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稳定速度保证」 之条款及细则
100M「稳定速度保证」 之条款及细则
此文件内之「香港宽频」乃指协议、登记表格、服务安装表格、及申请表格中列明为客户提供所选择之服务的相关服务供货商,可以是(i) 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或(ii) 香港宽频企业方案有限公司。
1. 保证范围是指从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宽频」)提供之网络接入点通过香港互联网交换中心 HKIX 联机至速度测试服务器 xxx.xxxxxxxxx.xxx.xx 之速度测试(以下简称为「香港宽频速度测试」),网络接入点一般是指在客户单位内本公司提供之墙身插座,其保证是指上述之测试结果不低于订购速度的 80%;此速度保证只适用于以城域以太技术(即以 CAT5-E 线连接至客户单位)或以商业光纤到户技术提供之带宽服务。
2. 系统要求:Pentium 4 3GHz 或以上的个人计算机、1GB Ram 主存储器或以上、 Windows 7 或以上及 10/100M 以太网络卡,或建议具备更高的运算处理能力的操作系统。若宽带服务乃受客户所安装的计算机软件或其他相关因素所影响而未能达致保证的速度,即使客户具备以上配备,香港宽频亦不会给予上述保证。
3. 如客户之计算机系统未能具备上述香港宽频建议之系统最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性能、软件、应用程序及其设定,网络卡或线路等硬件配备,或连接宽带分享器或路由器等,均不会获得香港宽频给予上述保证。
4. 申报手续:具以上建议计算机系统配备的 100M 指定服务计划客户,若认为香港宽频未能提供保证的上下载带宽稳定传送速度,可致电 128 180 联络香港宽频客户服务主任作出申报,及透过电话就网络传送速度进行初步检测。若确认可能由于潜在网络问题导致香港宽频未能提供所保证的传送速度,客户服务主任将安排技术人员上门为客户进行网络检测。
5. 上门网络检测:香港宽频会按约定之时段派技术人员到客户府上,以其配备的 CAT5- E 线及符合系统要求的计算机进行「香港宽频速度测试」,传送速度会即场显示。若测试结果显示传送速度合乎香港宽频所承诺的速度 (80Mbps),即代表香港宽频为客户所提供的宽带服务已通过速度测试。补偿与否以测试结果作准。香港宽频不会为客户之计算机进行任何检查或系统设定。
6. 补偿之计算方法:如测试结果确认香港宽频未能提供所承诺的保证传送速度,客户可按比例得到「受影响日数」的两倍服务费作为补偿。补偿金额之上限为受影响当月应缴付之服务月费。补偿金额将会自动拨至客户下一期之账单内,不得转换为现金。补偿不适用于免缴服务月费之月份。
7. 「受影响日数」之定义:为客户致电服务热线 128 180 作有效申报与服务回复正常之间的日数。但在以下的情况,宽带服务未能通过在以上第 5 条所载的速度测试,
「受影响日数」之计算亦将以 2 日为上限:若(i) 客户未能接受香港宽频所安排的上门检测;(ii)香港宽频受屋苑管理处所限未能于在接到申报后两日内安排网络检测;
(iii) 技术人员于约定时间上门时造访不遇;或(iv)香港宽频受到不能合理遇见之因素影响导致技术人员未能如期上门进行检测。
8. 上述「稳定速度保证」并不包括所有因定期或紧急网络维修、或因提升工程而引致宽带上网服务或带宽传送速度受影响之情况,或任何由 HKIX 所引致或香港宽频不能合理预见而引致宽带上网服务或带宽传送速度受影响之情况。
9. 若测试结果符合香港宽频「100M 稳定速度保证」下的传送速度,或经调查后发现
问题出自客户 ( 如客户未能具备香港宽频建议系统要求等因素 ) 而非香港宽频网络,客户须向香港宽频缴交由香港宽频不时自行订定的上门检查费。
10. 「稳定速度保证」只适用于 100M 服务计划。
11. 香港宽频保留一切修改测试准则、补偿细则,以及随时取消「稳定速度保证」计划之权利。如有任何争议,香港宽频拥有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