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023A03083
温岭市中医院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人:温岭市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3年0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中医院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4 月 0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023A03083
项目名称:温岭市中医院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预算金额:60 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 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 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
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09 点 00 分
2.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3.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09 点 00 分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4. 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000-000-0000 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
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 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x)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 xxx.xxxxxx.xxx.xx) 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五)其他事项: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政采保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 1% (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 500 元(300 元) | xxx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06560678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xx | 13967691616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xxx(13566689616)项目组人员:xx(18767155354)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2. 采购人:温岭市中医院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 21 号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中医院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采购 项目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形式 | 1.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 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1.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5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6 | 备份投标文件 | 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 0000 x, xxx: xx,xx: 00000000000)。 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 “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 效。 |
7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 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 |
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8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9 | 开标程序 | 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 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 3. 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 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000000000@xx.xxx , 联系人:xx , 电话:00000000000 ); 4. 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0 | 评标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 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 代理机构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得分汇总 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1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 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14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
15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16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
17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20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21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x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2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23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 28 号 ) , 供 应 商 中 标 后 必 须 注 册 成 为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24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5 | 代理服务费 | 1.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 8 折计收(按货物类),不足 8000 元的按 8000 元收取。 2.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税号:91331081MA2APG9A93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账号:3301 0080 2010 0003 9401 |
26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27 | 解释权 | x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8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9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 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一、总则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为主要指标。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真实有效。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4 | 授权委托书 (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 项,格式附后 |
▲5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 / |
▲6 | 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或同时提供以下四项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声明函格式附后 |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 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属于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格式自拟。 |
8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可选择性提供) |
2.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供应商自评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5 |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6 |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7 | 技术、商务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8 | 证书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9 |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10 | 拟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表 | 格式附后 |
11 | 可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 | / |
12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可选择性提供)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 |
3 |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 格式附后 |
4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可选择性提供) |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文件的式样
(1)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
内容。
(3)投标文件中投标声明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
a. 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b. 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a.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b.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开标事项
1. 采购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 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3. 开标程序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 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自行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4. 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 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 比较与评价。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7. 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 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3. 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 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或签署、盖章的;
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0.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1.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 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x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 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 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
罚。
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报价30分。
1. 商务技术文件中客观分应一致,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2. 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委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3. 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4.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标办法描述 | 分值 |
1 | 技术响应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含“ ★”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有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他项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含“ ★”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30 |
2 | 总体规划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系统总体规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成效、技术路线、建设目标、部署方案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周全细致、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结构清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2 分;方案仅简单描述或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3 |
3 | 设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架构设计方案,从系统是否具备灵活配置、便于用户直接维护,能否快速响应国家指标、逻辑实现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周全细致、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结构清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2分;方案仅简单描述或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本 项不得分。 | 3 |
六、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具体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七、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4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开发整体系统明确、合理的项目实施周期、阶段工作规划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周全细致、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可行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结构清晰、具有一定的 可行性的得2分;方案仅简单描述或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3 |
5 | 实施团队 | 1.投入此项目与临床配合的实施人员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师资格证,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2分; 2.具有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四级)资质,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2分。 需提供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否则不予计分。 | 4 |
6 | 研究能力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重症数据库在重症疾病研究或医学重症类人工智能领域有相关应用研究成果的,每提供1个研究证明得2分,最高得4分。 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未提供不得分。 | 4 |
7 | 知识产权 | 投标产品提供重症智能辅助决策系统、重症相似病例系统、基于事实图谱的临床路径推理系统、临床医学文本的三元组识别系统、临床数据标注系统、急性肾损伤早期预警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 5 |
8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须同时具备三个资质,得3分。提供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 3 |
9 | 公司资质 | 投标人为xx技术企业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 ,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其子公司具有适用于CCU、ICU等的中央监护分析软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获得全国性的智慧医疗或者人工智能大赛获奖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有参与制定过重症领域省级地方重症数据集标准,且已经正式发布的, 得2分。提供发布网站证明截图,并提供重症数据集标准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7 |
10 | 医院评级支持 | 投标人具有支撑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六级及以上分级评价的经验案例,案例医院需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的医院名单上,提供一家得3分。需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公示的名单并标示案 例医院及合同 ,未提供不得分。 | 3 |
11 | 售后服务 | 投标人或厂家承诺中标后成立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同时承诺能3小时内现场响应的最高得2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应提交维护响应时间、修复时间、应急预案、维护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 措施等方案,根据方案完整合理性评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12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重症临床智能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合同的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未提供不得分。 | 2 |
合计 | 70 |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一、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参数:
序 号 | 系统功能模 块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1 | 智能护理 工作站 | 病人管理 | 1.床卡 支持用床卡展示在科病人,床卡上包含床号、姓名、入科时间、在科天数、病情程度、护理等级、设备绑定情况、APACHE II 评分、VTE 评分等信息; 能够用不同符号自动在床卡标注病人的实时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新入科、过敏情况、隔离类型、已绑设备是否在用等状态; 支持在标准卡、xx卡、列表等多种床卡样式间切换。 2.操作便捷 支持用拖拽床卡的方式换床,支持右键快捷菜单提供常用功能; 支持用姓名、床号、住院号等快速定位病人,支持快速筛选出当前登录护士的管床病人;支持同时打开多个病人,并能在多病人间快速切换。 3.出科病人 可按住院号、姓名、出科日期等方式查询出科病人,并支持手动撤销病人出科。 4.主动同步病人信息 支持主动同步 HIS 病人的入出科时间、临床诊断、责任医护和床位信息,并提供手工修改功能。 5.实时分类统计 支持实时分类统计病区病人,可按新入科、转入、转出、出院、死亡、病危等标准进行分类, 并能查看对应分类的详细病人列表。 |
设备监测 | 1.数据采集 支持采集监护仪、呼吸机等设备的数据,最低支持 1 分钟/次的采集;采集到的数据可自动展示在病人的护理记录、监测情况、特护单等处。 2.数据调整 允许修改由于外界干扰造成数据不准的监测数据,并可通过开关配置控制是否记录修改痕迹、是否保存原始数据。 ★3.图形化展示设备绑定 支持图形化展示病人的设备绑定情况,实时展示设备使用状态和设备绑定状态,对设备绑定并启用、绑定后未用、未绑定都有不同的样式区别。 4.设备与床位绑定 对于位置固定的设备,支持与床位绑定。绑定后,当新病人分配到床位上时,自动为病人绑定此设备,并将设备数据展示到该病人页面。 5.监测特殊时间点 在设备(呼吸机等)上调整新的设置参数后,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出调参时间,并将调参后的监测数据展示在病人界面,方便观察; 支持手动增加一个时间点,并主动抓取该时间点的数据。 6.重传数据 支持选择某时间段,重传该时间段的设备数据 7.集中管理设备 提供设备概览页,用图形化展示设备总数、在线设备数、在线时长分布等数据;支持查看所有 设备分别被哪些病人使用;支持查看设备的在用、未用情况。 | ||
医嘱管理 | 1.医嘱同步 支持主动同步 HIS 医嘱信息; 能够从医嘱中提取开嘱时间、停嘱时间、执行时间、液体量等;支持手工补录医嘱。 2.医嘱展示 |
能够清晰展示执行状态、执行时间、目前液体完成量和余量等医嘱动态信息; | |||
能够用类甘特图(流速图)的样式展示执行进度,能标注执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预计结束 | |||
时间、调速时间及流速; | |||
支持使用多种维度筛选医嘱,包括用药途径、种类、所属护理班次、执行状态等。 | |||
3.医嘱执行 | |||
支持按频次约定的时间执行医嘱。能够识别医嘱自动选择最佳执行方式。对于液体类药品医嘱, | |||
能够记录执行护士、执行时间、流速、快推量、暂停及再次启动时间;对于非液体类药品医嘱 | |||
和护理医嘱,能够记录每次的执行护士和执行时间。 | |||
4.液体医嘱计算 | |||
能够根据医嘱余量和流速计算出预计结束时间,并在流速图中标注; | |||
能够按照执行情况自动统计病人每小时入量。 | |||
5.医嘱分组 | |||
支持按用药途径、种类等对医嘱自定义分组,并能将分组规则固定下来。可以为病人单独设置 | |||
分组,也可为全体病人统一设置。 | |||
6.智慧提醒 | |||
当超过了医嘱规定的时间未执行时,能够以小红点等显著方式提醒护士,并展示在常驻侧边栏 | |||
x,直到处理才会消失;点击系统提醒可跳转到对应的医嘱;提醒的出现和消失都由系统自主 | |||
判断; | |||
当在执行过程中超过了医嘱规定的执行量时,能够以小红点等显著方式提醒护士,并展示在常 | |||
驻侧边栏内,直到处理才会消失;点击系统提醒可跳转到对应的医嘱;提醒的出现和消失都由 | |||
系统自主判断。 | |||
7.PDA 对接 | |||
支持与 PDA 对接,将 PDA 中的医嘱执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流速等数据接入护理系统,并展 | |||
示在系统内展示。 | |||
1.记录内容 | |||
允许录入任意时刻的护理记录; | |||
支持记录病人状况评估、营养状况评估、病情记录、护理操作、中医治疗、导管状况记录、皮 | |||
肤状况评估、饮食记录、约束记录等信息;支持在病人状况评估时进行 GCS 评分、RASS 评分、 | |||
CPOT 疼痛评分等评分。 | |||
2.生命体征 | |||
支持抓取监测设备的生命体征数据,并允许有权限的人员修改。 | |||
3.快速录入 | |||
提供录入备选项,支持通过鼠标点选的方式快速录入,备选项内容可自定义修改; | |||
支持双击复制前一次记录的内容,支持整组内容一键复制; | |||
护理 | 做病情记录时支持引用医嘱、检查报告、检验报告,支持引用模板; | ||
记录 | 支持根据患者导管情况自动生成静脉管、动脉管、胃管、尿管、气管、引流管记录项目,方便 | ||
记录插管位置、导管刻度等信息; | |||
支持为多名病人批量录入。 | |||
4.护理记录查看 | |||
支持在一页内显示病人任意 24 小时全部的护理记录,也支持按班次筛选查看; | |||
5.提醒病人状况评估 | |||
系统支持智能提醒病人评估和评分,将漏填项以小红点等显著提醒的方式展示在常驻侧边栏。 | |||
点击后可跳转到对应位置,便于记录。填写完后提醒自动消失。系统支持根据医院情况自由调 | |||
整提醒项和提醒时间。 | |||
系统支持提醒其他护理记录漏填项,以小红点的方式展示在常驻侧边栏。填写完后提醒自动消 | |||
失。 | |||
导管 | 1.导管置管 | ||
管理 | 支持记录置管时的情况,包括置管时间、管路类型、位置、管路来源、内外置刻度等; |
系统提供导管字典,通过鼠标点选的方式选择导管。 | |||
2.导管拔管 | |||
支持记录拔管时的情况,包括拔管时间、拔管原因等。 | |||
3.维护导管 | |||
支持记录导管维护的情况,包括维护时间、通畅情况、回血情况、护理操作、敷料情况等。 | |||
4.导管换管 | |||
支持更换导管功能,更换时自动带入原导管的信息。 | |||
5.人体图展示 | |||
支持在人体图相应位置标注导管; | |||
支持查看所有已拔导管,并能够根据拔管日期筛选。 | |||
6.导管过期提醒 | |||
当置管时长超过预留天数时,系统会出现导管过期提醒。 | |||
能够在常驻侧边栏以小红点的显著方式提醒护士及时换管;点击提醒可跳转到对应导管页面; | |||
如果不处理可持续提醒,处理后提醒自动消失。 | |||
7.导管字典维护 | |||
系统内置导管字典,并允许手动维护字典,支持增加新种类的导管,支持调整导管标注位置。 | |||
8.打印导管记录单 | |||
支持打印导管记录,打印样式可由医院自定义修改。 | |||
1.皮肤记录 | |||
系统提供模板,可以快速录入皮肤描述,模板可自定义维护; | |||
支持单独记录每个部位的压疮情况,包括长宽高、压疮分期、压疮来源、护理情况、敷料情况 | |||
等; | |||
系统提供压疮预防措施的备选项,支持以点选方式记录预防措施。 | |||
2.压疮风险评估 | |||
允许在记录的同时,进行压疮风险评估或与已有评分关联。 | |||
皮肤 | 3.人体图展示 | ||
管理 | 支持在人体图相应位置标注压疮。 | ||
4.自动生成皮肤描 | |||
支持根据压疮信息,自动生成语义化的皮肤描述。 | |||
5.打印皮肤记录 | |||
支持打印皮肤记录,打印样式可由医院自定义修改。 | |||
6.皮肤提醒 | |||
系统能够检测到班次内未做皮肤记录,并以小红点等显著形式展示在常驻侧边栏,护士处理完 | |||
毕后提醒自动消失。 | |||
1.记录出入量 | |||
支持记录口服、胃肠、静脉、输血、冲管盐水等入量;支持记录尿量、大便量、呕吐物、痰液 | |||
量、超滤量、汗液等出量; | |||
记录出入量时,允许同时记录发生时间和内容说明。 | |||
2.根据医嘱生成入量 | |||
出入量管理 | 支持根据液体医嘱的执行时间和流速自动生成每小时入量。 3.查看出入量 支持在一页内用表格展示病人 24 小时出入量,并能按班次筛选查看。 4.与导管联动 | ||
支持根据病人当前导管情况,自动显示对应的引流管出量项,供护士记录。 | |||
5.自动计算xx量 | |||
支持自动统计每班次、每天的出量、入量,并能计算相应的xx量。 | |||
6.时间段筛选 | |||
支持按时间段筛选出入量,并能自动统计时间段内的出量总和、入量总和与xx量总和。 |
7.体液xx图 支持查看一段时间的体液xx图,用正负柱状图分别展示入量和出量,并用折线图描绘xx量变化趋势。每个时间点均可展示具体的各入量项值、各出量项值与xx量值。 8.入出量项目维护 支持自定义维护各入量项和出量项。 | |||
护理计划 | 1.护理计划模板库 提供护理计划模板库,允许自主新增和调整。 2.录入护理计划 支持用勾选的方式引用模板库中的护理问题、护理目标和护理措施;允许手动录入护理目标和护理措施。 3.变更计划状态 也支持结束或提前终止计划;也支持修改计划内容。 4.筛选护理计划 支持用状态分类筛选护理计划;支持输入关键字筛选历史的护理计划。 5.打印护理计划 支持打印护理计划,打印样式可由医院自主调整。 | ||
评分 | 1.评分单 提供单独的评分板块,支持 CPOT、RASS 镇静、GCS、Braden 压疮评分、跌倒坠床风险评分、VTE、营养耐受评分、ADL 评估、全面无反应性量表(FOUR)、导管滑脱预警评分、TISS 治疗干预评分、Aldrete 评分、Ranson 评分、Balthazar CT 评分、患者误吸风险评分、CRAMS。 2.评分趋势图 支持根据评分日期筛选评分单,并用折线图展示一段时间的评分趋势。 3.与护理记录联动 在板块内评分后,结果可同时展示在护理记录的对应时间点;在护理记录评分后,可在评分板 块内查看、修改和作废。 | ||
特护单 | 1.样式 支持生成每日 24 小时特护单,特护单中的生命体征、呼吸机数据、病人状况评估、导管状况、皮肤状况、出入量、病情记录由系统自动生成; 支持将体温 T、心率 HR、呼吸频率 RR、血压 BP、血氧饱和度 SpO ₂以不同符号折线趋势图绘制在特护单上; 支持 A3、A4 纸铺满打印。 2.打印历史特护单 支持打印病人曾住院期间所有时间的特护单。 3.起始页码 打印时支持手动调整起始页码。 4.批量打印 支持同时选择多名病人批量打印特护单。 | ||
护理表单 | 1.表单 支持填写评估单、交接单等护理表单,并保存在系统中;表单中的病人信息由系统自动拉取。 2.打印护理表单 支持填写完毕后打印护理表单。 | ||
★护理提醒 | 1.医嘱执行提醒 能够自动提醒近期要执行的医嘱;能够自动提醒延期未执行的医嘱,并能在处理完毕后自动消失; 点击提醒内容可以自动定位到相应医嘱。 2.超量提醒 对于液体药品医嘱,当执行超过医嘱用量时,能够及时提醒超量,并在处理完毕后自动消失; 点击提醒内容可以自动定位到相应医嘱。 |
3.导管到期提醒 对过期导管进行提醒,并在处理完毕后自动消失;点击提醒内容可以自动定位到相应导管。 4.病人状况评估漏评提醒 对于病人状况评估中漏评项进行提醒,并在补充完毕后自动消失;点击提醒内容可以自动定位到相应位置并高亮指引 5.其他护理记录漏记提醒 对于漏填项进行提醒,并在补充完毕后自动消失;点击提醒内容可以自动定位到相应位置并高亮指引 6.皮肤未记录提醒 在班次内未完成皮肤记录时进行提醒,并在处理完毕后自动消失; 7.护理待办提醒 支持添加带有定时提醒的护理待办任务,到时自动提醒。添加时支持引用模板。 8.提醒方式 能够统一展示所有提醒条目,并以显著标识在常驻侧边栏内持续提醒;支持展示所有管床病人 的提醒,也支持在处理单病人时仅展示该病人提醒。 | |||
护理记事本 | 1.记录本 提供护理记事本,支持护士为管床病人记录备注和注意事项。 2.查阅提醒 之前的管床护士对该病人有新记录后,能以显著标识提醒当前管床护士查阅。 | ||
护理交班 | 1.自动生成交班班内容 支持自动生成当班时间段内的出入量统计、新置管、新拔管、皮肤记录、生命体征信息; 允许手动补充和调整交班内容,补充时支持从医嘱、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人记录中引用。 2.交班流程 支持交班人-接班人的双人交接模式,在接班人确认接班后,交接完毕;支持撤销交班,撤销时需双方同意。 3.交接班记录单 支持交班完毕后打印交接班记录单。 4.交接提醒 支持集中展示待交班或待接班病人,方便护士依次操作。待接班提醒带有交班人和交班时间。 5.每日病区汇总 可实时统计当日病区汇总,包括在科、新收、转入、转出、死亡、出院等人数及详细的病人列表; 支持查询历史每天的病区汇总。 6.交接记录 支持分别按病人、按护士查阅历次的交接班记录,可查看交班人、接班人、交接时间等信息。 | ||
统计报表 | 1.工作量统计 支持任意时间段的工作量统计,可统计病区各护士的工作时长、管床人次、各设备使用次数、各类导管的维护次数、口腔护理、擦身、俯卧位通气等各项护理操作的次数、雾化吸入、翻身、吸痰等各项治疗的次数等; 支持根据医院情况调整各项统计的统计口径;统计结果可打印、可导出。 2.自定义统计 可根据医院要求设计统计报表(统计口径明确无歧义), 并能调整统计样式;统计结果可打印、可导出。报表包括 ICU 在科病人的 DDD 统计(院方提供单药品 DDD 值清单)。 | ||
知识库 | 1.知识库内容 提供 ICU 常用护理知识、药物知识、检验指标解读、检查指标解读、评估量表解读等知识内容;提供护理管理制度、护理临床工作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等知识内容。 |
2.知识库维护 支持医院手动增加、修改知识库的内容。 | |||
系统维护功能 | 1.字典维护 提供字典项的维护功能,支持新增、修改、删除字典项。 2.床位维护 提供床位名、床位数量的维护功能,支持按病区新增、修改、删除床位。 3.护理记录项维护 提供护理记录项、录入备选项的维护功能,支持新增、修改、删除记录项。 | ||
信息集成 | 1.集成检查报告 可以接入检查报告数据;支持查阅检查报告内容;支持在病情记录、交接班时引用检查报告单。可以接入影像阅片; 2.集成检验报告 可以接入检验报告数据;支持查阅检验报告单;支持在病情记录、交接班时引用检验报告单。支持将超出正常参考范围的异常值显著标注,分别用上下箭头标注超上限或超下限;支持在病情记录、交接班时引用检验报告单; 支持以折线图的方式查看指标变化趋势,并同时在折线图上标注上下限。 3.集成危急值提醒 可以接入危急值提醒数据;支持查阅危急值告警记录;支持在病情记录中引用危急值数据。 4.集成手术记录 可以接入手术记录单;支持查阅手术记录;支持在病情记录中引用手术数据。 | ||
2 | 全自动智能质控平台 | 国家指标统计 15 项 (卫生部 2015) | 1、ICU 患者收治率和 ICU 患者收治床日率。 2、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APACHEⅡ评分)≥15 分患者收治率(入 ICU24 小时内)。 3、感染性休克 3h 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 4、感染性休克 6h 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 5、ICU 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 6、ICU 深静脉血栓(DVT)预防率。 7、ICU 患者预计病死率。 8、ICU 患者标化病死指数(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 9、ICU 非计划气管插管拔管率。 10、ICU 气管插管拔管后 48h 内再插管率。 11、非计划转入 ICU 率。 12、转出 ICU 后 48h 内重返率。 13、ICU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病率。 14、ICU 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RBSI)发病率。 15、ICU 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CAUTI)发病率。 |
科室指标统计 | 1、患者来源统计。 2、出科性质统计。 3、非计划转入患者数。 4、48 小时重返患者数。 5、APACHE II 评分各分层数。 6、感染性休克患者总数。 7、3 小时 bundle 完成患者总数。 8、6 小时 bundle 完成患者总数。 9、VAP 发生例数。 10、CRBSI 发生例数。 11、CAUTI 发生例数。 12、DVT 预防的患者数。 13、抗菌药物使用前病原学送检总例数。 |
14、抗菌药物治疗病例总数。 15、非计划气管插管脱出总次数。 16、计划拔管后 48 小时内再插管次数。 17、血管内导管留置总天数。 18、导尿管留置总天数。 19、新入患者数。 20、ICU 上月留存患者总数。 21、ICU 收治患者总数。 22、ICU 收治患者总床日数。 23、ICU 平均住院日。 24、收治患者预计病死率总和。 25、患者气管插管总数。 26、患者气管插管拔管总数。 27、ICU 床位使用率。 28、医院原有患者数。 29、医院新收治患者数。 30、医院收治患者总数。 31、医院收治患者总床日数。 | |||
患者个人指标统计 | 1、患者来源自动识别。 2、患者出科自动识别。 3、非计划转入患者自动识别。 4、48 小时重返患者自动识别。 5、感染性休克患者自动识别。 6、3 小时 bundle 完成情况自动识别。 7、6 小时 bundle 完成情况自动识别。 8、VAP 感染自动识别。 9、CRBSI 感染自动识别。 10、CAUTI 感染自动识别。 11、DVT 预防完成情况自动识别。 12、抗菌前病原学送检完成情况自动识别。 13、非计划气管拔管患者自动识别。 14、拔管后 48H 再插患者自动识别。 15、血管内导管留置患者自动识别。 16、导尿管留置患者自动识别。 17、人工气道患者自动识别。 | ||
扩展指标 | 1、血管内导管留置率 2、导尿管留置率 3、实际病死率 | ||
★指标逻辑配 置 | 支持科室指标计算逻辑自定义配置,支持国家指标计算逻辑自定义配置。支持个人指标、科室指标、国家指标的自定义新增。支持在线动态配置、自定义,并可及时重算。 | ||
患者指标详情 | 1、 支持以列表形式展示各患者各项质控指标 2、 支持自定义调整各指标项展示顺序 3、 支持筛选功能,可按姓名、档案号、床位号、管床医生、时间范围、归档情况查询患者,也支持仅查看我的患者 4、 支持将各患者各项质控指标导出至 Excel 表 | ||
患者 | 1、支持单个患者质控指标数据审核,并可快速切换至其他患者继续审核 |
指标审核 | 2、支持审核后因病情发生变化导致指标结果变化的增量显示,并量化展示过程 3、可以根据患者身高体重,自动机计算患者理想体重、调节体重 4、支持APACHEⅡ自动完成 24 小时/48 小时评分,并量化评分所对应临床数据 5、支持对应 APACHEⅡ评分的预计病死率结果的自动计算,并量化展示过程 6、支持患者来源数据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7、支持 48 小时重返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8、支持出科性质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9、支持手术信息、是否计划内转入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0、支持血管内置管信息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1、支持留置导尿管信息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2、支持人工气道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3、支持 DVT 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4、支持感染性休克患者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5、支持抗菌前病原学送检完成情况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6、支持 CAUTI 患者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7、支持 CRBSI 患者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8、支持 VAP 患者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19、支持非计划气管脱出患者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20、支持拔管后 48 小时再插患者自动识别分析,并量化展示过程 21、支持有复发情况的指标的新增、修改、删除 22、支持单患者质控指标数据以表单的形式导出 | ||
科室指标 详情 | 1、支持查看每个月科室指标数据 2、支持查看历年科室指标数据 3、支持科室指标列表导出 | ||
国家指标 详情 | 1、支持查看每个月国家指标数据 2、支持查看历年国家指标数据 3、支持国家指标列表导出 | ||
平台 上报 | 1、自动计算并生成每月省平台上报数据,支持美观展示和数据导出 2、支持查看指标计算过程数据和公式 | ||
大屏 展示 | 1、支持以美观全屏的图形、折线、柱状图等展示当月质控数据 2、支持展示指标字段自定义配置 | ||
数据 分析 | 1、支持自动计算结果与医生审核后的结果的对比分析 2、支持对医生修改结果的记录分析,并依照各指标人机一致情况展示 | ||
3 | 临床医生辅助决策平台 | APACH E Ⅱ自动评分 | 1、支持 APACHE Ⅱ自动产生入科 24 小时或 48 小时评分 2、支持患者病情变化或数据变化,自动评估 APACHE Ⅱ评分 3、支持医生手动新增评分,系统可自动填充评分项,也可手动修改 4、对系统评分支持医生审核 5、支持打印评分表进行存档 6、支持以折线图形式查看参与评分的细项指标趋势 7、支持自动评估患者慢性健康评分。 |
SOFA 自动评分 | 1、支持自动产生入科首次 SOFA 评分 2、支持患者病情变化或数据变化,自动评估 SOFA 评分 3、支持医生手动新增评分,系统可自动填充评分项,也可手动修改 4、对系统评分支持医生审核 5、支持打印评分表进行存档 6、支持以折线图形式展示肌酐、尿量、胆红素、血小板、GCS 评分数据趋势 7、支持以折线图形式展示氧合指数、FiO2 和 PaO2 数据趋势 8、支持以折线图形式查看舒张压、收缩压、MAP,支持医生手动切换查看对应折线图 |
9、支持血压折线图上同时展示升压药使用情况,自动换算升压药使用剂量 | |||
qSOFA 自动评分 | 1、支持自动产生入科首次 qSOFA 评分 2、支持患者病情变化,或数据变化,自动评估 qSOFA 评分 3、支持医生手动新增评分,系统可自动填充评分项也可手动修改 4、对系统评分支持医生审核 5、支持打印评分表进行存档 6、支持以折线图形式展示收缩压数据、呼吸频率数据、GCS 评分数据趋势 | ||
CPIS 自动评分 | 1、支持根据影像报告结果,自动产生入科CPIS 评分 2、支持医生手动新增评分,系统可自动填充评分项,也可手动修改 3、对系统评分支持医生审核 4、支持打印评分表进行存档 5、支持自动识别患者痰液性状 6、支持自动识别影像报告炎症信息及进展情况 7、以折线图形式展示氧合指数数据、体温数据、白细胞数据趋势 | ||
营养自动评分 | 1、支持自动产生入科首次营养评分。 2、支持患者病情变化或数据变化,自动评估营养评分。 3、支持医生手动新增评分,系统可自动填充评分项也可手动修改 4、对系统评分支持医生审核 5、支持打印评分表进行存档 6、支持以折线图形式展示 APACHE Ⅱ评分、SOFA 评分、白介素IL-6 数据趋势 7、支持自动识别患者伴随疾病及个数 8、支持自动获取患者科室流转信息 | ||
Murra y 手动 评分 | 1、提供Xxxxxx 评分表单,支持手动评分 2、支持打印评分表进行存档 3、持以折线图形式展示 Xxxxxx 评分趋势 | ||
预计病死 率 | 1、支持依据 APACHEⅡ评分结果自动生成预计病死率 2、支持修改计算预计病死率的诊断以及对应系数 3、支持以折线图形式展示预计病死率趋势 | ||
患者床卡 | 1、支持选择查看本科室所有患者。 2、支持展示患者体征数据、诊断数据、床旁设备、APACHEⅡ评分、病死率、呼吸机脱机成功率、AKI 预测、SEPSIS 预测。 3、支持我的患者配置功能,可根据床位、管床医生、主治医生、诊疗小组等分类灵活配置医 生需要展示的患者 | ||
患者 360 数 据视图 | 1、在同一屏幕上可以查看监护患者的生命体征、入量、出量、用药医嘱、评分、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并且能够查看监护数据。 2、支持显示出患者在每个班次时间段内,以及全天的入量、出量,以及体液xx汇总情况。 3、支持显示当日评分数据查看,以及患者入科至今所有评分折线图。 4、支持显示当日药品医嘱数据查看,以及患者入科至今所有医嘱数据。支持查看医嘱预计使用量及总量 5、支持当前使用设备数据查看,支持呼吸机参数详情查看,通过时间轴展示呼吸机每小时参数及参数变化标记 6、支持显示当日检验报告数据查看,以及患者入科至今所有检验报告数据。 7、支持显示当日检查报告数据查看,以及患者入科至今所有检查报告数据。 8、支持设备采集到的体征数据 24 小时内趋势图展示,支持时间切换。 9、支持以甘特图的方式展示微泵医嘱用药执行情况,并支持时间轴切换 10、支持自定义时间查看患者三测单数据、出入量数据、评分数据、检验数据、有创收缩压、有创舒张压、中心静脉压数据。 11、以侧边栏形式展示患者近 12 小时的生命体征、化验检查、仪器设备数据、医嘱、检验、 |
检查、出入量数据,展示心率、呼吸、体温、有创收缩压、无创舒张压、中心静脉压折线趋势。 | |||
临床数据分析 | 1、可以循环、感染、肝肾、呼吸、神经分主题查看患者临床数据,包括体征、检验、检查、医嘱 2、允许医生对不同主题下可查看的内容类别进行自定义维护 3、支持医生自定义增加、调整新主题 | ||
临床路径查阅 |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AECOPD)机械通气流程。 2、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XXX/ARDS)治疗流程。 3、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XXX/ARDS)机械通气流程。 4、重症患者转运流程。 5、导管相关感染诊断流程。 6、低血容量性休克诊治流程。 7、机械通气治疗流程。 8、机械通气脱机流程。 9、侵袭性真菌感染诊治流程。 10、重症患者肠内营养支持流程。 11、重症患者肠外营养支持流程。 12、重症患者镇静镇痛流程。 13、严重感染及感染性休克治疗流程。 14、急性肺栓塞诊治流程。 15、心绞痛(UA)和非 ST 段抬高心肌梗死(NSTEMI)诊治流程。 16、急性非静脉曲张性上消化道出血诊治流程。 17、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流程。 18、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流程。 19、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流程。 | ||
医生交接班 | 1、支持交接班大屏,供晨会交接使用 2、支持查看交接历史记录 3、支持自动生成如床号、姓名、年龄、诊断、抗生素及其时间,特殊药物主要是升压药等,留置管道及其时间,其他如脉搏、呼吸、血压等 4、支持医生创建书写交接班内容可以插入危急值、检验、检查、医嘱、护理记录、出入量等内容,支持保存模板,支持特殊符号便捷输入 5、支持交接班信息打印 6、支持自动获取新入、抢救后患者,提供患者标签修改功能 | ||
★预测模型 | 1、支持患者 SEPSIS 发生率预测,并以折线图形式展示近一周内 SEPSIS 发生率值;支持每一项发生率预测因素权重对比 2、支持患者死亡发生率预测,并以折线图形式展示近一周内死亡发生率值支持每一项发生率预测因素权重对比 3、支持患者 AKI 发生率预测,并以折线图形式展示近一周内 AKI 发生率值;支持每一项发生率预测因素权重对比 4、支持患者呼吸机脱机预测成功率,并以折线图形式展示近一周内值;支持每一项发生率预 测因素权重对比;支持医生设定时间周期查看历史呼吸机脱机成功率 | ||
三管感染 | 1、自动判断是否发生三管感染并预警,提醒医生及时确诊或排除 2、支持查看患者与 XXXXX、CAUTI、VAP 相关导管、检验、医嘱等的最新数据及历史数据 3、支持医生手动发起三管感染诊断 4、支持查看患者的三管感染情况,并支持快速查看详情 5、支持查看诊断历史记录 | ||
★营养监 测 | 1、支持参照患者的营养医嘱计算营养情况,包括热量、氮、脂肪、糖等 2、系统可自动计算摄入总热量、热氮比、糖脂比 3、提供营养计算器,医生可预开营养医嘱,系统可自动计算营养情况,并与目标热量比较 |
4 | ICU 科 研平台 | 病历检索 | 1、支持通过关键字或关键字组合的方式检索病历,也可以在检索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检索。 2、能对诊断、手术、现病史、既往史、医嘱等病历要素进行检索 3、支持以患者或以病历两种维度检索 4、支持查看检索病例的患者 360 信息,包含患者基本信息检验、检查、手术、医嘱、护理、生命体征、出入量、评分、诊断等,患者入科到出科的时间轴 5、支持收藏搜索到的病历 6、可对检索结果按相关性排序或按病历时间新旧排序 7、搜索结果页支持展示本次检索的概览性统计 8、支持查看检索记录及病例查看记录 |
高级检索 | 1、提供检索关键字,允许为关键字设定限定条件达到精确检索的目的 2、支持多条限定关键字组合成复杂条件检索 3、支持将复杂条件保存为个人常用,以后检索可随时调用 4、支持将检索到的病例数据导出为Excel 表 | ||
病历收藏夹 | 1、可以将检索到的病历收入收藏夹内 2、支持为收藏病例打多种标签,便于检索和分类 3、允许以标签目录分类展示病例 4、支持检索收藏夹的病例 | ||
科研项目 | 1、支持创建科研项目,成为项目发起人,录入研究名称、研究性质、研究方法等创建新项目 2、支持发起人为科研项目设定参与人员,参与人可同步参与研究 3、允许医生申请加入公开研究项目,共同参与研究。发起人可以同意或拒绝。 4、允许发起人为参与人员赋予权限,可分权限控制项目管理、纳排人群调整、研究分组调整、观察指标调整、数据导出等权限 5、参与研究人员可浏览科研项目动态,包括样本数、各研究组情况及说明、观察指标情况、 项目成员等 | ||
★纳排人 群 | 1、支持以纳入条件、排除条件的方式为科研项目筛选研究人群 2、支持使用多组条件将人群分为多个研究组,可分别设定为实验组、对照组 3、支持以手工方式挑选研究人群并分组 | ||
观察指标 | 1、支持从指标库中选择科研所需要的因素和结局指标 ★2、支持根据研究目的,为研究因素设置转化条件,将数值类因素按条件实时转化为期望值 3、可随时加入或移除各观察指标 | ||
入组病例 | 1、支持查看科研项目内所有样本病例,也支持分组分别查看 2、支持检索与观察指标相关的数据情况,有权限人员可以挑选、变更研究数据 3、允许从所有入组病例中检索或筛选 4、可为病例按某项观察指标排序 5、对修改过的数据提供数据修改历史,可以查看修改人、修改时间、修改前后数据等 | ||
数据导出 | 1、支持将科研病例全部导出或分科研组导出 2、导出时可导出全部指标或按需选择指标 3、支持导出格式为 csv 或 xlsx | ||
5 | ★对接院内数据平 台) | BI 平 台 | 提供院内现有 BI 所需数据 。 |
360 视 图 | 提供院内现有患者 360 视图平台所需数据。 | ||
互联互通数据 总线 | 对接院内互联互通数据总线,用于院内数据交换。 |
(1)安装地点:温岭市中医院。
(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后,6 个月内完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标明工期及实施计划、进度。
系统操作培训:主要面向使用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操作培训及文档;
(1)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
(2)提供 7*24 小时日常服务,通过提供邮件、电话、远程连接等技术支持方式,以解决日常系统出现的问题咨询和故障处理。当采购人出现紧急故障情况时,立即向投标人电话报修,要求投标人 30 分钟内响应,积极配合诊断并进行处理。
(3)要求针对本项目成立软件开发实施项目组,明确项目经理及其他具体人员组成和分工。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交工作计划月报以及每周提交工作周报总结,监管项目按进度和计划有效开展。
(4)在本合同项目实施及维保期间内,投标人应承诺对合同范围内的产品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5)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为期 1 年免费质保期。
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 (1)项目需求方案;
(2)项目实施计划; (3)安装维护手册; (4)使用操作手册; (5)项目验收报告。
温岭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第 32 页 共 58 页
甲方: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 采购(招标编号: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货物清单:
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合同总价包括本次采购货物生产、运输、搬运、现场安装调试、相关技术服务的费用,以及保险费、税费,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合同结算时,单价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中标单价,数量按实际量结算。
第二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6 个月内完成。
2、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最新国家、部委、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其使用寿命内的正常使用。在货物最终验收通过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全责。
3、根据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甲方保留相应的索赔权利。
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第四条、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最新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五条、货物验收:
1、货物验收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共同验收。
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四条标准验收。
3、验收方法及索赔:
32
1)货物运抵现场后,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按供货清单验收。若与合同不符或出现产品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安装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共同对产品按验收标准进行总体验收。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出现相关质量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3)在验收时如有发生费用,包括专业人员验收评审费用及期间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技术资料:
乙方应提供产品样本,合格证等相关技术资料。
第七条、免费质保期:
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 年免费质保期,在 1 年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做好系统更新、维护、升级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货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50%,安装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 50%。
第九条、装运通知:
发货前一个星期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包装: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有关标准及防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及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因上述原因受损并安全到达交货地点。任何因包装不妥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 5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 5 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者提供的货物属假冒伪劣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乙方均向甲方偿付不高于货款总值 20%的违约金,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需无偿归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甲方可将上述情况上报当地财政监管部门。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执二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33
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公章) | 乙方: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地址及邮编: | 地址及邮编: | ||
签约地址: | 温岭市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34
附件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35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声明书(附件 2)
2、授权委托书(附件 3)(附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4、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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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投标声明书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 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 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 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 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 我公司承诺(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7.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7
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 (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或xx):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8
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截至 (采购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截止时间,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39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所属行业 | 制造商 | 从业人员 (人) | 营业收入 (元) | 资产总额 (元) | 属于(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1 | 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采购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 7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 8
供应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值 | 评分对应页码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0 分,含“ ★”主要性能指标要求条款,如有负偏离,每项扣 2 分,其他项负偏离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含“ ★”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截图或提供操作视频,否则不予计分。 | ||
2 | 1.投入此项目与临床配合的实施人员具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师资格证,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2分; 2.具有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四级)资质,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2分。 需提供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否则不予计分。 | ||
3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重症数据库在重症疾病研究或医学重症类人工智能领域有相关应用研究成果的,每提供1个研究证明得2分,最高得4分。 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未提供不得分。 | ||
4 | 投标产品提供重症智能辅助决策系统、重症相似病例系统、基于事实图谱的临床路径推理系统、临床医学文本的三元组识别系统、临床数据标注系统、急性肾损伤早期预警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 ||
5 | 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须同时具备三个资质,得3分。提供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 ||
6 | 投标人为xx技术企业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 ,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其子公司具有适用于CCU、ICU等的中央监护分析软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获得全国性的智慧医疗或者人工智能大赛获奖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 ,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有参与制定过重症领域省级地方重症数据集标准,且已经正式发布的,得2分。提供发布网站证明截图,并提供重症数据集标准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 ||
7 | 投标人具有支撑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六级及以上分级评价的经验案例,案例医院需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的医院名单上,提供一家得3分。需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 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公示的名单并 标示案例医院及合同 ,未提供不得分。 | ||
8 |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重症临床智能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业绩的,每提供1个合同的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合同,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企业性质 | ||||||
股东姓名 | 股权结构 (%)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机 | |||||||
企业概况 | 职工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自有 □租赁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发证机关 | 公司成立时间 | |||||
核准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 |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 | 产品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号 | 发证时间 | 期限 | |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 | |||||||
企业获得专利情况 |
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要求:
1. 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 附人员证书;
3. 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个月以内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姓名 |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 |
性别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学校专业 | ||
联系电话 | ||
最近一年工作状况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 主要工作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2:
技术、商务偏离表
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以及产品性能特点要求等,投标人需在技术、商务偏离表中逐条响应,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在合同履行或验收阶段发现投标人参数、性能要求不符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上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
2.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完全响应”。
3. 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投标人遗漏的未列明的或含糊不清的导致评标委员会对其评标不利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3:
证书一览表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要求:1. 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
2. 附所列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4: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合同总价 | 实施时间 | 项目质量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 | ||||||
要求:1. 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招标要求填写);
2. 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5:
拟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产地 |
1 | |||
2 |
1. 本项目中涉及到所有货物及关键零部件的产品品牌型号的,供应商请自行填写完整,若未填写,无法判断投标人所投货物品牌型号而引起对投标人评标不利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6: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下列内容如有可提供:
2、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附件 16.1:
开标一览表
1 | 温岭市中医院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采购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注: 1.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6.2:
报价明细表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注:
1.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
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7: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xxxxxx: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
序号 | 行业 | 原则 | 具体规定 | 指标 | |
1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 ||||
2 | 工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 | ||||
3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 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 | ||||
4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 | ||||
5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 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6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 | ||||
7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8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9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1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11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 |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
小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 | ||||
14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 上的 | 从业人员资产总额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 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 | 从业人员 |
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 | ||||
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该附件可供投标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