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推进公司“AMC+生态”、“AMC+科技”战略规划,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吉创”)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与维龙(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龙上海”)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共同设立工业地产重整平台。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框架合作协议》的签署,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双方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的业务范围和具体内容另行签订专项业务实施合同或协议。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项目内容及实际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尚无法预计。如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届时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为推进公司“AMC+生态”、“AMC+科技”战略规划,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吉创”)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与维龙(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龙上海”)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共同设立工业地产重整平台。
双方合作首期将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等工业地块为基础,向上海市主管部门合作申报“云基地信息技术应用中心”等项目,筹备建设以云计算、大数据、车联网为核心的“国际云基地数据中心”。
2、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维龙上海是欧洲领先地位的英国投资信托基金Segro 集团旗下著名的工业地产投资开发集团VailogS.r.l.(维龙)在中国境内的开发和投资负责机构。自 2006
年进入中国市场,其已建工业项目面积逾 500 万平方米(含 200 万平方米在建项
目),投资遍布在上海、江苏、四川、广东、北京等地区。名称:维龙(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5 月 14 日;
3、合作xxx上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此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旨在结合双方在重整及运营上的各自优势,共同进行工业地产项目的重整和开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首期合作项目将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所拥有的合计 160755 平米的 3 块工业地块作为基础。
2、双方共同成立资产重整、拓展、收购及投资平台和团队。新疆吉创负责目标项目的剥离和重整,并按事先约定的溢价转让给维龙上海(含关联方);维龙上海负责目标项目的收购、立项、开发及后期运营。针对具体项目,新疆吉创拥有同维龙(含关联方)同等条件且不超过 20%的项目跟投权。
3、双方首期合作项目将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所拥有的工业地块,合作申报以下 2 个项目:
“云基地信息技术应用中心”(简称“云基地应用中心”):“云基地应用中心”将筹备建设以云计算、大数据、车联网为核心的国际云基地数据中心,采用前沿车联网算力分配技术为车联、物联、数据宏观调控构建计算、网络、存储资源基础设施云基地。
“上海维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维吉航空科技”):为世界各航空公司提供飞机零部件再制造、再循环业务,从飞机与发动机拆解到零部件分销再延伸到航空器现场支持、维修和技术服务等。双方致力打造《维吉飞机零部件循环再造中心基地》,支持维吉航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航空制造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
项目名称等以实际申报为准。
三、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主业发展定位,有利于公司增强和落实主业的
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科技的大战略布局。
2、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届时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方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专项业务实施合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项目内容及实际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与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相关的后续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 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因此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公告 | 披露时间 | 进展情况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鲁信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2017年3月23日 | 正常履行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上海睿银盛嘉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2017年5月22日 | 正常履行 |
关于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战略合 作协议的公告 | 2017年6月28日 | 正常履行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 告 | 2018年2月8日 | 已终止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 | 2018年5月29日 | 2018年7月24日,各方共同设立 的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 |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有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定向增发配售股份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解除限售。公司将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及时披露特地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维龙(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xx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