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ZC-(2022)框字第 0004 号甲方: _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框架协议文本
项目名称:2023 年度镇江市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ZJZC-(2022)框字第 0004 号甲方: _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入围供应商)_xxxxxxxxxxxxxxxx
x、x双方根据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 年度镇江市市区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文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
1.2 产品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
1.3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镇江市市区(镇江市市本级、 润州区、京口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xx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使用单位指定
二、第一阶段入围产品的相关信息
2.1 入围产品详细技术规格:见响应文件
2.2 服务标准:见响应文件
2.3 产品协议价格:A 标段会计审计综合折扣 75%;C 标段财务类审计(评审)综合折扣 60 %。
三、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x项目框架协议期内,不对入围服务进行升级换代。四、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使用单位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
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合同款由委托审计服务的采购人自行支付,合同签订收到成交供应商等额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 10%预付款,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协审报告并收到成交供应商等额发
票后 15 日内付清尾款。六、框架协议期限
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如有协审任务未完成,服务期截止日期延长至协审任务完成之日)。
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7.1 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7.2 补充规则 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采购中心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
(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
(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8.2 甲方的义务
(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服务升级换代、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的情形进行审核。
(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7)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
8.3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2)乙方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服务或满足采购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3)对采购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
8.4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
(2)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3)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
(4)乙方及其委托的聘用专家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委托的聘用专家必须履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九、税费
9.1 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框架协议文本的生效及其它
10.1 本框架协议以中文书写。
10.2 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10.3 本框架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0.4 本框架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