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号:CQS23A01507 采购执行编号:CTBU-JZ2023124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
二○二三年八月
目 录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 1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包1 4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包2 4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41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工商大学对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包1 |
228.5 |
4 |
1 |
工业 |
1.经批准,所提供产品可以为进口品; 2.采购人为进口设备免税主体; |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包2 |
133 |
2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共361.5万元,其中包1预算金额为228.5万元,包2预算金额为13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关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或“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xxxxxxxxxx0xxxxxX00x0x)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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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银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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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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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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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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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1.3保证金退还方式
1.3.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1.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00-00000000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缴纳
1.缴纳方式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文件购买费(200元/包)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至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
重庆工商大学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工商大学
账号:9558853100753300080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1.汇款的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摘要/用途中分别填写“CTBU-JZ2023124(包1/2)+标书费”,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标书费发票:由采购人向供应商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电子发票。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码),如未填写,视为不开据发票。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或“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工商大学
联系人:昌老师
电 话:023-62769774
地 址:xxxxxxxxxx00x
(二)技术咨询
联系人:xx
电 话:13399866120
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三重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套 |
1.包1核心产品为三重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包2核心产品为元素分析仪; 2.该项目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嗅辩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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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自动进样器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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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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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分光光度计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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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穿孔仪 |
1套 |
|
快速粘度仪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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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激光粒度电位仪 |
1套 |
||
质构仪探头和力量感应元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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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分析仪 |
1套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包1:
(一)三重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气相色谱仪部分
1.1柱箱
1.1.1操作温度范围:室温以上4℃~450℃;
1.1.2柱箱升温速率: ≥120℃/min,以0.01℃/min增加;
1.1.3程序升温的阶数:不少于20阶21平台;
1.1.4温度稳定性:周围温度每变化1℃,柱温箱温度变化小于0.01℃;
1.1.5冷却速度:从 450 降到 50℃ ≤3.5min;
1.1.6最大运行时间:≥9999.00分钟;
1.1.7气相色谱主机采用不小于7英寸的彩色触摸屏进行操控。
1.2分流/不分流毛细管进样口
1.2.1配备全自动电子流量控制系统,具备室温补偿和自动环境补偿功能;
1.2.2支持恒流,恒压,程序增加流速,程序升压及压力脉冲等操作模式,同时具有恒线速度控制功能,须提供软件截图证明;
1.2.3进样口标配“智能锁”或扳转式进样口功能;
1.2.4最高温度:≥400℃;
1.2.5压力设定范围:0~1010kPa;
1.2.6升温速率:≥±120℃/min ,以0.01℃/min增加;
1.2.7速率设定范围:-400~400kPa/min;
1.2.8压力程序的阶数:≥3;
1.2.9分流比设定范围:0~9000;
1.2.10流量设定范围:0~1250mL/min;
1.2.11隔垫吹扫流量设置范围:0~200ml/min;
1.2.12仪器主机最多可同时安装3个进样口。
2.质谱部分
2.1基本性能
2.1.1须提供在售同类型质谱最高端或最新型号;
2.1.2质量数范围:5~ 1080 u;
2.1.3灵敏度:
2.1.3.1 EI Scan:1pg OFN, S/N ≥ 1900(氦气做载气),须采用30米毛细柱进行验收;
2.1.3.2 EI Scan:1pg OFN, S/N ≥ 200(氢气做载气);
2.1.3.3 EI MRM:100fg OFN, S/N ≥ 38000 ,须采用30米毛细柱进行验收;
2.1.3.4 IDL(MRM):2fg OFN 连续8次进样,统计学上99%置信度水平,IDL≤1fg;
2.1.4分辨率:0.5~3.0u,可调;
2.1.5碰撞能:0~55eV,可调;
2.1.6质量稳定性:±0.1u/48h;
2.1.7最大扫描速度:≥18,000 u/sec,须有辅助技术解决高速扫描时高质量端离子传输效率降低的问题;
2.1.8最大MRM速度:≥800通道/sec。
2.2.2 EI离子源
2.2.2.1离子化能量:10~180eV;
2.2.2.2离子源温度:独立控温,150~350℃;
2.2.2.3灯丝电流:5~210μA(发射电流);
2.2.2.4双灯丝设计
2.2.2.5质谱 接口温度: 50 ~ 不低于320℃;
2.3质量分析器
2.3.1配备预四极的高精度全金属钼四极杆或xx镀金共轭双曲面四极杆;
2.3.2预四极可转动,主四极杆可清洗打磨;
2.3.3四极杆可达到0.1amu/48h稳定;
2.3.4四极杆具有自动优化加速功能:高质量端离子的自动电场补偿技术,提升离子通过四极杆的速度,在高速扫描时保证数据灵敏度和质谱图正确性;
2.3.5 Q3离轴设计,降低中性分子引起的背景噪声。
2.4扫描功能
2.4.1扫描功能:全扫描、子离子扫描、母离子扫描、中性丢失扫描、选择离子扫描模式(SIM)、多反应扫描模式(MRM)等
2.4.2支持多种监测模式的同时扫描,例如Scan/MRM同时扫描、Scan/Product Ion Scan同时扫描等,获得高灵敏度定量数据的同时不丢失化合物的质谱信息
2.5检测系统
2.5.1二次电子倍增管和±10kV转换打拿极或三重离轴电子倍增器检测器,配备能去除中性噪声的系统;
2.5.2动态范围:≥5×106。
2.6真空系统
2.6.1高真空:>380L/S 双入口差动式涡轮分子泵排气系统。须提供涡轮分子泵抽力的证明图片;
2.6.2低真空:30L/min(60Hz)机械泵;
2.6.3标配真空规和离子规,可实时监测低真空度和高真空度,实时判断质谱运行情况,避免泄露等安全事故及实验误判。
3.数据处理系统
3.1工作站,可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调入单极GCMS方法,支持Excel表格与 MRM 表格的互相拷贝粘贴;支持自建库及谱库检索功能,支持保留时间/保留指数自动调整功能。软件符合GLP认证及21 CFR Part11,支持自动校正和全自动分析功能,满足各种自动要求的软件系统。
3.2 MRM数据库:包含2000种以上的农药、环境污染物、法医毒物、代谢物的MRM参数、CAS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日文名称和保留指数,并具备分组管理功能,自动创建MRM仪器方法。每个化合物包含至少4个MRM通道。
3.3 MRM数据库利用保留指数计算目标成分的当前保留时间,无需标准品即可创建仪器方法。具有MRM自动优化工具,自动创建批处理表格,自动处理相关数据文件,自动添加新增MRM参数至数据库中。
3.4 工作站采用一体化数据结构,数据文件中可调出仪器方法,定量方法,报告格式,批处理、调谐文件等相应信息。
4.配置清单
4.1.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主机1套(包括:EI源,含气相色谱仪主机(带AFC)1台,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双涡轮分子泵>380L/s);
4.2.机械泵 1套;
4.3.中文工作站 1套;
4.4.NIST质谱谱库 1套;
4.5.SH-Rxi-5Sil 30m×0.25mm×0.25um 或同性能毛细管色谱柱2x ;
4.6.质谱消耗品:双头扳手4件;镊子1件;螺丝刀2件;螺母扳手1件;扳手1件;夹具3件;切割工具1件;六角螺丝刀1件;平行销1件;G型空螺母2件; 自动进样器用注射针1件;高级进样垫50片;聚胺酯压环0.4 10个;聚胺酯压环0.5 10个;O 型圈衬管用10个;去活分流衬管5个;去活不分流衬管5个1件;螺母5个; 气相用分流过滤器1件;AU垫圈1个;灯丝 2 件;Al垫圈100个;砂布,带切口(离子源研磨用)1件;
(二)嗅辨仪
1.通信方式:TCP / IP;
2.使用温度范围:热电偶温度传感器,温度为50°C至325°C,控制精度1°C;
3.传输线介绍:长度≤70cm,恒温传输管,温度均匀;
4.嗅味端口:惰性玻璃管口,高出安装桌面30-35cm;
5.远离热源:可以提供一个远离任何热源的工作位置。
6.空气加湿功能:
6.1湿润辅助气在嗅辨仪器内部与被分离的气味物质混合,保证鼻道粘膜湿润,提高操作舒适度和嗅觉的灵敏;
6.2可以选择开启或者关闭空气加湿功能;
7.安装气源要求:清洁(无味)空气,用于潮湿的空气供应;
8.配置清单:
8.1嗅辨仪1套,包含:控温传输管,140cm;湿度调节控制器;加热控制单元(50-325℃);控制及记录软件;标准附件包;说明书;
8.2安装包1套,包含:三通阀一个、截止阀一个、1/8"不锈钢钢管两根、软件启用密钥、启停连接线、启停连接通量、语音耳机。
(三)多功能自动进样器
1.可实现液体、顶空、固相微萃取等多功能自动进样模式。
2 .固相微萃取进样模式:
2.1样品位数:≥42位;
2.2 配置内置芯片的智能固相微萃取进样模式;
2.3固相微萃取加热和混合模块,搅拌无需磁力搅拌子,最高转速可达1600rpm;
2.4 孵化器≥6位,最高加热温度200℃。
3.样品瓶容量:≥160位(标配2mL样品瓶);
4.液体进样体积:1.2 ul到100ul;
5.顶空瓶容量:≥42位 (配置10ml或20mL样品瓶);
6.通过GC/GCMS工作站嵌入式控制,可提供中文版本;
7.软件内置顶空进样、液体进样、固相微萃取进样等方法文件,可在数据文件中查阅自动进样器参数;
8.配置清单
8.1.多功能自动进样器1套(包含液体进样、顶空进样和固相微萃取进样模式);
8.2.嵌入式控制软件1套;
8.3.安装工具包 1套;
8.4.20ml顶空样品瓶(含盖垫) 100套、2ml液体进样瓶(含盖垫) 100套。
(四)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1.光谱分辨率:不低于0.25cm-1;
2.信噪比:不低于55000:1;
3.等效峰-峰值噪声≤7.89×10-6Abs;
4.光谱范围:7800~350cm-1;
5.波数重复性精度:≤±0.0025cm-1;
6. 光源:高强度长寿命SiN陶瓷光源,空气冷却。红外光源质保10年及以上;
7.30°角入射xxx逊干涉仪,能量利用率高;
8.线性导轨动镜驱动机构,可实现高精度大载荷的直线往复运动;
9.高级动态准直功能,可以在开机自检和实际光谱扫描过程中实现自动准直和实时准直;
10.分束器:中红外镀锗双面防潮镀层KBr分束器;
11. 激光器:高单色性高稳定He-Ne激光器,波长和功率长期稳定。
12. 检测器:半导体控温型高灵敏度DLATGS检测器,内置电子温度调节装置以保证良好的稳定性;
13.检测器封装采用永久防潮的KRS-5光学窗片;
14.可升级到双检测器;
15.可升级高速扫描功能;
16.样品室光学窗片采用新型的特氟龙镀层KBr光学窗片;
17.样品室光学窗片可方便地由用户自行更换,无需使用工具;
18.仪器有外在明显的湿度指示灯(硬件)和湿度指示剂实时监控湿度,并在软件中有湿度实时指示;
19. 仪器内置长寿命自动电子除湿装置,无需定期更换干燥剂;
20.通讯接口:USB 3.0/2.0,即插即用,无需复杂的网络联接设置;
21.软件功能模块:包括光谱扫描、光度测定、定量(单组份/多组分同时定量)、时间程序测定、再解析、简单宏程序、IR Pilot向导式软件模块等;
22.数据处理功能:包括四则数学运算、归一化、基线校正、平滑、导数、截断、连接、插值、波数-波长转换、X轴校正、时间-温度转换、峰检测、选点、膜厚/池厚计算、数据集运算、纯度计算、解卷积、傅立叶变换、K-M变换、K-K变换、高级ATR校正、分峰拟合、大气校正、3D数据处理、3D数据抽取等;
23.自动分析助手:包括药典报告程序(定性鉴别);异物分析程序(混合物分析,自动解析可能的主成分和次要成分,无需提前提供组分种数);食品添加剂鉴别程序;纯度判定程序(相似度计算);
24. 向导式软件模块:提供至少20个以上标准应用的工作流,只需简单选择分析目的和所用附件,不用设置任何参数,即可实现一键测量;
25.定量模块:可以用峰高、峰面积、峰比率等建立多点标准曲线定量;计算得到的浓度可以自动应用到用户自定义的方程中;可自动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可进行CLS多变量统计分析建模;可升级PLS多变量统计分析建模;
26.光度测定模块:可直接自动读取指定峰位的峰高、峰面积、峰比率数值;读取值可以自动应用到用户自定义的方程中;可自动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
27.光谱检索功能:可基于光谱检索,也可基于峰检索、文本检索或组合检索;用户可自建库(支持中文路径);可使用用户自建谱库,也可使用Sadtler谱库、S.T. Japan等第三方商品谱库;
28.※软件配备11500张以上的标准谱库,有正版授权的USB加密锁。包括溶剂、药品、食品添加剂、农业化学品、污染物、聚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物等多种标准谱库,其中聚合物谱图不少于2000张;
29.打印功能:可实现所见即所得的简单屏幕视图打印;可以编辑任意页面布局的高级打印模板并调用模板打印;
30.可升级时间程序测定模块:可以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连续扫描光谱,并按照用户指定的峰高、峰面积、峰比率、浓度等生成时间序列数据;
31.宏程序模块:标配IR Pilot向导式软件(标准宏程序模块);可通过鼠标拖拽快速自建简单宏程序;可以方便的通过简单宏程序创建标准化操作流程(SOP);生成的宏程序可以在Windows系统桌面上直接双击启动;可升级使用Visual BASIC语言生成和编辑传统宏程序;
32.大气校正功能:可以在扫描过程中自动执行大气校正,以消除水汽和二氧化碳的干扰;可以对已存在的光谱数据进行大气校正的后处理;
33.数据格式兼容性:可以直接打开至少三家主流红外光谱仪厂家标准格式的原始光谱数据文件;可以直接打开红外软件和软件生成的原始光谱数据文件;可以导入导出通用光谱格式JCAMP(*.dx,*.jdx)文件,以及纯文本格式ASCII(*.txt,*.asc)文件,以方便打开其他程序得到的光谱原始数据或在第三方软件上直接导入使用;
34.硬件监控:开机自诊断,初始化检查光路、电路及信号系统的状态;实时状态监控,自动检查光源和激光器的开关状态、干涉仪内部的湿度、安装在样品室的附件信息、分束器的类型;自动校正激光波长;自动记录光源和激光器的已使用小时数;自动提示下次定期检查的建议日期;
35.软件支持附件自动识别和参数自动优化功能;
36.仪器确认程序:可自动执行的仪器性能确认程序,符合中国药典,欧洲药典,日本药典,美国药典和ASTM标准等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37.GLP/GMP兼容性:符合GLP/GMP规范要求,树形数据结构的审计追踪功能,操作记录和数据记录自动保存,禁止同名文件的覆盖;
38. ER/ES法规兼容性:软件平台保证数据安全性和数据完整性(DI),DB/CS版软件可严格满足ER/ES(电子记录/电子签名)法规,可按用户分组设定权限,符合FDA 21 CFR Part 11和PIC/S法规要求;
39.红外主机可兼容第三方红外附件(如原位漫反射附件、变温透射附件、光谱电化学附件,原位探头,可视ATR,长光程气体池等),并可外接红外显微镜实现显微红外分析;
40.样品室尺寸不小于200(W)×230(D)×170(H) mm,以方便兼容多种红外附件;
41.可联用红外显微镜实现小至10μm的微小样品和微区的显微红外分析,软件控制自动切换光路;
42.可联用热分析仪(TGA或STA),实现TG-IR实时在线联用分析(热红联用);
43.可以使用EDX-FTIR联用分析软件进行EDXRF(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光谱和FTIR光谱数据的综合联用分析,即用同一个软件可对FTIR数据和EDXRF数据进行直接联用综合分析并给出分析结果;
44.可升级自动吹扫功能,实现红外主机干涉仪、检测器、样品仓等各关键部位的氮气或干燥空气连续吹扫,以最大程度消除水汽和二氧化碳的干扰。各路吹扫气可独立控制;
45.漫反射装置标配Kubelka-Munk转换功能,校正从KBr粉末反射的光线。仪器自动识别漫反射装置,测量光束小(1.8 × 1.8mm)。抽屉型,可以简便更换
配置要求(红外主机和附件均为原装进口)
1.红外主机1套;
2.固体制样包1套:包括小型油压机(2吨),7mm压片模具,样品固定环,插板,玛瑙研钵和研杵,50克KBr粉末;
3.液体制样包1套:包括OMNI池,2对KBr窗片,2对CaF2窗片,1组PTFE垫片(0.05/0.1/0.2/0.5/1mm),1个2mL注射器,2对糊状法专用KBr窗片,1组糊状法专用PTFE垫片(5个),25mL石蜡油;
4.金刚石单次反射ATR装置 1套;
5.漫反射装置1套;
6.聚苯乙烯标准薄膜:带可追溯的证书文件;用于仪器的性能确认;
7.中文工作站1套(含11500张以上的标准谱库);
(五)荧光分光光度计
1.光源:150W稳态氙灯,自动去臭氧灯室设计;
2.光源寿命:≥2000小时质保;
3.光栅:1300线/mm全息闪耀凹面光栅;
4.检测器:光电倍增管R928(发射侧),硅光电二极管(参比侧);
5.光谱范围:200~900nm;
6.光谱带宽:激发侧1.5nm,3nm,5nm,10nm,15nm,20nm六档自动可调;发射侧1.0nm,3nm,5nm,10nm,15nm,20nm六档自动可调;
7.光谱分辨率:≤1nm(发射光谱);
8.波长准确度:≤±1nm;
9.波长重复性:≤±0.2nm;
10.波长扫描速度:20nm/min~60000nm/min,九档自动可调;
11.波长切换速度:≥60000nm/min;
12.信噪比:≤1000:1(RMS值),≤350:1(峰-峰值),水的拉曼峰(取峰值点抖动,而非远端基线点噪音),激发波长350nm,激发和发射光谱带宽5nm,积分时间2秒;
13.光源补偿方式:单色光监测比例运算;
14.灵敏度选择:高、低和自动;
15.通讯接口:USB2.0/3.0,自动进样器接口,外部触发接口,模拟输出端口;
16.操作软件运行环境:Windows 7及以上(32位或64位);
17.软件功能模块:包括光谱扫描、三维荧光扫描、时间程序测定、定量测定、光度测定、量子产率测定、量子效率测定、报告打印、原始数据导出、仪器性能认证等;
18.光谱测量模式:可测量激发荧光光谱、发射荧光光谱、同步荧光光谱、三维荧光光谱和生物发光光谱、化学发光光谱、电致发光光谱;
19.光谱校正:可实现激发光谱和发射光谱的自动光谱校正(荧光强度标准化);
20.配置要求:
20.1荧光分光光度计主机 1套;
20.2主机附件包1套:中文版软件、说明书光盘、中国制式电缆线、USB通讯线;
20.3石英池(四面抛光) 2个;
20.4滤光片套件 1套:包括:一组7个滤光片(IHU-310高通, L-42高通, Y-50高通, O-56高通, R-60高通, U-340带通, B-390带通);
包2:
(一)电穿孔仪
1.输入电压:100–120 V 或220–240 V
2.最大输出电压和电流:3,000 V 峰值, >600 W 负载。峰值最大电流100 A
3.输出波型:带RC时间常数的衰变或斜截衰变指数波型
4.简单的单键式脉冲激发、附着的电击杯槽、快速充电等便于更快速的样品操作
5.方便的预设优化程序适合常用的细菌和真菌研究
6.电弧抑制系统大大减少了电弧,确保珍贵样品不受损失
7.可人工调节多项参数;电压可在200-3000V 间选择,精度10V;时间常数可在1.0-4.0 ms 范围内调节,精度0.1 ms
8.可提供3000V 电压,提高更大容积比色杯的转化效率
9.有声且可视的脉冲显示器
10.显示时间常数和实际电压,监控其可重复
(二)快速粘度仪
1.全自动操作及数据分析;
2.用户可以自己定义程序并完全脱机独立操作;
3.实时显示时间、温度、速度、粘度及图形;
4.带有加热及冷却系统;
5.适用于大多数复杂的粘度测试,从过程控制到研究及新产品开发;
6.结果可以修正到传统的amylograph方法所表示的结果;
7.可变搅拌速度以达到在变化的剪切力下检测粘度值;
8.“Thermocline”软件用于复杂的测试结果分析;
9.真正的多任务处理操作系统;
10.加强型显示及打印能力;
11. 坚实耐用,无玻璃部件的结构适合于实验室及生产线的分析环境。
12. RVA技术参数:
温度范围: 0 - 99.9℃
温度精度: 25°C时,± 0.3°C
加热/冷却速率: 最高 14℃/min (可变)
分析时间: 最多100 min
速度范围: 20 - 2000 rpm (可变)
速度精度: 在160 rpm时,±1%
粘度范围: 80rmp 时,40 -12,000cP
粘度精度: 5000cP时,±3% (S2000标准油)
(三)纳米激光粒度电位仪
系统
高稳定性He-Ne气体激光器
激光器功率<5mW ,发热少,不影响控温精度
激光能量调整:自动,调节范围:100%-0.0003%
采用APD检测器,超高灵敏度,量子效率QE高于60%;
温度控制范围:0 - 120度,精度+/- 0.1度;
主机具有气体接入端口,可以通过连接压缩空气或者压缩氮气控制冷凝;
采用自适应相关器技术,通常样品检测时间24S
粒度
检测角度2个;
检测范围:0.3-15000nm;
高速数字相关器:单一相关器4000个物理通道,线线范围1011,最小通道时间25ns;
最小样品量: 3μL;
最小样品浓度0.3mg/mL
最大样品浓度:40% w/v;
完全符合国际标准 ISO22412 和 ISO13321,有效消除多重光散射;
具有三种以上粒径分布计算模式
ZETA电位:
zeta适合检测粒度范围:3.8nm-100um
zeta电位范围:无有效限制
迁移率:> ± 20 μ.cm/V.s;
电位检测具有恒定电流模式,软件界面可设置显示修订
采用高频快场+低频慢场测量技术,无需校准样品池,克服电渗影响;
采用最新PALS相位分析技术,可检测高盐低盐浓度;
采用可抛弃式弯曲式毛细管流动池,避免交叉污染;
最小样品量 3 μL
电导率范围: 0 - 260 mS/cm;
最小浓度:1mg/mL
最大浓度范围 40% w/v
软件功能
提供专家诊断程序,判断测试质量
平均结果,标准偏差自动计算
浓度计算器:计算适当浓度范围
灰尘过滤器 - 消除灰尘影响
配置要求
1.主机系统 1台;
2.聚苯乙烯粒径池(100个/盒) 1盒;
3.毛细管电位池(10个/盒) 1盒;
4.电位标样(10ml) 1支;
(四)质构仪探头和力量感应元
兼容原装进口,配套现有SMS质构仪(TA.XT plus)。
型号:5kg力量感应元、 2N、A/KIE、A/SPR、A/TG
(五)元素分析仪
1. 分析仪
测量元素:碳、氢、氮、硫(配件能支持氧、氯)。测量模式CHNS、CNS、CHN、CN、N、S、O、Cl。气体分离:直接程序升温解析。检测器类型:高灵敏度热导检测器,配件能支持红外检测器,电化学检测器。保留时间控制:N2,Cl无需控制,其他气体通过计算机控制。基线分离:12000:1的C/N和C/S比。吸附柱吹扫系统:N2,CO2,SO2完全分离,避免峰拖尾或重叠。
2.检测器/电子组件
配件能支持SO2红外检测器,CO红外检测器,CO+SO2组合红外检测器。内置,软件控制将 TCD切换到上述相应的气体检测。类型:配件能支持氯灵敏型电化学检测器。200ppm 与5000ppm两种检测池可选。检测限:< 50 ppm (TCD)。分析时间:配件能支持~7min实现CHNS同时分析,根据元素含量和样品量自动优化。
3.测量范围与技术参数
C:0-14mg(或0-100%)(0-50mg* CN模式下)。H:0-2mg(或 0-100%)。N: 0-10mg(或 0-100%)。S:0-3mg(或 0-100%)。O:0-6mg(或 0-100%)。CI:0-1.2mg(或 0-100%)。标准偏差<0.1%绝对标准偏差(均匀性标准物质)。电源要求:100/110/200/230V,50/60Hz。氧气消耗:0.05L/次。
※三、其它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或技术参数证明文件(如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网发布的产品信息、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只要能证明参数要求即可,无需全部提供),且必须有中文说明,否则因此造成无法认定的情况,视为无效投标。评审时必须逐项逐条审查技术参数。未提供或提供材料对技术参数体现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二)货物生产日期:货物有使用期限限制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日前6个月内(以产品标签、标识为准);货物无使用期限限制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日前12个月内。
(三)同一制造商或同一规格型号视为同一投标人,以最低价为合格投标人。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重庆工商大学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出厂核验。中标人在供货前,做好所投产品的出厂核验,确保其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提供原厂校验报告。
2.到货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需求部门应做好到货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的产品清单核实查验到货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规格参数。中标人应在采购人需求部门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若到货产品品牌、型号及规格参数等与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符的,中标人不得进行设备安装,采购人需求部门应及时告知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
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4.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
4.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4.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最终验收。
6.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9.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的中文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维修技术资料、维修线路图、配套软件等各一套。
10.进口设备必须提供海关报关单,商检报告,进口许可证等。
11.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人民币报价,进口设备报免税进口价(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报价包括本项目的原始成本、服务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加工费、保险费、知识产权费、包装物清除费、外贸代理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外均能享受原厂(指合同中软、硬件系统的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售后服务。不论原厂质保期限长短,中标人对本项目提供不低于5年原厂免费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并承诺对本合同产品硬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及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提供标准售后服务,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所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
2)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5年原厂制造商免费质保期,且售后服务完全满足格式合同内容;
3)承诺书内须含有本项目名称。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中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中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原厂办事处或售后维修服务中心的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以便及时有效地满足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每年定期免费提供原厂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四次以上,定期回访半年一次。中标人的预防性维护保养、校验记录或报告必须交采购人需求部门存档。
1.4质保期内,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
1.5技术升级
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保期后,耗材、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只按耗材、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收费。并采取“先修理后付款、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
2.3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耗材、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若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耗材、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而中标人未申明的,则该耗材视为设备零配件在质保期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四、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不接受预付款。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完成交货并安装调并完成试运行,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正式验收通过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认可的外贸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和发票联(若项目为硬件和软件一体的,应分别开具硬件、软件(服务)的发票)或进口设备货物免税货物发票(项目如有需要,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代理费、技术服务费发票),中标人同意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外贸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具体开票和支付方式详见外贸代理协议。
※五、外贸代理服务
(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本项目的外贸代理机构,若中标人自身具有外贸代理资质的,采购人可直接委托其作为本项目的外贸代理机构。
(二)外贸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中标总金额的1.0%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三)外贸代理服务费及其他(包含但不限于:外贸代理服务费、报关费、报检费、银行手续、货运仓储、港杂、商检、保险、提/送货费、国内采购部分费用,以及因防疫需要产生的消杀、货物核酸检测等费用)
※六、履约保证金(缴至重庆工商大学指定账户)
(一)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中标人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
(二)银行保函的相关要求
1.银行保函的提交方式:银行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为止。
(三)银行转账相关要求
1.中标人须在结果公告之日(不含)起10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交到重庆工商大学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CTBU-JZ2023124-包1/2”。
(四)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重庆工商大学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9558 8531 0075 3300 0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7428748822
(五)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验收合格且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服务期满后,退还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成交供应商申请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处签署的《重庆工商大学货物及服务项目质量评估报告及履约保证金退还审核流程表》。
注:如遇寒暑假或国家重大事件,则顺延至开学或条件允许后支付。
※七、违约责任
(一)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可通过现场考察、函询等多种方式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予以核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内容的真实有效性。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进行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签订后查实中标人进行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若中标人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
1.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自身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2.若中标人未能按合同和采购文件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的(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与合同、投标文件的品牌规格型号不一致等情形),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其中,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发现系统运行状态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若中标人未及时整改到位,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3.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自身原因,超过合同交货期限仍未送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要求的,超期1天,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3%作为违约惩罚,以此类推;
4.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自身原因,致使交货期限延后的,中标人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中标人须提供采购人需求部门出具的同意延迟交货以及确定延迟交货期的书面情况说明,采购人需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人需求部门鲜章。
(三)若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虚假响应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或正式验收或使用过程中,若经采购人或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不合格,除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之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送至重庆市财政局,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培训
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包含但不限于参数设置、日常保养、常见故障排除等。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安排,课程内容安排)由采购人需求部门和中标人协商确定后实施。
※十、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十一、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本项目各子项都为交钥匙工程,为多品目货物采购,附带软件系统集成和安装。根据需要和现场踏勘情况,如有遗漏请投标单位自行补齐设备。
(二)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询问。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为保证本次项目的建设质量、设备品质、售后服务,中标人如不能满足设备功能要求和技术需求,有虚假响应标书的,或正式验收或使用过程中,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由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做出相应处罚。
(四)中标人在送货安装前,需提前与采购人需求部门取得联系,落实安装具体时间及安装地点,中标人与需求部门共同组织安装、调试,积极配合采购人需求部门完成资产入固工作。
(五)本项目的物品保管、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推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若排名第一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先按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再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仍无法确定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标准
(一)关于技术(质量)、商务偏离
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 10 %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或“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zbcg.ctbu.edu.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工商大学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文件载体须为优盘)。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十二、其他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于重庆工商大学。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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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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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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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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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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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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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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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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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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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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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二、采购廉洁协议格式:
重庆工商大学货物服务类采购廉洁协议
甲方(需方):重庆工商大学
乙方(供方):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现代产业学院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进口)
采购总金额: 元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精神,规范采购活动与合同履行,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甲、乙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自愿签订采购廉洁协议。
一、采购及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接受乙方各种名目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受各种礼品、礼金等各种形式的贿赂。有上述行为的,依据其违纪违法行为,视其性质、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二、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向乙方索贿或变相索贿的,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物品,不准代为报销甲方人员各种开支。如乙方贿赂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经查处落实的,甲方有权终止该购销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对于有贿赂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行为的单位不得再次参与甲方的招投标,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乙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甲方、乙方负责人均应分别加强对各方人员进行廉洁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禁止赠送、贿赂、索要、收受行为发生。如一方发生上述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立即通报对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报告对方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对不主动报告情况者,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检察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七、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重庆工商大学 乙方(供方):
(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 (签字)
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致:重庆工商大学(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贵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进行了招标,经评选 (以下简称“中标人”)中标,并与贵方拟签订编号为 的《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贵方拟在上述合同中要求中标人向贵方提交下述金额的履约保函,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 (以下简称“我行”)同意为中标人出具此履约保函。
我行担保在收到贵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声明中标人未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向贵方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款项,不要求贵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保函有效期:自编号为 的《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月(包1)。
拟签订的《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我行不承担保函责任。贵方和中标人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行所承担的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本保函到期后,请将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本保函均告失效。
任何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照下述地址送达我行,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需经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有关保函的一切争议应由贵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函开立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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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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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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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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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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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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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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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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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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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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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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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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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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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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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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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质量)文件
(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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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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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
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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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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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本表可扩展。
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
(三)其他商务资料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
1.招标文件购买费缴纳凭据
2.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信息表。
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基本账户开户行 |
基本账户账号(卡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须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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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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