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加拿大政府宣布批准加拿大与中国之间的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FIPA),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
公告 | 2014 年 9 月 29 日
国际
中加投资保护协定获批
协定将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
撰稿人:Xxxxxxx Xxx、Xxxx Xxxxx和Xxxxxxx Xxxxxxx
2014年9月12日,加拿大政府宣布批准加拿大与中国之间的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FIPA),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
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
《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于2012年签署,在1994年便开始谈判,该协定预期将提供更为稳定和安全的投资环境,促进双边投资流动。 该协定旨在通过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保护和促进中国在加拿大的投资,以及加拿大在中国的投资。 《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反对歧视和霸道做法,提高市场政策框架的可预测性,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还允许对争议进行国际仲裁。
该协定的重要意义
《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标志着加拿大和中国之间的持续经济往来达到高峰,两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在最近几年显著增长。 它要求提高透明度、增强稳定性,在解决争议时摒弃党派倾向,为中国和加拿大的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心,以促进他们在加拿大和中国的投资。 我们注意到,美国迄今尚未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 加拿大政府在总理xxx·xx(Xxxxxxx Xxxxxx)今秋到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之前批准《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加拿大将继续重视发展与中国的双边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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