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EQ:830921
海阳股份
NEEQ:830921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0
公司年度大事记
x阳保安中标xx旗下菜鸟仓公司五大区的直营仓安保服务项目,在疫情期间保障物流仓储的安全营运。
海阳互联网与南京长芦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该项目将打造成南京医养融合示范区,借力提高南京养老产业和数字信息化水平, 有利于推进养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海阳保安以安保服务供应商的身份为进博会的稳定有序保驾护航, 圆满完成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防任务。
海阳互联网与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该合作将贯彻落实“一中心、一学校”多点布局,构建 “1+9+169+X”智慧康养服务模式体系。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五节 重大事件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32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7
第八节 行业信息 40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41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5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83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xx、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xx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xxxxx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xx,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实际控制人xx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控制公司 90.7223%股权的表决权。如其利用控制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治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
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 2020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 131,230,843.13 元,占当期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4.03%,客户集中度相对高。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或者关键客户 流失,将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技术开发风险 | 公司“人-技防”一体化业务模块中涉及软件平台开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多项技术。公司技防服务所涉及的上述技术均为向外采购,由于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很快,需要不断更新技术并应用到服务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掌握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并持续更新,公司服 务将不能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收益及市场竞争力。 |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中国安防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吸引了大量竞争者进入。公司与医院、机关和学校等国家重点安全单位均有紧密合作,提供的服务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但随着竞争对手技术的提高和越 来越多的行业新进入者,公司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市场 |
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 |
管理能力滞后的风险 |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分支机构将不断扩展。公司还 面临如何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力度等问题。如果公司管理能力滞后将制约业务扩张速度和规模。 |
盈利状况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 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取得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20.83 万元、-292.16 万元、1,382.53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52%、-18.59%、32.27%,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仍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和比例骤增是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有 632.30 万元、占比 45.74%;政府补贴占 262.70 万元、占比 28.33%。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不确定性,会对公司的盈 利状况产生一定的波动。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x公司、公司、股份公司、海阳股份 | 指 |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管理层 | 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xx | 指 | 公司董事、公司股东 |
x阳互联网 | 指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
x阳医疗 | 指 | 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
擎海信息 | 指 | 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 |
易高人力资源 | 指 | x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
x阳物业 | 指 | 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阳岳投资 | 指 | 上海阳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阳纪投资 | 指 | 上海阳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xx投资 | 指 | 上海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x期、本期末 | 指 | 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上期、上期末 | 指 | 2019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开源证券、主办券商 | 指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SHANGHAI HAIYANG SECURITY SERVICE MINISTRY CO., LTD. |
证券简称 | x阳股份 |
证券代码 | 830921 |
法定代表人 | xx |
x、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 xx |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 | 否 |
联系地址 | xxxxxxxxxx 000 x 0 x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21-65390000 |
电子邮箱 | |
公司网址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xxxxx东路 000 x 0 x |
xxxx | 00000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2011 年 9 月 30 日 |
挂牌时间 | 2014 年 8 月 11 日 |
分层情况 | 创新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商务服务业(L72)-安全保护服务(L728) -安全服务(L7281)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从事安全秩序维护、安全风险评估、安保方案编制及安防体系设 计等安保服务业务,并提供集人防、技防为一体的智能安防服务。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80,640,000.0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6 |
控股股东 | 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xx),无一致行动人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83431514A | 否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 000 x 00 x xxx 000 x | 否 |
注册资本 | 80,640,000 | 否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xxx源承销保荐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xxxxxxxxx 000 x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是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开源证券 | |
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xx | xx菲 |
1 年 | 1 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 00 x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298,016,807.34 | 265,808,245.21 | 12.12% |
毛利率% | 25.14% | 16.09%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841,006.82 | 15,716,878.13 | 172.5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015,725.98 | 18,638,433.22 | 55.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23.11% | 10.07%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5.65% | 11.94%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3 | 0.19 | 172.60%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259,160,380.07 | 220,151,501.94 | 17.72% |
负债总计 | 65,457,227.48 | 56,206,939.48 | 16.46%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3,703,152.59 | 163,944,562.46 | 18.1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40 | 2.03 | 18.2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4.42% | 16.33%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5.26% | 25.53% | - |
流动比率 | 3.10 | 3.46 | - |
利息保障倍数 | -716.07 | -39.81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14,356.57 | 24,576,128.92 | 131.58% |
应收账款xx率 | 5.74 | 7.88 | - |
存货xx率 | - | -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17.72% | 17.56%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2.12% | 30.02%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72.58% | -4.70%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x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80,640,000.00 | 80,640,000.00 | 0.0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855,191.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16,854.2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6,323,061.1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41,832.1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6,849.74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14,750,088.86 |
所得税影响数 | 924,808.0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3,825,280.84 |
九、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十、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
主营业务成本 | 219,999,966.99 | 223,032,130.87 | ||
应付账款 | 12,315,243.27 | 15,347,407.15 | ||
所得税费用 | 8,915,706.72 | 8,157,665.75 | ||
应交税费 | 9,798,054.86 | 9,040,013.89 | ||
盈余公积 | 11,401,168.89 | 11,173,756.60 | ||
未分配利润 | 21,850,142.62 | 19,803,432.00 |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
x阳股份是一家服务遍及全国,致力于打造 CCHC 持续照料社区的领军者与营运者。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打造 CCHC 持续照料社区,构建“医养康护”四位一体的立体型养老体系。构建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医疗和养老、安防服务。
二、公司运营
(一)海阳养老: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综合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1、客户群体: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长者。
2、运营模式:海阳互联网拥有一支专业化队伍,专业从事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及远程诊断服务;通过创新式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十助”服务,包括:助医、助浴、助行、助急、助x、助餐、助乐、助聊、助学、助安;以养老院/敬老院、养老公寓为机构服务的主要模式,形成智慧型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同时海阳互联网还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结合活力老人的需求开创了旅居养老服务模式。费用结算模式主要为个人消费和与政府采购结算两种,账期一般是 45-90 天。拥有稳定的长期经营合同与业务量。
3、市场拓展:服务载体为 CCHC 持续照料社区、CCHC 驿站、老年公寓、养老院。海阳互联网通过线上建立智慧养老平台,线下组建智能设备、服务人员、供应商等全方位养老服务网络,致力于“医养康护”四位一体的新型模式。
(二)海阳医疗: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海阳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囊括老年人护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专业咨询服务、家庭服务。
1、客户群体:海阳股份旗下养老院内的长者以及xx适用长护险政策的长者。
2、运营模式:机构医疗方面,依托现有养老机构以及xx辐射人群。建立以机构为基地辐射xx及内循环客户的消费客群。通过多年的养老照护经验,精准定位目标客群需求,结合现有医疗资源为养老康复人群提供专业的医疗照护服务。医疗咨询服务方面,依托多维数据挖掘与分析,贯穿医康养护全流程,为护理站实现更精准,更有效的医护资源配置。结合现有机构养老医疗资源,为目标客群提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功能定位不同,共同覆盖养老生命周期全流程。在持续服务的同时不断地通过数据加工处理与动态指标分析形成有效的数据信息积累,实现更及时准确的资源匹配与供给,提升服务的宽度和广度。为长者提供居家或机构医疗照护,康护理疗,术后康复等基础护理医疗服务。另一方面,依托长护险政策,为居家护理站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通过提供日常运营所需的配套软硬件设施帮助护理站建立完善客群档案。加强管理效率。全方位提升护理站的护理照护水准,并以此强化护理站在区域内的竞争优势。
3、市场拓展:结合各地医保政策以及长护险推进情况,挖掘拓展全新客源。同时依托现有养老板块优势,将医疗与养老深度融合以及各个板块之间的协同互动,为中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全程服务,最终达到相互引流的目的,并通过不同机构不同维度的服务不断深化与客户之间的粘性,最终打造良好的业界口碑。
(三)海阳保安:海阳股份拥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一级资质。海阳股份目前主要的经营业务为商业服务业的安防服务。
1、客户群体:主要为医院、教育系统(学校)、事业机关单位、金融机构等国家重点安全单位提供安全秩序维护、安全风险评估、安保方案编制及安防体系设计等安防相关服务。此类单位信誉较高,能
够按照约定付款,账期稳定。
2、运营模式:海阳股份拥有一支系统化的安保管理队伍,严格按照 PDCA 循环管理模式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高效的保安营运管理服务。公司制订了质量控制体系及一系列的操作流程及相关表单:保安服务管理制度、保安培训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保安管理手册等。项目签约后,公司组建项目组负责参与现场管理,直至项目正常运营。海阳股份有专门的运营督导部门,负责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审核现场服务和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指导制定纠偏计划和整改措施,督促整改执行并再次检查。
3、市场拓展:海阳股份设有自己的营销团队,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洽谈(投标)、签约、前期进场支持等。安保服务的定价由服务委托方和受托方协商确定。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根据每年国家公布的数据调整最低工资和社保缴纳基数。海阳股份经营规范、服务性价比较高,在局部细分市场具有优势,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取订单。
三、发展规划
(一)大健康板块,公司将重点推进新设机构型养老床位布局以及护理院、康复医院的建设工作。 1、机构型养老板块,公司拟在南京江北新区+扬州地区 700 张床位;南通地区 1200 张床位;青浦+
嘉兴苏州地区 1100 张床位;宁波地区 1100 张床位;安徽无为 400 张床位;重庆xx 500 张床位;湖南
常德 600 张床位;无锡地区 400 张床位。
2、护理院及康复医院板块,为发挥医养融合资源优势公司拟 2020 年新设舟山嵊泗、舟山岱山、泰
州姜堰、泰州兴华、湖南常德、绍兴柯桥、南京大厂、南京长芦、上虞丰惠等地设立总计不低 1000 张床位的护理康复医院。通过物联网将智慧养老和医疗护理深度融合,形成立体的医养康护养老服务体系。让服务对象在不同的阶段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可以在家享受上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服务;社区养老可以在社区 CCHC 持续照料中心、CCHC 驿站享受养老综合体服务;在机构养老的同时能享受到便捷的医疗康复服务。从而形成养老产业链的闭环,将服务载体和各个阶段的需求群体进行无缝连接,有效提升客户的黏合度。
(二)传统安防保板块,海阳将进一步深化拓展与xx集团的各项业务。在保持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推动其他板块业务的发展。同时结合大健康板块在全国各地的不断推进,通过与各级地方政府的不断深入合作,协同安保业务在所属项目当地的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未来,公司致力于养老、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目标打造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医疗和养老、
安防服务。
作为一家服务遍及全国,致力于打造 CCHC 持续照料社区的领军者与营运者。公司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打造 CCHC 持续照料社区,构建“医养康护”四位一体的立体型养老体系。不仅在线上建立了智慧养老平台,同时在线下组建由智能设备、服务人员、供应商等构建的全方位立体型养老服务网络,在养老行业起着标杆性的作用。公司倡导的 CCHC 持续照料社区,主要通过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实现养老服务“小机构、大社区、零距离、全天候”,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家园”。公司着力与全国各地地方民政部门充分沟通、合作,在多地开展“类工程 BOT”模式,为公司未来在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安防业务板块,公司持续聚焦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四大目标领域,充分保持了在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在上半年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托,在上海市xx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接了上海全市疫情防控隔离点的临时安保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公司临危受命,克服了春节期间招工不易等现实困难,圆满完成了政府指派的工作任务,为全国疫情防控、共克时艰略尽绵薄之力,同时也实现了海阳股份的企业价值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按计划进行,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801.68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12.12%,其中:安保服务收入 19,305.80 万元,养老及医疗业务收入 9,334.11 万元,人力
资源及其他业务收入 1,161.76 万元;利润总额 5,627.5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5.71%;净利润 4,284.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2.5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 8,064.00 万,资产总额 25,916.04万元,净资产 19,370.3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5.26%;从各项财务指标可以看出,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
(二) 行业情况
养老事业政府主导与托底保障下,社会力量逐步成长为养老服务主体,互联网及物联网等新兴产业驱动智慧养老,预计 2025 年我国养老服务市场规模可达 3.26 万亿。养老事业是民生民心工程,也是科学工程,应当由政府承担主导作用。“十二五”期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基本成型,险资、国企等产业力量渐成规模,老年人福利制度及长期照护体系持续加强,推动养老产业继续蓬勃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国养老形式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为解决应对这一趋势,做好养老工作,11 月 3 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外发布。《建议》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具体到养老方面包括: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随着 50/60 后逐步步入老龄化时代,银发经济的消费能力以及消费挂念将跨入一个新的阶段。老年人对养老的需求将从现有对基础型、保障型养老逐步想消费型、品质型养老转型。养老行业的发展将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全新驱动。
保安是在工商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新兴的服务行业。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序日趋扩大,我国保安服务业的发展前景必将越来越广阔。目前,人防服务仍是全球保安服务市场重点,市场占整体保安服务市场的 61.23%。保安服务行业分析指出,武装押运服务为保安服务第二大市场,占据市场的 24.32%,物业保安服务在整体保安服务市场中占据比例最小,不足 3%。保安适应社会发展,社会发展需要保安,这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崭新的时代命题。保安辅警、助警、为民,群防群治保安化,这已经变为人们的共识。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x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初金额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 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 比重% | ||
货币资金 | 72,187,736.89 | 27.85% | 99,100,980.35 | 45.01% | -27.16%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42,000,000.00 | 16.21% | 2,000,000.00 | 0.91% | 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4,173,825.24 | 5.47% | 44,927,646.51 | 20.41% | -68.45% |
应收票据 | 0 | 0% | 0 | 0% | 0% |
应收账款 | 66,584,130.05 | 25.69% | 37,271,494.97 | 16.93% | 78.65% |
存货 | 0 | 0% | 0 | 0% | 0% |
投资性房地 产 | 0 | 0% | 0 | 0% | 0% |
长期股权投 资 | 490,000.00 | 0.19% | 490,000.00 | 0.22% | 0.00% |
固定资产 | 7,353,605.03 | 2.84% | 8,242,477.22 | 3.74% | -10.78% |
在建工程 | 481,152.91 | 0.19% | 9,515,210.27 | 4.32% | -94.94% |
无形资产 | 309,335.49 | 0.12% | 157,975.89 | 0.07% | 95.81% |
商誉 | 756,623.24 | 0.29% | - | - | -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32,128,958.00 | 12.40% | 360,000.00 | 0.16% | 8,824.71% |
短期借款 | 0 | 0% | 0 | 0% | 0% |
长期借款 | 0 | 0% | 0 | 0% | 0% |
应付账款 | 16,448,635.70 | 6.35% | 15,347,407.15 | 6.97% | 7.18% |
预收款项 | 0 | 0.00% | 1,596,140.79 | 0.73% | -100.00% |
合同负债 | 3,436,432.6 | 1.33% | 0 | 0% | 1.33% |
应交税费 | 13,538,995.46 | 5.22% | 9,040,013.89 | 4.11% | 49.77% |
其他应付款 | 18,334,111.2 | 7.07% | 14,443,848.68 | 6.56% | 26.93% |
其他流动负 债 | 206,185.95 | 0.08% | 0 | 0% | 0.08% |
资产总额 | 259,160,380.07 | 100.00% | 220,151,501.94 | 100.00% | 17.72%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期增加 4,000.00 万元,同比增长 2,000.00%。主要是由于本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其他应收款:同期减少 3,075.38 万元,同比减少 68.45%。主要是由于本期关联方往来款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同期增加 2,931.26 万元,同比增加 78.65%,主要因为合并子公司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后,产生的应收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或医疗机构企业管理费导致的应收账款增加。
4、在建工程:同期减少 903.41 万元,同比减少 94.94%,主要是由于公司养老项目完工运营,结转
为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期增加 3,176.90 万元,同比增加 8,824.71%,主要由于公司本期购买房产,公司于 2020 年 6 月预付全款 3,212.90 万元。截止报告日房产尚未交付,尚未拿到房产证。
6、商誉:同期增加 75.66 万元。由于本期收购海阳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产生。
7、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负债。
8、应交税费:同期增加 449.90 万元,同比增长 49.77%。主要由于本期产生的应收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或医疗机构企业管理费增长,导致收入增长从而整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长。
9、其他流动负债:本期增长 20.61 万元,主要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待结转销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x期 | 上年同期 | x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298,016,807.34 | - | 265,808,245.21 | - | 12.12% |
营业成本 | 223,090,041.11 | 74.86% | 223,032,130.87 | 83.91% | 0.03% |
毛利率 | 25.14% | - | 16.09% | - | - |
销售费用 | 3,656,966.59 | 1.23% | 3,471,615.64 | 1.31% | 5.34% |
管理费用 | 19,536,097.32 | 6.56% | 18,324,265.74 | 6.89% | 6.61% |
研发费用 | 0 | 0% | 0 | 0% | 0% |
财务费用 | -78,480.01 | -0.03% | -585,073.16 | -0.22% | 86.59% |
信用减值损失 | -959,710.63 | -0.32% | -1,041,965.52 | -0.39% | 7.89% |
资产减值损失 | -2,000,000.00 | -0.67% | 0.00% | 0% | |
其他收益 | 3,653,463.95 | 1.23% | 3,786,398.67 | 1.42% | -3.51% |
投资收益 | 4,723,093.93 | 1.58% | 680,489.34 | 0.26% | 594.07% |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 0 | 0% | 0 | 0% | 0% |
资产处置收益 | 0 | 0% | 0 | 0% | 0% |
汇兑收益 | 0 | 0% | 0 | 0% | 0% |
营业利润 | 56,199,307.81 | 18.86% | 23,778,923.28 | 8.95% | 136.34% |
营业外收入 | 716,691.76 | 0.24% | 970,497.04 | 0.37% | -26.15% |
营业外支出 | 640,151.16 | 0.21% | 874,876.44 | 0.33% | -26.83% |
净利润 | 42,841,006.82 | 14.38% | 15,716,878.13 | 5.91% | 172.58%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毛利:本期整体毛利 25.14%,上期整体毛利 16.09%,毛利增加 9.05%,同比增长 56.23%。毛利增长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由于新冠疫情政府社保减免政策导致整体保安板块毛利增长较大,本期保安板块毛利 27.31%,上期保安板块毛利 21.76%,增长 5.55%。在保安板块收入整体增长 2.99%的情况下,保安板块毛利增长 1,193.26 万元,由于保安板块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板块,收入占比 64.78%,保安板块毛利的增加也大幅拉升总体毛利的增加。(2)、由于合并子公司上海海阳
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后,公司为了弥补提供的管理服务支出对运营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或医疗机构企业征收管理费,该项收入整体毛利较高,导致公司整体毛利增加。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86.59%,主要原因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0.00 万元,由于无锡项目很可能会终止,出于谨慎原则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3、投资收益:同期增长 404.26 万元,同比增长 594.07%。主要由于本期处置子公司上海本颐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产生的收益。
4、净利润:同比增加 2,712.41 万元,同比增长 172.58%。主要由于(1)、由于疫情社保减免政策导致保安板块净利润上涨。(2)、公司从 2020 年开始向民非关联组织收取管理咨询费及软件使用费等服务收入,以弥补了为民非关联组织正常运营提供的服务支出,该项业务总体毛体较高,使得公司本期净利润大幅增长。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x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298,016,807.34 | 265,808,245.21 | 12.12%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0 | - |
主营业务成本 | 223,090,041.11 | 223,032,130.87 | 0.03% |
其他业务成本 | 0 | 0 | -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安保服务 | 193,058,042.07 | 140,342,412.40 | 27.31% | 2.99% | -4.31% | 5.55% |
养老及医疗 服务 | 93,341,132.64 | 75,726,391.17 | 18.87% | 53.03% | 32.43% | 12.62% |
人力资源及 其他 | 11,617,632.63 | 7,021,237.54 | 39.56% | -33.08% | -63.39% | 50.04% |
合计 | 298,016,807.34 | 223,090,041.11 | 25.14% | 12.12% | 0.03% | 9.05%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保安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99%。保安板块系公司传统业务,营收、盈利情况较上年同期基本趋于稳定,本期毛利增长主要是由于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导致。
2、养老及医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3.03%。该板块系公司新兴业务,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主要方向,目前正在快速扩展,前期收入、成本基数较小,本期增长幅度较显著。另外由于合并子公司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后,为了弥补前期对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或医疗机构管理支出征收管理费,导致收入亦有增加。
3、人力资源及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33.08%。该板块系公司本期新合并的业务板块,本期收入增长主要来源xx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收入和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软件收入。由于海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年减少部分项目导致该板块总体收入减少。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 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上海市xx区教育局 | 82,496,343.02 | 27.68% | 否 |
2 | 常熟市民政局 | 16,330,715.82 | 5.48% | 否 |
3 | 上海市xx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2,671,226.42 | 4.25% | 否 |
4 | 上海海阳护理站 | 9,921,751.62 | 3.33% | 是 |
5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9,810,806.25 | 3.29% | 否 |
合计 | 131,230,843.13 | 44.03% | -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 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4,707,973.67 | 20.04% | 是 |
2 | 上海崇明国是投资有限公司 | 1,978,745.36 | 0.89% | 否 |
3 | 上海桥升商贸置业有限公司 | 1,791,889.88 | 0.80% | 否 |
4 | 上海五环大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03,581.33 | 0.58% | 否 |
5 | 上海意贺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 司 | 1,172,953.85 | 0.53% | 否 |
合计 | 50,955,144.09 | 22.84% |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x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14,356.57 | 24,576,128.92 | 131.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418,990.31 | -14,762,744.12 | -397.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82,416.69 | - | -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31.58%,主要是因为收回关联方往来款,导致经营性现金流收入相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97.33%,主要因为本期投资房产以及将闲置资金投入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于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收购款导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养老机构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 养老服务 | 132,071,432.55 | 8,516,839.20 | 71,029,443.94 | 2,814,985.55 |
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 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老年人护理服务 | 48,866,016.25 | 26,808,570.29 | 22,311,688.70 | 17,540,042.76 |
海阳易高 (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人才中介,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 遣服务 | 29,510,321.99 | 22,548,669.85 | 7,183,670.43 | (249,709.78) |
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 | 7,864,626.01 | 989,550.14 | 4,433,962.20 | 3,326,613.51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7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5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构养老服务;为老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家庭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建筑装饰材料、日用百货销售;会展会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工程;室内装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营业务:养老机构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
2、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8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老年人护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老年用品销售、养老专业咨询服务、家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营业务:老年人护理服务。
3、海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8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人才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产线产品外包装服务,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营业务:人才中介,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4、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计算
机信息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
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工艺品(除文物)、日用百货的销售;机电设备调试、安装(除特种设备);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家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项目 | x期金额/比例 | 上期金额/比例 |
研发支出金额 | 0 | 0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 | 0% |
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 | 0% | 0% |
(五) 研发情况研发支出情况: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0 | 0 |
硕士 | 0 | 0 |
本科以下 | 0 | 0 |
研发人员总计 | 0 | 0 |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 0% | 0% |
专利情况:
项目 | x期数量 | 上期数量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 43 | 28 |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 8 | 8 |
研发项目情况:
序 号 | 软件名称 | 著作权人 | 开发完成 日期 | 权利取得 方式 | 权利范围 | 登记号 | 发证日期 | ||
1 | 中央运送 APP 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1143 | 20201222 | ||
2 | 海阳长者 APP 软件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1142 | 20201222 | ||
3 | 海阳智慧云 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1100 | 20201222 | ||
4 | 老人评估系 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1099 | 20201222 |
5 | 易闪送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1144 | 20201222 | ||
6 | 海阳云护理 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1145 | 20201222 | ||
7 | 中央运送后 台管理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1146 | 20201222 | ||
8 | 海阳保安 APP 软件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204 | 20201222 | ||
9 | 海阳保安管 理端软件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203 | 20201222 | ||
10 | 海阳保安任 务中心软件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207 | 20201222 | ||
11 | 海阳 95002 购 物商城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047 | 20201222 | ||
12 | 海阳保安管 理中心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171 | 20201222 | ||
13 | 海阳 95002 社 区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170 | 20201222 | ||
14 | 海阳工程维 护系统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169 | 20201222 | ||
15 | 海阳 CCHC 软 件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0080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20SR1870205 | 20201222 | ||
(六) 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海阳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安保服务业务。由于营业收入是海阳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0)及附注五(27)。 2、审计应对
(1)了解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
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业务合同,识别合同条款中关于提供劳务的约定,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
(3)根据业务类别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整体合理性;
(4)从收入台账中选取样本,复核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核算,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与客户的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结算记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列示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与披露是否与会计政策在重大方面相符。
(七)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 月 1 日 | 调整数 |
预收款项 | 1,596,140.79 | -1,596,140.79 | |
合同负债 | 1,505,793.20 | 1,505,793.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90,347.59 | 90,347.59 |
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 月 1 日 | 调整数 |
预收款项 | 1,589,640.79 | -1,589,640.79 | |
合同负债 | 1,499,661.12 | 1,499,661.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89,979.67 | 89,979.67 |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详见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 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的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相关项目情况 其他说明:新收入准则根据公司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进行以下调整:本公司将期末符合条件的预收款确认为合同负债,期初比较数据不做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x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与原收入准则规定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 |||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合并 | 公司 | ||
预收账款 | -3,642,618.64 | -1,466,417.91 | |
合同负债 | 3,436,432.69 | 1,383,413.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6,185.95 | 83,004.79 |
4、 前期会计差错变更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2019 年 9 月,本公司未确认对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外包服务成本 3,032,163.88 元,调增主 营业务成本及应付账款 3,032,163.88 元,调减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及所得税费用 758,040.97 元,调减盈 余公积 227,412.29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2,046,710.62 元。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x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 |||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计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应付账款 | 12,603,438.27 | 3,032,163.88 | 15,635,602.15 |
应交税费 | 6,670,993.45 | -758,040.97 | 5,912,952.48 |
盈余公积 | 11,401,168.89 | -227,412.29 | 11,173,756.60 |
未分配利润 | 26,575,537.28 | -2,046,710.62 | 24,528,826.66 |
主营业务成本 | 200,295,904.09 | 3,032,163.88 | 203,328,067.97 |
所得税费用 | 8,749,151.71 | -758,040.97 | 7,991,110.74 |
说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x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19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 |||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计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应付账款 | 7,622,818.22 | 3,032,163.88 | 10,654,982.10 |
应交税费 | 6,468,600.06 | -758,040.97 | 5,710,559.09 |
盈余公积 | 11,401,168.89 | -227,412.29 | 11,173,756.60 |
未分配利润 | 43,755,147.57 | -2,046,710.62 | 41,708,436.95 |
主营业务成本 | 143,588,803.86 | 3,032,163.88 | 146,620,967.74 |
所得税费用 | 8,294,866.98 | -758,040.97 | 7,536,826.01 |
说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
(八)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子公司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
1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 | 海阳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注 1) | 合并 | 不合并 | ||
3 | 扬州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4 | 德清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5 | 苏州慧老护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6 | 无锡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7 | 绍兴上虞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8 | 绍兴上虞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9 | 连云港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0 | 上海海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1 | 仪征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2 | 上海海阳养老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3 | 上海海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4 | 海之阳养老服务(南京)有限公司(注 4) | 合并 | 合并 | ||
15 | 上海本颐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注 5) | 合并 | 合并 | ||
16 | 海阳养老服务(兴化)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7 | 上海海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8 | 岱山桥头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19 | 岱山桥头海阳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0 | 岱山桥头海阳养老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1 | 绍兴柯桥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2 | 嘉兴港区兴x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3 | 嵊泗青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4 | 嵊泗青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5 | 嵊泗金沙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6 | 海阳养老服务(兰州)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7 | 绍兴上虞健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8 | 无锡海阳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29 | 无锡海阳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30 | 无锡市xxxxx通江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31 | 无锡海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32 | 嘉兴南湖汉塘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33 | 嵊州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34 | 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
35 | 海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
36 | 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
37 | 海阳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
38 | 岱山东沙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39 | 兴化市健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40 | 泰州市姜堰区健xxx护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41 | 绍兴柯桥平水健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2 | 广州市海阳医疗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43 | 南京海阳大厂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
44 | 睢宁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45 | 张家港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46 | 南京海阳长芦护理院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47 | 湖州健xxx护理站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48 | 成都金牛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49 | 海阳(西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注 4) | 不合并 | 合并 | ||
50 | 台州玉环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51 | 海阳护理服务(常德)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52 | 海阳养老服务(常德)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
注 1:2020 年 5 月 8 日,xxxx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海阳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该公司自转让起纳入合并范围。 注 2:2020 年 5 月 22 日,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由于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xx,x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xxxx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由于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xx,x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x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海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由于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xx,x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5 月 8 日,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与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海阳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xx,x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注 3:睢宁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海阳长芦护理院有限公司、湖州健xxx护理站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系 2020 年投资设立,故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注 4:海阳(西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海之阳养老服务(南京)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及 2020 年注销,故自注销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 5:上海本颐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转让,自转让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 32 家分公司亦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但未在上表中列 示 |
(九) 企业社会责任
1. 扶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持续经营评价
从公司财务数据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801.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12%,其中:安保服务收入 19,305.80 万元,养老及医疗业务收入 9,334.11 万元,人力资源及其他业务收入 1,161.76万元;利润总额 5,627.5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71%;净利润4,284.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2.5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 8,064.00 万,资产总额 25,916.04 万元,净资产 19,370.3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5.26%,流动比率 3.10;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较强,现金流稳定,营运资金充足,为公司持续经营奠定了良好的根基。
从业务发展状况来看,公司在保持原有传统安保业务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在养老、医疗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并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诚信、客户、执行、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公司业务发展与国家维稳、民生事业息息相关,公司在与教育系统、医疗系统、金融机构和政府机关密切合作的基础上,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品牌价值,客户群体正在稳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经
营能力。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一) 行业发展趋势
养老事业政府主导与托底保障下,社会力量占比已超 50%,逐步成长为市场主体,预计 2025 年我国养老服务市场规模可达 3.26 万亿。从轻资产“类工程BOT”中期看,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有望从单一基本生活服务场景向医疗保健、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娱乐休闲、日常消费领域拓展。
保安是在工商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新兴的服务行业。目前,人防服务仍是全球保安服务市场重点,市
场占整体保安服务市场的 61.23%。保安适应社会发展,社会发展需要保安,这已成为时代的潮流。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安保业务:为学校、金融机构、医院、机关等国家重点安全单位提供安防服务业务。客群稳定并与之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公司稳定的现金流来源。自 2020 年起,集团大力拓展全新安保业务渠道,全面开展与xx旗下菜鸟仓储的全面合作。未来将进一步依托原有优势,在深化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全新业务。
养老业务:以机构养老为主,利用“类工程 BOT”模式优势模式突破重资产桎梏,专注老龄日常照护、
医疗服务等的专业养老机构数量持续扩容,行业发展逻辑开始从投资和资本驱动向运营及服务转变。
医疗业务:以中医门诊、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等机构为载体,满足老人医养结合的照护需求。医疗业务直接对接医保资源,老人的支付意愿更强。结合现存养老机构体系,为海阳所服务的客户提供医养康护四位一体的立体型养老体系。
(三) 经营计划或目标
(一)大健康板块,公司将重点推进新设机构型养老床位布局以及护理院、康复医院的建设工作。 1、机构型养老板块,公司拟在南京江北新区+扬州地区 700 张床位;南通地区 1200 张床位;青
浦+嘉兴苏州地区 1100 张床位;宁波地区 1100 张床位;安徽无为 400 张床位;重庆xx 500 张床位;
湖南常德 600 张床位;无锡地区 400 张床位。
2、医疗板块,为发挥医养融合资源优势公司拟在 2021 年新设舟山嵊泗、舟山岱山、泰州姜堰、泰
州兴华、湖南常德、绍兴柯桥、南京大厂、南京长芦、上虞丰惠等地设立总计不低于 1000 张床位的护理康复医院。
通过物联网将智慧养老和医疗护理深度融合,形成立体的医养康护养老服务体系。让服务对象在不同的阶段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可以在家享受上门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服务;社区养老可以在社区 CCHC 持续照料中心、CCHC 驿站享受养老综合体服务;在机构养老的同时能享受到便捷的医疗康复服务。从而形成养老产业链的闭环,将服务载体和各个阶段的需求群体进行无缝连接,有效提升客户的黏合度。
(二)传统安保板块,海阳将进一步深化拓展与xx集团的各项业务;在保持原有项目的基础上,
推动其他板块业务的发展;同时结合大健康板块在全国各地的不断推进,通过与各级地方政府的不断深入合作,协同安保业务在所属项目当地的开展工作。
(四) 不确定性因素
政策风险:各地域民政以及医保政策出现变化可能导致原有计划项目未能如期展开。
上下游合作风险:各类上下游合作机构,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与海阳的合作出现暂停或者终止情况,影响最终业务发展。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实际控制人xxxx直接或间接形式控制公司 90.7223%股权的表决权。如其利用控制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治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若xxxx联董事,则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若xxxx联股东,则应当充分听取监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意见,保证严格遵守公司治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审议关联交易确属无法回避的,关联股东仍可参与表决并作出决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若因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及时履行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2、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2020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 13,123.08 万元业收入的比例为 44.03%,客户集中度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但占比还是较高。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或者关键客户流失,将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核心业务集中于医院、机关、院校和金融行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投入,积极拓展其他客户群体,不断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已完成对海阳互联网养老、海阳医疗的收购,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也相应拓展。
3、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人-技防”一体化业务模块中涉及软件平台开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多项技术。公司技防服务所涉及的上述技术均为向外采购,由于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很快,需要不断更新技术并应用到服务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掌握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并持续更新,公司服务将不能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收益及市场竞争力。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人-技防”一体化的海阳接警平台,用于监控和支持安保管理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对擎海信息的收购,软件和运维服务将会有更专业的保障。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安防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吸引了大量竞争者进入。公司与医院、机关和学校等国家重点安全单位均有紧密合作,提供的服务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但随着竞争对手技术的提高和越来越多的行业新进入者,公司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选择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安防服务提供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合作伙伴的技术、服务上投入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并以核心的终端客户为平台,合作双方共同配置研发、生产、服务等更多力量,形成面向其他安防企业竞争者的竞争优势。
5、管理能力滞后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分支机构将不断扩展。公司还面临如何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力度等问题。如果公司管理能力滞后将制约业务扩张速度和规模。公司将进一步引进行业优秀管理人才,加强高管团队组织建设;实行双指标考核机制;严格要求合规运营;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根据公司发展规模和业务扩张情况,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6、盈利状况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取得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20.83 万元、-292.16 万元、1,382.53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52%、-18.59%、32.27%,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仍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和比例骤增是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有 632.30 万元、占比 45.74%;政府补贴占 262.70 万元、占比 28.33%。非经常性损益虽然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波动,但在近三年保持平稳的状态。且非经常性损益基本为政府补贴,由于我公司承担着解决低学历就业者转换劳动力的社会责任,因此会获得一定的政府补贴和税收补贴,我公司会努力发展本身安保业务,增加主营业务收入,以此降低非经常性损益的比例。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无新增的风险因素。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五.二.(一)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 □是 √否 | 五.二.(二)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五.二.(三)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五.二.(四)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五.二.(五)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五.二.(六)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 累计金额 | 合计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诉讼或仲裁 | 3,600,000 | 7,305,023.21 | 10,905,023.21 | 5.63% |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x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 110,600,000.00 | 70,111,606.07 |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4.其他 |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 | 审议金额 | 交易金额 |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 13,079,583.91 | 13,079,583.91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所涉及日常性关联交易分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内容分别为:(1)为满足安保板块日常运营需求,接受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劳务服务,共计支付金额44,707,973.67元。(2)为了提升关联方民非机构的运营与获客能力,向民非机构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用共计 21,064,009.77 元。(3)向关联方民非机构提供居家软件配套以及日常运营维护服务,收取软件服务费
共计 4,339,622.63 元。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满足自身发展需求,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而设立的。有助于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速公司发展,是合理且必要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事项类型 | 协议签署时间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交易对方 | 交易/投资/合并标的 | 交易/投资/合并对价 | 对价金额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
收购资 产 | 2020 年 5 月 22 日 | 2020 年 5 月 21 日 | 上海海 阳投资 | 上海海阳 医疗服务 | 现金 | 13,012,199.59 元 | 是 | 否 |
管理集 | 集团有限 | |||||||
团有限 | 公司 | |||||||
公司、x | ||||||||
x | ||||||||
x购资 产 | 2020 年 5 月 22 日 | 2020 年 5 月 21 日 | 上海海 阳投资 | 上海擎海 信息技术 | 现金 | 32,395.04 元 | 是 | 否 |
管理集 | 有限公司 | |||||||
团有限 | ||||||||
公司 | ||||||||
收购资 | 2020 年 5 | 2020 年 5 | 上海海 | x阳易高 | 现金 | 34,989.28 元 | 是 | 否 |
产 | 月 22 日 | 月 21 日 | 阳投资 | (上海) | ||||
管理集 | 人力资源 | |||||||
团有限 | 有限公司 | |||||||
公司、x | ||||||||
x |
x项详情及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此次收购资产不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有所拓展,管理层架构没有变化。
(六)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 期 | 承诺结束 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 况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6 月 30 日 | 整改 | 同业竞争 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 已履行完毕 |
公司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6 月 30 日 | 整改 | 同业竞争 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 已履行完毕 |
董监高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6 月 30 日 | 整改 | 同业竞争 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 已履行完毕 |
董监高 | 2020 年5 月 6 日 | - | 其他(自行做出) | 其他承诺 ( 关于拟申请进入创新层取得董秘任职资格的承诺) | 其他(公司目前已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但董事会秘书尚未取得任职资格。公 司 承 诺 自 2020 年全国股转公司首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举行之日起 3 个月内取得董事会 秘书任职资格。) | 正在履行中 |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完成收购子公司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互联网”),海阳互联网与公司实际控制人xxxx的其他企业因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存在相同、相近或相似的情况,形成同业竞争问题,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常州市汇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呈吊销状态,与海阳股份(包括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同业竞争已随之消除,除此之外,海阳股份(包括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仍然存在,公司已披露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未能得到执行。
自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存在违反承诺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新增同业竞争及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补发)(更正后)》(公告编号:2019-042)。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变更了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之“二、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变更后的承诺概括为:通过收购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通过变更经营范围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通过注销方式解决同业竞争,并承诺不存在其他及未来避免新增同业竞争,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之“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变更情况”和“三、承诺不存在其他及未来避免新增同业竞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关于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的内容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因疫情原因,导致个别工商变更、注销相关事宜未在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现已于 2020 年
8 月完成。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75,840,000 | 94.05% | 75,840,000 | 94.05%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51,200,000 | 63.49% | -0.65% | 50,672,500 | 62.84% | |
董事、监事、高管 | 1,600,000 | 1.98% | -0.62% | 1,100,000 | 1.36%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800,000 | 5.95% | 0 | 4,800,000 | 5.95%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 4,800,000 | 5.95% | 0 | 4,800,000 | 5.95% | |
董事、监事、高管 | 4,800,000 | 5.95% | 0 | 4,800,000 | 5.95%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80,640,000.00 | - | 0 | 80,640,0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2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本期减少 0.2%的股本,从期初的 5,120 万股减少到 5,067.25 万股。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 量 |
1 | 上 海 x 阳 物 业 管 理 有 限公司 | 49,600,000 | -27,500 | 49,572,500 | 61.4738% | 0 | 49,572,500 | 0 | 0 |
2 | 上 海 x x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8,000,000 | -1,100,000 | 6,900,000 | 8.5565% | 0 | 6,900,000 | 0 | 0 |
3 | 上 海 阳 纪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6,698,000 | 14,000 | 6,712,000 | 8.3234% | 0 | 6,712,000 | 0 | 0 |
4 | xx | 0,000,000 | -500,000 | 5,900,000 | 7.3165% | 4,800,000 | 1,100,000 | 0 | 0 |
5 | 上 海 阳 岳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4,071,000 | 3,000 | 4,074,000 | 5.0521% | 0 | 4,074,000 | 0 | 0 |
6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 2,249,000 | 0 | 2,249,000 | 2.7889% | 0 | 2,249,000 | 0 | 0 |
有 限 公 司 做 市 专 用 证 券账户 | |||||||||
7 | x x x | 736,000 | -46,000 | 690,000 | 0.8557% | 0 | 690,000 | 0 | 0 |
8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做 市 专 用 证 券账户 | 0 | 500,000 | 500,000 | 0.6200% | 0 | 500,000 | 0 | 0 |
9 | x x x | 0 | 470,900 | 470,900 | 0.5840% | 0 | 470,900 | 0 | 0 |
10 | 首 创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做 市 专 用 证 券账户 | 0 | 465,993 | 465,993 | 0.5779% | 0 | 465,993 | 0 | 0 |
合计 | 77,754,000 | -219,607 | 77,534,393 | 96.1488% | 4,800,000 | 72,734,393 | 0 | 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海阳物业、xx投资、阳纪投资、阳岳投资为实际控制人xxxx的企业。 |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957.25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47%。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成立时间:2003 年 5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实收资本:2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750344646N法定代表人:xx
x所:上海市xx区xxx 510 号 29 幢 501 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机关、医院、学校的后勤管理服务;五金交电的销售;停车场库经营,病患陪护服务。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xxxx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xxxx持有公司 5,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165%,并通过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阳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上海阳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发行人 17,68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3.4058%。综上所述,xxxx直接或间接形式控制公司 90.7223%股权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xx,x,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保卫师资格。先后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中欧商学院、香港大学。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在上海xxxxxx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上海海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长,十一届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常委、十二届上海市xx区政协常委、上海市保安协会副会长、xx区保安协会会长、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智慧养老研究所所长、等社会职务。先后荣获全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上海市第一
届创业先锋、上海市十大青商、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xx区第二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等称号。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xx | x事长、总经理 | 男 | 1974 年 10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xx | x事 | 女 | 1966 年 2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xx | x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 女 | 1972 年 11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xxx | 董事 | 男 | 1963 年 8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xxx | 董事 | 女 | 1983 年 2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xxx | 监事会主席 | 女 | 1984 年 5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xx | 监事 | 女 | 1972 年 10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80 年 6 月 | 2020 年 3 月 23 日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董事会人数: | 5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xx、xxxx弟。xxxx际控制人。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 |
xx | x事长、总 经理 | 6,400,000 | -500,000 | 5,900,000 | 7.3165% | 0 | 0 |
合计 | - | 6,400,000 | - | 5,900,000 | 7.3165% | 0 | 0 |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xx | x事长 | 新任 | 董事长、总经理 | 发展需要 |
xxx | 董事 | 新任 | 董事 | 董事会换届 |
xxx | 董事 | 新任 | 董事 | 董事会换届 |
xx | x事 | 新任 | 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 董事会换届 |
xxx | - | xx | x事会主席 | 监事会换届 |
xx | x事、总经理 | 离任 | 董事 | 退休 |
xxx | 董事、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 | 董事会换届 |
xxx | xx | x任 | - | 董事会换届 |
xx | x事 | 离任 | - | 监事会换届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xx,x,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保卫师资格。先后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中欧商学院、香港大学。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在上海xxxxxx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上海海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长,十一届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常委、十二届上海市xx区政协常委、上海市保安协会副会长、xx区保安协会会长、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智慧养老研究所所长、等社会职务。先后荣获全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上海市第一届创业先锋、上海市十大青商、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xx区第二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等称号。
xxx,男,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8 月出生,博士学历。1997 年 1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职中国普天上海无线通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职
大亚科技集团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08 年 10 月期间在美国学习、研
究工作;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大亚科技集团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职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曹盘美,女,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2 月出生,大学学历。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职上海齐鼎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担任人事助理;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职上海文峰百货有限公司,担任人事主管;2010 年 1 月至今任职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传统事业部副总经理。
xx,x,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职上海海阳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出纳。2000 年 2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职上海中勤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职上海xxxxxx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担任行政人事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上海海阳老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担任行政人事
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职上海海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人事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职上海海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行政副总监。2019 年 9 月至今任职上海海
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担任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女,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200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职xx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区域服务运营主管。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职上海艾格贝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营总监。2016 年 4 月至今,任职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新 BCM 事业部总监。
xxx,男,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6 年 8 月--2010年 10 月任舒吉物业区域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上海海阳保安运营总监,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兰州分公司总经理。
xx,x,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2 年出生,大专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
任职海阳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事业部副总。2020 年 8 月今任职海阳集团人力资源共享中心副总监。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x期新增 | x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行政人员 | 12 | 11 | 5 | 18 |
生产人员 | 3,076 | 1,812 | 457 | 4,431 |
销售人员 | 54 | 13 | 2 | 65 |
技术人员 | 8 | 51 | 3 | 56 |
财务人员 | 14 | 5 | 4 | 15 |
员工总计 | 3,164 | 1,892 | 471 | 4,585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4 | 4 |
硕士 | 25 | 23 |
本科 | 166 | 185 |
专科 | 316 | 389 |
专科以下 | 2,653 | 3,984 |
员工总计 | 3,164 | 4,585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无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变动情况 | 任职 | 期初持普通股 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 数 |
xx | x职 | 总经理 | 0 | 0 | 0 |
xx | xx | x事长、总经理 | 6,400,000 | -500,000 | 5,900,000 |
核心员工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xxxx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根据法定程序聘任了新的总经理。公司对x
xxx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xxxxxxx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生效。
xxx,男,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2 月出生,澳洲新南xxx大学,工商硕士学历。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职上海农商银行,公司金融部,担任客户经理工作,银行信贷报告
书写,贷款投放;非标业务,产业基金项目设计投放。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职五矿证券上海分公司,担任财务内核总监,内部财务合规规划,分公司财务报表审核上报,日常账务处理,分公司薪酬报税工作。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职上海海阳集团,担任财务共享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负责日常
财务审批运营,财务制度规范,上市辅导,企业对外融资。
第八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及财务政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修订了有关内控制度,如《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公司经营层和各职能部门均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开展工作。
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
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基本能够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依法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公司基本能够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履行召集、召开、表决、股东的参会资格和对董事会授权等工作程序。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制度层面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表决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同时,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以及新政策的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等相关人员也会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有效地执行各项内部制度,更好的
保护股东权益。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基本能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程序,没有出现三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情形。公司自制定了各项内控制度以来,基本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这对于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高经济效益以及长远发展发挥
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修订了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导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导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方式; (十七)审议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及超过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的交易总金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十八)审议公司非日常性关联交易; (十九)审议对外投资金额一次性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外投资行为; (二十)审议融资金额一次性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行为;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30%以上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方式; (十七)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 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十八)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以上“交易”系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交易事项,但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除外。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除此外,股东大会如需就其他非法定职权事项对董事会授权的,需依法履行相关决议程序,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事项、范围、期限等)应当明确具体,且合法合规并符合本章程规定。 | ||
第四十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为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超过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或为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公司为除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参股子 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 | 第四十条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章程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董事会审议担保或财务资助事项时,应经出席 (全体)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股东大会在审议为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除了本条上述所述情形之外的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 |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 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的,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 ||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所在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 |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所在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 |
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
第四十七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 第四十七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 ||
第五十二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第五十二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 ||
第五十六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 第五十六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 ||
第七十四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 (五)公司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及超过年度日 | 第七十四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 |
常性关联交易安排的交易总金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六)公司非日常性关联交易; (七)对外投资金额一次性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外投资行为; (八)融资金额一次性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融资行为; (九)股权激励计划;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审议本条(五)、 (六)款事项时,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 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
第七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第七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 ||
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作适当xx,但不参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 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作适当xx,但不参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的除外;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 ||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通知各股东,通知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召集人或者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和代理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有效表决资料一并保存。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通知各股东,通知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 ||
第九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第九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 | ||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 |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 ||
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 满; | ||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 | ||
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 | 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 | ||
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 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 | ||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 | |||
未满的; |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 | |||
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 | |||
司解除其职务。 | |||
第九十六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 | 第九十六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 ||
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 |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 | ||
在 2 日内向股东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 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 | 会将在 2 日内向股东披露有关情况,但不得通过 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 ||
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 |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 | ||
方能生效。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 | 会时生效: | ||
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1、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 | ||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 | |||
其辞职产生的空缺,或者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 | |||
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 | |||
效之前,拟辞职董事、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 | |||
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 |||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 | 案; | ||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 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
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 | 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
资、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 | ||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投资、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 ||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 ||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 ||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 |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
会计师事务所;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 | 的会计师事务所; | ||
的工作;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 ||
(十六)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 | 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 ||
30%的事项; (十七)审议公司超过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的 | 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其他条款规定必须由股东大 | ||
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 | 会审议的事项除外。 | ||
(十八)审议对外投资金额一次性不超过 200 万元 人民币的对外投资行为; | |||
(十九)审议融资金额一次性不超过 1,000 万元人 民币的融资行为; | |||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 |||
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其他条款规 | |||
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除外。 | |||
第一百〇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融资、收 | 第一百〇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融资、 | ||
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 | 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权限,建 | ||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 ||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 ||
批准。 | |||
本章程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就对外投资、收购和出 | |||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委托 | |||
贷款、风险投资、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对董事 | |||
会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如下: | |||
(一)对外担保 | |||
除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 | |||
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外,公司发生的其他对外担保 | |||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 |||
(一) 关联交易 | |||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 |
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 万元。 (三)提供财务资助 除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发生的其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收购和出售资产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其他交易(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的。 上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决策权限的授权期限为长期,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收购和出售资产、其他交易等,若未达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则由公司的董事长审议批准。若董事长审议关联交易时,其属于关联方的,则提交董事会审议。 | |||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的原则是: 1、有利于公司科学、高效决策 2、授权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他人行使; 4、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在符合上诉授权原则的情形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权力: 1、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2、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
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进行特别处置,并在事后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 |||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 ||
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一百二十条本章程第九十一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三条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四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条本章程第九十一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本章程第九十三条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一百二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第一百二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财务总监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第一百三十三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 第一百三十三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 |
务。 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 |||
第一百三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 第一百三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第一百三十七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三十七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第一百九十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 第一百九十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发生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可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处理。 | ||
第一百九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后,于公司挂牌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 第一百九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改时亦同。 | ||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变更了经营范围,并修订了《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 |||
原规定: | 修订后: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安全风险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保安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安防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安防、消防报警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 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9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xxx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xx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xx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xx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聘任xx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通过《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议案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审议通过《制定承诺管理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提议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5、审议通过《董事会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制度》议案 审议通过《提议召开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6、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审议通过《购买资产》议案 审议通过《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7、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审议《关于新增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8、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审议通过《更换法定代表人》议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xx为总经理》议案审议通过《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与xxx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与xxxx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案 | ||
监事会 | 6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xxx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
4、审议通过《监事会制度》议案 5、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6、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 ||
股东大会 | 9 |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变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变更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xxx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 审议通过《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审议通过《制定承诺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审议《董事会制度》 审议《监事会制度》 审议《股东大会制度》 审议通过《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6、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 9、审议通过《公司与xxxx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与xxx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 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要求。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及财务政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修订了有关内控制度,如《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公司经营层和各职能部门均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开展工作。
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
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充分规定了股东享有的权利。自挂牌后,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关于中小股东权
利保护的制度。公司将严格规范公司治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能,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控制度促进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独立运作,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没有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运营独立: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未受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干涉、控制。并且未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合法产生,高级管理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双重任职,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员工的 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全独立管理。
资产完整独立:公司合法拥有与目前业务相关的办公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混用或占用的情形。
机构独立: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运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高级管理层,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财务独立:公司设立独立财务会计部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 银行独立开设账户,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度而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性工作,需要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正常开展。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前提下,采取事先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水
平。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包含各类日常信息披露制度及半年度及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
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众会字(2021)第 00880 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上海市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 18 楼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1 年 4 月 14 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xx | xxx |
0 年 | 1 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是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1 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20 万元 | |
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1)第 00880 号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阳股份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阳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海阳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安保服务业务。由于营业收入是海阳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0)及附注五(27)。 2、审计应对 (1)了解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 |
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业务合同,识别合同条款中关于提供劳务的约定,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
(3)根据业务类别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整体合理性;
(4)从收入台账中选取样本,复核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核算,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与客户的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结算记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列示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与披露是否与会计政策在重大方面相符。
四、其他信息
x阳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海阳股份 2020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x阳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阳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海阳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阳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xx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阳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阳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海阳股份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
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14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72,187,736.89 | 99,100,980.3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42,000,000.00 | 2,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五、3 | 66,584,130.05 | 37,271,494.9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五、4 | 1,375,909.29 | 416,706.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5 | 14,173,825.24 | 44,927,646.5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6 | 198,777.96 | 823,067.50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520,379.43 | 184,539,895.9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7 | 490,000.00 | 49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五、8 | 7,353,605.03 | 8,242,477.22 |
在建工程 | 五、9 | 481,152.91 | 9,515,210.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五、10 | 309,335.49 | 157,975.8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五、11 | 756,623.24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12 | 19,707,096.32 | 14,419,573.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3 | 1,413,229.65 | 2,426,369.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14 | 32,128,958.00 | 36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640,000.64 | 35,611,605.97 | |
资产总计 | 259,160,380.07 | 220,151,501.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15 | 16,448,635.70 | 15,347,407.15 |
预收款项 | 五、16 | - | 1,596,140.79 |
合同负债 | 五、17 | 3,436,432.69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18 | 11,339,377.04 | 12,919,321.03 |
应交税费 | 五、19 | 13,538,995.46 | 9,040,013.89 |
其他应付款 | 五、20 | 18,334,111.22 | 14,443,848.6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21 | 206,185.9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303,738.06 | 53,346,731.5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x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五、22 | 2,153,489.42 | 2,860,207.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53,489.42 | 2,860,207.94 | |
负债合计 | 65,457,227.48 | 56,206,939.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23 | 80,640,000.00 | 80,6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x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24 | 39,244,957.17 | 52,327,373.8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25 | 14,476,234.59 | 11,173,756.6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26 | 59,341,960.83 | 19,803,432.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703,152.59 | 163,944,562.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3,703,152.59 | 163,944,562.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9,160,380.07 | 220,151,501.94 |
法定代表人:xxxx会计工作负责人:xxx会计机构负责人:xxx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029,869.51 | 50,545,214.2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000,000.00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四、1 | 34,438,599.36 | 30,325,301.3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5,548.84 | 248,386.04 | |
其他应收款 | 十四、2 | 49,935,246.43 | 72,491,052.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5,779.00 | 20,748.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3,735,043.14 | 153,630,703.0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四、3 | 21,634,321.00 | 8,554,737.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5,513.42 | 704,977.1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050.01 | 2,573.5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2,838.98 | 664,519.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8,392.57 | 868,621.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128,958.00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612,073.98 | 10,795,428.73 | |
资产总计 | 199,347,117.12 | 164,426,131.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255,601.81 | 10,654,982.10 | |
预收款项 | - | 1,589,640.7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15,257.36 | 8,497,578.42 | |
应交税费 | 8,479,425.88 | 5,710,559.09 |
其他应付款 | 1,732,793.70 | 400,530.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1,383,413.12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83,004.79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749,496.66 | 26,853,291.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x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28,749,496.66 | 26,853,291.22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0,640,000.00 | 80,6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x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50,647.01 | 4,050,647.0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476,234.59 | 11,173,756.6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1,430,738.86 | 41,708,436.9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0,597,620.46 | 137,572,840.5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9,347,117.12 | 164,426,131.78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 | 2019 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298,016,807.34 | 265,808,245.21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2 | 298,016,807.34 | 265,808,245.2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7,234,346.78 | 245,454,244.4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27 | 223,090,041.11 | 223,032,130.8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28 | 1,029,721.77 | 1,211,305.33 |
销售费用 | 五、28 | 3,656,966.59 | 3,471,615.64 |
管理费用 | 五、29 | 19,536,097.32 | 18,324,265.7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五、31 | -78,480.01 | -585,073.16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65,289.68 | 670,285.24 | |
加:其他收益 | 五、32 | 3,653,463.95 | 3,786,398.6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33 | 4,723,093.93 | 680,489.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59,710.63 | -1,041,965.5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00,0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199,307.81 | 23,778,923.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36 | 716,691.76 | 970,497.04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37 | 640,151.16 | 874,876.4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275,848.41 | 23,874,543.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38 | 13,434,841.59 | 8,157,665.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841,006.82 | 15,716,878.13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841,006.82 | 15,716,878.1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42,841,006.82 | 15,716,878.1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841,006.82 | 15,716,878.1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841,006.82 | 15,716,878.1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五、2 | 0.53 | 0.1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五、2 | 0.53 | 0.19 |
法定代表人:xxxx会计工作负责人:xxxxx机构负责人:xxx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 | 2019 年 |
一、营业收入 | 十四、4 | 193,058,042.07 | 187,450,941.67 |
减:营业成本 | 十四、4 | 140,342,412.40 | 146,620,967.74 |
税金及附加 | 966,016.62 | 1,083,556.50 | |
销售费用 | 3,656,966.59 | 3,471,615.64 | |
管理费用 | 7,184,586.27 | 6,437,871.84 |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157,475.75 | -155,254.23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178,219.85 | 171,696.55 | |
加:其他收益 | 2,609,727.20 | 2,861,498.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四、5 | 737,826.68 | 590,581.0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997.39 | -1,470,309.1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280,092.43 | 31,973,954.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352,378.20 | 153,575.05 | |
减:营业外支出 | 700.00 | 552,887.1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631,770.63 | 31,574,642.6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06,990.73 | 7,536,826.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024,779.90 | 24,037,816.6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33,024,779.90 | 24,037,816.6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024,779.90 | 24,037,816.6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0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 | 2019 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9,182,263.96 | 271,626,028.3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39(1) | 44,098,345.91 | 7,139,728.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280,609.87 | 278,765,756.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393,423.15 | 90,725,685.8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715,248.28 | 133,211,783.7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779,381.91 | 20,535,384.0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39(2) | 15,478,199.96 | 9,716,773.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366,253.30 | 254,189,627.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14,356.57 | 24,576,128.9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000,000.00 | 21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67,902.91 | 680,463.0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30,000.00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497,902.91 | 219,680,463.0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 35,916,893.22 | 15,443,207.1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7,000,000.00 | 21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916,893.22 | 234,443,207.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418,990.31 | -14,762,744.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39(3) | 13,082,416.6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82,416.69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82,416.69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587,050.43 | 9,813,384.8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600,980.35 | 88,787,595.5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013,929.92 | 98,600,980.35 |
法定代表人:xxxx会计工作负责人:xxxxx机构负责人:xxx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 年 | 2019 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6,602,517.70 | 195,451,312.2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950,203.15 | 6,350,785.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3,552,720.85 | 201,802,097.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390,815.36 | 46,748,764.9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1,119,593.20 | 96,337,425.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291,626.30 | 18,784,060.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72,218.18 | 21,026,064.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0,574,253.04 | 182,896,315.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978,467.81 | 18,905,782.6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000,000.00 | 19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7,826.68 | 590,581.0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737,826.68 | 199,590,581.0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 32,152,055.34 | 102,427.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5,000,000.00 | 199,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079,583.91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5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0,231,639.25 | 263,652,427.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493,812.57 | -64,061,846.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515,344.76 | -7,156,063.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545,214.27 | 57,701,278.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029,869.51 | 50,545,214.27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 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52,327,373.86 | 11,173,756.60 | 19,803,432.00 | 163,944,562.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640,000.00 | 52,327,373.86 | 11,173,756.60 | 19,803,432.00 | 163,944,562.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13,082,416.69 | 3,302,477.99 | 39,538,528.83 | 29,758,590.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841,006.82 | 42,841,006.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02,477.99 | -3,302,477.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02,477.99 | -3,302,477.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3,082,416.69 | -13,082,416.69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6.其他 | -13,082,416.69 | -13,082,416.69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39,244,957.17 | 14,476,234.59 | 59,341,960.83 | 193,703,152.59 |
项目 | 2019 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52,327,373.86 | - | - | - | 8,799,170.02 | 6,461,140.45 | - | 148,227,684.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52,327,373.86 | - | - | - | 8,799,170.02 | 6,461,140.45 | - | 148,227,684.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2,374,586.58 | 13,342,291.55 | - | 15,716,878.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15,716,878.13 | - | 15,716,878.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xxxx | - | - | - | - | - | - | - | - | 0,000,000.00 | -0,000,000.00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2,374,586.58 | -2,374,586.58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52,327,373.86 | - | - | - | 11,173,756.60 | 19,803,432.00 | - | 163,944,562.46 |
法定代表人:xx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xx会计机构负责人:xxx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 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 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4,050,647.01 | - | - | - | 11,173,756.60 | 41,708,436.95 | 137,572,840.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4,050,647.01 | - | - | - | 11,173,756.60 | 41,708,436.95 | 137,572,840.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3,302,477.99 | 29,722,301.91 | 33,024,779.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33,024,779.90 | 33,024,779.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3,302,477.99 | -3,302,477.99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3,302,477.99 | -3,302,477.99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xx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本期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本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4,050,647.01 | - | - | - | 14,476,234.59 | 71,430,738.86 | 170,597,620.46 |
项目 | 2019 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 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4,050,647.01 | - | - | - | 8,799,170.02 | 20,045,206.85 | 113,535,023.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4,050,647.01 | - | - | - | 8,799,170.02 | 20,045,206.85 | 113,535,023.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2,374,586.58 | 21,663,230.10 | 24,037,816.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24,037,816.68 | 24,037,816.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2,374,586.58 | -2,374,586.58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2,374,586.58 | -2,374,586.58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xx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本期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x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x、本年期末余额 | 80,640,000.00 | - | - | - | 4,050,647.01 | - | - | - | 11,173,756.60 | 41,708,436.95 | 137,572,840.56 |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总部地址及注册资本
(1)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 xxxx X x 203 室
(2)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3)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注册资本:8,064.00 万元人民币
2. 公司设立情况
上海海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0000 x 0 x 00 x,0000
x 2 月 24 日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 2014 年 8 月
1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30921,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
3.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安全风险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2011-09-30 至无固定期限
5.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2021 年 4 月 14 日
6. 本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1 | 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 | 海阳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注 1) | 合并 | 不合并 |
3 | 扬州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 | 德清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5 | 苏州慧老护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6 | 无锡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7 | 绍兴上虞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8 | 绍兴上虞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9 | 连云港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0 | 上海海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1 | 仪征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2 | 上海海阳养老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3 | 上海海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4 | 海之阳养老服务(南京)有限公司(注 4) | 合并 | 合并 |
15 | 上海本颐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注 5) | 合并 | 合并 |
16 | 海阳养老服务(兴化)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7 | 上海海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8 | 岱山桥头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19 | 岱山桥头海阳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0 | 岱山桥头海阳养老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1 | 绍兴柯桥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2 | 嘉兴港区兴x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3 | 嵊泗青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4 | 嵊泗青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5 | 嵊泗金沙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6 | 海阳养老服务(兰州)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7 | 绍兴上虞健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8 | 无锡海阳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29 | 无锡海阳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0 | 无锡市xxxxx通江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1 | 无锡海xxx养护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2 | 嘉兴南湖汉塘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3 | 嵊州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4 | 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35 | 海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36 | 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37 | 海阳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 2) | 合并 | 合并 |
38 | 岱山东沙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39 | 兴化市健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0 | 泰州市姜堰区健xxx护理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1 | 绍兴柯桥平水健xxx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2 | 广州市海阳医疗护理站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3 | 南京海阳大厂护理院有限公司 | 合并 | 合并 |
44 | 睢宁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45 | 张家港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46 | xxxxxxxxxxxxx(x 0) | 合并 | 不合并 |
47 | 湖州健xxx护理站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48 | 成都金牛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49 | 海阳(西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注 4) | 不合并 | 合并 |
50 | 台州玉环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51 | 海阳护理服务(常德)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52 | 海阳养老服务(常德)有限公司(注 3) | 合并 | 不合并 |
注 1:2020 年 5 月 8 日,xx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海阳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该公司自转让起纳入合并范围。
注 2:2020 年 5 月 22 日,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海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由于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xx,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xx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由于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xx,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海阳易高(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由于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xx,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5 月 8 日,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与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海阳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上海海阳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阳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xx,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该公司 2019 年度亦纳入合并范围。
注 3:睢宁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阳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海阳长芦护理院有限公司、湖州健xxx护理站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海阳护理站有限公司系 2020 年投资设立,故自成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注 4:海阳(西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海之阳养老服务(南京)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及 2020 年注销,故自注销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 5:上海本颐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转让,自转让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 32 家分公司亦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但未在上表中列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x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2)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3)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 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4)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 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xx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x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 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 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 1)项或第 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x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6)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x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 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 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 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7)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x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租赁应收款。
③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x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 分相同 |
应收账款组合 3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 4 | 应收集团内关联方款项 |
5)其他应收款减值
按照三、10.(7)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 应收集团内关联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 账龄组合 |
(8)利得和损失
x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
x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 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
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 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9)报表列示
x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三、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三、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三、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三、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1)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xx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x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三、10.金融工具
17.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x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 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 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三、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注:描述该条政策时,应了解企业相关政策与模板政策是否相符)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0.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工具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21.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2.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3.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及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4. 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6. 合同负债
x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27.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xx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④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