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机构代码证:51330203MJ8960996P
宁波市海曙区心理咨询师协会
2021 新冠疫情心理干预志愿者服务协议
甲方:宁波市海曙区心理咨询师协会
统一机构代码证:51330203MJ8960996P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作为 2021 新冠疫情心理干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的发起机构,接受乙方作为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乙方自愿作为志愿者,为甲方提供无报酬的 COVID-19 疫情(宁波市 2021新疫情)心理干预志愿服务活动。为保障双方目标顺利实现和达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志愿服务内容
1.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乙方现自愿申请作为甲方 COVID-19疫情(宁波市新疫情)心理干预计划/项目的志愿者,无偿提供志愿服务;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条件,同意接受乙方申请。
3.志愿服务具体安排:
(1)服务对象及内容:
(2)志愿服务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26 日至疫情干预工作结束(新疫情时间结束)
二、志愿服务条件
乙方承诺具备以下志愿服务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十四至十八周岁者,已经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应符合所在学校有关志愿者服务的规定。
(2)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没有不适合从事志愿服务的疾病;
(3)家人知情并支持;
(4)尊重当地风俗信仰、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团队管理。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照志愿服务需求和甲方的选用标准对乙方资质、服务能力及是否适合在甲方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遴选、考查;
(2)有权就志愿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证件及学历、专长等资以证明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书;
(3)有权按照自身的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统一的注册登记,要求乙方给予相应的配合;
(4)有权制定统一的组织计划和活动安排,对乙方所进行的活动进行整体调配、管理和监
督;
(5)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进行评估。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能力、服务测试未能达标者有权予以劝退并终止志愿服务;或因其行为严重违反甲方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明显不适合作为甲方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时对其予以除名。
2.义务
(1)应如实向乙方告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2)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协助乙方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客观困难;
(4)以乙方志愿服务活动为基础,对外开展符合本机构宗旨的公益事业;
(5)负责统筹、组织以及对接志愿服务活动。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有权了解甲方概况及目前志愿服务需求状况;
(2)有权要求参加甲方基于志愿服务所进行的必要教育和培训;
(3)有权请求甲方协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4)有权就志愿服务工作对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遵照协议约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和规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专业、合格的志愿服务,而无报酬要求和任何营利性目的,不以志愿者的身份或者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配合甲方就志愿服务进行的资格审查和能力检测,按甲方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基于志愿服务和活动而进行的统一管理、安排和部署;
(4)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相关教育、培训及活动,并达到甲方服务要求;
(5)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6)自觉维护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7)因甲方是社会公益组织,乙方在参加甲方组织的自愿者活动中,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此受到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其责任由志愿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为电子签署即在宁波市海曙区心理咨询师协会官网(xxx.xxxxxxxx.xxx.xx)公益活动中发布,志愿者通过确认活动报名即确认同意并签署本协议。
(2)志愿者报名成功协议即生效。
六、其他
x次 2021 新冠疫情心理干预志愿者公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协会所有。
宁波市海曙区心理咨询师协会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