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KXR10E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互联网保险
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9〕45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 52号)等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金服”)签订互联网保险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以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人保金服于2017年11月27日签订了《互联网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在协议期满前30日内,如双方均未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协议项下的合作,合作协议自动顺延一年。合作协议已经自动顺延一年,有效期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6日。
于2019年7月11日,本公司与人保金服签订《互联网保险
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对合作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并设定了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6日的关联交易年度上限为25440万元(含税)。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人保金服利用其信息平台和资源为本公司合作分支机构提供引流支持,获取技术支援,提升用户体验。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互联网金融项目孵化与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设计、制作、加工计算机专业领域网络信息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专业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兼并重组策划;网上销售: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办公用品、珠宝首饰、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汽车用品、农副产品;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KXR10E
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人保金服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补充协议,人保金服将利用其信息平台资源及优势,向本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平台服务及宣传推广服务,供双方进行信息交互和共享、用户引流共享、提升用户体验,双方将不再享有或承担与保险展示(不包括以平台整体宣传 为目的而提及产品的方式)有关的权益及义务。
(二)定价政策
本公司各分支机构作为业务合作的落地服务机构,依据 当地具体需求分别与人保金服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并签 订落地服务协议,包括依据市场需求选择合作协议中的全部 或部分合作内容,依据市场行情确立合作项目的具体价格等,协议主体双方确保定价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收费标 准。
根据补充协议,本公司预计向人保金服支付的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期间的服务费用上限为人民币
25440 万元(含税)。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人保金融服务有限
公司签署<互联网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互联网保险业务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五、交易的影响
为提升经营单位业务的推广引流、技术服务以及平台服 务等内容,本公司与人保金服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合作,力 求促进公司业务高效发展。人保金服利用其信息平台和资源,为各合作落地机构提供引流支持、获取技术支持并提升用户 体验。整体上预计该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影响有限。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根据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关联交易额的计算方法,2019年截至第一季度末,本公司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0.81亿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