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PZ2022-183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农商银行杯”2022 年珠海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PZ2022-183
采购人: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农商银行杯”2022 年珠海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 赛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4 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7 月 0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HPZ2022-183
项目名称:“珠海农商银行杯”2022 年珠海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柒仟元整(¥947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肆万柒仟元整(¥947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等)
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服务采购,一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赛各项活动结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声明函)。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x.xx)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时间:2022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07 月 01 日(磋商文件的发 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 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4 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售价:200 元/套。
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0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 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4 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时间:2022 年 07 月 0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4 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一)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xxx,0000-0000000、2550023;电子邮件:xxxxxx@xx.xxx。
(二)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方式:xxx一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xX x
(x)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4 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项目咨询)、xxx(标书获取)电 话:0756-2550023、2255677
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06 月 25 日
第二部分 磋商资料表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 | |
1.1 | 项目名称:“珠海农商银行杯”2022 年珠海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 新大赛服务采购项目 |
2.1 |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 x(xxxxxxxxxx) xx:000000 联系人:xxx、0756-2255677、2550023(项目咨询)电子邮件:xxxxxx@xx.xxx xxx(标书获取)0756-2255677、2550023传 真:0756-2550023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
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响应文件 | |
4.1 | 报价:包含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含获奖企业资助奖励金税前 54 万元整,三个赛道各 18 万(一等奖 10 万,二等奖 5 万,三等奖 3 万)),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费、主题活动、初赛、决赛、户外拓展活动的场地租赁、现场布展、各赛点活动策划实施、专家评委、嘉宾、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利润、税费(其中获奖企业 资助奖励所需税费由供应商向获奖企业发放奖金时代扣、代缴)等费用。 |
获奖企业资助奖励金税前 54 万元整,定额填报。 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无须单独填报,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 |
4.2 | 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第二节。 |
4.3 | 响应文件: 1、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2、电子版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光盘或者U盘存贮,分项报价部分需提供可编辑、拷贝的Excel或者Word版本。 评审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
5.1 | 磋商有效期:磋商开始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6.1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交保证金。 |
7.1 |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磋商邀请函》。 |
磋商及评审 | |
8.1 | 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专家在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磋商小组成员。 |
9.1 | 正式磋商前的审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印章的; 3.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4.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
9.2 | 经过磋商及澄清、承诺后,响应文件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要求提供第二次报价(如有)的,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 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磋商文件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条款);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成交供应商及成交服务费 | |
10.1 | 本项目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
1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1、交纳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在本项目确定成交后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 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收取。 |
二、评审细则
1、资格审查表
序 号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 |
1 | 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且资格 证明文件齐全。 | ||||
2 | 响应文件按照 要求提供响应函。 | ||||
3 | 备注 |
填表说明:
1、通过打“√”,不通过打“×”;
2、响应文件有一个不通过,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3、“备注”注明“通过”或者“不通过”。评委签名:
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 |
1 | 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 ||||
2 | 响应文件有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 | ||||
3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不少于磋商 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 | ||||
4 | 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 ||||
5 | 服务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响应磋商文件“合同资料表”中标注为“★” 条款要求 | ||||
7 | 响应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
8 | 是否通过 |
填表说明:
1、通过打“√”,不通过打“×”,响应文件有一个“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视为不通过。“是否通过”注明“通过”或者“不通过”。
2、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3、如果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4、“是否通过”注明“通过”或者“不通过”。
评委签名:
3、技术评分细则(60 分)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大赛宣传方案 | 5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大赛宣传方案进行评分: 优:媒体形式丰富,影响力大,精准人群投放,有丰富的参赛人群宣传网络,得分 5 分; 中:媒体形式一般,影响力一般,投放时间关注人一般,无精准人群投放资源,关注人群不大,得分 3 分; 差:媒体形式少,或者影响力差,关注人群小,得 1 分。 没有提供宣传方案的得分 0 分。 |
活动执行方案 | 20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活动执行方案的完整性(含各赛点活动流程安排、现场执行人员分工、接待联络等)、可操作性、科学性、周密性进行评价: 优:活动执行方案的详细、完整、周密完善、可操作性强、方案科学可行,得 20 分。 中:活动执行方案的相对详细、完整、可操作性较强、方案相对科学,得 13 分。 差:活动执行方案的不详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方案不科学,得 6 分。 没有提供方案得分 0 分。 |
人员配置方案 | 15 分 | 拟派人员情况: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分: 优:拟派本项目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多于 10 人,团队人员均 具有丰富的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经验,得 15 分。 中:拟派本项目专职服务团队人员 5-7 人,团队大部分人员 具有丰富的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经验,得 10 分。 差:拟派本项目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少于 5 人,团队个别人员 具有丰富的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经验,得 5 分。 注:项目专职服务团队需提供省级、地市级以上的创业大赛服务证明并提供 2022 年 3 月、4 月、5 月的社保证明,否则按差评分。 |
没有提供得分 0 分 | ||
10 分 | 嘉宾和专家评委资源: 根据供应商按大赛执委会相关要求,向采购方推荐嘉宾和专家评委的资源情况进行评分: 优:供应商具备强大的专家资源(15 名以上),其中参加过省级以上创业大赛活动导师或者评委不少于 10 名,得 10 分。 中:供应商具备较多的专家资源(10 名以下),且嘉宾参加过市级以上创业大赛活动导师或者评委,其中参加过市级以上创业大赛活动导师或者评委不少于 10 名,得 6 分。 差:供应商具备专家资源(5 名以下),其中参加过参加过区/县级以上创业大赛活动导师或者评委不少于 5 名,得 2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加过创业大赛活动的专家或者导师相 关证书或第三方媒体报道截图,否则按差评分。 未提供专家名单和相关介绍的不得分。 | |
大赛防疫方案 | 10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大赛防疫方案进行评价: 优:防疫物资准备非常充足,防疫方案详细、完整、周密、可操作性强、方案科学可行,得 10 分。 中:防疫物资准备较多,防疫方案相对详细、完整、可操作性较强、方案相对科学,得 6 分。 差:防疫物资准备不足,防疫方案不详细、不完整、可操作性差、方案不科学,得 3 分。 没有提供方案得分 0 分。 |
4、商务评分细则(20 分)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同类 项目经验 | 14 分 | 供应商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的创业类大赛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分。 每具有 1 个国家级(含专业领域等同级别)同类双创赛事经 |
验的,得 5 分; 每具有 1 个省级(含专业领域等同级别)同类双创赛事经验 的,得 3 分; 每具有 1 个市级(含专业领域等同级别)同类双创赛事经验 的,得 2 分; 每具有 1 个区级(含专业领域等同级别)同类双创赛事经验 的,得 1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多计算 5 个同类项目经验业绩,满分 14 分。 | ||
企业认证 | 6 分 |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个认证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查询截图 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各供应商的经济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经济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10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价:为第二次报价基础上作算术修正后的价格,无算术修正情况下,第二次报价即为评标价。
三、合同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1 | 甲方: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
2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赛各项活动结束。 |
3 | ★合同价:包含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含获奖企业资助奖励金税前 54 万元整,三个赛道各 18 万(一等奖 10 万,二等奖 5 万,三等奖 3 万)),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费、主题活动、初赛、决赛、户外拓展活动的场地租赁、现场布展、各赛点活动策划实施、专家评委、嘉宾、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利润、税费(其中获奖企业资助 奖励所需税费由乙方向获奖企业发放奖金时代扣、代缴)等费用。 |
4 | 质量及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承诺、服务合同。 验收方式:由甲方组建的项目考核小组,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如发 现有服务存在问题的,乙方应该及时整改。 |
5 | ★付款方法与条件: 1、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同时与甲方、丙方签订本合同,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与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70%(其中丙方负责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0 万元整,其余部分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大赛活动结束后,乙方完成所有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3、发生违约情形的,实际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后的金额。付款条件: 1、每次付款前须向甲方以及丙方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甲方、丙方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 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 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 |
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 付。乙方发生违约的,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后的金额。 | |
6 |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 任由乙方承担。 |
7 | ★违约责任: 一、乙方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丙方已支付的相应款项,由此给甲方、丙方、参赛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情形如下: 1、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 2、因组织问题导致赛事中断或终止的。 3、未经甲方同意向参赛企业收取有偿服务费用的。 4、未经参赛企业同意,向外界透露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文艺著作产权、科技专利、商标保护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5、受到参赛企业 3 次以上有效投诉,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6、未按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计划方案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 7、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或参赛企业利益情形的。 二、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
8 | ★安全及防疫责任: 本项目活动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乙方须遵守《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活动承办者的安全责任,督促活动场所管理者履行上述办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活动举办前向公安机关取得安全许可(甲方配合其办理相关手续),必要时乙方应投保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乙方还需遵守珠海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履行防控主体责任。 |
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办法的规定导致的安全责任,由xxxx。 |
注:本表标注有“★”的要求,供应商对其中响应不可以为负偏离(不符合
/不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采购人的监管部门。
2.4 合格的供应商:
2.4.1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函》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的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的磋商。
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5.1 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5.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制性规范,需要取得生产许可方可制造生产的,须依法取得许可。
2.5.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
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5.4 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否则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磋商文件没有允许进口产品参加,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允许选用进口产品参加的,供应商也可以选用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参加。
2.5.5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5.6 采购货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属于强制认可范围的,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在本项目中使用。
2.5.7 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须提供国家采信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5.8 满足《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其它要求。
2.6 服务: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7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8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磋商邀请函》);
3.5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磋商邀请函》)。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称“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资料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5.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6.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递交响应截止时间。
6.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7.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
7.2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
7.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7.5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8.1 资格性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3 技术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4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5 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8.6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9.1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及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
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9.2 所有响应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9.3 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页码应连续。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收件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9.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9.5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磋商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具体约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 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4 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如下账户(交款时供应商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条款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
11.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11.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
(2) 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约定缴纳了采购代理服务费。
11.7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12.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所作的磋商文件修改应答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响应文件,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响应文件。
13.1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
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3.2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3.3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4.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 磋商小组将在按磋商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相同轮次(一个或多个回合)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明确需求,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
1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4 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磋商过程对用户需求(包括规格、数量和服务等涉及价格变动因素)没有作出改变的,供应商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其前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或者接纳其前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
14.5 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产品质量、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
14.6 技术商务磋商的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邀请函)。
14.7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最后响应文件等,由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5.评审
15.1 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和最后报价等内容进行详细评审。
15.2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5.3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评审。 16.评审方法
16.1 评审原则
(1) 评审工作应依据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后报价为依据,在需求明确的基础上,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
(3)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16.2 磋商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 按照磋商评审程序的规定,磋商小组首先阅读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据此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价格的澄清、修正和磋商,磋商中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不齐或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该报价则可能由于不符合磋商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本项目磋商如无特殊情况,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二轮报价,即在磋商后的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
(2)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或者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其他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
(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3) 在磋商的同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无效响应文件的认定条件详见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各项内容。
(4)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后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成交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第三高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5) 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1.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技术打分表》;(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 商务评分: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商务打分表》;(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价格评分: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格权重×100
如此类推,算出所有供应商的价格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6)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3 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后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成交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
得第三高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16.4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6.5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 接受报价后,直至确定成交供应商,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到确定评审结束,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代理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文件,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6.7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7.1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7.2 成交结果公告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内容包括磋商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单、采购人名称和电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17.3 成交通知书
(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服 x 务 类 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具体收费约定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并追讨不足部分。
17.5 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a.《合同书》;
b.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c.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d.《成交通知书》。
18.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2 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 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并递交原件,质疑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对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8.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18.4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9.1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19.2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第三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相关工作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2〕35 号)要求,现就“珠海农商银行杯”2022 年珠海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产业第一”战略,激发退役军人双创热情,展示退役军人双创风采,树立退役军人创业典型,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更好地推动以创业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实现稳定的高质量就业,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
二、大赛主题
戎归珠海 筑梦湾区三、大赛时间(预计)
2022 年 8 月前 三、大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承办单位:第三方承办机构。
(三)协办单位:珠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珠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冠名单位: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本次大赛有序开展,特设立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在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和具体执行工作,执委会下设办公室,统筹做好宣
传发动、组织报名、文字材料、赛务活动、信息发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投资机构
协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或由第三方承办机构邀请,优先邀请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公信力或在珠海有分公司(派驻机构)的国有(民营)投资公司。
(六)媒体宣传
协调中央、省市媒体对大赛进行官方发布及持续报道。第三方承办机构以及珠海市各区有关单位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
(七)大赛法务、决赛公证单位:由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务支持,公证单位由珠海公证处担任。
(八)大赛导师、评委:根据参赛项目数量类别,分行业分专业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专家名单、珠海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名单或冠名单位推荐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四、项目分组
x次大赛设“新兴产业组”“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组”“现代农业组”3个赛道。参赛企业按照赛道报名参赛,不设立团队赛道。
(一)新兴产业组: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防疫抗疫等领域的研发、制造、服务等创业项目。
(二)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组: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物流仓储业、住宿餐饮业、文化教育业、家政服务业等创业项目。
(三)现代农业组:重点关注参与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植养殖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红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创业项目。
五、报名方式及条件
(一)报名方式:
大赛报名统一在省厅指定报名平台进行。
(二)参赛条件:
1.报名参赛的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在往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比赛及省内各地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再次参赛;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必须为退役军人。
2.在珠海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注册时间不超过 5 年。
3.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4.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5.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若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依托的技术、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赛企业往后 3年的参赛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报名材料:
1.已签名的参赛承诺书(需下载填写,以 PDF/DOC 格式)。
2.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以 PDF/DOC 格式)。
3.退役军人转业证/退伍证,同时上传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项目附件,且需提供本市营业执照。(以 JPG/PNG/PDF 文件,文件大小请勿超过 5MB)。
4.商业计划书(PPT/PDF 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商业模式、市场分析、财务与发展规划及企业介绍,文件大小请勿超过 30M。
5.项目介绍视频(1 分钟),入围决赛项目需提交项目介绍视频,时长为 1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商业模式及企业介绍。
六、大赛项目名额分配
参赛项目主要由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择优推荐报名,各区推荐的项目须包含新兴产业组、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组、现代农业组三种类型,各区推荐项目不少于 10 个。
七、大赛赛程
(一)宣传发动与报名审核
全面宣传发动,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向大赛组委会推荐重点项目。大赛报名统一在省厅指定报名平台进行。省厅将给予各地市执委会发放账号权限,对参赛项目进行查看及审核确认。
(二)大赛宣讲会
拟邀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各街道办负责人参加大赛宣讲会,讲解赛事概况、赛事流程、奖项设置、扶持政策、报名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并协助进行大赛宣传及推荐选手参赛。
(三)初赛
初赛采用专家评委线下书面评审方式,“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 3 个赛道各决出 6 个项目,共计 18 个项目晋级决赛。
(四)赛前辅导
组织参赛项目参加统一赛前培训,预设增加培训次数,加强培训内容深度,选拔优质项目。
(五)决赛暨颁奖仪式
决赛通过现场路演及答辩,由专家评委打分,采用“1+6+4”模式(即 1 分钟视频+6 分钟演讲+4 分钟答辩,参照省赛标准),最终产生一等奖 3 名(新兴产业组、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组、现代农业组各 1 个)、二等奖 3 名(新兴产
业组、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组、现代农业组各 1 个)、三等奖 3 名(新兴产业
组、传统产业及生活服务业组、现代农业组各 1 个),优胜奖 9 名。评分后现场确定获奖项目,并在决赛后进行颁奖仪式。
(六)省赛预备选手培训专场(决赛后)
决赛后将开设 1 场省赛预备选手培训专场,对三个赛道择优推荐的 3 个参赛项目进行培训,针对性辅导,一对一点评,为推送省赛做准备。
八、激励措施
(一)表彰奖励。
拟设“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及生活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 3 个赛道一
等奖各 1 名、二等奖各 1 名、三等奖各 1 名,共计 9 个奖项;拟设一等奖奖金
10 万元、二等奖奖金 5 万元、三等奖奖金 3 万元。进入决赛但未进一二三等奖
的项目获得优胜奖,拟设优胜奖为 9 个,不设优胜奖奖金(视情发放一定价值的奖品)。
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宣传推广。邀请相关媒体对获奖企业采访报道,在全社会进行宣传推广。
(三)其他政策
1.场地支持。获奖参赛企业可申请入驻珠海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2.融资服务。珠海农商银行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获奖企业设计专属信贷方案,为企业提供授信和利率优惠。
3.创业贷款。参赛企业可向珠海农商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 60 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按每人最高
40 万元、额度总额最高 400 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贷款利率按不超过同期 LPR 利率加点 50 个 BP 执行,并按规定享受利息补贴。上述贷款利率及额度,届时以银行审批为准。
4.导师辅导。由主办单位对通过报名审核、晋级决赛的企业免费提供创业导师专业辅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退役军人创业大赛,是发动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创业,营造退役军人万众创业的重要措施,是今年我市退役军人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区(功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从服务最广大退役军人的宗旨出发,做好本届退役军人创业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宣传,利用各服务中心(服务站)官网、官微、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等途径发布比赛公告和信息,广泛发动退役军人参加本届创业大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区(功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部门)要配合好大赛执委会做好大赛的报名发动、培训督导、项目优化、比赛进行等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大赛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搭建参赛项目和大赛执委会的沟通桥梁,服务好退役军人参赛的全过程。
(三)严格要求疫情防控工作。为保障本届大赛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赛事开展期间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赛事开展严格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及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开展活动。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及具体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大赛各项工作圆满顺利。
十、大赛费用
x次大赛服务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共计 94.7 万元整,其中财政性资金人民
币 74.7 万元整,由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具体成交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非财政性资金(冠名资金)人民币 20 万元整,由冠名商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支付。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第一节 合同格式
“珠海农商银行杯”2022 年珠海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301 号东光大厦 B 座
乙方:地址:
丙方: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兴业路 223 号
甲、乙、丙三方根据 2022 年 月 日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珠海农商银行杯”2022 年珠海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PZ2022-183)磋商结果和有关磋商文件的要求、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项目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第二条 服务期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赛各项活动结束
1、成交金额:(小写)
(大写) 2、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包含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含获奖企业资助奖励金税前 54 万元整,三个赛道各 18 万(一等奖 10 万,二等奖 5 万,三等奖 3 万)),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费、主题活动、初赛、决赛、户外拓展活动的场地租赁、现场布展、各赛点活动策划实施、专家评委、嘉宾、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利润、税费(其中获奖企业资助奖励所需税费由乙方向获奖企业发放奖金时代扣、代缴)等费用。
1、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同时与甲方、丙方签订本合同,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与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70%
(其中丙方负责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0 万元整,其余部分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大赛活动结束后,乙方完成所有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1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3、发生违约情形的,实际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后的金额。付款条件:
1、每次付款前须向甲方以及丙方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甲方、丙方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
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发生违约的,支付金额为扣除违约金后的金额。
质量及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承
诺、服务合同。
验收方式:由甲方组建的项目考核小组,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如发现有服务存在问题的,乙方应该及时整改。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丙方已支付的相应款项,由此给甲方、丙方、参赛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情形如下:
1、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
2、因组织问题导致赛事中断或终止的。
3、未经甲方同意向参赛企业收取有偿服务费用的。
4、未经参赛企业同意,向外界透露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文艺著作产权、科技专利、商标保护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5、受到参赛企业 3 次以上有效投诉,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6、未按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计划方案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
7、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或参赛企业利益情形的。
二、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安全及防疫责任
x项目活动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乙方须遵守《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活动承办者的安全责任,督促活动场所管理者履行上述办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活动举办前向公安机关取得安全许
可(甲方配合其办理相关手续),必要时乙方应投保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乙方还需遵守珠海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履行防控主体责任。
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办法的规定导致的安全责任,由xxxx。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监管部门对本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其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被甲方的监管部门给予宣告合同无效的处罚,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冠名方,除履行本合同项下向乙方支付 20 万元费用
(为丙方对本次活动的冠名费用)的付款义务以外,不承担本次活动的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策划、组织、具体实施等义务,甲乙双方应依法举行本次活动,如因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原因,导致丙方遭受声誉或财产损失的,由违约方向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在合作的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如存在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修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并履行。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贰份,一份送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存档。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甲方(xx):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
乙方(xx):代表: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一致。见证单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2022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第二节 响应文件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响应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响应文件
口正本
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日
期:
1.1 响应函
响应函
致: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供应商名称)作为响应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附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如
下等内容:
1、资格性文件:
1.1响应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供应商综合概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3、技术文件:
3.1服务需求响应表;
3.2实施方案介绍;
4、经济价格文件:
4.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4.2分项报价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材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对各项数据(含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及货物、服务xx,谨守诚实、谨慎、客观的原则,如有故意夸大、缩小等不实成分的,愿承担包括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一切处理。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 2.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表不需提供。
3.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致: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说明:
(1)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声明(没有要求原件要求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对其所提供资料及声明、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及声明、承诺不合法或不真实或无效的,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且移交监管部门处理。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1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
注: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xxxx: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供应商为自成立时间至磋商公告发出之日),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结果后,如发现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从事相关工作的许可、证书等。
2、获得的奖项、荣誉证书等(如有)。
3、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商务评分细则”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其它: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介绍。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商务要求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合同价格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2 | 磋商有效期 | 完全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3 | ★服务期限 | 完全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4 | 验收标准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5 | ★付款方式和条件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6 | 服务要求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7 | ★违约责任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8 | ★知识产权 | 完全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9 | ★安全及防疫责任 | 完全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执行 | 无偏离 | ||
┇ | ┇ |
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应填写供应商的具体承诺,如果供应商承诺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供应商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商务承诺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商务承诺劣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2、没有在上表中逐一响应的且未在其它地方xx的条款,视作供应商已经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在其他地方有具体明确xx的,以其他地方为准。
3、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说明:
1、对“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低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 2、没有在上表中逐一响应的且未在其它地方xx的条款,视作供应商已经承诺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在其他地方有具体明确xx的,以其他地方为准。 3、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按照项目需求及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评分细则”中要求进行介绍,并提供其中要求的材料及说明。
供应商自行采取格式编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总价(元,人民币) | 服务期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赛各项活动结束。 |
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包含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含获奖企业资助奖励金税前 54 万元整,三个赛道各 18 万(一等奖 10 万,二等奖 5 万,三等奖 3 万)),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费、主题活动、初赛、决赛、户外拓展活动的场地租赁、现场布展、各赛点活动策划实施、专家评委、嘉宾、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利润、税费(其中获奖企业资助奖励所需税费由供应商向获奖企业发放奖金时代扣、代缴)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此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一、人力成本结构 | |||||||
序号 | 人员类别 | 主要工作职责及分工 | 职称/职 务 | 人数 | 工作天数(天) | 费用单价 | 单项合计(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 计 | 价格合计:¥ 元 | ||||||
二、其它费用(交通费、设备使用、辅助工具使用等费用)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 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利润 | |||||||
税金 | |||||||
获奖企业奖励 | 1 | 项 | 540000.00 | 540000.00 | |||
合 计 | 价格合计:¥ 元 |
三、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必须与一览表中的对应分项合计、报价汇总额均一致相符)
注:
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3、获奖企业资助奖励金税前 54 万元整,定额填报,否则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如第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不同,成交后原则上按照下浮率调整本表分项报价作为合同分项价格(定额填报部分除外)。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第二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总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包含为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含获奖企业资助奖励金税前 54 万元整,三个赛道各 18 万(一等奖 10 万,二等奖 5 万,三等奖 3 万)),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费、主题活动、初赛、决赛、户外拓展活动的场地租赁、现场布展、各赛点活动策划实施、专家评委、嘉宾、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利润、税费(其中获奖企业资助奖励所需税费由供应商向获奖企业发放奖金时代扣、代缴)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此表不须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但可准备盖章的空白表格,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第三节 通知函
致: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按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2、放弃本次磋商活动。
请各供应商在上述 1 或 2 选择“√”并于开标前 1 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 0756-2550023 或者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 xxxxxx@xx.xxx。
单位名称(公章):
签 字 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