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具有战略性、基础性、通用性、共享性的特征,不直接用于本公司重要系统、不涉及重要数据传输的科技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共享 共建类及统一运维类项目、一般运营类项目。一般共享共建类及统一运维类项目具体包括:网络及运维类项目、基础性技术平台建设项目以及“17+N”共享类项目等。一般运营 类项目具体包括新媒体营销矩阵运营项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人保科技签订《2024年人保科技一般项目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4〕18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科技”)签订《2024年人保科技一般项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为强化科技赋能,夯实本公司发展的科技支撑基础,全面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与人保科技签订《2024 年人保科技一般项目服务协议》。根据本协议,人保科技向本公司提供基于本公司一般系统的共享项目服务与专属项目服务,本公司向人保科技支付科技服务费。人保科技通过对科技基础设施、软件研发、科技创新等进行集中管理和运营,优化资源分配,将以数字化推动本公司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改造,开拓线上保险、推进智能化发展、
赋能业务一线,形成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有力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
本协议属于统一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类型为服务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人保科技根据本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基于本公司一般系统的共享项目服务与专属项目服务。
共享项目服务
共享项目服务是基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具有战略性、基础性、通用性、共享性的特征,不直接用于本公司重要系统、不涉及重要数据传输的科技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共享共建类及统一运维类项目、一般运营类项目。一般共享共建类及统一运维类项目具体包括:网络及运维类项目、基础性技术平台建设项目以及“17+N”共享类项目等。一般运营类项目具体包括新媒体营销矩阵运营项目。
专属项目服务
专属项目服务是根据本公司专门需求而提供的个性化/专项服务,服务不直接用于本公司重要系统、不涉及重要数据传输,服务对象仅为本公司,具体包括“中国人保”APP 专项运营项目。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对手信息
关联法人名称: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地:xxxxxxxxxxxx000x0x000x、 802室、803室、804室、901室、902室、903室、904室、905
室。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人民币40000万元,注册资本无变化。
(二)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
人保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31日止。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
对于共享项目服务,由于项目及服务初期投入成本与各具体项目难以按一一对应原则核算归集,项目投入在人保科技“以支定收”成本补偿机制的基础上,整体定价按照“共建共享、成本共担”、“谁受益、谁承担”与“专项委托、合理对价”的原则,由集团内各受益子公司共同分摊。同时,按照科技投入的不同类型,差异化明确分摊规则,按照各受益公司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占比或使用量分摊。对于专属项目服务,由本公司全额承担项目成本。
人保科技预计 2024 年一般项目的共享项目服务和专属
项目服务相关投入主要构成为:人工成本及办公管理相关费用(包括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低值易耗品采购、网络
通信费、差旅费等)、资产相关费用(包括职场租赁等费用、车辆使用费、电子设备使用费等)、监管中介费用(包括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会费等)、税费、为实施信息化项目外部采购的成本(包括科技软件产品、外包人力、技术服务等)等。
为满足向集团内各子公司提供科技服务的需要,人保科 技需要配备充裕的技术人才,确保项目持续建设和目标实现,其相关的人力成本、职场租赁和相关行政管理费用支出构成 共享项目服务与专属项目服务的主要成本。人保科技参考科 技人才市场标准,严格按照其公司薪酬制度测算人力成本,严格控制人员增量计划,积极强化员工绩效与项目实施质效 的考核关联,其中人力成本根据年度人才规划目标及执行进 度进行预估测算,其余职场租赁、外部采购和相关行政管理 费用支出,均严格按照集团的相关采购制度并参考市场价格 执行,确保各项采购价格公允、各项投入成本合理。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预计向人保科技支付的 2024
年科技服务费总额(含增值税)不超过人民币 46,392.76 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根据本协议,科技服务费的结算采用分期预付、季度结
算,年度汇算的方式。本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应在收到人保科技预付款通知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人保科技预付科技服
务费预估总额的 30%,本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收到
人保科技当季度结算账单,结算款从预付款中抵减,并同时按协议约定比例预付下一季度预付款。人保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核算第四季度的预估科技服务费,预估账单金
额,从预付款抵减,不足抵减的,本公司应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前向人保科技支付相应差额。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
双方按照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共同核对确认 2024 年实际项
目综合成本总额,完成 2024 年全年科技服务费用汇总清算工作。人保科技根据汇算结果,向本公司分别提供调整账单和开具差额服务费用发票,并相应向本公司收取或退还费用差额。
该交易事项不适用关联交易比例要求。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
《关于公司与人保科技签署 2024 年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次
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人保科技签署 2024 年服务协议的议案》。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和主要意
见为:除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赞成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董事会批准《关于公司与人保科技签署 2024 年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内部
审批程序依法合规,该协议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合规性原则,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