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方(出租方):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坐落于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486号办公楼 ,面积共计 ㎡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有权对乙方承租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品种、消防安全设施及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等。
2.甲方对经营场所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督促乙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不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将与乙方生产经营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乙方,由乙方加强安全检查并进行自查整改。
4.甲方在乙方租赁前应交代清楚水、电、位置环境、房屋状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不遵守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工商法规等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存储、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等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主要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所经营的产品。在承租期间内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
4.乙方在承租期间作为一级经营法人,应根据安全、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同时乙方必须配备一名安全责任人,从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主要负责人为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6.乙方必须确保消防器材及设备要始终保持正常的运转状态;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工作人员必须懂得安全和防火灭火等消防基础知识,熟悉各类安全设备、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7.乙方在承租期内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和营业执照所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如需改变经营范围需经工商部门批准。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使用性质,乙方在增大用电设施、改变房屋结构等改造施工前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对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改造项目,乙方应履行报批手续,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并将书面材料送至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
9.乙方应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和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落实。
三、其他
x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再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承租方):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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