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MZCD-2204-045
珠海市限额以下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
杀购买服务项目
招 标 编 号: MZCD-2204-045
采 购 人: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二年五月九日
目 录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4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3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 4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受xxxxxxxxxxxxxxxx,xx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ZCD-2204-04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MZCD-2204-045。
2.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
3. 服务期:1 年(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
4.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 采购内容:凤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含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的公共环境(含无物业管理小区)防疫消杀(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服务。公共环境包括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绿地、停建工地(烂尾楼)、待建地、闲置地、下水道、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污水塘、河涌等。公共环境具体范围由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及各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和调整。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 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该项查询由采购
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截图打印。)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企业如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新成立企业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
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
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售价(元):3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二)购买方式为
○1 现场购买;○2 邮件购买(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发送 000000000@xx.xxx)。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三)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相关政策。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珠海市香洲区公众信息网。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xxx路 188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构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xx 00 xxx
xxxx:xx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凤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含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的公共环境(含无物业管理小区)防疫消杀(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服务。公共环境包括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绿地、停建工地
(烂尾楼)、待建地、闲置地、下水道、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污水塘、河涌等。公共环境具体范围由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及各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和调整。
二、 服务期:1 年(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三、执行标准:
(一)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的 4 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T27770、27771、27772、27773—2011)。鼠类、蚊虫、蝇类达到 B 级以上,蜚蠊达到 C 级以上。
(二)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蝇类、蚊虫、鼠类》的 4 个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标准(GB/T23795、23796、23797、23798—2009)。四、服务要求:
(一)灭鼠
1.公共环境每月全面饱和投放毒饵一次,采用高效安全的毒鼠饵。
2.公共环境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一次,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补充毒饵,并做好密度登记。
3.自行安装使用毒鼠屋,避免露天投放鼠药。
4.鼠密度监测:每月一次,并做好监测资料备案。
(二)灭蝇
1. 灭蝇侧重环境治理,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卫生死角、垃圾堆以及未能预计的小型蝇孳生地及成蝇栖息地每周一次喷药灭蛆、滞留喷洒灭成蝇。
2.孳生地检查处理:定期每月检查处理一次,并建档备查。
3.蝇密度监测:每月一次,并做好监测资料备案。
(三)灭蚊
1.每月普查登记蚊孳生地一次,清除孳生地,发现幼虫孳生,立即施药;如本辖区或相邻区域发生疫情,每月清除孳生地两次。
2.下水道沉沙井(有积水的),每井吊挂含 10 克倍硫磷缓释剂木塞 1 粒,每月更换一次,控制蚊幼虫孳生。
3.下水道烟熏灭蚊:定期每月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
4.蚊密度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xx图指数的监测,监测资料备案。
备注:蚊子较多的月份,采购人可要求对辖区反映蚊子较多的区域,适当增加消杀次数。
(四)灭蟑螂
1.下水道灭蟑螂:每月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
2.蟑螂密度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并做好监测资料备案。
(五)预防性消毒
1.物体表面采用 75%乙醇消毒剂或有效氯浓度为 5OO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进行喷雾或
擦拭消毒。
2.空间环境采用 250mg/L 的二氧化氯进行雾化消毒(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
(六)其他要求
1.人员、器械、车辆要求
(1)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承包服务机构必须配置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技术资格证书或广东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专业工作人员,承包单位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 6 个月购买社保费,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与投标资料一并提交;为了保证镇街服务项目的质量和应对突发事件,每承包 1 个服务项目必须有持证工作人员 6 人或 8 个人(含)以上(南屏镇、
凤山街道的项目 8 人,其他街道的项目 6 人),承包 2 个服务项目须有 12 人、14 人
或 18 人(含)以上,承包 3 个服务项目须有 18 人、20 人或 22 人(含)以上。
(2)器械:承包单位必须配备热烟雾机、机动喷雾机、超低容量喷雾机、电动喷雾机每种不少于 3 台,施工车辆不少于 2 台。
(3)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按采购人统一审定的图案、色泽及格式制作的工作服(含雨衣),保持衣冠整洁,阴天或夜间作业必须穿着反光衣。作业车辆必须使用采购人统一审定的车身图案、色泽及设置格式。
2.用药要求:科学、规范、安全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杀虫剂和毒鼠药,配置、使用药物不污染环境,不造成人、畜、禽和鱼类中毒事故;使用药品应严格按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意见,选择敏感、有效的药物;药品采购必须有合法来源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药物“三证”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毒与病媒防制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3.及时响应的服务:对于出现的承包质量问题或协助处理公共突发事件的环境消杀问
题,中标人必须在问题发生后 1 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按应急处理的要求),及时把处理意见和措施通知采购人。
4.工作计划、承包质量汇报要求:中标人须制定科学、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季度公共卫生防疫工作计划,包括技术规范、工作方法、用药计划、人员安排等,于每季度末将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上报到发包人;中标人须按要求做好各种规范的监测记录,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档案,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资料要齐全,并于每季度头一个月的 10 号前将上季度的承包质量和工作情况向采购人汇报。
5.考勤要求:中标人按服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作业;根据日程安排向服务区域的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报到,完成作业后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记录表(记录作业时间、地点、作业范围、人员数量、机械数量和种类、用药详情等,作业表一式两份,镇街和服务机构各存一份)上签名确认,作业记录表作为季
度、年中、年度的考核的主要依据。五、服务项目的监督和考评办法:
(一)考评监管方式:
采取专家考评、属地管理、社会监督等综合考核方法。
1.专家考评:每季度委托辖区疾控部门或第三方专家组进行一次专业考核评估,并出具服务项目效果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作为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中标人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2.疾控部门监测:3-11 月份每月在各镇街道进行 BI 监测,各镇街配合监测人员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3.属地管理: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中标人日常工作进行实地监督管理。对人员资质、使用药物、器械设备、具体操作等工作实行签名确认,每月对辖区公共卫生防疫消杀业务进行一次系统检查。
4.社会监督:
群众举报或投诉,每季度由区、街道爱卫办收集和整理群众举报或投诉资料。
(二)评定办法
根据专家考评、属地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作综合评定,得出各镇街服务项目的评定分值。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定分值:专家考评占 40 分,属地管理占 40 分,监督
管理 20 分。
1.专家评价(40 分):辖区疾控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定时对承包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实地防制效果检查、操作规程、规范管理、监测资料等。每次评价给予定量评分,满分 100 分,按 40%折算计入综合评定分,年中、年终评定分值按各次评价的评均分值的 40%折算计入综合评定分。
2 属地管理(40 分):由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根据日常管理和施工情况作综合评定。具体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3、监督管理(20 分):(1)社会监督: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发生群众举报或投诉,经调查核实(投诉资料存档),一宗投诉扣 0.5 分。如果一季度内同一地点发生两次
及以上群众举报或投诉,经调查核实的,从第二次起每次扣 1 分。
(2)疾控部门监督:疾控部门每月对服务机构承包范围进行“四害”密度监测,“四害”密度未达到国家最低标准或室外 BI 超标的,服务机构要及时进整改。BI 属高风险的每次扣 1 分,经整改后乃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 2 分。
4.奖励加分(奖励加分后综合评定分满分仍为 100 分):
(1)对“四害”病媒生物传染病输入病例的疫点防控得力,没有发生本地病散的加 4分;
(2)在承包合同期内协助服务对象成功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镇)复审的加 5 分。
(3)在承包合同期内协助服务对象开展应急防疫消毒、消杀的加 10 分。
5、扣分(总扣分在 20 分以内):
在中标人承包区域内发生“四害”病媒生物传染病本地病例,经疾控部门监测确定承包范围内“四害”密度或室外 BI 超标的,每个疫点扣 4 分,造成疫情扩散的扣 8 分。注:综合评定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防疫消杀款项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按季度分期付清:
1.合同履行 6 个月,且年中综合评定分达到 90 分(含)以上的,支付 50%的合同款项,年中综合评定分不满 90 分的(不含),支付 40%的合同款项。
2.合同期满,且年终综合评定分在 95 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合同款项,年终综
合评定分在 95 分(不含)以下的,每少 1 分扣除合同款项 0.5%,综合评定分低于
60 分(不含)的,扣除合同款项的 40%。
3.每次申请付款前承包单位须提供完成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消杀工作及监测合格的证明及正式发票。
注: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的人工费、工器具费、所需消杀药品费、杂费、税金、人员保险费、服装费、利润、投标费用(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合同金额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人xx
x、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
2.2.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2.4. 合格的投标人:
2.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5.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评审程序确认并授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若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进行响应,并提供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对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节能要求作为实质性响应指标,不再享受评审优惠。)。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 中标人应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后,三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
4.2.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 | 收费费率 |
100 以下 | 1.80% |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评分方法、步骤及标准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
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3个工作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
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
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谈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以前,无论出现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
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采购单位)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分项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设备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设备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招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综合排名等
16.1.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 3 位的投标人,依次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未诚信履约: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 00 秒,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纸质投标文件一式 5 份,电子投标文件 1 份(纸质投标文件盖章签字后彩色扫描成电子文档,刻录成 U 盘,与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个
包装内。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递交的 U 盘在开标后不予退还。)纸质投标文件为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文件”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
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 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4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价格评议。
22.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 投标文件未密封良好;
3)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4)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
6) 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7)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报价上限;
8) 未按照要求提交开标一览表;
9)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
13)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4)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5)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要求。
23.4.2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
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3 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9. 合同的履行
30.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设备、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29.2 条的规定备案。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二、 评标步骤
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
(一)资格性审查(采购人进行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1. 商务技术评价;
2. 价格评估;
3. 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推荐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人。三、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四、 评标细则
商务技术评分细则(90 分)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同类业绩 (16 分) | 根据投标人 2017 年 1 月至开标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对承揽过公共环境卫生防疫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项得 2 分,最 多计 8 项业绩,满分 16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人员配备 (14 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情况进行评分: 取得人社部门(包括原劳动部门)颁发的:病媒生物(有害生物)高级(三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人得 1 分,中级(四级) 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人得 0.5 分,初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 人得 0.3 分,满分 14 分。 注:投标人必须与上述持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在珠海市为其购买社保。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全部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在珠海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社保购买时间为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中任意 6 个月)。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书的,按照得分最高的证书计分,不重复计分。 |
器械配备 (5 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器械情况进行评分: 1、配备车载式喷雾器 1 台及以上的得 1 分。 2、同时配备热烟雾机 3 台、电动或机动超低容量喷雾机 3 台、 电动或机动常量喷雾机 3 台的得 3 分,前述任一设备每增加 1 台 加 0.5 分(最高加 1 分),满分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设备的购买人为投标人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车辆配备 (6 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情况进行评分: 提供 1 台服务车得2分,每增加 1 台加 1 分(最高加 4 分), 满分 6 分。 注:服务车的所有人的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文件 |
疫情处置 (15 分) | 根据投标人处置疫情情况进行评分: 参与各类公共卫生疫点消毒、消杀,根据以下几点内容评分。 1. 参与过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应急消毒加 4 分。 2. 参与过公共卫生防疫应急消毒加 4 分。 3. 参与过公共卫生应急防疫终末消毒加 4 分。 4. 参与过公共卫生防疫应急消杀 4 分。 5. 每处置 10 个疫点加 1 分,最多得 3 分。 说明:以上合计分数满分为 15 分,超过 15 分按 15 分计算。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及信誉等 (7 分) | 1.投标人获得有效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上述三个证书中任意 1 个的得 1 分,满分 3 分。 2.获得政府部门表彰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3.参加过登革热防控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注:以上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服务保障 (10 分) | 投标人在珠海市内工作人员不少于 15 人(含 15 人)得 5 分, 每增加 1 人加 0.2 分(最高加 2 分),满分 7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在珠海市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全部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社保购买时间为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中任意 6 个月)。 |
投标人现有或承诺中标结果公示后 15 个日历天内: 在珠海市香洲区内设立不少于 40 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的服务 机构和器械仓库(办公室不少于 15 平方米,库房不少于 25 平方 x,且药品和器械仓库按规定分开独立设置)的,得 3 分。 注:在珠海市香洲区内现有服务机构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租赁房屋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办公室、库房平面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在珠海市香洲区内没有服务机构的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 |
1、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和管理制度完善严 | |
密的,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17 分; | |
服务方案 (17 分) | 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服务措施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11 分; 3、方案内容不完整、可操作性较低或服务措施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5 分; 4、方案内容完全不适用本项目的,得 1 分。 |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资料等,投标人须按相关评分细则要求提交。不按照要求提供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商务技术评分:按照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经济评分(1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进行价格扣除。经济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特别说明:
(一)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享受 6%的价格扣除。
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 6%的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一
(四)供应商同时为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
消杀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MZCD-2204-045
甲 方: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乙 方:
二○二二年 月
甲 | 方(采购人):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
电 | 话: |
传 | 真: |
地 | 址: |
乙 | 方(中标人): |
电 | 话: |
传 | 真: |
地 | 址: |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
务项目
项目编号:MZCD-2204-045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
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
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二、服务内容、服务期
服务内容为:凤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含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的公共环境(含无物业管理小区)防疫消杀(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服务。公共环境包括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绿地、停建工地(烂尾楼)、待建地、闲置地、下水道、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污水塘、河涌等。公共环境具体范围由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及各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和调整。服务期为 1 年(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
三、执行标准
(一)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 物密 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的 4 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T27770、27771、27772、27773—2011)。鼠类、蚊虫、蝇类达到 B 级以上,蜚蠊达到 C 级以上。
(二)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蝇类、蚊虫、鼠类》的 4 个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GB/T23795、23796、23797、23798—2009)。
四、服务要求
(一)灭鼠
1.公共环境每月全面饱和投放毒饵一次,采用高效安全的毒鼠饵。
2.公共环境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一次,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补充毒饵,并做好密度登记。
3.自行安装使用毒鼠屋,避免露天投放鼠药。
4.鼠密度监测:每月一次,并做好监测资料备案。
(二)灭蝇
1. 灭蝇侧重环境治理,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卫生死角、垃圾堆以及未能预计的小型蝇孳生地及成蝇栖息地每周一次喷药灭蛆、滞留喷洒灭成蝇。
2.孳生地检查处理:定期每月检查处理一次,并建档备查。
3.蝇密度监测:每月一次,并做好监测资料备案。
(三)灭蚊
1.每月普查登记蚊孳生地一次,清除孳生地,发现幼虫孳生,立即施药;如本辖区或相邻区域发生疫情,每月清除孳生地两次。
2.下水道沉沙井(有积水的),每井吊挂含 10 克倍硫磷缓释剂木塞 1 粒,每月更换
一次,控制蚊幼虫孳生。
3.下水道烟熏灭蚊:定期每月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
4.蚊密度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xx图指数的监测,监测资料备案。
备注:蚊子较多的月份,甲方可要求对辖区反映蚊子较多的区域,适当增加消杀次数。
(四)灭蟑螂
1.下水道灭蟑螂:每月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
2.蟑螂密度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并做好监测资料备案。
(五)预防性消毒
1.物体表面采用 75%乙醇消毒剂或有效氯浓度为 5OO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进行喷雾或擦拭消毒。
2.空间环境采用 250mg/L 的二氧化氯进行雾化消毒(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
(六)其他要求
1.人员、器械、车辆要求
(1)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配置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技术资格证书或广东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专业工作人员,乙方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 6 个月购买社保费,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与投标资料一并提交;为了保证镇街服务项目的质量和应对突发事件,每承包 1 个服务项目必须有持证工作人员 6 人或 8 个人(含)以上(南屏镇、凤山街道的项
目 8 人,其他街道的项目 6 人),承包 2 个服务项目须有 12 人、14 人或 18 人(含)
以上,承包 3 个服务项目须有 18 人、20 人或 22 人(含)以上。
(2)器械:乙方必须配备热烟雾机、机动喷雾机、超低容量喷雾机、电动喷雾机每种不少于 3 台,施工车辆不少于 2 台。
(3)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按甲方统一审定的图案、色泽及格式制作的工作服(含雨衣),保持衣冠整洁,阴天或夜间作业必须穿着反光衣。作业车辆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审定的车身图案、色泽及设置格式。
2.用药要求:科学、规范、安全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杀虫剂和毒鼠药,配置、使用药物不污染环境,不造成人、畜、禽和鱼类中毒事故;使用药品应严格按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意见,选择敏感、有效的药物;药品采购必须有合法来源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药物“三证”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毒与病媒防制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3.及时响应的服务:对于出现的承包质量问题或协助处理公共突发事件的环境消杀问题,乙方必须在问题发生后 1 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按应急处理的要求),及时把处理意见和措施通知甲方。
4.工作计划、承包质量汇报要求:乙方须制定科学、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季度公共卫生防疫工作计划,包括技术规范、工作方法、用药计划、人员安排等,于每季度末将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上报到甲方;乙方须按要求做好各种规范的监测记录,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档案,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资料要齐全,并于每季度头一个月的 10 号前将上季度的承包质量和工作情况向甲方汇报。
5.考勤要求:乙方按服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作业;根据日程安排向服务区域的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报到,完成作业后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记录表(记录作业时间、地点、作业范围、人员数量、机械数量和种类、用药详情等,作业表一式两份,镇街和服务机构各存一份)上签名确认,作业记录表作为季度、
年中、年度的考核的主要依据。五、服务项目的监督和考评办法
(一)考评监管方式:
采取专家考评、属地管理、社会监督等综合考核方法。
1.专家考评:每季度委托辖区疾控部门或第三方专家组进行一次专业考核评估,并出具服务项目效果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作为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乙方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2.疾控部门监测:3-11 月份每月在各镇街道进行 BI 监测,各镇街配合监测人员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3.属地管理: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乙方日常工作进行实地监督管理。对人员资质、使用药物、器械设备、具体操作等工作实行签名确认,每月对辖区公共卫生防疫消杀业务进行一次系统检查。
4.社会监督:
群众举报或投诉,每季度由区、街道爱卫办收集和整理群众举报或投诉资料。
(二)评定办法
根据专家考评、属地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作综合评定,得出本服务项目的评定分值。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定分值:专家考评占 40 分,属地管理占 40 分,监督管理 20分。
1.专家评价(40 分):辖区疾控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定时对承包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实地防制效果检查、操作规程、规范管理、监测资料等。每次评价给予定量评分,满分 100 分,按 40%折算计入综合评定分,年中、年终评定分值按各次评价的评均分值的 40%折算计入综合评定分。
2 属地管理(40 分):由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根据日常管理和施工情况作综合评定。具体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3、监督管理(20 分):(1)社会监督: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发生群众举报或投诉,
经调查核实(投诉资料存档),一宗投诉扣 0.5 分。如果一季度内同一地点发生两次
及以上群众举报或投诉,经调查核实的,从第二次起每次扣 1 分。
(2)疾控部门监督:疾控部门每月对服务机构承包范围进行“四害”密度监测,“四害”密度未达到国家最低标准或室外 BI 超标的,服务机构要及时进整改。BI 属高风险的每次扣 1 分,经整改后乃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 2 分。
4.奖励加分(奖励加分后综合评定分满分仍为 100 分):
(1)对“四害”病媒生物传染病输入病例的疫点防控得力,没有发生本地病散的加 4分;
(2)在承包合同期内协助服务对象成功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镇)复审的加 5 分。
(3)在承包合同期内协助服务对象开展应急防疫消毒、消杀的加 10 分。
5、扣分(总扣分在 20 分以内):
在中标人承包区域内发生“四害”病媒生物传染病本地病例,经疾控部门监测确定承包范围内“四害”密度或室外 BI 超标的,每个疫点扣 4 分,造成疫情扩散的扣 8 分。注:综合评定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六、付款方式
x项目防疫消杀款项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按季度分期付清:
1.合同履行 6 个月,且年中综合评定分达到 90 分(含)以上的,支付 50%的合同款项,年中综合评定分不满 90 分的(不含),支付 40%的合同款项。
2.合同期满,且年终综合评定分在 95 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合同款项,年终综
合评定分在 95 分(不含)以下的,每少 1 分扣除合同款项 0.5%,综合评定分低于
60 分(不含)的,扣除合同款项的 40%。
3.每次申请付款前承包单位须提供完成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消杀工作及监测合格的证
明及正式发票。
注:合同金额包含本项目所有的人工费、工器具费、所需消杀药品费、杂费、税金、人员保险费、服装费、利润、投标费用(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合同金额之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问题导致处罚的,甲方将按照扣除罚款后的合同款项进行支付。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应确保防疫消杀质量,防疫消杀效果未达到考核验收标准的,甲方责令限期改进。
2.乙方严禁生产、配制、使用国家禁用和伪劣的灭鼠、卫生杀虫药物。
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消杀工作中不慎受伤,甲方不承担其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的,甲方根据未完工作量占中标价的比例扣除相应的消杀费用。
5.乙方延误期限的,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发现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的,每次罚款 5000 元。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八、争议的解决
1.发生争议如需鉴定,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鉴定,双方无条件 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通过珠海市仲裁委员会或诉讼解决。
九、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xx): 代表: | 乙方(xx): 代表: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见证单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人文件内容一致,无偏离。见证时间: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
文件类型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提交情况 | 页码 范围 | 备注 | |
有 | 无 | |||||
自查表 | 1 |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投标函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须按照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
4 | 投标承诺书 | |||||
5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附 1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 | |||||
附 2 |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 |||||
附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商务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 ||||
2 | 同类业绩 | |||||
3 | 人员配备 | |||||
4 | 器械配备 | |||||
5 | 车辆配备 | |||||
6 | 疫情处置 | |||||
7 |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及信誉等 | |||||
8 | 服务保障 | |||||
9 | 服务方案 | |||||
10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 |||||
附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附 5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二】经济标书,含如下内容
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4.2投标报价明细表
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商务技术标书(1 正本 4 副本)及经济标书(1 正本 4 副本)各自密封在一个封袋,另外需将开标一览表 1 份单独密封提交(唱标使用)。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检查、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投标 承诺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 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 )页 |
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 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 )页 | |
资格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要求提交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 )页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 )页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 )页 | |
其它 | 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2.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3.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 于投标无效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 )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文件
致: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依据贵方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 服务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投标文件 1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技术部分;
4.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 同意并接受招标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 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致: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盖章):签 发 日 期: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在【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
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且有效期超过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30 个工作日。特此声明。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2.3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贵方【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愿意参加该项目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 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该项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截图打印。)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请按照上述详细要求提交资料附后)。
注:
本投标人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参加【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承诺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对其所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2: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致: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我方在此郑重声明: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内发生的仲裁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等(如有)。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
3.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企业为(投标人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企业如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新成立企业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未按照要求提供该声明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致: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xxxx如下: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具有良好是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采购单位开展工作。
6. 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 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8. 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按质按量的完成约定任务且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技术部分
序号 | 商务技术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所述条款要求 |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 任义务 | √ |
4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
5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
6 |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
7 | 其它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说明 | √ |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或正偏离的),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打“×”视为负偏离。
2.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同类业绩
3.3 人员配备
3.4 器械配备
3.5 车辆配备
3.6 疫情处置
3.7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及信誉等
3.8 服务保障
3.9 服务方案
3.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注: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提交所有相关资料,不按照要求提供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同类业绩一览表(参考)
业主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备注 |
........... |
注:该表格格式仅供参考,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提交所有相关资料。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如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
附 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则无须提供该证明文件。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价格部分
4.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 |
投标报价(总价)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服务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 年(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 |
备 注 |
注:1.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3. 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投标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定)
人民币:元
说明:
1.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格式。
3. 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防疫消 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ZCD-2204-045) 投标文件分类:【 】商务技术标书 【 】经济标书 【 】唱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电话: 文件开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 |
说明 | 1、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 2、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 3、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正本/【 】副本
投标文件
( 商务技术标书) ( 封面)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 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珠海市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 】正本/【 】副本
投标文件
( 经济标书) ( 封面)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 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珠海市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唱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2 年公共卫生 防疫消毒、消杀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珠海市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