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李耕儀 Teresa 職稱:行政法務部專員
貳樓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特約商店合約書
立契約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貳樓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特約商店一事,特立本契約,且雙方同意依循下列各項約定執行之:
第一條 雙方合意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員工前往乙方購物消費時,憑甲方及其關係企業群(附件一)之識別證或名片即可享受特價優惠。如後續有新加入之關係企業,必須終止本合約並重新簽約。
甲方應提供員工識別證或名片樣本乙張(附件二)給乙方做為識別憑證,於消費時,甲方員工需提供給乙方店內服務人員辨識,不接受口頭告知,如無法提供識別憑證,依一般消費者收費方式辦 理,不得異議。甲方應公告員工周知,以避免產生不必要之困擾,如員工無法配合乙方之要求或因此發生爭議,乙方有權終止本合約,取消特約廠商之權利。
第二條 優惠內容
凡甲方員工憑員工識別憑證至特約商店用餐,乙方同意提供以下優惠:
1、 全部餐飲之商品定價給予九折之優惠價格(服務費另計)。
2、 不限平日或假日。
3、 貳樓餐廳各分店均可適用。
4、 特約商店專屬方案。
5、 本優惠內容不得與特惠商品或乙方會員卡、招待卡或禮券等其他優惠方案合併使用。
6、 若有任何優惠內容之調整或產品價格之變動,以乙方店內報價公布為主。
第三條 應注意事項
1、 本優惠僅限甲方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2、 甲方得於甲方內部以書面張貼、電腦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乙方之相關訊息及其他相關優惠,甲方員工前往乙方消費時,應遵守乙方之營業規定。
3、 甲乙雙方同意,本契約之內容為機密文件,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甲乙雙方應負保密義務。
4、 甲乙雙方同意,需遵守本契約所約定之所有事項,如有違反情事,無過失之一方得終止本契約。
5、 甲方對員工的消費行為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也不對消費員工的任何事宜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乙方與消費員工因消費或與消費相關的所有爭議、糾紛,應由乙方與員工自行協商解決,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契約期限
x契約之期限自民國109年01月01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
期滿後本契約當然終止,甲乙雙方視狀況如擬續約,應重新訂立契約。
第五條 契約份數
x契約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協議增減之。
第六條 附件
甲方應提供下列文件,並於文件備齊交付乙方確認後,此合約方生效力。
附件一:甲方關係企業資料乙份。
附件二:甲方員工識別證或名片樣本乙份。
立合約書人
甲方: (公司名稱及統一發票章)
負責人: 統一編號:
公司地址:公司電話:
聯絡人: 職稱:
聯絡人電話:
乙方:貳樓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xx編號:28699013公司地址:xxxxxxxxxxx000x0x
xxxx:00-0000-0000#000
聯絡人:xxx Xxxxxx 職稱:行政法務部專員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