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万吨/年 MTBE 装置和 8000 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原料储罐共计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4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力环保”)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贸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协议》,向其销售商品丙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工业协议)、商品丁烷液化石油气等化工产品。
(二)联力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
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联力环保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17.0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赖劲松
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化工园区陆集路 8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信息咨询服务;硫酸、异丁烷、异辛烷、液化石油气、甲基叔丁基醚、正丁烷生产(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27日);一般危化品:丙烷、丙烯、甲醇、正丁烷、异辛烷、液化石油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甲基叔丁基醚、(二)甲醚、异丁烷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钢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定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业务
联力环保系一家专业从事液化石油气深加工及下游产品生产销
售一体化的国家xx技术企业。目前拥有 20 万吨/年的异辛烷装置、
2 万吨/年 MTBE 装置和 8000 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原料储罐共计
18800 立方(x 1 万吨存储量),产品储罐共计 16800 立方(约 1.2万吨储存量)。其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液化石油气。
(三)股权结构
联力环保分别由 3 家股东组成,分别是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川化集团”)持有联力环保 60%股权,上海金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联力环保 30%股权,淮安科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联力环保 10%股权。其中,川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联力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四)关联关系说明
联力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财务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联力环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5,603
万元,净资产 25,571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5,651 万元,
净利润 5,189 万元。
(六)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联力环保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x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出厂价格为基准,最终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川能动力乙方(买方):联力环保
(二)货物要求
产品名称:商品丙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工业协议)、商品丁烷液化石油气。
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的质量标准。
乙方指定甲方为独家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生产所需的上述原料全部通过甲方独家采购。根据乙方生产需要,乙方以
《采购计划》的形式向甲方确认计划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及采购时间等。合同期内年度采购计划安排如下:
预计采购数量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商品丙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工业协 议)、商品丁烷液 | 240,000 吨 | 240,000 吨 | 240,000 吨 |
化石油气 | |||
预计采购金额 | 96,000 万元 | 96,000 万元 | 96,000 万元 |
说明事项 | 以上预计采购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的采购情况以每月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的生效《收货确认函》载明的数量为准。 |
(四)定价机制
结算价格以中石化下属生产企业出厂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协商确定。
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到
期前 30 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续展合作。
(六)交付及运输
交货时间:乙方向甲方发送的《采购计划》载明的时间。
交货方式:乙方自提,运费及其他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风险转移: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的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2,985.64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