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产险 2021-GL-06
太保产险 2021-GL-0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瑞士 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瑞再北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签署《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 号)规定,该交易构成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 Ltd
企业类型:外国再保险公司
经营范围:Reinsurance(再保险)
注册资本:34,405,256.50 瑞士法郎
关联关系说明:因 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 Ltd(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故瑞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瑞再北分为瑞再的分公司,本公司与瑞再北分之间长期、持续的再保险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瑞再北分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类型:外国保险分公司
经营范围:财产保险的再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运资金:1,354,590,000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918J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
该关联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与瑞再北分签署《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在协商一致且遵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再保险业务,包括合约分保业务和临时分保业务。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本公司与瑞再北分订立及履行的各具体再保险协议均纳入到本协议项下进行关联交易的管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为双方再保险合作的统一交易协议,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再保险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且遵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与瑞再北分开展再保险业务,包括合约分保业务和临时分保业务。参考过往本公司与瑞再北分再保险交易金额,并基于对业务增长预计,预估双方将在 2021 年 7-12 月、2022 年全年、2023 年全年分保费累计交易额
分别不超过为人民币 21.50 亿元、45 亿元和 53 亿元,达到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x次关联交易根据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合规、公允和必要的原则,也符合业务发展和风险分散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达到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且为统一交易协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批准本公司与瑞再北分签署《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
本公司根据原中国保监会批复,豁免设立独立董事,故本公告未包含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六、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