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EAR: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出口管制条例。
供应商行为手册
需方企业名称( 甲方): |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供方企业名称(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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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编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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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xxxx
认可手册中的所有内容(共九章),并切实予以履行
本协议共 11 页
目 录 |
第一章 总则… 2 |
第二章 xx及阳光合作 2 |
第三章 信息保密 4 |
第四章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6 |
第五章 社会责任 7 |
第六章 贸易安全 8 |
第七章 知识产权承诺 9 |
第八章 出口管制与制裁合规声明与保证 9 |
第九章 附则 1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方承诺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液晶显示器件及其配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xx技术企业, 致力于成为全球范围内人机界面与智能控制产品一站式服务商, 为广大客户提供标准以及定制化的触控显示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主要被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医疗、智能家居、电表、仪器仪表、人机界面、车载显示, 以及其他信息终端领域。
甲方秉承“呈现世界,还原真实;连接万物,创造价值。” “成为人机交互界面行业引领者”。的使命与愿景,坚持“ 诚信、进取、团队、创新。”的企业精神。 “ 情感待人、严谨处事。”的价值观。
乙方作为甲方优质的供应商,乙方高度认可甲方的使命、愿景与核心价值观,愿意向甲方提供双方认可的产品/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以兹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关于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向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生产所需的材料或服务的乙方。
第三条 相关术语
1.知识产权:系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工业设计、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及其它无形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其所涵盖之标的、实施权、申请权及其它相关权利。
2.EAR: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出口管制条例。
3.ECCN: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s 出口管制分类编号/ECCN 编码。
第二章 xx及阳光合作
第 1 条 行为准则 1.共同承诺
1)双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公平交易、xx自律、反对腐败的相关规定。
2)双方应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3)双方应加强对各自人员的管理和xx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xx行为。
2.乙方及其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借用任何他人名义参与合作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合作资格;
2)不得违法、违规进行投标(串标、围标、抬标等)、竞标或采用其他手段影响合作的公平与公正;
3)不得在业务合作过程中与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库管人员、财务人员等就合同、费用、交付、验收、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4)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甲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
礼品、烟酒、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中介费、佣金(酬劳)等; 5)不得为甲方员工或其亲属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员工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6)不得向甲方员工或其亲属赠送或变相赠送交通工具、住房,不得向甲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借款;
7)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理由为甲方员工或其亲属购置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提供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非低值文化用品;
8)不得为甲方员工或其亲属在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子女上学、配偶或子女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乙方便或好处;
9)不得为甲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宴请(工作餐除外)、赌博、健身、食宿、旅游、娱乐(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KTV、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等活动;
10)不得向甲方员工或其亲属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
11)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甲方离职人员或其亲属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
12)不得与甲方员工或其亲属共同成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或允许甲方员工或其亲属参股乙方公司、企业使甲方员工或其亲属从乙方处获取利益;
13)不得与甲方员工或其亲属通过入股、入干股、代工等方式产生利益关系;
14)乙方不得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商业贿赂行为;
15)乙方员工或乙方雇佣的第三方如有实施上述 1 至14 项中任一行为。视为乙方行为,乙方应按本合约承担违约责任;
16)甲方对乙方、甲方员工涉嫌不xx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所需要的资料,乙方不得拒绝;
17)乙方支持甲方的xx建设,若甲方员工有索贿行为,xxxx拒绝并保留文字及录音证据等及时向甲方投诉举报。若乙方对甲方员工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举报的 ,则该行为应视同乙方的贿赂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8)乙方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甲方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甲方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否则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定承当相应的责任。
3.甲方及其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或其人员索要或接受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礼品、烟酒、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中介费、佣金(酬劳)等;
2)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或其人员在个人装修住房、子女升学、婚丧嫁娶、配偶或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境)、旅游时等提乙方便或好处;
3)不得参与乙方或其人员提供的任何有可能影响业务合作公平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不得接受、占用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租用乙方或其人员提供的住房、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利“吃、拿、卡、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乙方人员;
6)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或其人员;
7)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乙方不得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或设备。 不得向乙方提出与交易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8)不得接受乙方或乙方通过第三方实施的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第 2 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约之xx与阳光合作规定,甲方有权解除、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全部合同,取消其合作资格,暂扣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将乙方列入廉政建设“黑名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保留乙方承担损失额 5 倍的赔偿责任的权利;
3.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双方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甲方按xx与阳光合作规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5.甲方员工有违反xx与阳光合作规定的,由甲方依据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 3 条 举报热线
乙方有任何关于阳光xx方面的投诉,可以直接联系公司最高管理层:xxxxxxxxx@xx-xxxxxxx.xxx;甲方将对乙方的投诉举报进行严格保密。
第三章 信息保密
第 1 条 保密信息
1.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合约的甲乙双方为了履行本合约而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技术方面的保密信息或者经营方面的保密信息。
2、本合约提及的技术方面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软件程序及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3.本合约提及的经营方面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和发展计划、市场渠道、客户名单和信息、产品开发信息、价格信息、营销计划和策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市场开发或推广计划或策略、业务流程、广告计划及其实施、品牌的设计策略或其制定方案、融资方案、预算决策方案、财务资料、各项经营数据、投资计划或项目计划、合并收购或与披露方股权或权益或资产负债相关的任何重组方案及其实施、披露方的内部管理或决策文件或制度(包括披露方或关联方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的任何决策文件)、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计划和人力资源状况、员工薪酬资料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
第 2 条 权利与义务
1.接受方只限于把保密信息提供给在共同目的下有必要知道此保密信息的接受方的高级职员、雇员、专业顾问及第三方认证机构等,而不应将此保密信息向其他人士或组织透露;接受方应确保上述职员、雇员、顾问及第三方认证机构等亦遵守本合约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若前述人员有违反本合约规定情形的,即视为接受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接受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接受方保证仅将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用于与项目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未经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项目合作以外的目的。
3.接受方如发现保密信息遭受不合法的使用、泄露、丢失等时或有发生上述情况的可能性时,应立即通知披露方,并配合披露方立即采用必要的维权措施。
4.接受方保证对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与其他信息明确区分保管,对保密信息的保管负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5.接受方仅在获得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复制保密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复制了保密信息的当事人应在该复制物上明确注明其为保密信息, 并应按照本合约规定进行管理。
6.接受方应在披露方要求其报告保密信息的管理情况时按照要求就保密信息的管理情况做书面报告。
7.接受方泄密人员从接受方离职,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并不构成接受方的免责事由。
8.接受方不得利用披露方保密信息从事可能直接或者间接损害披露方利益的活动。
9.接受方因使用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受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披露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受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披露方应给予补偿,但接受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10.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接受披露或提供时已为众所周知或者公用的信息;
2)可证明接受披露或提供时已持有的信息;
3)接受披露或提供后,非因自己的责任而成为众所周知或者公用的信息;
4)可证明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前提下从具有正当权限的第三方处接受披露的信息;
5)接受披露或提供后,没有使用本保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并可证明该事实的信息;
6)根据法院的命令或法律法规披露的信息。如该信息披露为任意,应事先得到披露方的书面同意;如该信息披露为义务,应通过书面将该披露的事实以及内容通知披露方。
第 3 条 保密信息载体处理
1.凡属于披露方向接受方交付或披露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其所有权属于披露方,披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接受方交回或者销毁前项信息、资料、及其副本、影印件等。
2.接受方应在不再使用保密信息时、披露方要求返还时、或者本合约被解除或终止时,停止使用保密信息,并按照披露方的指示,迅速向披露方返还保密信息及其复制物,或者将保密信息及其复制物销毁直至其不能复原。另外,接受方进行销毁处理时,应向披露方提交证明被处理的保密信
息之内容、销毁日期、销毁方法的书面文件。第 4 条 所有权保留
1.披露方向接受方交付或披露的所有信息及资料,为披露方固有的知识财产或知识产权,如含有任何可申请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接受方不得据为己有而申请或注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著作权或者与这些权利相近的权利或提供给第三人申请前项权利。
2.披露方向接受方交付或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一切权利均属于披露方,无论从何种角度理解,披露方披露的本保密信息都不是向接受方许可实施权。
3.接受方根据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设计或开发的技术(以下称“改良技术”),由披露方和接受方共有(共同共有)。
4.如果产生了改良技术,那么对于是否根据该改良技术申请专利权、申请时间,申请的范围、申请内容、申请国家和地区等的各项手续及费用的负担等,由披露方和接受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 5 条 声明
1.披露方保证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并不违反与第三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否则披露方应赔偿接受方因第三方基于以上理由要求索赔所承担的任何损失。
2.本合约之保密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解释为强制一方向另一方披露任何特定的保密信息,亦不应解释为就任何一方创设了任何义务或期望以与另一方建立商业关系。
3.本合约之保密期限为自本合约签署并生效之日起五年。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对保密信息持续地承担保密义务,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说明其披露的特定保密信息可不再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或本协议终止的约束。
第 6 条 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约之保密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之保密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第四章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 1 条:甲方的责任方针(环境&安全&健康&HSF&责任)
甲方责任方针:全员参与,严守法规;改善环境,节约资源;消减危害,绿色生产;预防为先,安全发展;履行责任,持续改善。乙方应进行了解,并承诺按照甲方的方针来执行生产、交付。
第 2 条 乙方生产环境的要求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作为合作方,乙方遵守如下要求并做出承诺:
1.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2.公司领取和保留最新的所有当地政府或行业法规规定的所有必需的环评报告、许可证和或批文,并按报告、许可证和或批文规定的要求执行。
3.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采取措施降低或减少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的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4.乙方产品或工艺中不能使用有毒品或国家禁用的物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生产工艺、施工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施工设备。在 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并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作到xx施工。 5.采取措施,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品,防止在储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
或泄漏等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6.在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扰乱施工区附近居民的生活;进入公司活动区域要减速慢行,减少扬尘,注意安全。
7.在生产和管理过程,要节约使用资源能源(水、电、煤气、柴油和汽油、纸张、包装材料、产品原材料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减少包装材料。管控好温室气体排放,尽量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指标,为零碳目标奋斗。
8.乙方若有工业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列出的废物)要分类收集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第 3 条 乙方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乙方对化学危险品要设有专门的管理文件并单独存放于符合储存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仓,并采取防泄漏措施,对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法规,运输途中注意防火防爆炸等紧急事情。
2.乙方须按照《消防法》的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灯等,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对易燃易爆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和使用,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3.乙方制订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4.乙方的机械设备要安装安全保护装置,为员工配备充分、有效的防护用品。
5.化学品管理要求:
6.化学品供应商必须有化学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供应商必须提供化学品成分分析/检测报告和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且危化品成分检测报告要与MSDS一致对应,MSDS必须为中文且具备GB/T16483-2008规定的十六部分内容;供应商提供经过交通部门批准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司机的资质备案。
7.对特种劳保用品提供方,需要能提供相应的劳保资质证明;所售卖劳保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识”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LA劳安标志。
第五章 社会责任
第 1 条 责任承诺
「责任商业联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用以确保电子行业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员工受到尊重并具有尊严、以及企业在运作中担负起责任。其内容包含劳工、安全与健康、环境、道德及管理体系五个章节,详细可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作为社会中的责任团体,乙方需藉由各管理系统的导入,致力于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各项要
求,并在公司政策和管理实务上严格达至下述各点:
1.遵守法律:遵守所有现行适用的国家法律和法规、国际劳动标准等行为准则。
2.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公司尊重员工个人权益。员工有组织工会、结社的自由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工会与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且在工作环境中能够接触工会的会员。
3.禁止歧视:不因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血统、社会地位、社会背景、残疾、种族和民族本源、国籍、在工人组织中的成员身份、党派、性取向或任何其他个人特征而采取歧视。
4.福利待遇: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并按劳动法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保证员工取得的工资待遇能够满足其正常生活支出,不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
5.工作时间:本公司遵守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和员工休息,加班出于员工自愿,且每周的加班时间不超过 12 小时,保证员工连续工作6 天后能休息一天。
6.禁止雇用童工:严格遵守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公约及/或国家法律的规定,所聘用的员工必须年满 16 周岁以上,禁止雇用童工(年满 16 周岁以下),对于所聘用的未成年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保护。
7.禁止强迫劳动与惩罚性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禁止强迫劳动或使用囚工。同时严禁从事或支持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和语言上的凌辱。在奖惩上,以精神和教育为主,物质手段为辅。
8.工作场所安全:致力于建立和健全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等相关的规章和程序,并严格加以执行,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9.环境和安全问题: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相关要求处理工厂所产生的废弃物,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10.矿产冲突:公司所生产的产品遵循无冲突采购倡议 CFSI。确保其来源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 南》或同等和公认的尽职调查框架,冲突矿物质包含:钽、锡、钨、黄金、钴及其衍生物。
11.商业诚信:公司保证对待工人、供应商和客户时按最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守则;禁止任何形式的腐败、勒索、行贿和贪污行为, 在推销、销售和竞争时必须要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客户的信息;禁止相互毁谤、诋毁或相互串通的不公平竞争;
12.管理系统:制定并执行一个社会责任措施,一个管理体系来确保社会责任行为准则得以遵守并加以执行。在管理中,采取正确的措施,定期回顾行为准则,向全体员工说明行为准则的要求,从而获得正确的执行和不断的改善。加强员工对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的关注。
第六章 贸易安全
第 1 条 总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甲乙双方有义务遵守海关总署 2022 年第【106号】公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守法规范和贸易安全的要求,主动规避预防各类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等供应链相关事务活动中影响货物、场所、运输工具、人员、信息等安全之风险,发生危机时能及时有效处置和合规处理。
第 2 条 乙方执行
乙方应按照《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要求详细检查是否达标,并长期依相关标准管控。对于符合标准要求的规章制度和流程,需要切实执行并保留执行文件。如存在不达标项目,应立即着手改善。甲方将要求乙方每年定期对涉及附件的各项内容进行评估。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或抽查乙方有关安全合规的流程制度或记录文件,如乙方有未达标项目或未如实自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善。
第 3 条 调整更新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调整,以最新的标准为准。
第七章 知识产权承诺
乙方在向甲方及/或其关联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基于该产品或服务已经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但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基于该产品或服务所进行的改进和创新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所有。
1.乙方在向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时, 乙方一并向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提供基于该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和使用的权利。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乙方向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被第三方指控侵害其知识产权时,乙方应立即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诉讼,并承担因此而产生之费用、和解金及损害赔偿金等。
3.乙方保证,因其向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致使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承诺人所提供之产品或服务的,乙方负责及时排除障碍并承担全部费用,使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能继续使用乙方所提供之产品或服务。若乙方未能够及时排除障碍使甲方技术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能继续使用乙方所提供之产品或服务的,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从第三方取得替代物所额外负担的费用由承诺人承担。
4.乙方保证,因其向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乙方所作承诺,同样适用于甲方现在与未来组设之任何公司、办事处、工厂、关联公司及(或)其它商业组织。
6.如上承诺是xxxx、自愿的意思表示,乙方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第八章 出口管制与制裁合规声明与保证
第 1 条 管制承诺
1.乙方确认其没有被任何国家列入贸易管制清单,包括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的实体清单(Entity
List)、被拒绝实体清单、未经核实清单及军事最终用户清单,中国及欧盟等国家与地区的管制清单。
2.乙方承诺,尽其所知,无论是其自身,其控制或控制其的任何实体(“控制”指拥有 50%或以上的股权和/或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和/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公司行动、政策或人事决策或作出强制性指示的能力),不是被中国、美国、联合国或其他业务所涉国家和地区维护的受限方名单(受限方名单指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领域的限制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外交部公布的制裁对象、及美国财政部发布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隔离人士清单(SDN 清单)、行业制裁清单等)上所列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又称“指定实体”)。
3.乙方同意遵守适用于甲方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
4.乙方就本交易的开展严格遵守适用的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5.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并非武器装备或军用防护品,乙方将产品提供至甲方不违反适用于该产品及本交易的任何所适用的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如任何适用法律对前述产品的出口/再出口/转移施加任何限制,乙方承诺会在知晓该情况的前提下及时将该限制事先通知甲方。
6.乙方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物项不直接或间接:(1)源于伊朗、朝鲜、古巴、叙利亚、xx米亚或业务所涉国家和地区保持禁运的任何其他国别(统称 “禁运国别”),或者(2)源于指定实体,以及(3)若乙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物项受到业务所涉国别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法律法规管辖或规制,则乙方已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获得需要从相关监管部门取得的任何许可证、批准和授权。
7.乙方承诺并保证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准确、最新和完整的出口分类信息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CCN 码))、相关出口许可、分类或商品管辖权决定)。
8.乙方保证其在本合约中的所填信息、作出的承诺及其向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与完整。
第2x xx责任
1.若发生如下事项,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交易,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作出的上述声明与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2)若甲方基于其判断认为乙方违反了上述声明与保证;
3)乙方提供的有关其产品的出口分类信息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CCN码)、相关出口许可、分类或商品管辖权决定)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4)若甲方合理怀疑乙方提供的产品及其成分来源于被中国列入管制清单的实体或自然人;
5)若甲方基于其判断认为乙方违反了适用的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2.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相应合规证明材料后,甲方可恢复与乙方交易。
3.在不影响根据任何协议、本合约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可以获得的其他权利或救济的情况下,若甲方合理怀疑乙方提供的产品及其成分来源于被非中国以外的国家与地区制裁国家、地区、实体、自然人,则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且甲方不用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为甲方辩护并使其免受因乙方未能遵守本合约而导致的任何后果。
第九章 附则
第 1 条 协商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需要修改或终止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签署书面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做出补充规定,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 2 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双方公章生效(加盖骑缝章),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3 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供需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新协议签订为止。
第 4 x xx责任
乙方责任不因本协议书无效、部份无效、终止或期限届满而免除。
第 5 条 语言
本合约有中文版本及中英文双语两个版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6条 关联,继受及受让
双方同意,本合约亦适用于甲方的关联公司,此关联公司名单经甲方书面通知可以随时更新。
本合约应对本合约双方各自的继受人及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该等继受人及受让人的利益。不过,未获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合约或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当任何一方通过吸收合并、重组、新设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方式转让给某一权益继承人时,则无须该等同意。
甲方(名称及公章) | 乙方(名称及公章) | ||||||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甲方授权代表人 | 乙方授权代表人 | ||||||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版本 | 00 | 页数 | 共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