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404272023ACS00206
壶关县垃圾填埋场库区渗滤液处理及雨污分流提标改造工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1404272023ACS0020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供方(以下简称乙方):长治市碧海蓝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在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安装。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序号 | 产 品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 品牌:上海速跃 0-20ppm有环保认证及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0-20ppm (可扩展量程)可 测PM2.5、PM10、氨气、硫化氢、VOC 总量 | 套 | 1 |
2 |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 可测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 | 套 | 1 |
3 | COD 水质在线自动检测仪 | 品牌:鸿光 10~2000mg/L有环保认证及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10~2000mg/L (可扩展量程) | 套 | 1 |
4 |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检测仪 | 品牌:鸿光 0~50mg/L有环保认证及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0~50mg/L (可扩展量程) | 套 | 1 |
5 | 总氮水质在线自动检测仪 | 品牌:鸿光 0~200mg/L有环保认证及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0~200mg/L (可扩展量程) | 套 | 1 |
6 | PH 在线自动检测仪 | 品牌:鸿光 0~14 有环保认证及检测报告检测范围:0~14PH | 套 | 1 |
7 | 管道流量计 | 套 | 1 | |
8 | 数采仪 | 品牌:鸿光 上传数据用,安装在机房 | 套 | 1 |
9 | 安装辅材 | 批 | 1 | |
10 | 安装 | 次 | 1 |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捌仟元整。
(小写):¥:418000.00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
1、乙方负责项目的运输、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
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设备安装完成后,甲方支付设备总款的 30%;设备经调
试运行正常后甲方支付至设备总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1、系统的常规与应急维护;在系统交付使用后,提供一年质保。通常情况下,对用户所遇到的问题,技术工程师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2、现场支持服务联系:项目负责人:xxx、总经理,联系方式:18835107981。售后服务人员:xxx、技术员,联系方式:13133352475
3、定期质量检查与用户走访:系统在长时间持续运行后,或复杂的运行环境等原因会造成系统性能的衰减。对所有客户均保留技术支持档案,通过定期的例行巡检,及时排除潜在问题,调整系统性能,使之保持最佳状态。
4、应急备品备件的及时性:在质保期间,我司对质保设备,提供所需的易损易耗件,及时有效的,完成对突发性故障,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
5、售后服务延伸服务计划:质保期过后继续免费提供技术服务,配件更换价
格低于市场价格。五、交货
1、交货时间:20 个工作日。
2、交货地点:壶关县宋堡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设备安装经调试运行正常后,依据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
保修、维护等服务。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或所交货物未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提技术指标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
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供方(章):长治市碧海蓝科技有管理局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xxxxxxx 000 x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城北支行
账 号: 账 号:14050164890800000083
日 期: 2023 年 11 月 05 日 日 期: 2023 年 11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