给予加班补助,或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并沟通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环境、服务报酬等事项,以确保人身利益。
(2)乙方有权按时得到劳务报酬。
(3)乙方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的休息时间。
2.乙方义务
(1)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遵照甲方的生活习俗,尊重甲方的宗教信仰,善待服务对象。
(2)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留宿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甲方家庭及其成员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十条 保险
1.甲方□是/□否投保商业保险(请在□内打√)。
2.购买商业保险种类
3.保障项目(请在□内打√):□家政人员意外身故残疾 □家政人员意外伤害医疗 □家政人员意外住院津贴 □雇主意外身故、伤残疾及意外医疗费用 □雇主财产损失 □其他:
4.保险相关费用: 元/年,由甲方承担。
5.如甲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造成的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财产伤害均依法由甲方或乙方自行承担。
6.其他: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到期,双方无续签意向,合同自动解除。
2.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合同存续期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
(3)严重违反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的服务内容;
(4)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解决。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每日按本合同未支付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四计算迟延履行违约 x,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一条第 3 款的约定的情形,而不继续使
用乙方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天内完成全部交接手续,乙方拒不履行交接手续的,每日按本合同月服务费的万分之四计算违约金,计算至乙方完成交接手续之日止。
4.由于乙方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①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②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③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④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⑤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2.如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 非因乙方购买或处理食材不当、非因乙方未根据双方约定制作餐饮的,甲方出现食品中毒等不适情形,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 非因乙方照护方式不当、非因乙方未根据合同约定及医嘱要求照护老人或病人的,老人或病人出现康复迟缓、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的情形,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5.以上内容针对乙方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而具体适用,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x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行业协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甲方接受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深圳国际仲裁院 仲裁。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协议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协议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
3.乙方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
4.乙方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
5.费用变更为 。
6.本合同第 条、第 条及第 条取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协议续订书(格式)
甲、乙双方签订的《家政服务协议》的合同期限已于 年 月 日
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