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實習期間須遵守保密協定,非經園方同意,禁止上傳與園區相關非公開影音資料至 Line、部落格、FB 或 IG 及相關社群媒體。
臺北市立動物園學生實習合約書
簽訂單位
實習單位:臺北市立動物園
單位地址: 116016 臺北市xxxxxxxx 00 xxxxx:00-00000000
實習學生: 學生本人簽名學校科系: 學校及系所
學生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學生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臺北市立動物園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緣乙方為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增進之實務技能與其修習之專業課程有關經驗而向甲方申請實習,甲方亦願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實習機會,透過實務實習教育,培養學生所屬科系所需知能,今經甲乙方協議訂定下列合作事項,共同遵循。
壹、 合作範圍
(一) 乙方為現就讀 (學校名稱)__ ____(系科別)
____年級之學生,而欲參與前述實習課程,並同意實習期間遵守本合約本文、相關附件(依各實習組室規定)之約定及甲方所頒定之實習相關規範。
(二) 乙方並願於實習期間依甲方規定之課程時間到場、虛心接受指導、遵守甲方之職場倫理、安全守則、保護業務機密等原則,以及甲方園內之一切規範及相關法令。
貳、 合約期間
(一) 實習期間自民國(或西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以實習滿 小時或其他約定時間 為實習完成之條件。
(二) 雙方同意前項實習期間屆滿後,本合約即為終止。參、 實習內容
(一) 實習組室:
(二) 實習項目:以甲方安排之實習或課程為準,並以不影響乙方健康及安全的實習環境為原則,配合業務組室訂定實習項目,以使乙方得實際參與及練習執行甲方園內工作為原則。
(三) 實習時間:乙方願配合輔導員時間排定之時間到場實習,週休假期亦須配合到場,但每週實習時間不可超過六天,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如有特殊情形則另行約定。
(四) 實習訓練:乙方報到時,須先接受甲方安排之實習教育訓練。
(五) 實習成果:乙方於實習期間所完成或利用實習期間所取得之資源於實習期間後所完成之有形及無形相關智慧財產(含照片、文件、圖片、音樂、書籍、畫作、設計、軟體及硬體等),均歸甲方所有。
肆、 實習待遇
(一) 甲方屬學習型的實習單位,並無提供乙方實習津貼、住宿及伙食等。
(二) 甲方依本合約第參條之業務組室實習屬性提供實習學生實習課程,並非所有課程皆得接觸、親近或照顧動物。
x、 保險及責任歸屬
(一) 甲方提供乙方實習場域以利乙方接觸並了解甲方之實務及學習相關知能,並無勞僱或營利事實,雙方單純為學習訓練關係,乙方應衡諸其自身情況,自行投保實習期間意外保險或其他人身保險。乙方於報到當日提供保險資料予甲方備查。
(二) 實習期間,乙方在甲方實習場所或指定地點如因乙方之過失致甲方財物或利益受有損害,乙方應依其過失負相關法律賠償責任。
陸、 實習學生輔導
(一) 實習期間,甲方提供乙方實習規範及實習訓練等實習資料,乙方同意實習時應按上開資料進行。
(二) 如有乙方所就讀學校之師長須訪視乙方實習狀況,應事前與甲方溝通確認訪視日期及時間,時間應配合甲方時段。
x、 實習考核與離退
(一) 乙方實習期間由甲方指派之輔導員負責指導管理及考核,如有須甲方提供實習成績等資料,乙方須於報到當日告知並提供相關文件。
(二) 乙方應於報到當日提供甲方指定或實習所需之文件及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如個人聯繫資訊、保險資料等,如未能提供將予以退訓。
(三) 乙方如不能配合輔導員指導、請假不符規定、有其他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輔導改善,如經輔導未改善者,或有重大違規情事(如實習期間曠課達三日以上、請假超過實習週間的十分之一、未經許可進入甲方管制區域、違規上傳甲方非公開資訊、損害甲方形象或其他違法或損害甲方權利之行為等),甲方得立即終止本合約。
(四) 甲、乙雙方得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捌、 保密xx
xxxxxxxxxx,x方因實習課程合作所知悉甲方之業務機密,無論於實習期間或實習結束後,均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為本合約以外目的使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但其已經甲方事前同意或業經甲方公開者,不在此限。本合約屆滿、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因本合約所揭露之業務機密返還予甲方,如不能返還者,應立即銷毀或刪除,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為本合約以外目的之使用。
玖、 性平規定:
乙方於甲方實習期間如有遭性騷擾狀況時,其申訴之提出及認定,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規定辦理。
壹拾、 實習依據法源
(一)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民法等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則。
(二) 甲、乙雙方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簽訂單位
甲 方:臺北市立動物園負責人:xxx 園長
地 址:116016 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 30 號統一編號:03776603
乙 方:
法定代理人: (xxxxx 20 歲須請家長簽章)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實習生規範
(一) 實習期間謹遵本園安全規定事項,有違安全規定事項者,實習安全須自行負責。
(二) 實習期間應全程穿著實習背心、佩帶「人員識別證件」,實習結束繳回。
(三) 「人員識別證件」僅限實習生本人及實習期間使用。
(四) 實習期間,非遊客參觀場所禁止帶外人進入。
(五) 進出園區應主動出示實習證。
(六) 入園:8:30-9:00 出園:17:30-18:00(實習時間配合各輔導員要求)。
(七) 園區行駛車輛須配戴安全裝置、不得超越遊客列車、不得行駛在遊客參觀步道、不得超載、須符合園區作業道路速限。
(八) 行走園區作業道路請靠邊並穿著實習背心。
(九) 現場絕對遵守輔導員規範,不可獨自進入動物活動場域。
(十) 注意預防中暑及野生蟲蛇傷害。
(十一) 每周排班時間不可超過 6 天。
(十二) 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時數十分之一,超過者取消實習資格。
(十三) 實習期間須遵守保密協定,非經園方同意,禁止上傳與園區相關非公開影音資料至 Line、部落格、FB 或 IG 及相關社群媒體。
(十四) 不論剪輯或是任何輸出(包含音樂圖像等),須符合智慧財產權規定。
(十五) 任何實習所需證明、文件,請於報到時主動遞交輔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