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9:00am-18:00pm T日:指除了周末和节假日之外的交易日。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 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ICP备案(以上资质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本人签名)、 公司业务介绍、相关行业资质证书等,甲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料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5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
“智惠支付”支付服务协议
乙 方: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为一家有互联网支付需求的企业;乙方为一家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一系列成熟、先进、快捷、安全的支付产品。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支付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本协议另作说明,以下用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智惠支付平台:指乙方运营和管理的支付服务平台。
商户:指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并与乙方直接建立支付合作关系的主体,具体到本协议项下,即为本协议甲方。商户又分为标准商户和平台类商户。
标准商户:指向客户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主体。
平台类商户:指搭建网络平台,并代表加入该平台的商品或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与乙方建立支付合作关系的经营主体。
二级商户:指通过平台类商户的平台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智惠支付商户账户:指乙方在智惠支付平台为甲方开设的虚拟账户。
客户或持卡人:指与商户或二级商户存在交易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工作时间:9:00am-18:00pm
日:指自然日。
T日:指除了周末和节假日之外的交易日。
服务内容
甲方在附件1《商户互联网业务签约申请表》中勾选需开通的服务产品。
乙方根据甲方选择的服务产品,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为甲方开通网上支付查询功能,并为甲方提供二十四(24)小时在线的商户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乙方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甲方在使用智惠支付平台中遇到的问题,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结算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形式申请新增或关闭某种支付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申请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并要求乙方就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支付产品向甲方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甲方须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ICP备案(以上资质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本人签名)、公司业务介绍、相关行业资质证书等,甲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料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5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实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
甲方经营的业务及网站内容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核准的范围,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保证合法、诚信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业欺诈或侵害客户或持卡人合法权益的任何活动。如甲方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商户,还需同时遵守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甲方独立承担因其网站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责任。
甲方使用乙方的支付服务过程中,可通过乙方网站的在线客服或客户服务电话与乙方联系,并获取相关的技术和服务支持。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服务电话作为甲方的客服电话刊登在甲方的网站上或以其它方式误导消费者,一经发现乙方将随时终止为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甲方有义务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或持卡人之间的任何投诉和纠纷,自行承担因甲方原因而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乙方的声誉和形象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包括甲方的员工,其合作机构及其雇员等)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截获、盗用客户或持卡人的银行卡或非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等信息,甲方应当做好客户或持卡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否则甲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乙方并有权据此终止本协议。
甲方应妥善保管在智惠支付平台注册的商户名称、商户密码以及加密私钥等信息,因甲方保管、设置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任何使用甲方的智惠支付商户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发送至乙方系统的支付指令构成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付款指示,乙方对于依照该指示进行支付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责任。
甲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防范销赃、第三方欺诈等风险;在发生诈骗、被盗用、洗钱、偷税、盗卡销赃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时,甲方有义务随时协助乙方或其他司法、职能部门调查相关案件及可疑交易、冻结可疑账户,提供完整的客户资料和交易数据。如果盗卡销赃案件、拒付或否认金额超过已发生交易额的千分之三时,乙方有权关闭支付接口,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应认真填写附件1《商户互联网业务签约申请表》,表中所填信息变更应向乙方提交商户信息变更表。
甲方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业务范围使用乙方支付服务,不得把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用于本协议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出租、转让或转交其它企业或网站使用,也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企业或网站提供支付服务。甲方不得将其他商户的交易伪造成自己的交易与乙方结算。一经发现乙方将有权随时终止为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甲方应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系统,具备与其业务内容和规模相匹配的风险控制能力。甲方如为平台类商户,应配备相应的系统、人员和完善的制度,对其二级商户的交易实施有效识别、追溯及在必要时暂停交易的管理。同时,甲方应承担因其二级商户发展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风险损失,甲方下设的二级商户不得再发展下一级商户。
甲方如为平台类商户,还应确保其二级商户合法合规经营,并对二级商户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其二级商户发生的与乙方支付服务相关的交易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服务事宜,甲方应告知其二级商户,确保二级商户同意此种安排并愿意遵从乙方对商户的要求。甲方应确保其已获得二级商户的充分有效授权,有权从乙方代为接收二级商户交易款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智惠支付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性,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将待结算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有权按照本协议及附件收取各项服务费用和手续费。
乙方应确保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和不可抵赖性,支付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支付业务的安全性;具备灾难恢复处理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支付业务的连续性。乙方为更好的服务于甲方,乙方会不定期对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或服务进行改动、升级,乙方在改动、升级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与乙方支付产品有关的投诉或纠纷,并不得因此影响甲方的声誉和形象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支持服务,应当妥善处理与甲方之间发生的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并告知甲方结果。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信息、支付业务信息等资料灭失、损毁、泄露,并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该等信息和资料,但法律法规、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等要求提供或乙方为执行本协议确有必要提供的除外。
乙方有权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以便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有权了解甲方的日常经营活动、交易情况,有权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或查访,甲方应当配合。
乙方有义务遵守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甲方应对乙方履行反洗钱义务给予充分配合。
本协议中涉及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或持卡人的服务,是乙方履行对甲方义务的行为,并不构成对甲方的客户或持卡人的任何承诺,甲方的客户或持卡人不因此而获得对乙方的直接请求权。
乙方需保存客户档案和交易记录5年。
鉴权业务和代付业务特别条款(如未选择本服务,则本条款不适用)
甲方应当要求并确保持卡人提交乙方要求的相应身份信息或银行卡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甲方不得修改、删除持卡人提交的任何信息,同时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业务范围及风险控制水平决定银行卡认证的具体信息内容。
甲方发起持卡人身份认证或银行卡认证的,乙方返回通过的结果或者具有明确信息的失败结果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结算。
甲方应当采用合适的措施确保持卡人支付款项时与提现或退款时银行卡的一致性。如因持卡人银行卡丢失、挂失等原因需要变更银行卡的,甲方应当要求持卡人提交与持卡人身份信息一致的银行卡并对此进行重新认证。
甲方同意并确认,因鉴权服务通道或发卡银行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反馈鉴权结果或者鉴权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代付服务中,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向收款方划付的款项,是基于甲方与收款方之间真实、合法合规、合理的往来关系。
代付服务中,甲方向乙方提出的付款请求中应当明确收款账户信息、付款金额、付款用途,以及乙方要求明确的其他信息,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前述信息进行审核,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或要求、甲乙双方之间的约定,决定是否同意执行该付款请求。
代付服务中,甲方向乙方提出的付款请求,应为甲方真实、不可撤销、不可变更的付款请求,甲方应当保证付款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以乙方指定的加密方式将付款请求发送给乙方,并保证所发送的付款信息不被会泄露。
代付服务中,甲方向乙方提交付款请求时,甲方应确保其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中有足额的账存资金,同时该账存资金的金额应不少于甲方请求付款的资金金额与乙方应收取的手续费金额之和,账存资金不足的待甲方补齐后乙方再进行付款操作。
代收业务特别条款(如未选择本服务,则本条款不适用)
甲方须与持卡人签订代收业务委托协议,确保持卡人已经同意乙方从持卡人银行账户进行扣款并获得其明确授权,乙方可随时抽查代收业务委托协议。甲方未能获得授权或不能提供代收业务委托协议的而给持卡人、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包括产品手续费、服务接口开通费、技术服务费等。(具体收费标准参见附件1《商户互联网业务签约申请表》)。
手续费收取方式有:自动实时收取、按月收取、预付款。自动实时收取指乙方按服务产品手续费标准扣除相应手续费后,按结算周期将剩余资金向甲方结算;按月收取指甲方于每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个自然月的手续费;预付款指甲方在乙方指定专用账户首次预存手续费,每次提交需求时,乙方将在指定专用账户扣除相应手续费,预存手续费不足时甲方需要尽快补足才能继续使用服务。鉴权产品需单独选择手续费收取方式。
甲方应将服务开通费、第一年技术服务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费一年一付。第二年的技术服务费在上年服务周期的最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乙方为甲方开发票的方式:乙方每月25日前,根据上个月收取的服务费用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交易资金结算周期
以附件1《商户互联网业务签约申请表》的结算周期为准,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的清算动作及周期。
保证金条款
乙方有权视甲方风险状况及甲方开通的业务类型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如甲方发生违约、银行或司法行政机关调查、用户投诉等情况,乙方有权扣除和处理该保证金;如甲方无任何违约、投诉等问题,在本合作终止180日后乙方退还甲方保证金(不计息)。
风险保证金方案:以下方案在附件1《商户互联网业务签约申请表》二选一。
【1】循环风险保证金方案
乙方将扣除手续费后的甲方交易款按一定比例进入甲方循环风险保证金,并依据循环风险保证期规则定期转换为待结算金。发生赔付时,乙方首先使用甲方智惠支付商户账户进行赔付;若甲方的智惠支付商户账户资金不足时,乙方可使用甲方的保证金账户进行赔付。循环风险保证金规则:设定甲方的循环风险保证金比例。循环保证期为180日,超过循环保证期的循环保证金余额会划转到甲方的可结算金中,为甲方按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2】固定风险保证金方案
在本协议生效 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保证金划转到乙方的保证金账户中。
乙方有权根据商户业务整体运作、商户风险管理、商户违约、商户被投诉次数、商户涉嫌网络欺诈、银行或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外部环境等情况,对甲方的保证金作相应调整,乙方将在调整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按照通知内容所述的保证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足额补充保证金。无法就调整结果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退款处理
采用银行卡支付的交易退款,甲方应在交易发生后的30天内提出,如银行原因不能办理退款,甲方需自行处理退款事宜。
银行卡退款遵循原路退回的原则,交易的差额、退货资金,必须退回至交易时使用的银行卡中,甲方不得截留或退至其他账号。如必须退款至其他银行卡账户时,在退款前甲方应当核实交易时的持卡人与当前收款持卡人是同一个人。甲方因未遵循按原路退回原则而造成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因超过退款期限或持卡人卡片冻结、挂失、换号等造成乙方无法正常退款的订单,由乙方将退款金额返还到甲方在乙方的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上并通知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责任。
当甲方向乙方提出银行卡支付退款请求时,甲方的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否则甲方须按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账至乙方账户,乙方收到该款项后向客户或持卡人做出退款处理。
银行卡支付退款时,乙方原则上不接受客户或持卡人的直接指令,乙方有权将客户或持卡人的指令转给甲方,并由甲方自行进行处理。但在甲方与客户或持卡人发生纠纷时,如果甲方存在未发货、退货、欺诈等情况,或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到甲方;或不立即退款将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时,乙方有权直接向客户或持卡人退款,乙方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的账存资金不足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相应的金额。
银行卡支付退款时乙方不再另行收取支付平台使用交易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应该收取的支付平台使用交易手续费默认不予退还,因此导致退款时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一方因不具备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违法经营、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原因所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该方自行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一方因未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任何投诉和纠纷而影响另一方的声誉和形象,或造成任何损失应赔偿,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甲方、客户或持卡人、银行、电信、网络、设备及供电故障、不可抗力或乙方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乙方的支付产品不能正常运营或乙方不能及时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乙方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进行赔偿,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和甲方的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中直接扣除相关损失,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风控说明
智惠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甲方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甲方,但不以甲方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乙方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乙方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在甲方实际商务交易过程中如因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用户或持卡人拒付三次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如果发生某笔交易被调单、可疑交易、欺诈交易或某笔交易遭到银行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则甲方的该笔/相应资金由乙方先行冻结,如该笔交易的款项已经划拨给甲方,则乙方有权从后续交易中冻结相当数额的款项,如甲方智惠支付商户账户的余额不足的,甲方应补齐。经审查甲方提交的资料后,认为甲方应当赔付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对持卡人或银行或乙方进行赔付;经审查后认为不需要赔付的,乙方应对该笔/相应资金进行解冻。乙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冻结甲方智惠支付账户全部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自投诉、可疑交易、欺诈交易或某银行或司法机关调查等事件解决之日起满180日后解冻资金。
乙方收到来自银行、司法机关等方面的赔付通知,乙方自收到赔付通知后从甲方的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中全额扣除赔付款项,并偿还银行。如甲方智惠支付商户账户的余额不足,甲方应进行赔付,若甲方未能偿还赔付款项时,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直至甲方全部偿还赔付款项为止。
乙方从甲方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中扣除赔付款项,应将银行的赔付通知等相关材料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办理本条前述事项所需的时间不得超过“扣除赔付款项”发生后的12小时。
对于甲方将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用于本协议约定业务范围之外而产生的交易导致持卡人拒付,甲方均应当无条件全额对持卡人或银行或乙方进行赔付。
为了保护甲方、乙方、持卡人、银行的共同利益,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交易情况等对甲方客户向甲方付款的额度设定限额,并有权随时根据情况对限额做出调整。乙方调整限额时,应提前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不定期巡检商户,如发现商户网站、资质、经营业务等违法违规,则冻结商户在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中的所有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自冻结资金之日起180日内,甲方如果未发生投诉、可疑交易、欺诈交易或某笔交易遭到银行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则自冻结资金之日起180日满后3日内解冻冻结资金。甲方如果被投诉、发生可疑交易、欺诈交易或某笔交易遭到银行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则按照12.3、12.4处理。
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因银行接口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甲方超越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或进行经营外范围外的二次清算行为,乙方有权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二次清算总额10倍违约金,违约金可先从甲方未结算款项中扣除。
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甲方被投诉的用户数单个自然月超过两个或单个自然季度超过五个且经乙方判断投诉成立的;2)单个自然月经乙方判断成立的投诉中累计被投诉的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或单个自然季度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发通知函之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整改, 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在整改期间内甲方用户再次发生损害乙方或用户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为了控制盗卡赔付事件,如做充值业务,必须做到充值和提现同卡进出或同人进出或至少T+7提现;如做P2P业务,必须保证充值和提现同卡进出。否则由此产生的赔付,甲方全部承担
x协议终止后一年内,因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导致需要向甲方客户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乙双方仍须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赔偿责任需延续赔付一年时间。
盗卡及网络欺诈处理
当持卡人的密码、账户等信息被他人盗用、或持卡人遭遇网络欺诈事件(网络钓鱼)等导致持卡人发生经济损失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甲方应立刻配合乙方开展对盗卡或网络欺诈事件的调查工作,提供持卡人、盗卡人及持卡消费的信息,共同追查盗卡人的线索、挽回持卡人的经济损失。
乙方在得到关于盗卡或网络欺诈事件的通知后,则甲方的该笔/相应被投诉资金由乙方先行冻结,如该笔交易的款项已经划拨给甲方,则乙方有权从后续交易中冻结相当数额的款项,如甲方智惠支付商户账户的余额不足的,甲方应及时补齐。经审查甲方提交的资料后,认为甲方应当赔付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对持卡人或银行或乙方进行赔付;经审查后认为不需要赔付的,乙方应对该笔/相应资金进行解冻。乙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冻结甲方智惠支付账户全部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自盗卡及网络欺诈事件解决之日起满180日后解冻资金。
甲方在得到乙方关于盗卡或网络欺诈事件的通知后,立刻采取措施以挽回或减少持卡人的经济损失(例:如未向盗卡人或欺诈人发货的,应立刻停止发货,如已发货的,应立即通知送货单位追回或采取措施将有关票据或虚拟物品作废)。银行、公安、法院、检察院等要求先行赔付的,甲方应赔付相应的资金。
甲方未能依据13.1、13.2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发生损失或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向持卡人或乙方做出相应赔偿。
尽管采取上述措施,但乙方已经向银行或受害人先行赔付的,则甲方应向乙方补偿损失。
对于13.3、13.4发生的并应由甲方承担的损失,由乙方从甲方的未结算资金或智惠支付商户账户中直接扣除,商户账户资金不够扣除时,由甲方补齐剩余资金。
对有盗卡或欺诈行为或有盗卡或欺诈嫌疑的有关客户或其他相关的IP地址、注册用户信息,甲乙双方应分别采取措施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采取其他技术措施禁止再次交易。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xxx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指甲乙双方自己所有的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或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第三方公司或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具有权力的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有权进行披露。
持卡人信息保密:甲乙双方应对持卡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协议约定服务以外的业务范围,没有持卡人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若具有权力的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披露持卡人信息,则将有权进行披露。
协议解除
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结算期限,经甲方通知给予正常的补款时间仍未补款的,但乙方根据法律或本协议规定有权扣款时的情况除外;
乙方存在严重财务危机致使付款能力严重不足,或有破产、清算、解散等情况,且甲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乙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交易中存在过多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甲方涉嫌从事诈骗、洗钱、赌博、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甲方无理由拒绝受理消费者、用户使用乙方的支付产品进行支付的;
甲方未通过网站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或因甲方发生业务变更、终止等情况而未通知乙方,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也无法联系到甲方;
银行、电信或行政、司法等部门出具了要求终止甲方交易的书面通知。
根据本条规定解除协议时,乙方已收取的成功交易的服务费用和手续费不再退还,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解除后90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剩余资金进行清算,但配合司法等部门进行冻结等处理行为的除外。如因客户或持卡人投诉导致的协议解除,甲方需将所有投诉处理完毕,否则清算将顺延至投诉处理完毕后。
其他条款
x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
当乙方以向甲方预留电子信箱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或向甲方预留传真电话发送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有关业务时,发送成功既视为甲方已收到,如需要甲方回复的,甲方应在收到电子邮件或传真后一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回复;如无需回复,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无其他意思表示的,视为甲方知悉并认可电子邮件或传真所表示内容。双方签订的一切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等,均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原件确认。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和修改仅能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商户互联网业务签约申请表》
附件2:
《业务情况说明表》
(本页为盖章页)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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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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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商户互联网业务签约申请表
*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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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基本信息 |
*商户简称 |
不超过8个汉字 |
*商户名称 |
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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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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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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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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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
国营 / 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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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有效期 |
*商户官网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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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许可证信息 |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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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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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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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邮箱 |
后台登录名,不可改 |
*ICP备案号或APP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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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类型 |
见注1 |
*省份-城市 |
省-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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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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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接入IP(白名单) |
见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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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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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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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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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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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人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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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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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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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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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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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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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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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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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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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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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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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控联系人邮箱 |
用于接收秘钥和投诉邮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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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单笔交易均额 |
元/笔 |
预计日交易额 |
x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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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月交易额 |
x元/月 |
预计月营业额 |
x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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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
AppId(公众号/ APP支付) |
申请微信公众号或者APP支付必填 |
|||||||||||||
APP下载链接 |
申请微信APP支付必填 |
App名称 |
申请微信APP支付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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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授权目录 |
申请微信公众号或者APP支付必填 |
是否关注公众号 |
申请微信公众号支付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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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基本信息 |
*手续费收取方式 在□中打√ |
鉴权: □按月收取 □预存款 _______
其他产品 □自动实时收取 □按月收取 □预存款 _______ |
保证金 在□中打√ |
□循环风险保证金比例 %
□固定风险保证金R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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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接口开通费 |
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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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 |
最低结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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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结算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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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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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信息 |
*商户来源√ |
□自主发展 □代理商______________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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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类型√ |
□普通商户 □代理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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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费用 |
*产品√ |
*费用(选择产品在□处打√,单产品仅单选其对应的一种计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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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业务 |
□按笔收费, 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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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 %,保底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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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付业务 |
□按笔收费, 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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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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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业务 |
□按笔收费, 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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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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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捷业务 |
□借记卡 %,保底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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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卡 %,保底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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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在线支付 |
□借记卡 %,保底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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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卡 %,保底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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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业务 |
□B2C借记卡 %,保底 0.1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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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贷记卡 %,保底 0.1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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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 %,保底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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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权业务 |
□按笔收费, 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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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交易收费, 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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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支付1 |
□微信扫码 %,□微信刷卡 %,□微信公众号 %,□微信A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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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扫码 %,□支付宝刷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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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钱包 %,□京东钱包 %,□银联钱包 %,□百度钱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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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支付2 |
□微信扫码 %,□微信刷卡 %,□微信公众号 %,□微信A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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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扫码 %,□支付宝刷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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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钱包 %,□京东钱包 %,□银联钱包 %,□百度钱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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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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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本单位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单位账户 。签署本表格即表示贵司(您)已充分知悉、理解本表格所有内容的含义,充分认知、认同相应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保证将支付服务用于正当合法的用途,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商户签章: |
注:
1. MCC类型按实际网站经营内容参照商户类别码分类对照表填写。
2. 商户接入IP(白名单),填写 API发交易的服务器IP,最多可设置三个,别的服务器IP发起的API交易将不被允许。
附件2:业务情况说明表
商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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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简介 |
说明:商户简介包括商户背景、主营业务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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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场景 |
说明:描述各支付产品应用的支付场景,如使用代付,需说明代付用途。 |
风险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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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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