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
合同书
采购人: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供应商: | 常州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二〇二四 年 二 月
合同协议书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项目名称),已接受常州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标段工作内容工作范 围包含但不限于经开区县道范围内道路、桥梁等的日常养护及零星维修,包含管井疏通、管道视频检查、井盖更换及井筒升降、非开挖修复、沥青及混凝土道路路面拆除及修复、人行铺装拆除及修复、桥栏杆出新、雨雪天气应急配合等内容。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
(5)合同条款;
(6)技术规范;
(7)已标价清单;
(8)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9)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根据工作内容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佰贰拾柒万零x xx拾玖元叁角整每年(¥6270659.3 元/年)。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本工程实施期间的材料市场价格在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施工用水电等均由承包人在报价时考虑。
(3)风险范围外的内容
①工程量变化造成的费用增减;
②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
③施工期间发生的政策性调整;
④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
(4)风险范围外调整方法:
①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现场按实计量,并经跟踪审计部门审核的
②价格: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无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主要指中、小修等不适用于本次养护招标价格的项目,套用现行公路定额(若公路无适合定额则套用市政定额),并按投标优惠比例下浮后作为最终结算价。
③政策性调整按文件规定执行。
(5)甲方根据养护范围内发生的病害派发施工任务书,安排乙方进行养护施工。
(6)本合同签订后起 15 个工作日内,预付支付合同价的 1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发包人可不适用关于预付款的规定;承包人按月上报计量资料,半年上报养护支付申请,按每半年度完成的工作量及月度养护考核结果支付养护工程款。
(7)沥青冷补料需经甲方确认后使用,泵站检修需经甲方确认后实施,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或实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承包人主要项目负责人:xx。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15 日内在项目所在地附近设立固定公场所及堆放器具的仓库(自有或租赁,自有提供房产证原件、租赁提供租赁合同为依据),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150m2,堆放器具的仓库面积不少于 600 平方米,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到场并通过发包人验收。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合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10.本协议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次日失效。合同一式柒份,供需双方各执叁份,常州公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壹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 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项目名称)项目法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标段的承包人常州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项目名称)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
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项目名称)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合同一式柒份,供需双方各执叁份,常州公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壹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项目名称)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常州市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
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 合同一式柒份,供需双方各执叁份,常州公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壹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放弃预付款的声明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由我公司中标 2024 年常州经开区县道小修保养服务项目(二年期),按照采购文件,合同签订后支付 10%预付款,经我司领导研讨,决定放弃本项目预付款支付申请。
特此说明。
承诺人: (xx)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