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兼職諮商實習合作契約書
國立⭘⭘⭘大學(以下稱甲方)
立合約人 為培育諮商專業人才,提供諮商服國 立 政 治 大 學(以下稱乙方)
務,經雙方協議訂定合約,協定合作事項如下:第一條:雙方以協調方式合作以下事項:
一、 乙方願就下列各項配合甲方需要:
(一)提供研究所學生至甲方擔任諮商實習教師,每名實習教師實習時間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實習教師實習期間視同甲方教師,需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善盡職責。
(三)乙方實習教師需依其心理諮商專業,提供甲方學生諮商服務。其相關服務內容為:心理諮詢、個別諮商、團體諮商等。
二、 甲方願就下列各項協助乙方:
(一)乙方實習教師實習期間之考核及證明之開立。
(二)每週給予乙方實習教師一小時的個案督導。
第二條:舉凡有關實習合作之各項措施,雙方隨時溝通意見,相互聯繫。第三條:本合約有效期間一年。
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立合約書人
甲 方:國立⭘⭘⭘大學代表人:⭘⭘⭘
地 址:⭘⭘⭘⭘⭘⭘乙 方:國立政治大學
代表人:
地 址:台北市xxxxxxxx 00 x
x x x x x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