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纂]後,下文所載交易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章將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定義
[編纂]後,下文所載交易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章將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定義
見GEM上市規則)。
持續關連交易 — 總採購協議
於往績期間,本集團為客戶向TMD(Straits持有其55%股權)購買船用燃料。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及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向TMD的採購總額分別約為1.6百萬美元及1.5百萬美元。出於便利及成本考慮,本集團決定聘請TMD作為船用燃料的供應商。由於Straits
及╱或其附屬公司並非本集團的唯一供應商,故本公司認為向Straits及╱或其附屬公司購買
船用燃料不會影響本集團的獨立運作。為求完整,Xxxx先生(透過其全資擁有的公司)於
Straits持有不少於0.5%股權。
於二零二一年[‧]月[‧]日,本公司與Straits訂立總採購協議(「總採購協議」),據此, Straits同意根據本集團可能不時發出且Straits及╱或其附屬公司接受的銷售訂單向本集團出售及╱或供應船用燃料,惟於總採購協議年期內的年度採購總額不得超過本集團就總採購協議項下交易應付的年度上限金額。
除非根據總採購協議的條文終止,否則總採購協議將由[編纂]開始,為期三年。總採購
協議項下之交易將按一般商業條款(或對本集團而言不遜於獨立協力廠商之條款)進行。
由於Straits為本公司主要股東,於[編纂]後合共持有本公司[編纂]%股權,故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章,Straits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而總採購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構成本公司於[編纂]後之持續關連交易。
預期本集團就總採購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向Straits及╱或其附屬公司支付的年度上限
金額(「採購年度上限」)將不會超過以下金額:
(a)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百萬美元;
(b)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百萬美元;及
(c)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百萬美元。
關 連 交 易
採購年度上限乃經公平磋商及經參考相關歷史數據後根據(其中包括)向Straits及╱或
其附屬公司購買船用燃料的預期採購量而釐定。
由於本集團預期就總採購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應付的年度代價超過10,000,000港元,而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9章的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因此,總採購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於[編纂]後的持續關連交易,並須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的申報、公佈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持續關連交易 — 總銷售協議
於往績期間,本集團於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向TMD(Straits持有其55%股權)銷售船用燃料。於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源自TMD的收入約為7.1百萬美元。於二零二零年財政年度,並無源自TMD的收入。向TMD銷售船用燃料乃於本集團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
於二零二一年[‧]月[‧]日,本公司與Straits訂立總銷售協議(「總銷售協議」),據此,本集團同意根據Straits及╱或其附屬公司可能不時發出且本集團接受的採購訂單向Straits及╱或其附屬公司出售及╱或供應船用燃料,惟於總銷售協議年期內的年度銷售總額不得超過本集團就總銷售協議項下交易應收的年度上限金額。
除非根據總銷售協議的條文終止,否則總銷售協議將由[編纂]開始,為期三年。總銷售
協議項下之交易將按一般商業條款(或對本集團而言不遜於獨立協力廠商之條款)進行。
由於Straits為本公司主要股東,於[編纂]後合共持有本公司[編纂]%股權,故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章,Straits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而總銷售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將構成本公司於[編纂]後之持續關連交易。
預期本集團就總銷售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向Straits及╱或其附屬公司收取的年度上限
金額(「銷售年度上限」,連同採購年度上限統稱為「年度上限」)將不會超過以下金額:
(a)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百萬美元;
(b)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百萬美元;及
關 連 交 易
(c)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百萬美元。
銷售年度上限乃經公平磋商及經參考相關歷史數據後根據(其中包括)向Straits及╱或
其附屬公司出售船用燃料的預期銷售量而釐定。
由於本集團預期就總銷售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應收的年度代價超過10,000,000港元,而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9章的百分比率超過5%,因此,總銷售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於[編纂]後的持續關連交易,並須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的申報、公佈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申請豁免的理由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0.103條,聯交所可考慮授出豁免遵守有關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
協議的申報、公佈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由於(1)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聯交易(「持續關聯交易」)預期將持續進行,並將延續一段時間;(2)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以及持續關聯交易的詳情已披露於本文件內;及(3)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持續關聯交易乃按正常商業條款於本集團的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及本公司整體利益,董事認為嚴格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所載的申報、年度審閱、公佈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將對本公司造成過分沉重的負擔及產生不必要的行政費用。因此,董事認為,豁免遵守有關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的公佈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本公司將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的相關要求(包括年度上限),並將在(i)聯交所豁免
到期;(ii)超過年度上限當中任何一個;(iii)總採購協議及╱或總銷售協議到期或續期;(iv)總採購協議及╱或總銷售協議的條款發生重大變化;或(v)本集團日後與任何關聯人士訂立新交易或協議時,重新遵守GEM上市規則第20章的相關規則(包括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關 連 交 易
此外,本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訂立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乃於本集團的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包括各自的年度上限)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而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包括年度上限)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獨家保薦人的確認
經審閱本集團提供的相關文件及資料,並參與盡職審查及與本集團管理層團隊討論後,獨家保薦人認為(i)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項下擬進行且尋求豁免的持續關連交易乃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訂立,並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及(ii)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尋求[及獲授]豁免
x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而聯交所亦已批准]豁免就總採購協議及總銷售協議嚴格遵守
GEM上市規則第20章所載的公佈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