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54
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29日,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和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武汉未来科技城投资建设“格林美城市矿山资源循环利用研发基地”(以下简称“该基地”)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的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方的情况概述
武汉未来科技城位于东湖xx区东部,总体规划面积为66.8平方公里。武汉未来科技城的科研和产业方向整体覆盖光电子信息、消费类电子、新能源环保、现代装备制造和高技术服务业等五大主导产业领域,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环保和现代装备制造业,集中推动新材料、物联网、文化创意等产业的集聚发展。
二、合作主要内容
为了推进该基地建设,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后 60 日内在武汉未来科技城区域内完成法人注册(公司独资)。
1、甲方的主要承诺:
(1)在武汉未来科技城为乙方投资建设的研发基地以相对优惠的价格提供符合该基地实施条件的约 150 亩工业土地,用于该基地建设。
(2)甲方负责协调土地部门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该地块的出让及办理土地证。协助乙方办理备案、环评、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
(3)在协议签署三个月内,完成该基地用地的征地、拆迁、清表,交付用地。
(4)确保乙方可享受在东湖开发区范围内实行的由国家、省、市、开发区等制定的全部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等各类有关产业专项基金、补贴和奖励等。
2、乙方的主要承诺:
(1)将投资 3 亿元建设该基地,建设期 3 年。拟建设包括材料再制备实验室、装备制造实验室、稀贵金属循环利用实验室等多个实验室(材料再制备实验室、装备制造实验室、稀贵金属循环利用实验室、电子废弃物和报废汽车循环利用实验室、废塑料循环利用实验室)和碳评估与碳足迹研究中心、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再利用检测中心。在内的城市矿产资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博物馆与低碳产品创意展示中心和配套附属公用工程。
(2)保证该基地建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三废”达标排放。该基地用地出让年限内,不得改变该基地用地的用地性质,否则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土地管理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其他事项
(1)除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开工时间延迟外,乙方超过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截止期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甲方将以双方约定土地原价收回该宗地块,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未能依法竞得该基地用地,则本协议终止,且甲方应退还乙方所向其支付的保证金等款项。
三、其他
x协议需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而且是否能竞得用地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Ο 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备查文件:格林美公司与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投资服务中心的《投资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